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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通用12篇)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通用12篇)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1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衞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通用12篇)

一、門衞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衞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老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衞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繫,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衞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衞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衞負責。

七、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衞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2

為了強化崗位職責意識,構建完善的學校治安防控體系,使學校各級人員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學校決定全面簽訂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狀。門衞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門,根據門衞職責要求,特於門衞簽訂以下責任書。

一、責任

1、教學時間,按規定準時開關校門;學校假期校門關閉。

2、非開門時間,學生要進出校門,及時詢問、報告;教學時間,無教師審批外出的學生不得讓其外出;非教學時間,嚴禁學生進入校園。

3、教師進出校門時要及時開關。妥然安排好來學校參觀、考察、指導、檢查的領導和教師進出校門。家長、客人及其他人進出校園辦事要詢問、登記,然後讓其進入。制止商人、閒散人員進入校園。

4、督促自生行車進出校門下車推行;督促摩托車經過校門放慢速度行使;勸阻與校活動無關的機動車輛進入校內。

5、校內物資出門必須進行查對登記,經有關部門同意後可出門。

6、關注校門口的通道,不讓物資在門口停放,保證門口暢通無阻,及時清掃校門口衞生

7、經常檢查校門的牢固程度,發現有異常現象及時報告校長或總務處,催促學校及時處理。

8、門衞房屋及相關設施經常檢查,尤其是用電狀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處理。

9、堅守工作崗位,保證日夜有人值班。

10、夜間巡視校園在一次以上,檢查各教師、辦公室廚房及其他用房的安全情況,檢查有無可疑人員進入,做好放盜、放火工作。

11、接受學校領導和教師對門衞工作的安全檢查,實事求是地彙報有關工作,不得隱瞞、謊報。

12、及時向校長和總務處反映門衞、安全等情況,對需要緊急處理的,周密考慮,及時而完好地處理。

二、處理

1、門衞違反上述有關規定,有失責任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一定的處理。

2、發生校園失竊、非教學時間學生進入校園出事等重大事故,門衞有失責行為,給予的嚴肅處理;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門衞和學校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校 長 :

年 月 日

門 衞:

年 月 日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3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衞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一、門衞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按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管理有關制度加強學生進、出校園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值班行政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嚴禁學生家長在教學期間進入教學區域,無關人員(含拾撿垃圾,叫賣東西,推銷產品和招生人員等)嚴禁入內,按時開門關門,否則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由保衞人員負責。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按學校作息時間開關校門,不能隨意開着校門,特殊情況報值班行政。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情出校,門衞必須認真驗證,憑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確認無誤後方可放行。(門衞應熟悉學校班主任的筆跡,以防學生假冒),若誤放,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門衞負責。

五、門衞必須堅持每天二十四小時值班,若因離崗、脱崗,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衞負責。

六、堅持全校放學時,學生離校憑通宿證或班主任請假條,並作好各班出校學生的記載,且有事及時同值班行政聯繫。

七、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衞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有效期限為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9日。

校 長 籤 字:

門衞簽字:

汩羅市楚雄中學

20xx年5月5日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4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規範教育教學管理行為,提高教學服務效率,落實教育收費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作如下規定:

嚴格按上級文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嚴禁任何處室、年級組、教職工私立項目違反標準收費。減免收費標準須經校長同意。

一、嚴禁收費人員、年級組、各處室挪用收取的費用。

二、嚴禁各處室、年級組、教職工組織學生雙休日有償補課、有償家教(高三除外)。

三、嚴禁各處室、年級組、教職工未經物價部門批准向學生收取搭餐費、飲水費、校服費、校徽費、轉學費、檔案費、插班費等。

四、嚴禁年級組、任課教師向學生收取除畢業會考以外的資料費、試卷費及考試費等費用。

凡違反以上規定者,學校概不負責,由違規者自願接受有關部門處理。

年級組行政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年級組長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年級組教職工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Xx學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5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領導有關校園綜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推動依法治國的進程,不斷將創建“平安校園”活動深入開展下去,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積極開展校園安全教育,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及時消除隱患,有針對性地、紮實地開展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

