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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23篇)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23篇)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鑑於目前社會環境複雜,治安形勢嚴峻,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保重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要求學生統一在校食宿,但為了尊重學生家長的意願,(暑假安全責任書)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方便學生,針對特殊情況准許附近學生走讀,在家吃住,但需徵得學生家長及班主任的同意。走讀學生離開校門,在校外若出現意外事故,責任由其監護人(學生家長)負責,學校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精選23篇)

家長鬚知:

作息時間送接時間

1、上午8:00預備---11:45放學上午7:20以後----中午11:40前下午2:00預備---晚5:30放學下午1:30以後----晚5:20前

2、家長鬚按時接送您的學生

3、當班教師、門衞將於規定時間在校門口迎送您的學生

4、請家長安排好您的學生在家午休,走讀生既不得過早到校,也不準遲到,學生有事須請假。

5、切實加強安全監管,教育好孩子上下學途中注意交通安全,結伴而行,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在途中逗留,特別不要下河玩耍、游泳。

6、晚上不亂竄亂跑,不熬夜,不進網吧,注重學習。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走讀生安全責任書5篇走讀生安全責任書5篇走讀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廟口鎮實驗學校

年月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範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一切,提高防範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説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於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後才接納:

1.學生自願請求,家長同意;

2.來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接送;

3.路上安全責任自負,一出校門與學校無關;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5.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後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

年級:

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鐵峪鋪中學(蓋章)

20xx年2月25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根據子教發(____)__號和子教發(______)號文件精神,以及我校政教處與班主任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範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一切,提高防範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説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於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包括馬岔村、大寨村、小寨村、柳灣村的學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後才接納:

1.學生自願請求,家長同意;

2.來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接送;

3.路上安全責任自負,一出校門與學校無關;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5.不簽訂本責任書者,不可參加晚間活動。

本責任書經家長、學生簽字帶回學校後即可生效。

學生簽字(手印): 年級:

家長簽字(手印): 聯繫電話:

____國小(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並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枱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政教處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聯繫電話:

年月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閉寄宿制學校,所有學生均吃住在校,因個別學生身體、家庭等有特殊情況,學校為照顧、管理好這些學生,學校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1、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學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知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證安全)。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要主動出示走讀卡,並做好登記。學校不為走讀生提供停車位。

(4)學生要按時回家,不得出現中途上網、打枱球、夜不歸宿等情況。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不上早晚自習。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甲方:新蔡縣現代雙語實驗學校

乙方:學生監護人

貴家長:

我校坐落在交通發達的新蔡縣工業園聚集區,校門緊鄰駐新公路,交通非常繁忙,過往車輛多,車速快,學生出行安全讓我們深感憂心,故學校再次要求所有走讀生能夠克服困難回校住宿和就餐。如果仍堅持走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要求學生臨護人(家長),按學校作息時間,督促或接送學生按時上學、放學,且必須由家長同校方簽訂責任書。

學校警醒走讀同學及家長:

1、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個人人身安全,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

2、遵守學校紀律,憑走讀證出入校園,把學校作息時間告訴家長按時到校,按時回家;在預備前5分鐘到校,因事不能按時到校,家長必須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繫。子女在該回家的時候沒有到家,家長必須立即查明情況。

3、遇雷電交加的暴風雨、暴風雪天氣,不要在樹下、巖石下等危險處避雨;

4、上學、放學儘量結伴而行,不鬥毆,不圍觀;中途不停留遊玩,不上網吧。

5、不購買街頭零食,亦不替同學購買違禁物品(煙、酒、火種、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

6、家長要隨時同班主任聯繫,全面瞭解、彙報學生的學習、生活、思想狀況,共同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空間。

7、非上課時間內所發生的一切事故、上課期間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學生安全意識要加強,家長安全防範要到位,學校安全教育要具體。對於走讀生的校外安全及校外監護,家長一定要負起全責。新蔡縣現代雙語實驗學校不承擔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交通、人身、食品安全等責任,不承擔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的一切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如上網、打架、偷竊等)。請家長慎選是否走讀。

如果仍堅持走讀,請細讀以上條款。學生、家長簽字後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協議一式二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所在班級班主任(簽字)甲方:新蔡縣現代雙語實驗學校

乙方:(監護人簽字)

20__年X月__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教師應教育學生遵守學校各項制度,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6.學生不準駕駛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7.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8.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擅自到水溝、河裏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10.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違法和工作失誤,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2. 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3.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鋭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4. 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5. 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6. 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保學生)

