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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最新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最新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1

為落實房屋租賃雙方治安消防安全責任,確保承租方的人身、財產安全和租賃房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事件”的原則,租賃房屋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

最新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精選5篇)

第一條:乙方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自覺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規定,增強防範意識,重視防火、防盜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條:乙方中途更換責任人,需另行簽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乙方更換責任人未及時通知甲方或未重新簽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的,由前任責任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甲方有權對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

第四條: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進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間等公共區域堆放物品、亂搭亂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得阻礙消防通道。

第五條:乙方入住人員不得存放、攜帶、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槍械等物品。如有發現,甲方有權收繳並及時上報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乙方不得讓未成年人在出租房屋單獨居住,不得留宿其他人員在出租房過夜。

第七條:乙方對出租房的取暖、用電等安全負全部責任。要注意取暖、做飯燃煤安全,防止發生火災和煤氣中毒;要注意用電安全,嚴防觸電和各類電器火災。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使用生活電爐;人員離開出租房屋時要關閉電器電源,停電時應切斷電源開關;發現供電系統過熱、有異味、冒煙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報告甲方。

第八條:乙方應做到文明、禮貌,不在出租房屋大聲喧譁、打鬧,與其他住户發生糾紛應及時妥善處理或報告甲方協助處理。

第九條:乙方應加強防盜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如發生治安案件,乙方應保護好現場,通知甲方並報告公安部門處理。

第十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出租房屋現狀。確實需要改變的,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定,並接受甲方的消防檢查,杜絕火災等隱患發生。

第十一條:因乙方未全面履行治安消防責任(包括過失、故意等)所引發的火災及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對甲方的經營及名譽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支付相當於房租價格一倍以內的違約金,並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甲方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本責任書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補充;協商不成的,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四條: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第十五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次續簽:

經雙方協商,本責任書有效期順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次續簽:

經雙方協商,本責任書有效期順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最新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加強和規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預防治安案件和火災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條例》及建設公司有關施工現場治安、消防規定,結合太鋼工程現場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施工期間不發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災事故。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原則。特制定本責任書。雙方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此責任書。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並履行本責任書中的所有內容。

甲方:中冶天工太鋼工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各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進入太鋼現場及場外鋼結構製作場等。從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安裝、調試、運輸等項目的所有單位和人員。

第二條:責任劃分:責任區為本工程項目所涉及的施工現場及區域。

第三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負責將甲方有關治安防範等方面規章制度向乙方傳達。

2. 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工程項目治安保衞機構,配備專(兼)職保衞人員、制度和組織實施現場治安消防規章制度,對工程項目中發生的治安案件的責任人和人員實施再教育。

3. 負責組織施工現場的治安防範拉網檢查,及時向乙方指出並督促整改治安隱患。對不符合甲方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責令其整改。

4. 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民爆管理、要害部位管理及貴重物品防範管理。對乙方夜間治安巡查制度,現場看護制度和治安防範工作的監督檢查。

5. 負責施工期間的人員,車輛、物品的審核及協調,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落實情況。

6. 負責對施工單位及個人因違反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件)、案件的查處。

乙方的職責:

1. 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的治安防範培訓和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增強防範意識。

2. 負責督促所屬人員在進入現場後,嚴格執行甲方的治安防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並組織好本單位職責區域施工現場的治安防範檢查,制定相應的治安安全措施。組織經常性的治安、消防安全檢查,積極整改治安隱患。在治安隱患未消除之前,應多制定和落實有效防範措施,確保安全。

3. 負責建立本單位的治安防範管理制度。負責工程建設、設備安裝、調試、拆除過程中的治安安全和借鑑巡查等工作。

4. 施工中的重點部位、貴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列入重點管理範圍。單位派專人進行值班守衞,對需要進入重點部位的人員要持證上崗,嚴格登記,嚴禁無證及閒雜人員進入。

5. 對工程建設中的關鍵環節,關鍵工序,關鍵節點,關鍵設備應派足夠的監護人員進行監護,防止破壞事件、人員傷亡和其他事故的發生。

6. 工程建設中的各種設備、備品、原材料、尤其貴重物品、物件等、要實行定置定位管理,必須派專人24小時值班守衞,防止丟失被盜。

7. 施工機械和機具、儀器、儀表要妥善保管,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以防被盜。

8. 對施工人員,外包隊伍進行審核,必須嚴格遵守項目部的有關規定,嚴禁僱傭“三無人員”。

9. 負責對所屬分公司,外包隊伍的治安防範教育和治安防範責任書的再行簽訂,並責成專人管理。

10. 對發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後,應按屬地、屬物、屬人原則,在保護好現場同時,迅速報項目部保衞組,不得隱瞞案件,同時配合對各類案件和事故的調查、查處。由於治安防範工作的重大疏漏及由此造成嚴重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11. 負責對所屬單位、外包隊伍人員、車輛、施工物資進行管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 甲方為履行職責,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有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 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甲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甲方有權按照建設公司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系列考核:

(1) 因不認真履行施工現場治安啊、消防安全防範職責,導致施工想唱器具丟失、被盜發生治安、刑事、消防案件的,對案發施工單位給予價值相同的經濟處罰,並對有關責任人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2) 施工單位機具、料具、工具等物品的現場臨時存放點必須安排專人夜間看守。對看護值班人員睡崗、脱崗、擅離職守的,查處一次,對看守值班人員以200元以下罰款,並對物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屢次違反規定的,對看護值班人員責成換崗,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500——1000元。

(3) 各單位施工隊伍僱傭“三無”人員的,對僱傭單位處以1000——3000元罰款。對“三無”人員予以清退。

(4)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必須持有所在單位辦理的(太鋼)出入證(卡)必須與本人相符。違反者沒收(太鋼)出入證(卡),對本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並接受項目部保衞組審查。

(5) 施工現場發生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的對主要責任單位給予3000元以下罰款,對此要責任單位視情節予以處罰。屬外圍外僱隊伍的,對主要責任方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並逐出施工區域,構成案件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6) 未經項目部批准在施工現場拾撿廢舊金屬、物品的,對組織單位處以5000——10000元罰款,對個人處以500以下罰款並逐退。

(7) 工程進度期間被列入要害部位管理的,由該部位施工單位負責並加強管理,因存在隱患被保衞部門下達隱患整改通知通知書逾期不改的,對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8) 施工現場動用消防設施須經保衞部門批准,擅自動用的,對其單位處以500元以下罰款。

(9) 各單位施工現場動火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擅自動火的,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責任人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

(10) 個施工單位必須遵守中冶天工建設有限公司及項目部治安、消防有關法規制度。對監察部門人員下達整改通知不予整改的,對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因此造成後果的對有關領導進行通報批評並按照建設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1) 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不服從項目部保衞人員,執勤人員指揮、管理的,對單位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駕駛員給予200元以下罰款。

(12) 因施工建設需要佔道、破路的,無相應標誌的,對其單位處以500——2019元罰款,對責任人員予以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後果的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3. 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消防事故或施工中存在重大治安隱患拒不整改的行為,甲方保衞部門有權提出建議,有甲方財務部門扣除乙方合同款中5000——10000元的違約金,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巨大的,建議停止合同,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本責任書自雙方項目部第一責任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中冶天工太鋼項目經理部

施工單位 公章

最新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簽訂部門:甲方:山西國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消防法》、《太原市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管理條例》、《公安部61號令》、《太原市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的有關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為進一步加強國貿大飯店的治安消防管理,層層落實治安消防責任制和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國貿大飯店所有場所的安全,山西國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甲)方和 (乙)方簽訂 二OXX年治安消防責任書:

一、治安消防責任人:

乙方的法人代表是乙方治安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治安消防責任人的職責:

1、乙方治安消防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有全面的領導責任,認真落實以“四防”為中心的安全防範工作,把治安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2、應根據治安、消防法規,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各項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嚴明職責;層層落實安全責任,並通過與個人簽訂責任書,做到措施落實,責任到人。

3、督促、指導安全措施的落實,對本單位內部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檢查和整改的情況記錄在案,並把自查的情況報國貿保安部。

4、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通過對員工的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四防”教育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確保本單位的安全。

5、嚴格執行公安部61號令有關規定和要求。

6、乙方場所保證不使用、存放輕烴、甲醇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7、乙方場所辦公室區域內禁止吸煙,如工作需要,必須設立專門的吸煙區,配置相應的器具及防火措施。

8、乙方場所使用的垃圾筒(也稱紙簍)必須使用金屬製品,並在每日下班前清理乾淨。

9、乙方必須到國貿保安部封存一套門鎖鑰匙,以備急用;設有門禁的單位必須將門禁卡提供國貿保安部使用,以確保保安人員能正常巡樓、檢查和緊急情況下搶險。

10、乙方場所保證不設置員工集體宿舍。如工作需加班時,須提前到保安部開具加班申請,否則將予清場。

11、按時參加公安等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項活動,主動向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如實反映本場

所的治安情況,落實公安部門部署的各項安全防範工作。

12、本場所治安消防責任人如有變動,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國貿保安部。

1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出現的事故隱患,在接到《整改通知書》後,應予三天內向甲方反饋整改意見,並認真落實整改。