二、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以下幾點教育:

l、不得亂攀爬陽台、走廊的圍牆、窗户、樹木,不得拿一些尖利的器物、棍棒與他人開玩笑、打鬧,以防出現意外。

2、要養成自我防範意識。要防火、防盜、防爆,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學校。不得在教室或其他地方亂插或私自碰摸各種用室的電線、開關、捅頭,以防觸電。

3、要十分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要慎交友,以防被欺騙。

4、不得在節假日私自組織外出,以防發生意外。

5、不得進入三廳一室(營業性舞廳、錄像廳、卡拉ok廳、遊戲機室),不得進入營業性的茶樓灑館,不得抽煙、賭博、酗酒,不得傳看低級趣味的小説、圖片等不良書刊。禁止黃、賭、毒等醜惡現象發生。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防止不良文化的侵害,不進入營業性網吧。教育學生不做違法的事情,不做有損學校名譽的事情。

6、不與社會上有劣跡的閒散人員來往,更不能把這類人員帶到學校裏來,不得打架、打羣架。有矛盾要找老師解決。

7、要十分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不管是步行、騎自行車、乘機動車均要注意交通信號及來往行人車輛,要小心謹慎。

8、要十分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預防病從口入,不得暴食或吃不乾淨的水果、飯菜和“三無”產品。

9、嚴禁私自到河中游泳、戲水。

lo、教育學生注意外來人動態,提高警惕,及時報告。

三、積極開展法制教育,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徑和方法,堅持不懈開展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教育、紀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把學生培養成遵紀守法、品德優良的好公民。

四、實行綜治一票否決制。對綜治工作成績突出的班主任給予表彰和獎勵,班級如有學生髮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本學年該班主任不得評優、評先。

校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XX年10月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6

為了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切實為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並結合我校實際,現就門衞的安全責任明確如下:

一、門衞負責學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強學生進、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門使之養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

二、嚴把入口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校園內,凡校外人員進入校門,須經接待人員同意,並認真作好外來人員的記錄(何時來校、姓名、性別、年齡、尋找對象及出校時間)。

三、嚴把開、關校門的時間。節假日期間,任何人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時學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須由班主任親自送出校門,門衞不許讓學生獨自出校門。

五、家長到校找老師或給學生送東西,門衞不得讓其入內,須和班主任聯繫,由班主任親自接待,也可由門衞在適當時候將東西轉交給學生。

六、門衞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因擅自離崗而發生安全事故,由門衞負責。

七、對進入校園尋釁滋事者,要堅決予以阻止,並及時與學校領導、派出所聯繫,以確保師生安全。

八、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門衞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產生法律效力。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7

校各處、室、年級組及各位教職工:

為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依法辦學,經校行政研究決定,與各處、室、組及個人簽訂20xx年度教育收費責任書,各責任單位及個人必須嚴格履行責任內容。

1、認真組織落實各處、室、年級組及各位職工治理學校亂收費工作,規範收費行為,抵制部門搭車收費行為,認真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各種亂收費案件。

2、按照上級文件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執行以下收費紀律:

①嚴禁擅立項目、擅提標準和擴大範圍收費;

②嚴禁收取擇校費或變相收取擇校費;

③嚴禁強迫學生在校內就餐、購買文具或其他消費;嚴禁超標準收費(如:就餐學生伙食費等);

④嚴禁強迫統一為學生購買保險、徵訂和購買教輔材料、省(審)定書目以外的書籍、校服、桶裝水等;

⑤嚴禁收取以學生家長為對象的集資費、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維修費;嚴禁代部門搭車收費,嚴禁代政府收取各種税費;

⑥嚴禁把收費與學生報名、領書、上學及教師的工資、福利、評先評優、晉升掛鈎;

⑦禁止辦收費實習班、收費特長班和實驗班;

⑧嚴禁任課教師參與家教、家養和收費補課等。

3、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為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直接責任人,校長為規範教育收費工作責任第一人,要自覺接受州、縣教育局監督檢查,如因工作部到位,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出現收費引發羣眾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噁心案件或羣體事件的,願依照有關規定承擔責任。特立此狀。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8