17. 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家長簽字: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從完小到各分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必須牢固樹立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工作常抓不懈,讓全校師生每天都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現將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責任公佈如下,望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認真履行相關責任。

第一條: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範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校長具體抓,一層抓一層,層層落實,形成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人人都參與並認認真真抓好抓落實的工作管理體系。

第二條:安全管理防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工作,及時處理好,有關突發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則,出現失職造成事故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條:門衞或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教學時間內嚴鎖校門,嚴禁外來人員自由進出,嚴禁外校學生進入校內。未到放學時間,不允許學生走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出校的學生必須有家長在場。否則,出現學生走失或被拐被騙,門衞、值班人員或相關教師將承擔主要責任。

第四條:門衞或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護校工作條例,管好用好有關治安防範器械。

第五條:從完小到各分校,必須嚴格實行學前班幼兒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許放行。否則,出現學生被拐被騙或走失,將由有關教師負全部責任。如果家長不主動配合辦理接送卡的,出現學生放學走失現象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家長要求不辦接送卡的,必須向學校寫出承擔責任的責任書。

第六條:從家庭到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管理,認真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高、防盜、防拐、防騙、防走、防兇、防易燃易爆等工作,並重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攀越圍牆或騎坐陽台,嚴禁攀爬樹木和有危險的高處,嚴禁學生打架鬥毆,嚴禁家長、學生和外來人員攜帶匕首、三稜刀、牛角刀、彈簧刀、彈繃、西瓜刀、彈子槍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嚴禁家長將車輛(包括摩托車)開進學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立急制止停車,收繳有關兇器或危險品並及時報送學校處理。

第七條:校園周邊如果出現打架鬥毆或發生盜竊、搶劫、傷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及時報告學校和華西派出所(分校同時報告各村治安聯防隊),並立即制止事態的發展。全校教職工要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學生髮現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學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條:後勤有關人員要經常檢查校園建築設施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的應急時向學校報告。同時,認真檢查校園內各種用電設備是否老化,如發現有老化現象的應及時更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條:值日教師或各班教師,在離校前應對電燈、門窗進行檢查,是否關好。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將等額處罰有關責任人。

第十條:每天上學放學時,教師和家長應提醒學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橫穿馬路時要時刻牢記“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戴好安全小黃帽。

第十一條:學生上下樓道時,必須按標誌去左來右分向行走,嚴禁一湧而下或一湧而上。集合解散時,應組織有序上樓。否則,出現嚴重後果的將追查直接責任班級的相關教師。

第十二條:凡由學校組織學生外出舉行重大活動(如:春遊、秋遊、掃墓、上街參加公益勞動等)時,必須做到統一集合,各班教師對學生進行點名,統一出發,統一行動。回校時仍實行集合、點名、統一回校。凡出現教師失職造成嚴重事故的將對有關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三條:凡組織學生乘車到郊外旅遊或舉行其它活動時,必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同意後方可舉行。否則,出現不良後果的將將由組織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學校規定,學生下午到校的時間為1:50,此前的時間段由家長負責管理並按規定時間返校,如不按規定的時間返校,1:50以前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同時,1:50進校後,由於各校的活動場地狹窄,嚴禁學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課間時間),嚴禁帶有危險性質的玩具進行遊戲活動,否則出現後果的將由有關責任學生的家長負主要責任。雙方玩耍意外受傷等由雙方家長承擔主要責任,學校協助解決。

第十五條:以上制度,請全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嚴格遵守執行,確保校園安定,師生平安,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為了切實保障每一位員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牢記在心中,落實到行動上,特訂立如下安全責任書: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公司“三級”(入司教育、部門教育、班組教育)安全教育,努力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2、工作前穿戴好規定的工作服、工作證,佩戴相應的勞保用品,必須要有足夠的休息,保持充足的精力。身體不適、喝酒、赤腳、穿拖鞋者不準上崗。

3、遵守勞動紀律,熟悉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熟知本崗位不安全因素特點。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安全規程及各安全制度,記錄清晰、真實、整潔,並保持工作場地清潔,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4、保持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的清潔,生產施工器具擺放有序;未經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得動用其它辦公通訊設備和機械設備(包括車輛);愛護各類防護設施和標語等,不得私自拆除挪作他用;非本人操作的各種設施、設備、儀器、電腦等,非經允許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用電等電線。

5、特殊物品必須嚴格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合規的位置,如酒精、氧氣、氬氣、乙炔、聚氨脂、油漆等。向供貨方索取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説明書和安全標籤,對客户、承運人進入危險品倉庫、場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業的有關安全規定。

