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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精選12篇)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精選12篇)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1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精選12篇)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

二、工作時要本着“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

4、加強對幼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着“服務幼兒,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並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園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為每位幼兒做好接送卡,一人一卡,做到憑卡接送。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並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

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2

安全責任書

“為每一位學生的終身發展服務”是之源學校的辦學宗旨。為實現這一宗旨,我們必須做好每一項工作。接送學生是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一環,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凡在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必須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並説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上午九點,學生返校日上午十點。

3、凡參加各線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隨車,不得中途下車。

4、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往返。

5、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繫,做好電話記錄(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6、車輛停靠時需密切注意來往的其他車輛,學生上下車、過馬路,護送人要下車迎送,護送學生到達父母身邊或安全地點,,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7、護送人要做到“兩懂兩會一監督”,即:懂得相關法律法規、懂得救助知識,會提示駕駛員安全行車不搶道,不搶時,會提示學生乘車安全,監督駕駛員違法行為,同時禁止同駕駛員閒談;每次發車前要求駕駛員檢查車輛,時時處處強調慢行,道路狹窄處要下車查看,組織學生下車,不得強行通過。

8護送教師每次接送學生後要向德育處彙報學生往返情況,並由德育處做好記錄。

9做好兩個登記:

(1) 登記接送時沒有家長在場的學生,事後與家長聯繫並提出要求。

(2) 登記提前到校沒有説明情況的學生,事後進行教育並聯系家長。

10非護送人員不得搭乘學生專車,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11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繫,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12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後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13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X年9月1日---X年9月1日)。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接送人員簽字: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3

1、 學校應對接送學生工作高度重視,經常對接送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及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接送服務質量。

2、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並及時上報或報警,妥善處理後續工作。

二、接送人員責任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安全工作培訓,自覺配合司機工作,經常學習有關接送工作的相關要求,牢記接送人員崗位職責、標準和要求。

2、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送學生時提前5分鐘到崗,接學生提前10分鐘到崗,不遲到,不脱崗、有事請假,履行請假手續。

3、熟練掌握職責規範,根據接送名單,詳細掌握接送人數、所在班級、姓名、上下車地點、聯繫電話,與班主任及家長交接好學生,不漏接漏送。

4、組織學生按順序上車,維護秩序,定好學生座位,定好接送時間,下車時,待車停穩後方允許學生起身離座,老師攙扶學生下車,並安全將學生送到家裏或家長手中。

5、行車途中不得與司機聊天,密切注視前方行人、車輛,及時提醒司機不開快車,不違反規則。教育學生不得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無特殊情況或家長不允許,不得讓學生在非接送點下車。學生橫過馬路,老師必須在視線好的地方經觀察安全後帶學生過去。

6、對家長沒有及時接又不認識家的學生要與家長聯繫或帶回學校後妥善處理。

7、教育學生在車上要團結友愛,互相謙讓,不準高聲喧譁,保持車內安靜,愛護車上物品,保持車上整潔。

8、若遇自然災害或突出事故,要冷靜處理,及時打電話通知學校領導或打110報警。

三、學校、接送人員雙方責任

1、若學校未對接送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未建立接送人員管理制度,而發生事故,由學校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2、若因接送人員違反接送人員責任中有關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接送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接送人員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學校負責人(簽名):

接送人員(簽名):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4

為切實加強學生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校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接送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着“服務學生,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學生,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並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並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按要求把學生按時送到指定地點,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儘量做到傳遞無誤。

4、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校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校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主管領導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

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5

幼兒園跟車教師接送幼兒安全責任書

甲方:樑家墩國小幼兒園

乙方:

為了保證坐車幼兒安全上園返家,跟車教師必須儘量做到以下安全責任:

一、 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並有固定人員持卡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並請與家長電話聯繫,才能讓他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或無卡接孩子的;一律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無卡的要在登記冊上簽字;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 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説話語氣要平和。

三、 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後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 幼兒上下車時,老師不得接打電話;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額頭是否發燒)、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下車時老師要先下車將孩子安全的抱下車;不得提着孩子的胳膊讓孩子跳車。

五、 跟車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儘量不要出現漏掉現象。

六、 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後,跟車老師要從最後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 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 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後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要時刻注意不得讓孩子在乘車時吃零食;以及喝飲料或牛奶;防止食物誤入器官,發生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十、 如若出現安全事故,本園有權追究當事人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6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跟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範行為

1.跟車接送教師每週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每次上下車跟隨車接送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3.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跟車接送教師要面向學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學跟隨車接送教師應把最後一趟的最後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後,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

1.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跟車接送教師未面向學生,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跟車接送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後果,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4.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鬆陵鎮團結國小 責任人

X年五月十八日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7

學校安全涉及千家萬户,責任重大。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部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學校與你簽訂本責任書。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的工作安全負責,依法實施各項安全措施,具體職責如下:

