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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精選17篇)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精選17篇)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精選17篇)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衞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12月31止。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2

貴家長: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閲讀並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並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繫,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後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願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2月27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3

甲方:學生及其監護人乙方:輔導班負責人

學生假期輔導期間,應當遵守輔導班的制度和紀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生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害,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應當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三、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定期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後,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四、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不會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五、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六、住校學生按時作息,反之與隨意外出者責任自負。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鋭刃鈍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對於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 

九、在輔導班學習中故意尋釁滋事,與同學打架鬥毆一切責任由當事雙方負責。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學生及家長簽名: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4

為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後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採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並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範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於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範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 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髮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班 級:

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5

在寒假期間,為了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請家長們注意督促孩子增強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為此,我校與學生家長、學生、班主任簽訂如下責任:

一、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二、嚴禁學生到機井、河、池、水庫中滑冰或玩耍。

三、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不準放鞭炮,不能在田間放火,防止引發火災。

四、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不準私自騎自行車外出。

五、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管壞人以任何方式威脅,千萬不能開門。要學會使用“110”、“119”“120”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六、要注意防止觸電。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不讓孩子使用熱得快燒水,不用電熱毯取暖,不用各種用電器充電,不私自使用各種電器。

七、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要隨意吃不衞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八、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不準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築物。

九、室內用煤球爐取暖應該注意: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灶。

總之,寒假期間學生的安全監護工作已由學校轉入家庭,希望家長搞好學生的監護工作,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讓學生度過一個安全、祥和、平安的新春佳節!

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6

為了切實保障每一位員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牢記在心中,落實到行動上,特訂立如下安全責任書: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公司“三級”(入司教育、部門教育、班組教育)安全教育,努力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2、工作前穿戴好規定的工作服、工作證,佩戴相應的勞保用品,必須要有足夠的休息,保持充足的精力。身體不適、喝酒、赤腳、穿拖鞋者不準上崗。

3、遵守勞動紀律,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熟知本崗位不安全因素特點。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及各安全制度,記錄清晰、真實、整潔,並保持工作場地清潔,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4、保持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的清潔,生產施工器具擺放有序;未經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得動用其它辦公通訊設備和機械設備(包括車輛);愛護各類防護設施和標語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種設施、設備、儀器、電腦等,非經允許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電等電線。

5、特殊物品必須嚴格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合規的位置,如酒精、氧氣、氬氣、乙炔、聚氨脂、油漆等。向供貨方索取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説明書和安全標籤,對客户、承運人進入危險品倉庫、場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業的有關安全規定。

6、正解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協同做好設備保養和維護,發現異常應妥善處理,及時上報,並認真做好記錄。

7、公司對待特殊崗位實習生提供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每個實習生必須正確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進入特殊崗位前先檢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無違章或冒險作業。

8、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嚴重人身危險而無措施保證的情況下,實習生有權拒絕作業。

9、車間工作時間嚴禁幹非工作的事情,如追逐打鬧、開小差、隨意玩手機、聽音樂、串崗、聚眾聊天等。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10、除廠區指定的吸煙區外,嚴謹吸煙。嚴格遵守單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上、下班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電動車輛在車間內隨意行駛。

12、遵守國家明文規定的交通法則和車輛管理(包括職工摩托車)。無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任何車輛,有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三無”車倆與準駕不相符的車倆,嚴禁酒後駕車、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車、英雄車,不強行超車。

13、辦公室注意用電安全,每天下班後檢查電腦、飲水機電源是否關閉,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安全隱患。

14、實習生跟公司員工一同一律在餐廳就餐,不得帶出到宿舍、辦公區、廠區,不得亂倒剩飯剩菜,隨地丟棄煙頭,不得隨地大小便,不準吵鬧鬥毆,努力搞好個人的衞生及室內、外場所的環境衞生,防止病蟲害。

15、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6、嚴格遵守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治安管理條例、公司及各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實習生在非工作時間,要加強安全意識,出現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17、發現安全事故,應在1小時內逐級上報。並積極參加事故搶險,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18、請認真執行本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做到。違者視情節嚴重,將處以罰款或遣送回所在學校。

19、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實習生、公司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至實習期滿離開公司之日執行。

雲南一通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實習生(簽字)

日期:年月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7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衞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__、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__0”、“__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保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__年8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____X學校

二〇__年九月一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8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並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枱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政教處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聯繫電話:

年月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9

大學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夠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強化學生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學校與學生雙方的責任,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由台州學院學生處(甲方)與學生(乙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 學校責任

學校應當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園管理工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維護學校秩序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因為下列各種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校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學生從事不宜學生參加的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任何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學生責任

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提高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我防範能力。如果出現下列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學生自己承擔相應責任。

(一)學生違反學校禁止性規定的;

(二)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學校彙報的;

(三)學生違反實驗操作規則的;

(四)學生私用電器的;

(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六)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學生個人或學生社團組織外出活動的;

(七)學生在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八)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發生的;