教育收費關係黨和政府的形象,關係廣大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為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細化界定各級責任,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特制定埇橋區中國小教育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建立和落實中國小收費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責任分解,細化界定責任。各校校長對職責範圍內的收費工作負總責,對同級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中出現的收費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

二、切實做好收費宣傳工作,各校成立收費政策諮詢室,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廣泛宣傳教育收費政策,使學校收費明明白白。

三、加強教育收費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規範管理制度,加大制度的執行力,確保教育收費政策在本校全面落實。

四、學校必須按規定申領《收費許可證》,並實行亮證收費。

五、學校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通過義保實施專欄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範圍以及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

六、嚴格執行各項收費政策規定,不得自設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不準搭車收費和變相收費。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只允許向學生收取教材費、作業本費、經省價格、財政部門批准的教育招生考試費、向寄宿在校的學生收取住宿費;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只允許向學生收取作業本費、經省價格、財政部門批准的教育招生考試費、向自願入夥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學生自願選擇飯菜品種並即時付費),其餘費用一律不準收取。

七、學校按規定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辦費,必須嚴格遵循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及從嚴控制的原則,學校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學生家長,經學生家長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並及時向學生家長公佈收費支出清單,接受家長監督。

八、學校收費必須統一使用財政部門的收費票據,嚴禁白條收費及不開票收費。

九、學校在每學期開學後要對學校收費情況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並將自查小結形成文字報區教體局計財股。

十、各校要提高認識、強化責任、認真落實,對組織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或玩忽職守,官僚主義致使工作目標和要求未得到落實的,造成學校、年級、班級、教師個人出現向學生亂收費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9

為加強對學校門衞室的管理,強化門衞人員的責任;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特制訂本責任書.

1、門衞責任人:

2、門衞室每天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學校行政人員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

3、節假日要有人值班。若在此期間學校有財產遺失,值班人員要承擔賠償責任。

4、門衞室要保持乾淨整潔;校門口要經常打掃。

5、要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對要求進入校內的來訪人員,首先要詳細詢問情況,並作好登記。社會青年及閒散人等一律不準入內。一經發現,每人次扣5元。

6、學生憑假條出校園。對學生要關心愛護,不得體罰學生或私下罰款。

7、教職工上午第1節至第4節課,下午第5節至第8節課為規定坐班時間,上班時間內,教工外出要憑年級主任及主管領導簽字條子方可放行。

8、學生自行車要整齊擺放,妥善看管;校內遺失的自行車由當班門衞照價賠償。

第三中學

主管領導:

門 衞:

20xx年9月1日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10

為切實加強預防在校生違紀違法工作,杜絕各類安全傷a害事故的發生,結合本校實際,充分調動班主任老師的工作積極性,明確工作目標責任,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工作要求

1、班主任對本班學生負有法制安全教育管理責任。是本班法制安全教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定期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法制安全教育活動,做到法制安全教育月月講、天天講,以增強學生法制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3、定期召開家長會,與家長相互溝通共同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對班級重點學生實施重點幫教(有紀錄)

4、每天檢查學生到校情況,未到校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查明原因,放學後督促學生儘快離校。

5、班級建立信息員制度,協助班主任及時瞭解掌握學生思想動態。

6、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班會並有書面教案。

7、節假日、寒署假必須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並進行檢查(有文字記錄)。

8、班級發生違紀違法案件或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學校並積極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9、在各項活動中,班主任必須跟班;各種報表、資料要準確及時上報。

10、關心愛護住校生,經常看望住校生(以公寓樓值班登記為準)

11、對下列不良行為進行教育矯正個人工作總結範文

①曠課、逃學、抽煙、喝酒、夜不歸宿。

②攜帶管制刀具。

③打架鬥毆,辱罵他人,以大欺小,以強凌弱。

④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⑤偷竊、故意毀壞公物。

⑥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

⑦觀看、收聽 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⑧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場所

⑨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二、責任目標

1、全班犯罪率為0% ,違法率為0.2% 以下,違規違紀率為1.5% 以下。

2、全班無安全責任事故。

三、目標考核

1、綜治辦每月對班主任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納入班主任工作量化,做為評優評先的重要條件。