14、發生治安案件、火災事故的,甲方將會同公安消防部門將其列入重點整治單位,並視情況給予處罰。

15、由於治安責任人或法人代表的故意或過失行為而發生的重大責任性事故(案件),主管公安消防部門將依法追究治安責任人或法人代表的法律責任,並給予必要的經濟制裁。

16、積極向公安機關提供賣淫、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線索,主動制止吸食、販賣毒等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需改建、擴建或裝修時,須提前攜帶施工申請、方案及詳細的裝修施工圖向市消防支隊重點科申報,待市消防支隊審核批准後,到國貿中心物業公司辦理相關施工手續,不得擅自施工。

乙方單位聘請的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施工材料選用國家批准生產經營的合格阻燃材料,施工程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的規範要求,動用明火、各類焊接作業須到國貿保安部開具動火申請,批准後方可施工,施工中應注意安全、要保護好已有的消防設施,規範操作,消除安全隱患。

施工單位應自覺遵守國貿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國貿物業部、工程部、保安部對施工安全和質量的監督和管理,按圖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和修改,確需變更圖紙應與物業部聯繫,經上報審定後方可變更修改,裝修竣工後應經市消防支隊重點科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使用。

乙方辦公場所使用的電器、電源插座等必須設置漏電、短路和過載保護;所有電器設備在下班前均應關閉電源,以確保安全。因工作需要接拉臨時電線和使用500W以上的電器設備,須事先向物業部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方可按指定的電源和用電量接拉臨時電線及使用電器設備,嚴禁擅自接拉臨時電線和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設備,以防過載引起火災。

乙方的各項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對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和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乙方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新進員工上崗前,須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及普法教育。員工名單應登記造冊報國貿保安部備案。

乙方應定期對所屬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場所的安全通道、走廊、樓梯、出入口等必須保持暢通,愛護消防設施,嚴禁在消防設備前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保證安全出口不封閉和不上鎖,確保一方平安。

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安全工作,並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發現各種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和處理。

四、甲方的責任

1、甲方對住廈各單位的治安和消防工作進行全面地督促、檢查和指導。

2、負責督促檢查各單位《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和有關安全制度的貫徹和落實,發現隱患及時給以指導糾正或發出《整改通知書》,確保各單位治安和消防工作的順利開展。

3加強宣傳、普及治安防範和消防安全知識,指導督促各單位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增強廣大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

4、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預防治安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違法犯罪案件,做好大廈各場所安全保衞工作。

單位負責人調整以後,新任領導須續簽本責任書,繼續履行本責任制。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最新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為落實房屋租賃雙方治安消防安全責任,確保承租方的人身、財產安全和租賃房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事件”的原則,租賃房屋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

第一條:乙方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自覺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規定,增強防範意識,重視防火、防盜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條:乙方中途更換責任人,需另行簽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乙方更換責任人未及時通知甲方或未重新簽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的,由前任責任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甲方有權對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

第四條: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進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間等公共區域堆放物品、亂搭亂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得阻礙消防通道。

第五條:乙方入住人員不得存放、攜帶、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槍械等物品。如有發現,甲方有權收繳並及時上報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乙方不得讓未成年人在出租房屋單獨居住,不得留宿其他人員在出租房過夜。

第七條:乙方對出租房的取暖、用電等安全負全部責任。要注意取暖、做飯燃煤安全,防止發生火災和煤氣中毒;要注意用電安全,嚴防觸電和各類電器火災。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使用生活電爐;人員離開出租房屋時要關閉電器電源,停電時應切斷電源開關;發現供電系統過熱、有異味、冒煙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報告甲方。

第八條:乙方應做到文明、禮貌,不在出租房屋大聲喧譁、打鬧,與其他住户發生糾紛應及時妥善處理或報告甲方協助處理。

第九條:乙方應加強防盜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如發生治安案件,乙方應保護好現場,通知甲方並報告公安部門處理。

第十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出租房屋現狀。確實需要改變的,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定,並接受甲方的消防檢查,杜絕火災等隱患發生。

第十一條:因乙方未全面履行治安消防責任(包括過失、故意等)所引發的火災及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對甲方的經營及名譽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支付相當於房租價格一倍以內的違約金,並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甲方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本責任書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補充;協商不成的,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四條: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第十五條: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次續簽:

經雙方協商,本責任書有效期順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次續簽:

經雙方協商,本責任書有效期順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最新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5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由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所屬商鋪工商企業簽定此責任書:

一、各商鋪工商企業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四)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執行《消防法》及其他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

(二)組織制定本商鋪消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制定和實施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四)組織防火安全宣傳教育;

(五)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六)研究改善消防安全條件的措施,組織完善消防設施;

(七)發生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

(八)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三份,由街道辦事處安全辦、__物業公司、各商鋪工商企業負責人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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