1、班主任應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給學生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督促學生認真遵守《學校安全守則》。

2、班主任放學後應及時督促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離校,按時回家。學生未離校前,班主任不能提前離校。班主任應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路上安全,杜絕國小生騎車上學。

3、班主任應教育學生在課間文明休息,不準追逐打鬧,在教室內進行任何的體育活動。

4、經常巡視查看教室電器、門窗等,發現有一切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學生行為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制止和教育。

5、班主任應教育學生不準帶任何管制刀具、火源到校,發現帶有管制刀具、火源的應立即收繳,情節嚴重的應及時制止和教育並及時通知家長。

6、班級中出現偶發事件、突發生病應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並及 時送到醫院就醫。

7、 教育學生不私自修理燈管、電氣設備,以免觸電。

8、學生未按時到校,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家長,瞭解學生情況。出現學生出走、打架等突發安全事件,班主任應及時報告學校,並一起進行妥善處理。

9、班主任若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必須先上報學校同意後,制定好安全措施,方能外出。

10、學生進行大掃除時,班主任應到現場指揮,督促學生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11、 教育學生在體育運動時聽從指揮、注意安全、遵守運動規則。

12、班主任要認真參加學校安全值班,切實旅行職責。

13、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不得歧視學生,不得諷刺挖苦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停學生的課,以免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校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蓋章)

――――年級 班主任簽字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校園傷害處理辦法》,為了確保中學部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杜絕各種事故的發生,每位教師都有義務維護校園安全,都應當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師必須上好課表中所排列的屬於自己的課(包括早、晚自習、班會及活動課),因特殊原因(包括請假)需要調課者,必須報教導處審批,等批准備案後,調課才能生效。凡因未按時上課,缺課或調課後,被調者未履行職責,造成的學生違紀、違法或者傷害事件均由當事人負責。

任課教師都要確保上課學生的安全。“誰的課堂誰負責”,教師進入課堂首先清點學生人數,對於缺勤的學生要及時瞭解情況,及時通知班主任。凡因學生曠課沒有及時彙報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學校要追究當事教師責任。

凡遇突發性事故(如火災、地震等),上課教師為當事責任人,應及時處理並上報學校,如未妥善處理而造成不良後果,學校要追究當事教師責任。

2、體育教師上體育課要將學生限定在操場上、在自己的視力範圍內活動,教育學生按老師規定的項目進行規範訓練。物理、化學、生物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按實驗操作規程做實驗,告訴學生不按操作規程去做,容易出危險,如果不聽勸告,取消做實驗的資格。理、化、生教師原則上不允許讓學生幫忙拿實驗用品(尤其是化學藥品),如果確實需要學生幫忙,要和學生一起拿。

3、每位教師都有詢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教學區的權力。每位教師都有義務向學校治安領導小組反映校園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如能排除應當盡力排除。

4、教師同學生進行個別談話,一般情況下不要鎖門,對於女學生的教育要注意時間、地點、方式和方法,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5、對校園內出現的突發事故,第一見證人要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的領導。

6、教師辦公室要保持潔淨,物品擺放要整齊。

注意:(1)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辦公室,辦公室無人時要注意鎖門,以防丟失物品。(2)注意節約用電。天氣晴朗,室內光線好,請不要開燈。長時間離開辦公室要關閉飲水機電源。(3)辦公室嚴禁私拉電線,嚴禁使用學校規定以外的電器。

7、嚴禁任課教師擅自將學生趕出教室。凡教學需要帶學生外出實踐,實習者,須提前報主管校長審批後,經核實確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方可進行,當萬一發生不安全事故時,承擔組織者的教師要負主要責任。

8、教師要努力學習,提高認識,轉變觀念,要尊重、關心、愛護學生,特別是要對“問題學生”給予更多的關愛,加強溝通,注意引導,耐心説服,循循善誘,禁止簡單急燥,野蠻粗暴的進行有辱學生人格的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據情節和造成的影響進行查處。要做到依法、有據、合情、入理,造成傷殘、致死等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9、負責晚自習的教師要增強責任心,上自習要認真核對人數,如有出入要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繫,要關注學生的動態,確保上課的效率。下課後,督促學生儘快回宿舍。值班教師要在各樓道口值班護送學生下樓。確保學生安全上下樓梯。

10、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1、此責任書資簽定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任課教師簽字:

學校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並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創建德育為首、教學為主、安全第一的和諧、全體教職工都要掌握有關安全知識,要學會應對突發事件。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責任人。為明確安全職責,經學校校委會研究,制定《××國小擔任實驗課教師崗位安全責任書》,由學校與擔任實驗課教師簽訂實施。

一、實驗課任課教師要教育學生按實驗操作規程做實驗。上課教師必須對在實驗課室上課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必須停止其實驗,教育後再做實驗。

