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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志》人物資料徵集啟事

《文昌市志》人物資料徵集啟事

為了編纂出版《文昌市志》,確保志書收錄的人物資料的嚴肅性、完整性與豐富性,文昌市地方誌辦公室特向海內外徵集《文昌市志 人物篇》相關資料。對徵集到的人物資料,我辦將按志書編纂原則進行取捨再撰編入書。

《文昌市志》人物資料徵集啟事

一、徵集範圍

凡文昌籍人士(包括居住在文昌區域以外的文昌人)於1996—20xx年時限內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在徵集之列。

1、黨政軍界人士要求副處(副團)級以上或全國黨代會代表、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

2、學術界人士要求副高職稱以上或獲得碩士以上學位者,以及文學藝術類國家級協會會員、體育運動類國家隊隊員和省級以上冠軍獲得者;

3、國務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或獲得國家級榮譽獎勵的專家學者;

4、國家級榮譽稱號獲得者,包括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全國三八紅旗手和其他英模人物;

5、對文昌經濟發展有重大貢獻的工商界人士,包括回鄉投資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

6、對文昌公益事業有突出貢獻的國內外社會各界知名人士;

7、獲得國家相關部門授予稱號或予以認定的發明創造者、優秀科技人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和傑出工匠等。

(凡符合上述之一條件者,無論當事人現今是否健在,其資料信息均屬徵集範圍)

二、資料基本要求

人物資料基本要素包括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屬地(要求具體到鎮場村墟)、出生地與現居住地、出生年月(已故者要註明逝世時間)、學歷與學位、最高行政職務與技術職稱(現任或曾任)、軍銜或警銜(退役者要註明時間),以及主要經歷、學術成果、典型事蹟、獲獎項目的具體名稱及頒獎單位和時間等。

政界人士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銜級任職證明(要求原件),學歷與學位證書、技術職稱證書須提供證書照片及複印件,獲得榮譽獎勵或授予稱號者須提供相關證書照片及複印件。

三、資料報送方式與時間要求

關於《文昌市志》人物資料徵集事宜,市政府已於日前向各鎮(場)發出通知開展工作。熱忱歡迎國內外文昌籍(裔)各界人士將您或您的家庭成員和其他親屬的有關材料於20xx年1月5日前提供給您原籍所在鎮政府或場部,鎮(場)將資料集中後再送來我辦。

凡要求提供任職證明、證書照件及複印件的一律採用紙質版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函形式郵寄,其他的可採用紙質信函郵寄,亦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務請廣大鄉親積極配合,儘量避免志書出版之後有遺珠之憾。若因漏報而致資料空缺,成書後則恕不再補。

《文昌市志》編輯部聯繫電話:0898-63330440

63330945(兼傳真)

文昌市地方誌辦公室

20xx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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