2、凡班級發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或違紀違法案件,下浮當月班主任津貼,發生較大事故或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且影響學校聲譽的,下浮全年班主任津貼,取消當年評選各類先進資格。

班 主 任(簽名)

學校蓋章(蓋章)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11

(1)門衞保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學生出入校門必須檢查兩證(學生證和出門證),並做好登記。在值班期間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置或上報值班領導。

(3)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時對本班出現的問題和接班人員交代清楚,應該注意的問題應作詳細記錄和交接。

(4)對外來人員進出學校必須填寫《進出學校登記表》來訪人姓名、工作單位,做好記錄,電話聯繫被訪人,經被訪人允許方可進入。

(5)嚴禁不明車牌的車輛入校,嚴禁收購廢品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門要進行盤查。學校公物出校門必須有相關科室出具證明,

(6)上課或課餘時間除上級領導、辦理公事或經領導同意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停放在學校大門東側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7)值班期間不做私人工作,遇有特殊情況,偶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並及時上報學校。

(8)夜間要加強值班巡邏,24小時不能脱崗、睡覺。如遇突發事件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能自己處理的事件,在第一時間處理,不能處理或重大事件由值班領導向校長報告,撥打110、119、120,999。

(9)如因玩忽職守出現失盜事件,或重大安全事件將追究責任人責任,照價賠償或辭退。

(10)要隨時保證學校大門口的暢通無阻,保護學生的安全,發現打架鬥毆的現象及時阻止,並上報值班領導。

(11)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值班門衞應在大門附近巡邏,密切注視進出學校人員,對可疑人員要及時上前詢問,對社會青年或閒雜人員在校園打架鬥毆要積極主動的於與制止。不得推諉或不作為。

(12)責任人違反以上規定,犯故意、過失、失職、瀆職或出現安全事件後不積極主動的進行處置和不作為造成學校、師生財產損失或師生傷害的,視情節輕重,將追究責任人民事、行政直至刑事責任。

(13)如在值班期間違反《門衞值班巡邏制度》《出入校門制度》等規章制度,發生學校財產被盜按照相關法力法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4)如在值班期間違反《門衞值班巡邏制度》《出入校門制度》等規章制度,因管理不善發生社會青年到校(從大門進入校園的)打架鬥毆等安全事故。發現一次給予全校通報批評。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學校門衞崗位工作責任書 篇12

為認真貫徹上級各級黨委、政府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使全體教職工切實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確保校園治安秩序良好,教育教學秩序井然,為廣大師生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和工作環境,現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有關規定和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長為法人代表,是綜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部門工作的副校長為第二責任人,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三責任人,年級部主任為第四責任人。

二、部門負責人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本部門的工作計劃,制定綜合治理工作目標、學期內專題研究綜合治理工作不少於兩次(年度內不少於四次,以記錄為依據)。

三、部門負責人對部門內“綜治”工作負總責,工作中出現重大問題(如教職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或違法犯罪等)要親自過問、親自抓。

四、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預防教職工違法犯罪,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部門要密切配合學校開展普法工作,要從人力、物力、財力保證普法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六、加強“綜治”工作的學習和宣傳,瞭解“綜治”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掌握“綜治”工作的動態。

七、正確處理教職工中的內部矛盾,對易於激化的矛盾和糾紛要化解及時,處理得當,不發生教職工械鬥和鬧事事件。

八、及時解決羣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的治安熱點問題,確保一方平安,要加強流動人口的管理和教育。

九、各部門所轄教職員工範圍為:政教處下轄本處教職工和年級部主任、班主任;教務處下轄本處教職工和授課教師;總務處下轄本部門教職工;辦公室下轄本部門和工會、團委教職工。

十、政教處要與年級部簽訂綜治目標管理責任書,各盡其職,各盡其責。

十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一票否決,否決內容有:年度內部門不得評選任何榮譽稱號;部門所有成員不得評優受獎,扣發部門年度“創建”獎勵資金。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票否決:

(1)教職工違法犯罪的;

(2)教職工違反職業道德受記過及以上處罰的;

(3)年度內違反校紀校規人次達部門成員總數二分之一的。

校 長(簽名)

部門負責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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