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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傳銷責任書(精選8篇)

打擊傳銷責任書(精選8篇)

打擊傳銷責任書 篇1

為深入開展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我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省打擊傳銷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方案》的總體部署,政府決定於現在開始到10月底在我開展打擊傳銷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打擊傳銷責任書(精選8篇)

一、指導思想

堅持綜合治理與標本兼治相結合、日常監管與專項行動相結合、宣傳教育與開展“雙創建”活動相結合的方針,充分運用行政監管和刑事打擊雙重手段,堅決打擊各種形式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羣眾識別、防範和抵制傳銷的能力明顯增強;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無傳銷社區(村)”、“無傳銷縣、區”創建活動覆蓋面達到100%,使傳銷活動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終實現全無傳銷的目標,確保我經濟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三、工作重點

(一)嚴厲打擊和查處社會危害大、民眾反映強烈的傳銷大案,深挖和嚴懲傳銷組織者、領導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

(二)堅決取締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住地,並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頭”式傳銷行為。

(三)重點懲處打着職業介紹、招聘兼職及營銷培訓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

(四)嚴厲查處為傳銷提供房屋等便利條件的行為。

四、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年8月份)。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對打擊傳銷工作進行詳細安排與部署,明確責任分工並簽訂工作目標責任狀,迅速組織專門執法力量,對轄區內傳銷組織、傳銷活動、傳銷人員、傳銷窩點、傳銷類型等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排查案件線索,深挖傳銷組織者、領導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級打傳辦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強配合,密切協作,聯合作戰,形成合力,以端窩點、摧網絡、抓頭目,查出租為重點,集中力量查辦大要案件,摧毀傳銷網絡,嚴懲傳銷組織者、領導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

第三階段:總結考評階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縣區和有關部門要鞏固前段工作成果,總結和推廣打擊傳銷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進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結合的打傳工作機制,防止傳銷死灰復燃。政府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區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辦、檢查。各縣區要於10月20日前將本地區開展專項行動情況報送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任務措施

(一)保持打擊傳銷的高壓態勢,擠壓傳銷活動空間。各級公安、工商部門要密切配合,以打擊“拉人頭”式的傳銷為重點,加大專項整治力度,認真開展案件查辦工作。端窩點、摧網絡、抓頭目,集中查辦一批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涉案金額大、社會危害嚴重的傳銷要案;嚴厲查處一批誘騙農民工、在校學生參與傳銷,限制受騙羣眾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傳銷案件;依法嚴懲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對小規模的傳銷活動抬頭就打,決不手軟。同時要嚴厲打擊教唆、煽動、組織傳銷人員聚眾滋事、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嚴重刑事犯罪行為。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通過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區(村)、街道、學校,特別是要對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員聚集、出租房屋較為集中等重點地區,明察暗訪,發現傳銷活動規律、重點部位,查找傳銷案件線索、排查傳銷隱患、確定打擊重點,加大對傳銷活動長期存在或反覆發作地區的整治力度。通過開展階段性的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清理、徹底摧毀傳銷居住和授課場所,堅決遏制傳銷特別是“拉人頭”式傳銷活動。

(三)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給傳銷以立足之地。公安機關和社區街道辦要加強暫住人口登記和查驗工作,按照“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社區人口管理作用,強化流動人口管理,全面實行出租房屋備案登記和簽訂治安責任書制度,嚴防傳銷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員、從事傳銷活動。對為傳銷人員提供住宿、培訓場所以及貨物倉儲等條件的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據《禁止傳銷條例》嚴厲查處。

(四)健全傳銷人員檔案。各級工商部門要完善傳銷組織者、經營者和骨幹分子的檔案工作,將所有的傳銷組織列入“黑名單”,加大監控力度,實現精確打擊,並與傳銷人員來源地區的政府及有關部門取得聯繫,將傳銷組織及傳銷人員的“黑名單”發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傳銷參與人員,有效瓦解和摧毀傳銷組織網絡。堅持定期發佈《傳銷違法警示公告》,提高羣眾識別能力。

(五)預防為主,標本兼治,深入開展“雙創建“和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按照《省創建“無傳銷縣區”活動實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開展“無傳銷社區(村)”和“無傳銷縣區”創建活動,並把這一活動規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對傳銷活動的“打、防、控”體系,進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區)“三位一體”的打傳機制,全各社區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員組成的打傳執法網,做到民警執勤進社區、工商人員檢查進社區。要深入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避免在校學生受騙參與傳銷。要逐步建立校園防範傳銷聯絡員制度,及時掌握校園傳銷動態,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控。

