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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17篇)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17篇)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17篇)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範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一切,提高防範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説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於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後才接納:

1.學生自願請求,家長同意;

2.來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接送;

3.路上安全責任自負,一出校門與學校無關;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5.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後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

年級:

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鐵峪鋪中學(蓋章)

20xx年2月25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甲方:新蔡縣現代雙語實驗學校

乙方:學生監護人

貴家長:

我校坐落在交通發達的新蔡縣工業園聚集區,校門緊鄰駐新公路,交通非常繁忙,過往車輛多,車速快,學生出行安全讓我們深感憂心,故學校再次要求所有走讀生能夠克服困難回校住宿和就餐。如果仍堅持走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要求學生臨護人(家長),按學校作息時間,督促或接送學生按時上學、放學,且必須由家長同校方簽訂責任書。

學校警醒走讀同學及家長:

1、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個人人身安全,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

2、遵守學校紀律,憑走讀證出入校園,把學校作息時間告訴家長按時到校,按時回家;在預備前5分鐘到校,因事不能按時到校,家長必須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繫。子女在該回家的時候沒有到家,家長必須立即查明情況。

3、遇雷電交加的暴風雨、暴風雪天氣,不要在樹下、巖石下等危險處避雨;

4、上學、放學儘量結伴而行,不鬥毆,不圍觀;中途不停留遊玩,不上網吧。

5、不購買街頭零食,亦不替同學購買違禁物品(煙、酒、火種、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

6、家長要隨時同班主任聯繫,全面瞭解、彙報學生的學習、生活、思想狀況,共同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空間。

7、非上課時間內所發生的一切事故、上課期間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學生安全意識要加強,家長安全防範要到位,學校安全教育要具體。對於走讀生的校外安全及校外監護,家長一定要負起全責。新蔡縣現代雙語實驗學校不承擔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交通、人身、食品安全等責任,不承擔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的一切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如上網、打架、偷竊等)。請家長慎選是否走讀。

如果仍堅持走讀,請細讀以上條款。學生、家長簽字後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協議一式二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所在班級班主任(簽字)甲方:新蔡縣現代雙語實驗學校

乙方:(監護人簽字)

20__年X月__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鑑於目前社會環境複雜,治安形勢嚴峻,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保重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要求學生統一在校食宿,但為了尊重學生家長的意願,(暑假安全責任書)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方便學生,針對特殊情況准許附近學生走讀,在家吃住,但需徵得學生家長及班主任的同意。走讀學生離開校門,在校外若出現意外事故,責任由其監護人(學生家長)負責,學校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家長鬚知:

作息時間送接時間

1、上午8:00預備---11:45放學上午7:20以後----中午11:40前下午2:00預備---晚5:30放學下午1:30以後----晚5:20前

2、家長鬚按時接送您的學生

3、當班教師、門衞將於規定時間在校門口迎送您的學生

4、請家長安排好您的學生在家午休,走讀生既不得過早到校,也不準遲到,學生有事須請假。

5、切實加強安全監管,教育好孩子上下學途中注意交通安全,結伴而行,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在途中逗留,特別不要下河玩耍、游泳。

6、晚上不亂竄亂跑,不熬夜,不進網吧,注重學習。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走讀生安全責任書5篇走讀生安全責任書5篇走讀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廟口鎮實驗學校

年月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並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枱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政教處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聯繫電話:

年月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並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枱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根據子教發(____)__號和子教發(______)號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政教處與班主任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範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一切,提高防範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説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於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包括馬岔村、大寨村、小寨村、柳灣村的學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後才接納:

1.學生自願請求,家長同意;

2.來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接送;

3.路上安全責任自負,一出校門與學校無關;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5.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後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手印): 年級:

家長簽字(手印): 聯繫電話:

____國小(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切實保障全體參加大學聯考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與班主任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1、按照學校統一安排,乘坐往返車輛,嚴禁帶隊老師或學生中途上下車,上下車只能在考點規定區域和二中水泥球場。

2、要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教育,嚴禁下河下塘洗澡,嚴禁打架鬥毆,嚴禁乘坐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到考點,嚴禁購買攤點食品及不潔飲水。