(九)寒暑假期間學生在校外或者學生自行滯留學校及自行到校發生的;

(十)學生參加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的。

三、 其他責任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而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二)學生在校期間,因他人行為不慎引起人身傷害的,由致害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學生的,由侵害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因行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學生承擔相應責任。

四、 附 則

(一)本協議適應於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三)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協議解釋權在學生處。

甲方: (蓋章) 乙方:學生(簽名)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0

為了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採取各種形式(主題班隊會、知識競賽、徵文等)對學生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身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和管理監督與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學生活動場所等地方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要指導學生建立安全公約,制定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管理、監督和教育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切實盡到相關職責。

六、家長要經常教育,提醒學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規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注意預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電、防溺水等。

七、學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長全面負責,同時要配合學校做好校內的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於安全教誨,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紀、校規、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十一、學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十二、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班主任、學生、家長,都要簽名(蓋章),責任以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簽章):

校長(簽章):

班主任(簽章):

二0 年 月 日

年級 班

學生(簽章):

監護人(簽章):

二0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1

為確保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家長要配合學校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衞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考生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考點,要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飯,住宿。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趕打鬧,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教師陪同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准考證、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衞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户,不得搞聚會,不得下塘下河下壩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鬥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注意事項

1、九年級考生6月17日下午5點到校,6月20日上午11點放學。八年級考生6月20日上午11點到校,5點30放學。

2、考生需要準備的考試物品:簽字筆兩隻,2b鉛筆,,三角板,圓規,小刀,橡皮,墊板,准考證等)統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內。

3、請各位家長注意學生會考結束之後的回家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回家。學生回家要向班主作電告平安。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班主作簽名:

大橋鎮中學

20xx年6月17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2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從完小到各分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必須牢固樹立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工作常抓不懈,讓全校師生每天都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現將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責任公佈如下,望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認真履行相關責任。

第一條: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範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校長具體抓,一層抓一層,層層落實,形成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人人都參與並認認真真抓好抓落實的工作管理體系。

第二條:安全管理防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工作,及時處理好,有關突發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則,出現失職造成事故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條:門衞或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教學時間內嚴鎖校門,嚴禁外來人員自由進出,嚴禁外校學生進入校內。未到放學時間,不允許學生走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出校的學生必須有家長在場。否則,出現學生走失或被拐被騙,門衞、值班人員或相關教師將承擔主要責任。

第四條:門衞或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護校工作條例,管好用好有關治安防範器械。

第五條:從完小到各分校,必須嚴格實行學前班幼兒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許放行。否則,出現學生被拐被騙或走失,將由有關教師負全部責任。如果家長不主動配合辦理接送卡的,出現學生放學走失現象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家長要求不辦接送卡的,必須向學校寫出承擔責任的責任書。

第六條:從家庭到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管理,認真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高、防盜、防拐、防騙、防走、防兇、防易燃易爆等工作,並重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攀越圍牆或騎坐陽台,嚴禁攀爬樹木和有危險的高處,嚴禁學生打架鬥毆,嚴禁家長、學生和外來人員攜帶匕首、三稜刀、牛角刀、彈簧刀、彈繃、西瓜刀、彈子槍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嚴禁家長將車輛(包括摩托車)開進學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立急制止停車,收繳有關兇器或危險品並及時報送學校處理。

第七條:校園周邊如果出現打架鬥毆或發生盜竊、搶劫、傷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及時報告學校和華西派出所(分校同時報告各村治安聯防隊),並立即制止事態的發展。全校教職工要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學生髮現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學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條:後勤有關人員要經常檢查校園建築設施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的應急時向學校報告。同時,認真檢查校園內各種用電設備是否老化,如發現有老化現象的應及時更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條:值日教師或各班教師,在離校前應對電燈、門窗進行檢查,是否關好。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將等額處罰有關責任人。

第十條:每天上學放學時,教師和家長應提醒學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橫穿馬路時要時刻牢記“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戴好安全小黃帽。

第十一條:學生上下樓道時,必須按標誌去左來右分向行走,嚴禁一湧而下或一湧而上。集合解散時,應組織有序上樓。否則,出現嚴重後果的將追查直接責任班級的相關教師。

第十二條:凡由學校組織學生外出舉行重大活動(如:春遊、秋遊、掃墓、上街參加公益勞動等)時,必須做到統一集合,各班教師對學生進行點名,統一出發,統一行動。回校時仍實行集合、點名、統一回校。凡出現教師失職造成嚴重事故的將對有關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三條:凡組織學生乘車到郊外旅遊或舉行其它活動時,必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同意後方可舉行。否則,出現不良後果的將將由組織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學校規定,學生下午到校的時間為1:50,此前的時間段由家長負責管理並按規定時間返校,如不按規定的時間返校,1:50以前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同時,1:50進校後,由於各校的活動場地狹窄,嚴禁學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課間時間),嚴禁帶有危險性質的玩具進行遊戲活動,否則出現後果的將由有關責任學生的家長負主要責任。雙方玩耍意外受傷等由雙方家長承擔主要責任,學校協助解決。

