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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9篇)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9篇)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公共財產以及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簽訂此責任狀。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9篇)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校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

三、逐級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學校存在的消防隱患及時予以排查、解決。

四、重點消防部門(如鍋爐房、遠教室等),要做到每日防火巡查,做好記錄。

五、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確保滅火器材齊備、完好、有效。

六、直接責任人對消防設施要勤於檢查,齊備、完好、有效的設備要保管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妥善解決。

七、此責任狀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要認真抓好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檢查部國家安全生產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等有關精神現與我校各位教工簽訂以下消防安全責任:

1、學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嚴格考核,獎懲兑現,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2、各位教工均為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讓學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識。

3、各位教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是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4、對於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之能勝。

責任人:

日期: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加強我園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實為黨的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確保國家財產及師生生命安全,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現與我園各位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位教職工均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特別是主班教師應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讓幼兒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

三、各位教職工都應遵守幼兒園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事故時組織幼兒逃生自救的能力。

四、各位教職工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對自己職責範圍內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排查、解決。

五、每日巡查教師要對重點消防部位做到每日防火巡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六、各位教職工要協助幼兒園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對消防設施要勤於檢查,齊備、完好、有效的設備要保管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妥善解決。

七、對於幼兒園配備的消防設施、設備,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和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

八、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簽訂本責任書的教師調離本單位止。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要認真抓好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本人承諾履行上述法定義務和責任,堅決完成黨的消防保衞戰工作目標。

責任人:

日期: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確保__—__學年度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順利進行,打造和諧穩定的平安校園,落實我校各班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1、班主任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和火災隱患。

2、成立班級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有計劃,有制度,明確職責和分工。

3、加強學習《消防法》,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並按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提高消防意識。在春夏季、重大節假日、火災多發季節及時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及薄弱環節,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消除火災隱患,整改有記錄。

4、時時處處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保證學生不玩火,不動電,不到危險的地方、隨手關閉用電設備。

3、各班主任每週對所管轄班級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發現線路、電器有漏電等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力求及時處理。

4、各班主任必須聽從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的指揮,在發生事故時,應合理安排疏散學生、報案、向學校報告,及滅火各項工作同時進行。保護學生是重點,及時地把學生帶到安全地帶,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6、各班級要認真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教給學生安全用電、用火、用液化氣、用蚊香和初期火災撲救及火場逃生等知識,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消防意識。

責任人:

日期: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門的安全負責人積極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創奇鑫實業有限公司安全部負責協調,公司各部門的都設有義務消防員。

二、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所屬範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三、各部門指定義務消防員,呈報公司備案。

四、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進行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

(四)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六)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佔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七)按照各自所屬範圍的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停放車輛,不得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八)火災發生後,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九)火災撲滅後,及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並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火災險和公眾責任險。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五、各部門負責管理消防栓與水泵接合器,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六、公司保安部負責監察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定人、定時、定措施,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公安消防機構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查清火災原因。

八、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十、各部門進行室內裝修時,必須向安全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動工。室內裝修、裝飾應當使用不燃、難燃的材料。使用安裝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向工程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嚴格執行有關電氣安裝標準,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十一、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安全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安全員的監護下,持有明火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作業。夜間嚴禁施工,特別是嚴禁動用明火。

十二、各部門新建和擴建的項目,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並向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對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批准後,方可營業。

十三、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撥打火警電話119。如火情較大,迅速離開經營場所;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十四、根據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

(一)偷竊、毀壞消防設施和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

(二)佔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封閉安全出口,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三)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四)其他影響消防設施使用的行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業,並視情況處以懲罰:

(一)未辦理申報手續即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二)室內裝修、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三)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動火作業。

(四)燒焊、用火、用電作業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

(五)經營和貯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變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內容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改,處消防安全責任人罰款,由此而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各部門的安全負責人,必須服從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對刁難、辱罵或暴力等手段妨礙消防安全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根據情況,處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各部門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見、見議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訴和見議。

十九、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部門簽字: 公司簽字:

日期: 日期:

責任人:責任人:

職務:職務: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根據學院工作安排,為全面加強學院各班級消防安全工作,使財產和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特和各班級簽訂責任書。

一、班主任為本班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議事日程,樹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教育引導本班學生嚴格按消防法規加強火災防範,做到工作到人,責任明確,誰出問題誰負責。

二、加強本班學生用火、用電的按規操作管理,嚴禁學生樓內燃放煙花炮竹、吸煙和亂引電線等違紀現象。嚴禁從垃圾道內點燃垃圾。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使用、儲備、運輸或銷燬要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強本班級區域內消防設施和消防標誌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四、定期組織班級防火安全檢查,建立火災隱患登記整改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學習和加強新生入學教育。教育學生非火警情況下嚴禁隨意按動消防報警,違者將嚴肅處理。

五、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實施滅火預案和應急疏散,務必做到及時報警。滅火後並要保護現場,協助相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及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六、若發生重大事件或事故,視其情節,要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者將依照相關法規處理。

七、學校安全部門依據簽訂的責任書,對此項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責任人:

日期: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6

為了做好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進步落實“四個能力”建設要求,保護公司財產和賓客、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成都市消防管理條例》公司總經理(下稱甲方)同公司員工(下稱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1、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關於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協助、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斷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2、甲方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日常工作中,責令相關部門督促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乙方因違反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度規定的,視情節輕重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如發生消防安全事故將追究乙方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和重大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4、甲方責成各部門利用各種形式向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5、甲方責成各部門定期對本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採取整改措施並上報公司有關部門備案。