3、做好學生考試期間的心理輔導工作,防止因情緒過激而發生安全事故。

4、處處關心學生,發現學生生病,要及時送往醫院醫治,並及時通知家長。

5、大學聯考結束後,所有學生必須回教室,聽候班主任老師安排。

6、加強安全意識,認真備考,做到責任到人,責任到崗,做到萬無一失。嚴禁送考老師離開考點,嚴禁走親訪友、從事娛樂等與大學聯考無關的事。若因工作失職導致不良後果,學校將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7、此責任狀一式兩份,班主任自存一份,交政教處一份存檔。

隆回二中(蓋章)xx班班主任(簽字)

20xx年5月30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貴家長:

學生安全,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及家長的責任重大,為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應準時到校,按時回家,因病因事請假須有班主任(家長)簽名的請假條,且要有家長(班主任)的聯繫方式。不準隨意缺席、曠課,

第二,禁止學生運載工具、鐵、鋼管和其他危險物品或者逸然”,爆炸和有毒物質,如果發現立即沒收,並公開處理,如果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傷害,學生和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學生安全責任書

三、禁止學生參與戰鬥。學生應該之間的矛盾糾紛由老師進行調解,禁止暴力來解決。相反,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撤銷制裁,造成輕傷事故責任根據醫學治療,導致嚴重的傷害除了承擔醫療,提交到公安機關處理。

上述三個,學生家長和學生必須清楚,認真履行職責,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學生家長簽名:學生安全責任書

學生簽名:時間:日期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考慮個別同學的特殊需要,經本人申請、家長簽字、學校同意,中午可以離開學校回家吃飯。為了學生安全,為明確責任、避免糾紛,經學校、學生本人及家長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回家吃飯的學生辦理中午校園出入證,中午持證件可以出入校園,無證者一律不準出入校園。

2、離開校園的同學只允許回家吃飯,不允許到外邊小吃部等地方吃飯。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若發生食品衞生相關意外傷害,一律由家長和學生負責,學校沒有任何責任。

3、家長可以到學校送飯,學生不需要辦理校園出入證。食品安全由家長負責,出現問題與學校無關。

4、學生不允許吃外賣的食品,若出現食物中毒等相關衞生事件,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本人負責。

5、學生憑出入證離開校園後到進入校園前這一段時間內發生一切安全事故都與學校無關,責任由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交通安全、打架鬥毆、綁架勒索等意外傷害等責任)

6、家長在本協議簽字即認可本協議內容,協議即時生效。

班級:

申請人:

家長: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規範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 《未成年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責任人)和家長(監護人)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一、房東(責任人)責任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後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囱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並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後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監護人)聯繫。

8、禁止學生在寢室內打牌、賭博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家長及監護人的責任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繫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並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後並交清房租費(須有收據或憑條)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繫,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學生的歸宿情況應主動與房東聯繫。

4、每週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繫,及時瞭解情況。

5、家長應隨時保障電話暢通,以便聯繫。

本責任書一式叁份,房東一份、家長(監護人)一份、學校一份。

責任人(房東):

家長及監護人:

20xx年月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並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願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為切實保障與會師生人身安全,保證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特制定此責任書,望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1.會前對全體與會師生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個人都要明確職責,熟悉步驟,做到心中有數,並由校長、教練貫徹給每一個學生。領導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學校及教練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學生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願報名參加比賽項目,任何人不得強制學生參加比賽;對有心臟病、癲癇等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的學生,不許其參加比賽;

3.乘坐有資質的車輛,不坐不明車況的車。

4. 學校要加強對食品的監督檢查,確保大會召開期間師生飲水用餐安全。

5.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疑義的,必須通過教練向大會仲裁小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

6.所有老師在運動會期間始終要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意外。

7.裁判員和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

簽名: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甲方:xx市教育局

乙方: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衞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第14號令)(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做好局直屬學校食堂食品衞生安全工作,強化學校食堂衞生安全管理,嚴防學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特簽定責任書:

一、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管理規定》的規定要求,加強對局直屬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將學校食品衞生安全的考核指標納入教學督導評估體系,定期進行督導檢查,並定期會同衞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局直屬學校的食品衞生安全工作進行專項檢查評比。

二、乙方必須建立由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的學生健康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食品衞生安全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分管學生集體用餐的衞生安全管理工作。明確責任,各施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師生健康安全。

三、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按《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嚴格把好食品衞生安全關,嚴防學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四、乙方必須強化食堂從業人員的衞生意識,通過不斷培訓,提高衞生知識水平,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五、乙方校內的小賣部由校方按食堂管理辦法進行規範管理,小賣部不準向學生供應自制飲料,學校內不得單獨設立小食店。