第十五條:以上制度,請全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嚴格遵守執行,確保校園安定,師生平安,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3

學校住校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如下: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住宿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校為住宿生提供學校食堂用餐條件,並負責監督食堂學生用餐的衞生、質量,為防止學生在校外用餐而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學校規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就餐,如家長子女違反或因某種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後果均有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3、住校生住校時間為上週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週星期六早7:00後自行回家(放假調整除外),住校生學生到校後至本週星期六放學期間,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門,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門的,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或值班主任簽字後,交門衞室登記,方可出校。如學生私自翻越圍牆或私自混出校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星期六早離校回家,不得在學校留宿,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①住校生在校內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並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②住校學生在校外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從事有損於學校形象的事情。家長、學校應加強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學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完全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5、學校嚴禁住校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手機、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6、嚴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圍牆出校到山塘水庫河溝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家長應加強對住校學生的安全、紀律教育,住校學生在住校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間,多次違反學校住校紀律,學校將對其進行相關教育和處理,對不服從教育的、教育無效果的,住校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學生,學校有權拒絕其住校。

8、學校不準學生進網吧上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到網吧上網,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並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重視對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長應加強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衞生等教育,並教育其慎重交友,學校要求女學生嚴格按時作息,如私自外出或與不良人員交往,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學校嚴禁學生談戀愛,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家長也應加強相關教育,如發現學生談戀愛,立即通知家長,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嚴禁學生結夥玩耍,星期六早7:00離校回家,要求學生離校後必須第一時間回家,如學生結伴玩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住宿時間段內。

14、本協議書如有遺漏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東城中學教導處(公章)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4

為切實加強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和學校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確保家校聯繫渠道的暢通,現由學校和個位家長簽訂本協議並遵照以下條款嚴格執行。

一、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要時時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騎車、步行注意事項。

二、按照我國交通法規規定,嚴禁不滿12週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車;嚴禁沒有車閘、沒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車上路。

三、家長有責任教育孩子騎車應注意以下幾點:

1、儘量早起,吃早飯,要留給孩子充足的騎車、步行的上學時間。

2、無論騎車還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規。特別要注意要靠右行。

3、騎車轉彎時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時,不要與其靠得太近。騎車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開車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賽騎車;不要兩車以上並排行駛。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擠抹追逐;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

4、不要緊隨機動車後追趕或騎車行駛;不要手扒機動車奔跑或騎車。

5、不再河邊或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險的遊戲;注意安全用電等教育。

四、加強孩子的行為規範教育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

五、發現孩子不良現象應及時給於教育、糾正;不縱容不溺愛。

為加強安全教育與防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思想認識,牢固樹立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以上幾點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者,發生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孩子的監護人承擔。

第一國小

學生: 家長: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5

為使學校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製得到全面落實,促進社會、家庭、學校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重視,依法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各班級、各位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宣傳政府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貫徹“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按照“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健全安全措施,減少傷亡事故”的要求,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師生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學生嚴格遵守本責任狀,關注子女在家與在校的活動,不得允許學生參加有礙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動。

三、學生應自覺服從學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長教誨,自覺履行下列各項規定,關愛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做到自愛、自律、自理、自強。

(1)學生不得私自到水庫、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戲水。

(2)學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和農用車輛。

(3)禁止學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鬥毆、偷竊他人財物、破壞公共財物。嚴禁學生帶鞭炮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學生不得帶明火進入校園,不得在宿舍使用火籠、蠟燭等。

(5)家長要對學生進行食品衞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買“三無”食品,不吃過期、變質、不衞生的食物,杜絕食品中毒事故發生。

(6)學生不得進入遊戲機室、網吧等不宜涉足的營業性娛樂性的場所。

(7)在校園內不追逐、嬉鬧,上下樓梯、樓道不擁擠,應自覺維護秩序,不爭先恐後。

四、學生因不遵守學校各項制度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負責。

本責任狀由學生、班主任、學生家長、學校簽字(蓋章),有效期一學年。

學校簽章: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學生簽名: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6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並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願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並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願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簽名:

學生安全責任書文案 篇17

為了營造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為使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於安全工作有關規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存在隱患。

二、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

三、家長應教育和管理學生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一般不準到校,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四、家長應及時瞭解學校作息時間,督促學生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五、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六、學生之間違紀造成的傷害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七、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師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八、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九、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家長應及時告知教師,教師不知道或難於知道而造成的傷害,教師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十一、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二、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衞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嚴禁學生外出和與疫區人員接觸,並教給學生預防知識和飲食衞生常識性知識,並積極採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學生按照學校及老師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意識。

十七、家長有責任適時適地給學生傳授安全防護和自救等常識性知識,以防萬一,否則家長應對發生的事故負責。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期間一至六年級有效。

班 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老師簽名:

孟津縣白鶴鎮中心國小

二0__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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