6、正解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協同做好設備保養和維護,發現異常應妥善處理,及時上報,並認真做好記錄。

7、公司對待特殊崗位實習生提供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每個實習生必須正確佩(穿)戴和使用,妥善保管。進入特殊崗位前先檢查一下自己或他人有無違章或冒險作業。

8、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各種違章指揮。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工作發生矛盾時,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遇有嚴重人身危險而無措施保證的情況下,實習生有權拒絕作業。

9、車間工作時間嚴禁幹非工作的事情,如追逐打鬧、開小差、隨意玩手機、聽音樂、串崗、聚眾聊天等。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10、除廠區指定的吸煙區外,嚴謹吸煙。嚴格遵守單位防火等安全制度。

11、上、下班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電動車輛在車間內隨意行駛。

12、遵守國家明文規定的交通法則和車輛管理(包括職工摩托車)。無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任何車輛,有駕駛證的人員嚴禁駕駛“三無”車倆與準駕不相符的車倆,嚴禁酒後駕車、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車、英雄車,不強行超車。

13、辦公室注意用電安全,每天下班後檢查電腦、飲水機電源是否關閉,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安全隱患。

14、實習生跟公司員工一同一律在餐廳就餐,不得帶出到宿舍、辦公區、廠區,不得亂倒剩飯剩菜,隨地丟棄煙頭,不得隨地大小便,不準吵鬧鬥毆,努力搞好個人的衞生及室內、外場所的環境衞生,防止病蟲害。

15、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16、嚴格遵守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治安管理條例、公司及各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實習生在非工作時間,要加強安全意識,出現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17、發現安全事故,應在1小時內逐級上報。並積極參加事故搶險,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18、請認真執行本責任書的規定,切實做到。違者視情節嚴重,將處以罰款或遣送回所在學校。

19、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實習生、公司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至實習期滿離開公司之日執行。

雲南一通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實習生(簽字)

日期:年月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加強外出學生(含特長生)的管理,根據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經學校

研究外出學生必須由家長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後,經班主任批准後方可辦理出入證。

一、辦理對象:

(一)家距學校比較近的學生(以户口本上家庭住址為準),辦理出入證後可在三餐及晚自習下課後持證出入校園,其餘時間不準出入。

(二)特長生應註明學習時間與地點(離校時間: ,,)並辦理出入證後可在離、返校時間持證出入校園。

二、學生在外出時間段,個人行為、人身安全一律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三、注意事項:

①校園內應推着車子,且把車子統一放在男生寢室後面指定位置(下雨另行通知)。

②學生必須持出入證方可出入校門,且遵守門衞紀律。

③出入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促進全體教師切實擔負起學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和校產安全,根據《高台縣教體局關於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關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學校安全檢查責任追查制度》和《學校安全責任關照制度》,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工作要求

1.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班主任為班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語文或數學科任教師為第二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安全負全面責任,第二責任人負相關責任。

2.班主任和科任教師要經常對本班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杜絕任何不安全因素的發生。

3.要注意保護本班校產,儘量減少校產損壞。

4.教職工發現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報告學校,以便消除隱患。

5.學生在校時間內,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中途離校,上課時間不準將學生拒之門外。若發現學生擅自離校應及時告知其家長,並上報學校。

6.教師要按時到班上課,要清點學生人數,確保全體學生到堂,課堂上要管理好教學設施,組織好學生,嚴防出現不安全事件。

7.中午放學一律不許留學生,下午放學學生不能留得太晚(一般不超過30分鐘),特殊情況應事先與家長聯繫或由教師護送學生回家。

8.中午和下午放學,班主任要護送路隊至出校門十米處,班主任因事請假則由科任教師護送。

9.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0.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校內外活動,一定要事先報學校批准,做出周密計劃,有教師或負責人帶隊,有安全保障措施。

11.要充分關心和愛護學生,瞭解學生的身體狀況,對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學生要做好登記工作,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學活動。

12.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時,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避免導致不良後果。

13.教師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具有危險性,要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值日教師要巡視校園,在可預見的範圍內對全體學生安全予以關照。

14.各班要設立至少兩名安全委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老師。

二、責任目標:

班主任、科任老師要對學生加強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要對學生嚴加管教,把安全教育滲透到教育教學環節中,讓本班學生切實做到如下幾點:

1.上學、放學路上要走人行道,要靠右行,學生中午不能早於上課前半小時到校。

2.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嚴禁在路上扒車、拉車、追車。

3.不準玩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打火機、火柴、鞭炮、煙花等,不準帶危險玩具如子彈槍、彈弓槍等上學。