六、乙方要認真落實健康教育課時,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食品衞生安全常識教育,特別要開展防止食物中毒常識教育。

七、乙方積極配合,並主動接受衞生行政部門的衞生監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0**年月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在節假日期間,為了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請家長們注意督促孩子增強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為此,我校提出幾點要求,希望家長密切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嚴禁學生到溪、河、池、有危險的地方中滑冰或玩耍。

3、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不準放鞭炮,不能在田間放火,防止引發火災。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

5、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吃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要隨意吃不衞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6、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不準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築物。

7、室內用煤球爐取暖應該注意: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灶。

8、反對邪教,崇尚文明。自覺學習科普知識,提高科學文化素質,熱愛生活,反對迷信

X年XX月XX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嚴格責任界限,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經與學生家長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對場地、校舍、生活設施、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6.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導致不良後果的;

8.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教師職業道德,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

9.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有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0.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二、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2.學生的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責任的;

5.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已經及時採取了救護措施仍發生意外的;

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事故的;

8.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各種原因造成意外傷害的;

10.學生在學校明令禁止的活動區域內活動或自帶危險物品、器具造成傷害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學校的場地、器械、保護措施並無缺陷)發生意外傷害的;

12.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造成傷害的;

三、學校免責範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責任,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傷害事故的發生於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的;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發生的;

3.來自學校外部且學校無力防範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4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以知道的;

5.學生自殺、自傷的;

6. 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的;

7.學校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

8.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已經通知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傷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內設立警示標識或明令禁止的區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的;

2.在學生不請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意外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髮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發生的。

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五、本協議未涉及之處以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班 級: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各位家長:

元旦假期即將來臨,為了確保孩子們能過一個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義的假期,我校針對當前形勢,結合本校實際,對今年元旦假期期間的學生日常生活和活動提出以下建議和要求,請各位家長予以配合:

1.放假時間:20xx年元月1日(星期三)一天,元月2日(星期四)正常上課。

2.天氣寒冷,不到水庫、水塘等危險的地方去滑冰溜冰,防溺水事故發生;不攀高,不爬樹。

3.注意交通安全,出行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或農用車,國小生不準騎摩托車、電動車等,12歲以下不準騎自行車。

4.注意用火安全,尤其是放假期間,更要注意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防止火情火患、煤氣中毒。

5.注意飲食衞生,防止病從口入,不進入人多、空氣流通不暢的密閉場所,防止傳染病發生。

6.不沉溺遊戲,不進入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防止不良思想對學生的影響。

7.注意用電安全,禁止觸摸裸露電線,插座等;禁止私自拆卸電器。

8.加強防盜防搶意識,遇到危險應沉着,冷靜、靈活、機智,想方設法及時報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9.嚴格遵守《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確保學生度過一個平安的元旦假期。

注:九年級週二(12月31)下午放學時間為16:40,晚自習不上,提請各位家長知悉!

馬溝渠初級中學20xx.12.30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城關二國小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後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爬在樓道欄杆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台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杆下玩耍。否則,造成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範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後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衝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後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為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城關二小(蓋章) 家 長(簽字):

班 主 任(簽字): 學 生(簽字):

X年XX月XX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了確保學生在託教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託教中心的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不認同本責任書者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託教中心。託教中心與學生只是管理教育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託期間託教中心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託教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託教中心有過錯的,按託教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託教中心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託管站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託教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託教中心的設施有關,但託教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2)託教中心或託教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家長需按指定時間接送,如果不能按時來接送,需要打電話給託教中心的老師説明。到了託教時間後家長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學生)應立即離開託教中心回家,非託教中心或託教老師的原因學生在託教中心滯留、途中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託教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5、嚴禁託教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託教老師本人負責或由託教老師和託教中心共同負責,託教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託教老師進行紀律處分,但託教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託教中心負責任。

6、託教中心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託教中心應承擔一定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託教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託教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託教中心,託教中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託教中心不承擔責任。

7、本託教中心放學、上學不用過道,嚴禁學生自行過道。違反規定出現事故,託教中心不負責任。

8、託教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託教中心、託教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託教中心或託教老師承擔部分責任。

9、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0、學生在託教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託管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1、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託教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説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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