6、甲方責成各部門加強對本部門消防安全事故義務救援組的領導和檢查。發現事故後立即組織人員救援,並撥打火警電話“119”、公司內部報警電話“2119”,指派專人保護現場,協助有消防等安全部門追查事故原因。

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日期起生效。

責任人: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7

為貫徹XX集團公司的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根據國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門有關消防安全的管理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名員工,確實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責",不發生火災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及集團公司各項安全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規程,不發生火災、工傷等責任事故,確保集團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管理部門設立義務消防安全員,部門負責人與義務消防安全員堅持每天對自己工作責任區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三、各管理部門確保本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確保消防通道、消防門暢通無阻,確保消防報警系統、噴淋系統能正常工作。

四、對危險品、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準則,對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倉庫,消防狀況符合倉庫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營業、生產、工作結束時,關閉本工作區域內的電源,認真檢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發現後要及時處理,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崗。

六、安全用電,商場、生產區域內不違章動用明火,不亂扔可燃物,不吸煙。

七、不準安裝、拆改各種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開關,不準在電源線路上亂加負載,不準使用未經批准的各種電器設備。

八、未經過上崗培訓的人員或未取得上崗證人員,或非本崗位操作人員的,不得擅自操作專業電氣設備。

九、認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識、逃生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顧客疏散,能做到撲救初起火災。

十、各管理部門必須將報警電話、火災突發事件處理小組的聯繫方式等資料,張貼在部門明顯的位置。

十一、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接受各級消防安全檢查,對指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十二、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員工,由部門或安全部報主管領導進行表揚或獎勵。對違反本協議書和有關安全消防規章制度的員工,由安全部(室)照章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門安全室自存,一份交集團公司安全部備查。

集團公司:集團公司安全部:

責任人(簽章):責任人(簽章):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8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的規定和要求,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促進各物業項目管理規範化,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各項目(物業管理處)的負責人(經理或主任)為項目防火安全責任人。各項目防火安全責任人必須認真履行如下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及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

2、制定本項目消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3、建立、完善本項目生產、經營防火安全責任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人,並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生產、經營、儲運、科研過程中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

4、堅持對全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保證員工全員培訓上崗,杜絕無證違章操作;

5、按國家規定標準配備完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6、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解決;本項目或個人無力解決的,要立即採取措施,並報告上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解決,消除火災隱患;

7、保證本項目生產、經營場所消防通道按規範設置,疏散導流標誌、應急照明完整有效,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8、堅決杜絕“三合一”,嚴禁在生產、經營場所內存在“二合一”(即生產經營場所或庫房和員工宿舍合一)。不允許亂拉亂接電源照明、動力線,應及時更換殘舊供電線;

9、人員密集的場所不得安裝防盜網;

10、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燬易燃危險物品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到公安消防部門辦理審核程序;變更地點、方法的,應當重新辦理審核手續;

11、新建、改建、擴建、裝修生產經營場所必須向消防部門申報,竣工驗收後才能開業;

12、要建立本項目專、兼職消防隊伍,制定應急滅火和人員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13、火災發生時,應當有組織、有秩序地引導在場羣眾疏散,積極組織滅火救援,力求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火災撲滅後,應當按照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火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或變動火災現場,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14、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行政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廣州市新藍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防火安全責任人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項目:

防火安全責任人:防火安全責任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保護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安慶市有關消防規定,特制訂本規定,望各使用人和商户積極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消防安全由公司保安部負責協調,公司全體人員都是義務消防員。

二、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樓房實行防火責任制,並由各單位領導或業主擔任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範圍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三、各使用人與業主應指定義務消防員。具體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別是庫房、商品門面房的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特別是對室內消防栓、手提滅火器等要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樓梯、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物管部負責管理好消防栓與水泵接合器,定期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5、保安部負責管理好視頻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監控。

6、業主與保安部要定人、定時、定措施,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四、每間商鋪必須配備一個4公斤以上乾粉滅火器。

五、樓梯走道、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人不得佔用或封堵,嚴禁在通道上停放車輛和堆放物品。

六、社區內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在市場內燃放煙花、爆竹。

七、建築物內煙頭及火柴餘燼要隨時熄滅。

八、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進行室內裝修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動工。需要增設電器電路時,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後由本部工程人員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採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須經消防機關批准,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

十、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保安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消防管理員的監護下,持有明火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作業。

十一、夜間市場內嚴禁施工,特別是動用明火。

十二、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電話119,如火情較大,迅速離開工作場所,從樓梯下去;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1、根據市場消防管理暫行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況處以罰款,並可處以行政處罰:

① 佔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② 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標誌的;

③ 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的;

④ 擅自挪用滅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備用水源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業,並視情況處以懲罰:

①未辦理申報手續即進行室內裝修的;

②室內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進行防火處理的;

③未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即進行動火作業的;

④燒焊、用火、用電作業時,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實的;

十三、擅自改變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員發給《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內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改,處防火責任人罰款,行政拘留,由此而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各使用人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保安人員有關防火方面的管理,對刁難、辱罵或暴力等手段妨礙消防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根據情況,或處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使用人如對市場消防管理有意見、建議等,可到市場物業管理行政部門投訴。

十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商户(簽字) 物業公司代表(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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