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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各類安全責任書範文彙集

幼兒園各類安全責任書範文彙集

幼兒園食堂安全工作責任書

幼兒園各類安全責任書範文彙集

為增強安全意識,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與負責食堂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狀。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時時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

2、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食堂工作重地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3、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後才能從事食堂服務工作。

4、刀、墩、容器必須張貼標籤,並分類使用,洗滌食品的容器必須按植物、動物類分開使用。

5、做好防蠅、防鼠工作。

6、食堂工作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工作開始前、大小便後,接觸初級食品原料或不乾淨的餐具、容器等之後,必須徹底洗手。

7、食堂工作人員進入食堂之前,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帽,才能工作,工作時不能吸煙、吃零食、挖耳、擤鼻涕,不能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不要穿着工作服、鞋進入廁所。

8、幼兒開餐後及時整理餐具,同時對幼兒開餐場地進行消毒。

9、食堂工作人員定期給幼兒燒好預防茶,並送到各教室。

10、為幼兒提供合理的膳食,編制營養平衡的幼兒食譜,定期計算和分析幼兒的進食量和營養素攝取量。

1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

12、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把食品准入關,嚴防“三無”產品、過期食品入園。採購人員要建好台帳,並索取產品檢驗合格證。

13、食堂工作人員因失職造成幼兒衞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特注:本責任狀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本責任狀一式兩份,食堂負責人和幼兒園各式執一份。

幼兒園(蓋章)

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書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事故的發生,中心幼兒園本着“安全工作,預防第一”的管理方針,特與村、校幼師簽訂2019年度安全責任書。

1、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園、離園,嚴格清查幼兒人數。

2、值班人員集中精力,認真組織幼兒活動,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帶領幼兒户外活動時隨時清點人數,不得把幼兒單獨留在室內;在室內活動時,防止幼兒單獨外出,特別要防止新入園的幼兒離開班出園。

4、教育幼兒團結友愛,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陽台欄杆,以免跌傷、碰傷。

5、不讓幼兒單獨到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去。

6、隨時檢查班上的玩具、用具,損壞及時修好。

7、隨時檢查幼兒口袋有無危險物:如小刀、釘子、小球、小瓶等,並注意不把這些東西帶到牀上。

8、要仔細照顧幼兒的衣食住行,注意觀察幼兒的情緒,鼓勵幼兒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時告訴老師,發現病情報告醫務人員,不得擅自處理。

9、藥物、剪刀、針等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給幼兒吃藥時要仔細核對。

10、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11、户外活動時檢查幼兒鞋帶是否鬆開,鬆開時及時繫好。

12、接送幼兒時家長與帶班老師要見面,不得丟失幼兒。

13、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幼兒,否則後果自負。認真執行幼兒園安全、衞生保健制度,能指導保育員配合保育員管理幼兒一日生活和衞生保健工作,使各項工作達標。

14、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取消年內評優樹先資格,並給予相應處分。

責任追究

1、違反上述規定、有失責行為,由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給予適當處理。

2、如嚴重失職,發生相關惡性事故,經研究按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負責人和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幼兒園教師簽名 巨峯中心幼兒園(章)

20XX年3月7日

幼兒園家長安全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園幼兒的安全工作,使廣大幼兒家長能夠放心地從事工作、學習和勞動,我園在努力做好幼兒保育工作的同時,特簽定教師與幼兒家長的責任狀,從而更好地保障入園兒童的安全。

一、對幼兒家長的要求

1、送孩子入園時,應把幼兒當面交給教師;幼兒離園時,須其家長(儘量是幼兒的父母)親自來接。如有特殊情況委派別人來接時,須持幼兒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聯繫溝通好,再來園接幼兒。(不允許未成年人來園接送幼兒)

2、幼兒入園之前,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玩具、藥品、針、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機等任何危險物品,以免發生意外。

3、嚴格執行本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幼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幼兒時,須事前通知本班老師,以便做好幼兒的安置工作。

4、送幼兒入園時,未到本園上班時間且沒經本園教師同意,不能過早地將幼兒私自送入園內或室內。否則,後果自負。

5、幼兒自帶食品,要衞生、無危險性。(花生米、果凍、泡泡糖、棒棒糖.食品乾燥劑等食品不能攜帶入園,否則,後果自負)

6、帶藥幼兒的家長必須把藥親自交到老師手中,説明服藥情況;不允許幼兒自己帶藥。

7、離園時,家長和教師交接完畢後請帶孩子迅速離開班級活動範圍,以免因監護脱節而發生糾纏不清事件。

8、幼兒有事不能來園的,家長應及時向本班老師請假,接送孩子入園和回家要和當班教師再見。

9、接送門卡如有遺失務必及時來園掛失補辦,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來園冒領幼兒或其他意外行為,幼兒園恕不負責。

10、乘車幼兒憑接送卡按時到指定站點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時到站,應提前與接車老師或司機取得聯繫。

11、下午放學家長於當班教師做好交接後,如因家長疏忽而導致的幼兒受傷或其他事件,園方不負責任。

二、對教師的要求:

1、幼兒入園時,值班教師要及時給幼兒簽到;下班時,值班教師要堅持全班每一名幼兒接走後,方可下班離園。

2、認真做好晨檢和午檢工作,及時發現幼兒身體健康狀況和有無攜帶危險品,並做出相應處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師要照顧好每一名就餐幼兒的飲食與午休。觀察並向幼兒家長彙報個別幼兒的就餐情況和午睡情況,注意就餐衞生與安全,照顧幼兒的冷暖起居。 4、值班教師要“愛孩子、賽媽媽”,不準責罵幼兒;不準給幼兒起綽號;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5、值班教師要認真做好本班幼兒的保育工作,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

以上各項分別由幼兒家長和值班教師各負其責。一式兩份,自簽定當日起生效,至幼兒畢業離園時為止。

教師簽字: 家長簽字:

陽光幼兒園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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