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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通用14篇)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通用14篇)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裏,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通用14篇)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區×××學校(蓋章)

三年級二班學生:×××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2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現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學校和家長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庫、水溝、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7、家長履行學生上學和放學途中以及放假期間的安全監護責任、做好孩子溺水防範工作。

8、學校設立學生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家長和學生相互監督及時報告學校處置,電話: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後仍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鎮第二國小

20xx年7月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近年來學生溺水事故頻發,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杜絕溺水事故的發生,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就學生的防溺水安全簽訂責任書:

學校方面:

1、大力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河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和孩子方面: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在河邊、湖邊、江邊、水庫邊、水溝邊、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不聽,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有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雲縣後箐中學

20xx年8月31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4

暑假將至,為了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度過一個健康、平安、和諧的假期,特制定《第二中學暑假安全責任書》,望同學們認真遵守、監護人切實教育監督。

1、禁止駕駛機動車輛;走路不闖紅燈,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或結伴到河流、池塘、水庫、水渠、大井等危險地方玩耍、游泳,不得在水邊戲水、划船、釣魚等,以防溺水。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樓房欄杆,不得翻越圍檣。

5、不準攜帶火種,嚴禁在家中私自點蠟燭、點蚊香,不得私自外出遊玩,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私接電源。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9、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1、不準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高温天氣要採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2、加強自我防護意識,不與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給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給的食品,不讓外人進入家中,不與社會閒散人員或者不三不四的人來往,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不攜帶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

13、不準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任何同學在暑假期間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4、玩耍時不做有危險性的動作,不起鬨,不追逐打鬧或搞惡作劇,不在狹窄人多的地方急速奔跑,不持有管制刀具類兇器,更不能持器械、鋭器追逐和打鬧。

15、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要妥善解決。嚴禁採用不當手段,如採用毆打、謾罵等方式解決問題,更不得勾結社會青年滋事。

家長要在假期期間嚴格履行監護人的職責,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確保孩子的安全。同時還要提醒、幫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學習,要求孩子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

孩子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請家長一定要高度重視,確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嚴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惡性事件的發生。教育子女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做文明守紀的中學生。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級_____班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中學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6

家長您好:

為確保暑假期間學生安全,學校已經對學生進行了安全教育,請家長在假期中做好孩子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和全面安全監護,家長做到以下幾點,以確保平安愉快度過假期:

一、高度關注孩子的身體健康狀況,積極採取措施,預防各種傳染病,注意個人衞生,做好自我防護;教育和管好孩子不到人員聚集場所,避免接觸傳染病病人;教育孩子如果身體不適立即告訴家長,並及時去正規醫院就醫。

二、密切關注孩子的思想動態,管理好孩子上網,不瀏覽不健康的網上內容。管好孩子不擅自離家玩耍或外出。假期不要讓孩子單獨出門串親友或逛商場,如外出遊玩一定要有家長帶領並加強安全防範。

三、教育孩子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乘車、走路時遵守交通標誌、標線和交通信號,不在道路上玩耍打鬧或從事有礙安全的活動,12歲以下兒童不騎車上路。

四、 教會孩子安全自護自救的方法,教育孩子不玩易發生傷害的玩具和遊戲;不玩火;不隨便動用電器、電線、插頭、煤氣、鋭器、刀剪等,預防各類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嚴禁學生到危險水域游泳或到坑、塘、河、溝邊、工地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或逗留,以防溺水和受到傷害。孩子游泳必須到正規場館並有家長陪同。

五、注意飲食衞生,預防食物中毒。嚴格把好食品飲料衞生關,不食用過期、腐爛、發黴、變質和沒有衞生合格證的食品和飲料,勤洗手,自覺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

六、教育孩子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及各項法律法規,服從學校、家庭和社區管理,不對自己及他人實施人身傷害,不損壞公物,不擾亂社會秩序,不逗惹寵物以防咬傷。

實驗國小 20xx 年XX月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7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8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 4)駕駛員酒後駕駛。

(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級:

姓名:

班主任簽字:

20xx年2月18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9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20xx]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 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並專門用於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於取用的位置,並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的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後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誌。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 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後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繫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後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後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誌。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並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繫處理後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 校車車牌號碼:

校長簽字: 車輛所有人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0

為確保訓練營學員能在訓練期間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得到全面培養,經訓練營與家長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安全責任書:

1、學員保證按時訓練,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學員在訓練時間以及外遲到、早退、曠課發生事故自行負責。

3、學員保證訓練結束後及回家,不得在營內滯留、嬉戲玩耍,因此造成事故的自己負責。

4、學員往返訓練營的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自行負責。

5、學員知曉是患有心臟病或內、外科其它疾病,以及各種傳染病禁止參加訓練營,學員承諾在報名之前已經身體檢查確保無相關疾病,身體條件符合參加訓練營條件。凡隱藏病情未告知者,一切後果自己負擔。