(六)進一步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提高廣大羣眾識別和防範傳銷的意識。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用張貼宣傳畫、設置宣傳板(欄)、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刊登公益廣告、羣發手機短信等形式,大力宣傳這次專項執法行動的目的和意義,宣傳和講解相關法律知識,叫響“拒絕傳銷,人人有責;打擊傳銷,共鑄和諧”的口號,深刻揭露傳銷違法犯罪行為的危害性,提高廣大羣眾識別和自覺抵制傳銷的能力;建立傳銷警示提示制度,及時向社會發布打擊傳銷重要事項;建立舉報投訴機制,公佈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及時處理羣眾舉報和投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打擊傳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決克服和糾正各種畏難、厭倦、無所謂等思想觀念,強化責任落實。要將此項工作做為整頓和規範場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堅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打傳領導小組,加強本轄區打傳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調整充實執法力量,完善工作機制,堅持打防結合、綜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態勢,堅決遏止傳銷活動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確任務,各司其責,抓好落實。各縣區黨委、政府及打傳成員單位要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全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打防並舉、標本兼治”的方針,強化責任,將打擊傳銷工作做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要內容,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逐級分解任務和落實工作目標,確保抓出成效。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充分運用各自的職能優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作戰。

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要將打擊傳銷工作內容納入“平安建設”及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範圍,落實“一票否決”制度。

2.工商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打傳辦的工作職責,加強打傳工作的溝通協調,並在職能範圍內做好各種傳銷行為和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行為的查處,公安機關或其他有關部門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公安機關要在職責範圍內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或非法經營罪的傳銷案件,在傳銷中以介紹工作或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並限制其人身自由行為以及其他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進行查處,重點打擊“拉人頭”式傳銷行為,認真開展傳銷犯罪偵破工作,力爭偵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對打傳工作領導不力,實行地方保護,玩忽職守、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行為要予以查處;對監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包庇、縱容、支持和參與傳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學校做好對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宣傳教育,加強就業指導,防止傳銷組織向學校滲透,深入開展好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引導在校學生識別、防範和抵制傳銷。

6.民政部門要積極參與指導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社區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的管理監督,做好傳銷的預防和查禁工作,對被騙參加傳銷生活無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羣體進行救助和善後護送。

7.財政部門要做好打傳經費的保障工作。

8.城鎮街道、社區、農村村委會要在當地政府統一安排指導下,建立羣防羣控治理機制,加強宣傳教育,詳細掌握轄區房屋出租及流動人口基本情況,並做好登記工作。及時舉報傳銷活動,協助工商、公安部門做好案件排查、調查等工作。

(三)加強防範,切實做好維穩工作。各地要嚴格按照《省處置傳銷突發事件預案》規定要求,在加大打擊傳銷工作力度的同時,要堅持預防為主,防範在前,妥善做好案件處置工作,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如遇傳銷舉報或投訴拒接,部門間互相推諉、行政不作為等,特別是因工作失誤或處置不當等原因導致因傳銷活動而發生羣眾傷亡、暴力抗法、羣體上訪等影響穩定事件的,對打擊傳銷信息上報工作發生虛報、漏報、瞞報情況導致嚴重後果的,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單位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並予以通報。

(四)加強宣傳和信息報告工作。各級打擊傳銷工作領導辦公室要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案件查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階段性工作總結材料。同時,加大與新聞媒體的協調配合,及時報道打擊傳銷工作的有效做法、成功經驗以及先進事蹟。

打擊傳銷責任書 篇2

為配合嚴厲打擊傳銷活動,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維護學校的社會的穩定,現就班主任與學生防範傳銷工作簽定責任書:

一、班主任老師為本班級防範傳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對班級打造無傳銷班級負直接責任,做好同學的思想教育工作,積極配合式商、分安部門做好打擊傳銷活動,營造羣防羣治的社會氛圍。

二、班主任老師要加強對本班學生做好自我防範傳銷思想意識。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和國家關於嚴厲打擊傳銷的變相傳銷的法律法規,經導學生充分認識非法傳銷的欺詐性、隱蔽性危害性,幫助廣大學生提高識別能力,增強防範意識,自覺低制傳銷。

三、斑主任在加強對學生的管理。要及時將被傳銷組織控制的學生情況的參與傳銷的學生情況提供學校領導,並協助開展查處工作,堅決遏制傳銷活動在學校的蔓延。在畢業生就業招聘工作中,對發現以招聘為名誘騙學生從事傳銷活動的組織或個人,要迅速向學校領導報告。對受騙參與傳銷的學生及時做好解救、教育、安撫工作,消除不良影響的隱患。