二、使用電熱器等設備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三、實驗課室內嚴禁吸煙。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四、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五、用電設備要經常檢查,防止漏電。破損的插座插頭要及時更換。教師離開實驗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電和門窗等。

六、建立儀器設備台帳,領用、歸還必須履行相關的登記手續,教學用具不準私人借用,發生問題由管理人負責。

七、每學期必須按程序和相關規定核對清理一次危險物品。

八、其它人員(常規使用除外)使用實驗課室必須經校長、教導處同意方可使用。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任課教師各執一份,責任人在該崗位工作時該責任書始終有效。

學校(蓋章):

簽字人: 責任人簽字:

x年 x月 x日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保衞,維護穩定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國小生人身生命安全,社會和諧穩定,家庭幸福。預防和堅決杜絕校園內外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的人身,學校財產安全。進一步增強值班護校人員的責任意識,明確工作職責範圍,特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1、校長是學校安保第一責任人。把安全維穩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從制度、措施上確保學生生命安全,切實肩負起維護學校安全的政治責任。

2、教師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按時交接班,(每天交班時間為早7:30)不得隨意調班。值班人員必須早7:30巡查。確有特殊情況,需調班者,須經校長同意教導處批准。

3、夜間值班應按時巡邏,以高度負責的態度,保證學校財產安全,師生生命安全。

4、學校值班教師白天值班時,必須關鎖好大小門,做好外來人員信息如實登記,外來車輛不準進入校園,確有特殊情況需報政教處同意後方可。如因值班人員失職而導致社會人員在校園內鬧事,毆打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學校將嚴肅處理,上報教育局

5、嚴格學生考勤,做好提前離校學生的出門記錄,所有請假外出的學生必須由班主任簽字後,方可回家。上、放學要有值班教師在校門口值班。

6、要做好正面宣傳引導工作,利用主題班會、黑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載體加強對學生的安全防護自救教育,防止不穩定因素髮生。

7、必須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原則,從源頭上減少涉校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對於發現或發生不利於學校師生安全的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內上報學校值周值班人員,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

8、追究工作責任。對因工作不力或不負責引發信訪等問題的,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學校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9、師生都應該為維護社會穩定出一份力,不參加各種未經批准的遊行、示威活動。

學校第一負責人(簽名):

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名):

教職員工(簽名):

中心國小

二x年三月一日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篇12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明確園長做好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定以下責任書:

一、校車車輛要求。幼兒園自備或租用校車都稱為校車,校車應及時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並經法定檢驗合格,確保其技術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車輛時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租用合同、安全責任書;嚴禁購買或租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作為校車;嚴禁超員和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二、校車駕駛人要求。幼兒園聘用的校車駕駛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身體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要先經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審驗合格後方能聘請;幼兒園要與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責任書;嚴禁聘用三年內任一記分週期內累計分滿12分或者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責任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接送學生。

三、校車隨車護送人員要求。幼兒園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專職工作人員或兼職教師作為每趟接送幼兒的護送隨車人員。隨車護送人員必須作風正派、舉止文明、責任心強、思想政治覺悟高、身體心理健康,且應掌握相關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急救護常識;隨車護送人員要配合、監督駕駛員按預定路線圖接送、遵守交通規則,按時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車中的幼兒安全管理,以及幼兒、家長、幼兒園之間的交接工作;隨車護送人員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必須按預定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向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上報情況,並做好幼兒安全轉移救護工作。

四、加強園內校車管理,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幼兒園園長、法人代表作為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校車管理職責。

(一)要詳細掌握園內接送幼兒的校車、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以及校車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基本情況,形成方案材料並把相關材料發放到園內所有工作人員及幼兒家長手中,與幼兒監護人簽訂接送合同書、安全責任書,建立檔案;

(二)要對接送幼兒的所有校車駕駛人、隨車護送人員定期進行面對面的安全教育;

(三)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嚴禁用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機動車、拖拉機接送幼兒;(四)要制定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車及其駕駛人、隨車護送人管理台帳,對校車的日常運行維護與檢驗、駕駛人遵章守則及其審驗、交通事故與安全教育等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做好做細各種應急預案,切實加強幼兒園校車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隨時保證其安全技術性能處於完好狀態。幼兒園應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其他交通違章行為,應當制止。

(六)幼兒園組織春遊等需要學生集體乘車外出活動的,要嚴格辦理報批手續,且必須租用專業交通運輸部門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車、並配備具有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且對行駛路線熟悉的駕駛人員;

(七)對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按規定噴塗有公安廳交警總隊和省教育廳制定的統一標識。

五、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對因管理鬆懈,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是民辦幼兒園的予以取締。

六、要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作為幼兒園各項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八、責任書的要求不因責任人的更換而改變,責任人如有更換的,接任者繼續履行。

責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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