6、在訓練期間,學員聽從教練的安排,如因違反安排而發生的安全事故自行負責承擔。

7、學員瞭解並知曉籃球訓練的危險性,在訓練期間,學員發生正常的運動損傷,如:擦傷、挫傷、扭傷等等都屬於正常現象,不得因此要求訓練營承擔賠償責任。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1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後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年級____班級 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2

為明確學校和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的安全責任與義務,保障學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的穩定,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及其他有關規定,特擬訂如下安全責任書。經學校授權,本安全責任書由各二級學院黨總支與學生簽訂。

一、寒暑假期間,學生留校必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家長和所在二級學院同意並簽訂安全責任書,辦理相關住宿手續後,方視為學生在寒暑假期間正式留校。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學生留校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且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應嚴格遵守《重慶理工大學學生手冊》及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有義務聽從學校指揮,服從學校管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並向學校做出安全承諾;

三、寒暑假留校期間,學生應嚴格遵守《重慶理工大學學生社區公寓管理規定》。學生必須憑公寓臨時出入證和學生證進入學生公寓,並按規定住宿。公寓臨時出入證限由學生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違反規定並給學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借出入證的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必須按照規定在學校住宿,不允許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五、寒暑假留校期間,學生從學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六、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在校內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七、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庫、湖泊等地遊玩,由此造成人身傷亡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八、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要愛護公共設施和設備。損壞者應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物的除賠償外,學校將從重處理;

九、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如因個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十、學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間,由於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因學生本人或他人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此安全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學院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學院(蓋章): 班級學號:

黨總支負責人簽字: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3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學院有關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切實加強藝術設計系安全管理目標,確保實踐性教學計劃的順利完成;同時為提高學生的自防、自衞、自治、自救能力,創建安全、穩定的外出寫生秩序,現結合實際情況與參加外出寫生的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外出寫生期間,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嚴格遵守《藝術設計系關於〈專業考察〉課程外出寫生的管理規定》。凡因違反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設施損壞的,由學生本人負責並承擔賠償責任。

二、遵守當地的地方法規,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不做有損學校和個人名譽的任何事情;如有違反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切實注意人身、財產安全,按照帶隊老師安排在具體的寫生點進行寫生,不得擅自離隊,尤其女生更應提高警惕,不得獨自離隊活動,有特殊情況應經帶隊老師批准。擅自離隊的一切安全責任自負,並按違紀從嚴給予處分。

四、逃避寫生擅自回家者,由學生家長負責督促催回。否則學院將追究違紀學生的責任,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由此引發的意外事故,概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五、增強防火、防盜等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注意食品衞生和醫療安全。

六、學生擅自到江河湖塘洗澡、游泳、捉魚等,或者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七、禁止進入娛樂場所飲酒、跳舞、玩遊戲機、賭博、K歌等活動;晚間十時前所有學生必須返回集體住所,凡違反此規定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與治安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學院和系(部)按紀律規定進行處分,違反國家法紀法規的由公安、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學生如有不適宜外出寫生的疾病或其他特殊情況,在寫生前報告班主任(輔導員)和任課老師並履行請假手續(即:學生個人提出申請,經班主任、輔導員、任課教師確認、系審批)後,由班主任或輔導員聯繫學生家長確認情況屬實後方可不參加外出寫生,但應參加下一屆學生的寫生考察並完成相應作業後方可獲得相應學分;期間的安全責任按以上有關條文執行。

九、此責任書一式兩份,系部、學生各持一份。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系主任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系(部)蓋章: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籤字 篇14

隨着夏季到來,我國進入了高温、強降水、雷擊、颱風等自然災害的高發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發期。到目前為止,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國小(幼兒園)學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為了保證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積極做好防患工作,我園與各位幼兒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各位家長要明確自己是幼兒安全第一監護人,切實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認真履行監護和教育管理責任。

一、家長加強對幼兒的防溺水知識教育,落實以下監管責任。

1、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護送幼兒入園、按時接幼兒回家。

2、嚴禁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到河邊玩耍或同意幼兒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兒獨自到和邊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下,準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後,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幼兒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校或推遲到校,可在家長幫助下電話向老師請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雨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預防雷擊事故發生。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幼兒無家長接送獨自入園或離園(家長接出幼兒園後讓孩子獨自回家)途中發生的;

2、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自行到校發生的;

3、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

幼兒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到河邊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險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幼兒在我園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

學校(章):太乙鎮幼兒園

*班班主任:

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20xx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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