4.課間不要做有危險的遊戲,嚴禁坐在滑梯扶手上滑行。

5.集會做操各班要整隊入場,嚴禁擁擠,嚴禁往下衝。

6.放學後要按時回家,不經過家長同意,不能私自外出。

7.嚴禁到建築工地施工現場去玩耍。

8.沒有家長帶領不準私自游泳。

三、獎懲規定:

1.本責任書的職責任務列入第一、第二責任人的工作責任目標,經年終考核對加強學生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要大力表彰並進行獎勵,對落實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根據《學校安全檢查責任追查制度》追究第一、第二責任人的政治和經濟責任,並實施一票否決制。

2.本責任書由學校納入每學期班級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內容。

四、簽訂本責任書第一、第二責任人如工作崗位有變動,本責任書由接任者繼續履行。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一份,班級一份。

六、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學校。  利溝國小(蓋章)班級: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範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並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瞭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訓機構健康快樂的學習,本機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及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本培訓機構與學生家長簽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具體協議如下:

一.學生上,下課必須由家長親自接送,家長將學生送到機構後必須交其代課教師,課程結束後經教師同意方可離校。如沒有家長接送,學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機構概不負責。

二.學生上課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教師的指導下開展各項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擅自行動,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本機構概不負責。

三.學生上課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若需要學習用品,一律由教師統一採購,禁止擅自行動。如沒經教師許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機構概不負責任。

四.學生上課期間,需自覺愛護公物,如故意損壞必須照價賠償,以及因損壞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本機構不承擔責任。

五.學生上課期間,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回家,必須向代課教師請假並出示請假條,經教師簽字允許後方可離校。如未經教師簽字允許,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本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附: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學生就讀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把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我校實際,特將學生安全注意事項告知學生、家長,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狀。

1、全校學生必須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管理。

2、嚴禁學生翻圍牆、翻大門、攀登護欄、班級、樓道和校園內嚴禁追逐打鬧、騎樓梯欄杆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跑跳等。

3、學生參加各類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聽從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4、學生要時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右側通行,不闖紅燈、不橫排行走、不騎飛車。橫過馬路或下汽車時,注意先瞭望、後通行的原則。嚴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和超員車輛。

5、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三無產品(無產地、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如在校內發生以上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

6、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衞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並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7、嚴禁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紅外線手電筒、打火機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害性的玩具,不帶手機、MP3等進校。

8、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健康書刊、音像,不進枱球室、網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鬥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準私自外出玩耍,不到施工場地、危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學生到鐵路沿線附近遊玩,不破壞鐵路設施。

10、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亂動各類電器,遭遇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嚴禁學生下江、河、湖游泳。

違犯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給他人或學校造成損失的,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

學 生(簽字):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字):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了切實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創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幼兒不安全事故,保護幼兒、幼兒園的合法權益,健全幼兒園、家庭、社會一體化教育網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省、市、縣、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依據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特與班主任、幼兒、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安全責任

(一)交通安全責任。

1.幼兒上下學路途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2.幼兒離園較遠的由父母接送上學。

3.幼兒上學、放學、返園、離園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肇事方承擔全部責任。堅決禁止幼兒上學乘坐摩托車、農用三輪車等其它機動車輛上學,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園外安全

在下列時間段造成幼兒傷害事故,由幼兒、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1.節假日、週末時間;2.幼兒因病因事請假或無故逃學期間;3.幼兒請假未獲批准而私自曠課離園期間;4.幼兒園每天除正常在園時間段以外的時間。

(三)園內安全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兒傷害事故的,由幼兒及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1)住家幼兒兩飯期間不回家吃飯或提前到園發生的安全事故.(2)幼兒違反法律法規,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而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3)幼兒或監護人知道幼兒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書面形式告知幼兒園而造成的安全事故。(4)幼兒身體狀況、行為、情緒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幼兒園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5)在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及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自行滯留幼兒園或者自行到園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6)上課不聽從老師的統一組織,私自活動或不按要求活動造成的安全事故。(7)幼兒違犯校紀校規打架鬥毆造成的安全因素由雙方幼兒及家長根據情形承擔相應的責任。(8)幼兒上活動課因不按指導老師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9)幼兒園嚴禁幼兒攜帶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險物品,幼兒經教育不聽因攜帶危險物品而造成的自傷或傷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10)幼兒園要求幼兒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11)幼兒不得在電源、取暖爐周圍玩火、烘烤東西。注意防火、防電。因幼兒不聽幼兒園教育造成的一切用電、取暖等安全事故。(12)幼兒不得攜帶貴重物品上學,因攜帶貴重物品發生的丟失事件。(13)因幼兒違犯法律法規、校紀校規造成的公共財物、師生財物損失或丟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兒傷害事故,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的職責,幼兒園不負責任:

