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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學校安全責任書

學生學校安全責任書

學校安全工作涉及億萬家庭,關係整個社會的穩定與和諧。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學生學校安全責任書,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學生學校安全責任書
學生學校安全責任書篇一:

城關二國小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安全網絡,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學期安全責任狀:

1、學校、教師、家長、社會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2、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對子女的安全負責,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做任何有損集體、他人的事,按時上學,放學要準時回家,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請假,放學後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否則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4、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爬在樓道欄杆上向上或向下張望,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拉,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教師不承擔責任。

7、上課期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要履行請假手續,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9、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上街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不追車、不爬車。如不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駕駛摩托車;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玩滑板車,否則出現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物,不準亂接亂拉電線線路,如出現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生不準攀登高空和爬樹木,不準坐在走廊涼台上,不到危險地段玩耍。不準在走廊欄杆上和窗台上放置物品,不準在旗杆下玩耍。否則,造成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嚴禁學生到溝塘、河流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以及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6、學校和教師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溺水活動,家長和學校要對學生進行自我防範和應變能力的教育;要記住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交通事故報警“122”、醫療急救“120”(沒事別亂打否則屬違法,要嚴肅處理)。

17、不吃“三無”產品(即無產家地址電話、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和腐爛變質的水果、食物。不到農家田地和果園偷摘果實吃。否則,學校不承擔責任。

18、教師組織班級開展各項娛樂活動首先要考慮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否則就不準開展,不聽勸阻擅自開展造成不良後果,由該班教師負責。

19、師生在外遇到校外人員擾亂校園、衝擊校園的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值班老師、學校領導及派出所。

20、不準坐無證或證件不全的車、船或農用車、報廢車船,不聽勸阻擅自搭車,造成不良後果,學校不承擔責任。

21、本責任狀自雙方簽字後執行,時效至本學期結束為止。

2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城關二小(蓋章) 家 長(簽字):

班 主 任(簽字): 學 生(簽字):

XXX3年9月2日

學生學校安全責任書篇二:

學生安全責任書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與您簽訂肖營子初級中學《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1、學校應當對經常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特別是交通、飲食、用電、意外傷害、防火、防疫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靜,剋制情緒,不得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學校、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合法權益,應當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調解,達成諒解,取得問題的圓滿解決。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確保平安健康。

二、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和責任

1、全校學生都要自覺接受學校的安全紀律教育,遵守學校安全紀律制度,服從學校安全紀律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必須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學生若有特殊情況,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説明,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翻越圍牆、門窗、校門和各種護欄,不追逐嬉鬧,上下樓不得擁擠推搡等。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學生駕駛摩托車,電單車返校,嚴禁坐“三無車”和多人乘坐一輛摩托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者責任自負。(三無車是指:無營運證、無行駛證、無牌照)

6、注意飲食衞生,防止食物中毒,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衞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不買“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

7、注意勞動安全,學生參加各類勞動及打掃衞生時,要嚴格按老師的要求去做,聽從老師的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禁止學生帶寵物入校

9、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鬥毆,有事及時向老師報告。(三廳兩室一吧是指:歌舞廳、電子遊戲廳、錄像廳;枱球室,棋牌室;網吧)

10、不準私自下塘下河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1、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以外的時間內,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12、嚴格遵守學校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衞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4、寄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學生宿舍安全協約書》,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隨意到校外去,嚴格履行請假制度及外出制度,如有特殊情況學生需要離校的由家長親自接送,並負責學生的一切安全,住校生不得在校外借宿,也不得招呼、容留非住校生住宿。家長同意學生可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在家住的學生,安全教育由家長負責。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15、同學之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更不能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脅、恫嚇等其他方式進行解決。

16、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17、任何學生不得隨意將校外生帶入校園內,更不能在校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18、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若違反以上規定,由學校及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造成了意外傷害和其它後果的,由學生及其家長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經濟損失;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理。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學生各執一份,請家長務必認真閲讀,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子弟並履行自己的責任。

中學(蓋章):肖營子初級中學 學 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 長(簽字):

XXX年3月1日

學生學校安全責任書篇三:

國小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提高防範意識,劃清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絡,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事 故 與 責 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與教師無關。(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

7、 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8、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煙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11、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鋭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2、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3、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4、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5、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6、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17、不準學生騎自行車上學,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18、學校應加強食品衞生安全教育,不準學生買其它食品食用,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學校供餐食品學生必須一次用完,不能帶出學校或自由留取,若因違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學生方自己負責。

19、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0、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學生畢業終止(由學校保存)。

校長(簽字)或蓋章: 學生家長:

( )年級班班主任: 學生姓名:

XXX年9月1日

標籤: 責任書 學生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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