(1)地震、雷擊、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來自幼兒園外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3)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4)幼兒自殺、自傷的;(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飲食安全責任

幼兒園要求幼兒自帶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應回家用餐,所有幼兒不允許購買三無食品、不衞生食品用餐。幼兒因購買三無食品、不衞生食品、飲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二、 事故處理

1.幼兒發生傷害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告知監護人並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救助受傷害幼兒。

2.發生幼兒傷害事故,幼兒園與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或事故責任雙方監護人可在自願的前提下,通過協商方式解決,也可書面請求公安機關進行調解。

3.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可由當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訴訟。同時幼兒園保留訴訟權。

三、事故賠償

1.幼兒對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賠償。

2.幼兒園鼓勵、提倡幼兒自願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幼兒園為幼兒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創造便利條件,但不強行保險。

3.幼兒發生安全事故,經幼兒園調解生效後,各責任人必須履行相應的責任。

4.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幼兒的合法權益的,幼兒園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要求賠償。

5.違犯幼兒園紀律,對造成幼兒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幼兒,除承擔經濟賠償外,幼兒園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説明:

1.依照《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__年第12號令),幼兒園對未成年幼兒不承擔監護職責。本責任書中所稱“監護人”,係指幼兒家長或家長委託監護幼兒的其他親屬。

2.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幼兒園、班主任、監護人各存一份。

有效時間: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班級:  班  幼兒(簽名)

家庭住址及聯繫電話:

家長或監護人(簽名並蓋章)

班主任(簽名):

幼兒園(蓋章):__幼兒園

__年_月_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客觀公正的原則下協商一致,協議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責任。

1、 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

2、 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 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衞生、安全標準的;

5、 學校老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6、 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7、 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8、 依法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

1、 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 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 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4、 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5、 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6、 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的;

7、 學生突發疾病,學校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8、 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9、 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原因造成的;

10、學生違反學校紀行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1、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的意外傷害的;、

12、除學校和學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13、教職員在校外實施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引起的;

14、不可抗力造成的;

15、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者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 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 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家長應保證學生上或是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並電話告知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反之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禁止學生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追逐打鬧、做危險遊戲、跨越欄杆、翻越圍牆和大門、上下樓擁擠等危險行為發生。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由學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擔責任。

四、輔導期間,相關輔導人員會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經輔導人員告知後,學生之間因發生人身損害事件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不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派人接送學生的,家長指派的其他人員,需告知輔導班,輔導班會在核實身份以後,同意其他人員接送。

七、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八、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為個人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危害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九、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鋭刃鈍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發現上述情形,輔導班安全管理人員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十、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輔導班不負任何責任。學生正在參加輔導教學時受到不法侵害,輔導班未盡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輔導班應承擔相應責任。輔導班無不當行為的,不承擔責任。

十一、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輔導班在適當的範圍內可配合家長對實際加害人的相應索賠工作。

十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輔導培訓課程結束日時終止。

學生及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教育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8

1、學生要嚴格遵守大學聯考期間的各項紀律,統一行動,確保安全,自覺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2、不擅自行動,不到鐵路邊、施工工地等危險地方。

3、就餐要到學校指定餐廳,不暴飲暴食,不食生冷變質食物,講究飲食衞生。

4、遵守作息制度,不借宿、串宿,不遲到,有事要請假。

5、注意交通安全,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在馬路邊嬉戲打鬧,過馬路要走斑馬線,不闖紅燈等。

6、每場考試結束後,按時上交准考證及身份證。全部考試結束後,上交准考證給班主任。

7、增強自我防範意識,做到防盜、防意外人身傷害。

8、遇事要冷靜、機智、勇敢,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老師、學校領導彙報。

9、學生要遵守《大學聯考考生承諾書》中的各項要求。

10、學生如果違反以上安全事項,造成的所有後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擔。

11、本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簽字):學生(簽字):

年月日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9

為了確保學生在託教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託教中心的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不認同本責任書者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託教中心。託教中心與學生只是管理教育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託期間託教中心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託教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託教中心有過錯的,按託教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託教中心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託管站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託教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託教中心的設施有關,但託教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2)託教中心或託教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家長需按指定時間接送,如果不能按時來接送,需要打電話給託教中心的老師説明。到了託教時間後家長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學生)應立即離開託教中心回家,非託教中心或託教老師的原因學生在託教中心滯留、途中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託教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5、嚴禁託教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託教老師本人負責或由託教老師和託教中心共同負責,託教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託教老師進行紀律處分,但託教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託教中心負責任。

6、託教中心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託教中心應承擔一定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託教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託教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託教中心,託教中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託教中心不承擔責任。

7、本託教中心放學、上學不用過道,嚴禁學生自行過道。違反規定出現事故,託教中心不負責任。

8、託教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託教中心、託教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託教中心或託教老師承擔部分責任。

9、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0、學生在託教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託管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1、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託教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説明情況)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0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注意飲食衞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衞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衞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煙、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門衞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

7、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

8、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粧。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1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維護學校的安定、穩定和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廣大同學的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試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福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 嚴格遵守學校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

1、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棒、電飯煲、電吹風及其它偽劣電器產品)和無3c認證的電器產品,以及煤油爐、液化氣爐等違禁液、氣加熱器具。

2、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嚴禁在牀板上下佈置電線。在宿舍使用電器時,使用者本人必須在場;離開宿舍時,必須關掉一切電源,做到“人走電關”。

3、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圖書館等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焚燒信件、紙張等使用明火行為。使用蚊香須擺放於安全處。

第二條嚴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須按學校規定準時返回自己宿舍住宿,嚴禁學生未經請假夜不歸宿。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異性和外來人員。人員外出必須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福州市學生週末需回家,必須辦好手續。

第三條 嚴禁在學生宿舍以現金或物品為賭注,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禁止在學生宿舍打麻將。

第四條 嚴禁學生到正規游泳場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五條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過申請,報學院、學校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外出。出遊不乘坐“三無”交通工具。嚴禁學生到尚未正式對外開放的野外景點遊玩,嚴禁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

第六條由於新校區仍處於繼續拆遷開發建設中,嚴禁學生擅自到建築工地和未開發的場所走動,尤其是晚上。晚上返回宿舍必須結伴而行。嚴禁攀爬圍牆、鐵門。

第七條使用專業教室,須嚴格遵守《建築學院專業教室管理條例(暫行)》,特別注意安全。確因學習需要,熬夜趕圖的,須向班兩委申請,具體由班兩委負責安全調度。

第八條 嚴禁學生酗酒、尋釁滋事、鬥毆、打羣架。

第九條購買電腦的同學要經過家長同意、報輔導員批准並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自覺遵守國家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章制度、社會法規,加強網絡安全的信息__,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等犯罪活動。遵守《福州大學學生網站建設和學生上網管理條例》。嚴禁上黃色、非法、反動等網站,嚴禁觀看、複製、傳播淫穢音像製品和黃色書刊。

第十條 珍視飲食衞生,維護身心健康,不到無健康證等不衞生場所購買、食用食物。

第十一條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向輔導員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注:本安全責任書一式貳份,學院、班級(班級代表:班長)各執壹份。

____大學建築學院

20__年9月2日

本人已經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並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並接受相應的校紀校規處分。

附: 級 班簽名

學號

姓名

學號

姓名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2

1.嚴格遵守國家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和學校網絡管理規章制度,遵守網絡道德,做到安全、守法、健康、文明上網。

2.嚴禁制作、下載、複製、查閲、發佈、傳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有害、色情、反動的網絡信息。

3.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宿舍管理規定等有關規章制度。

4.合理安排上網時間,不影響自身學習。

5.尊重他人的生活習慣,上網時不得影響他人的正常學習、休息、工作。

6.保護網絡設施,不佔用、更換、損毀和私自操作設備和線路。

7.對自身的上網行為承擔相應法律、經濟和管理責任,不約見網友。

8.對上網違規違紀行為,按學院有關制度和規定處理;構成違法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學生簽名:

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3

尊敬的家長

為了您孩子的健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終生後悔。學生的安全是我們的責任,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同班主任、家長、學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1、家長對你合租的車輛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不可鬆懈和兒戲,也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你合租的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你合租車時,要等車停穩後,再有秩序地上下車,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騎自行車時,靠右邊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車觀察,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再行走;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為未來的有用人才。學校只進行對學生安全進行教育、上報監督車輛是否安全、及時提醒你注意車輛安全。你租的車輛在路上出事的責任與本校絕無關係。

班主任(簽章)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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