四、建立定期信息溝通機制。班主任老師應當定期向交換防範打擊傳銷活動有關信息,對發現傳銷組織進入校園和學生參與傳銷活動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班主任在將工商部門通報查處的傳銷案件的近期活動新特徵傳達給學生。

五、學生應當自覺抵制非法傳銷活動,為維護校園的良好環境做出自己應盡的責任。

班主任老師:

學生:(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打擊傳銷責任書 篇3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規定和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部署,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平安社區的要求,全面開展無傳銷社區(村)創建活動,特制定本責任狀。

1、在開展打擊傳銷專項工作的基礎上,開展推行五個一即下發一張聯繫卡、建立一個信息台、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等活動,從源頭上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的防控體系和機制。促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廣泛深入開展,力爭在年底實現轄區各社區(村)無傳銷違法現象發生。

2、領導重視,將創建無傳銷社區工作列入縣局工作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工作。

3、宣傳國家有關打擊傳銷的法律、法規、政策,重點抓好對轄區內農民工、在校學生、下崗失業人員等重點羣體的宣傳教育,做到打擊傳銷宣傳教育進社區、進企業、進市場、進學校、進農村,使人民羣眾充分了解傳銷活動的危害性,做到自覺抵制傳銷活動。

4、對轄區羣眾提供的傳銷活動情況進行調查瞭解,以派發一張聯繫卡為內容,將派出所、工商分局、社區(村委會)聯繫方式公佈給每個居民(村民),經核實確定屬於非法傳銷活動應對房主進行批評教育,對經勸阻無效的及時與公安部門一起進行處理。

5、協助公安部門排查轄區內傳銷地點,將轄區內社區(村)外來人口基本信息錄入電腦,實現對外來暫住人口四知(知道什麼人、從事什麼職業、有什麼資金來源、主要有什麼活動)配合公安加強對外來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

6、培養和發展創建無傳銷義務志願者,協助政府建立和完善防範、控制、打擊三位一體的打擊傳銷體系。

上級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層分局(蓋章):

負責人(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打擊傳銷責任書 篇4

治理工作目標,保護廣大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市工商局、縣委縣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關於20xx年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的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認真貫徹落實《禁止傳銷條例》,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研究制訂本單位打擊傳銷工作的實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2、打擊傳銷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責任制。要落實責任,明確職責,採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3、深入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建立完善三位一體監管網絡。要積極協調當地公安、社區管理、城市居民委員會,建立起打擊傳銷監管網絡。

4、嚴厲打擊採取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各種傳銷活動。重點查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並限制其人身自由,脅迫參加傳銷的行為;打着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活動場所、信息服務等便利條件的行為。

5、監督、引導直銷企業規範經營,直銷市場發展健康有序,無嚴重損害消費利益的行為。

6、鞏固完善打擊傳銷工作機制。建立完善打擊傳銷領導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制定打擊傳銷應急預案,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責任追究

1、單位領導不重視,在打擊傳銷工作中領導不力,不支持、不督促打傳工作,沒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機制,組織機構不健全,層層監管責任不到位,要按照市局工作績效考核的規定,計入年終考評,並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2、對傳銷活動查處不及時,打擊不力,致使傳銷活動反彈,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發生惡性事件,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對羣眾投訴不受理、不彙報,或者態度不積極,發表消極負面言論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對傳銷行為縱容包庇,給傳銷行為出謀劃策,給羣眾帶來嚴重危害,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責任人:

二〇xx年XX月X日

xx居委會

二〇xx年XX月X日

打擊傳銷責任書 篇5

為切實開展無傳銷校園創建工作,明確工作職責,加大預防和打擊傳銷工作力度,推進平安校園、法治校園建設,切實維護廣大師生、教職員工根本利益,促進校園和諧穩定發展,特制定本工作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在自治縣委、縣人民政府的堅強領導下,以開展創建無傳銷校園為抓手,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強化源頭治理,健全完善學校防範和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從而實現全鎮學校無傳銷組織、無傳銷網絡、無傳銷人員,切實維護全鎮學校校園環境和諧、安全穩定。為確保我鎮全面完成無傳銷鎮創建目標,順利通過評估驗收及認定

二、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禁止傳銷條例》和上級關於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和創建無傳銷縣工作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研究制訂本單位創建工作方案,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全面按時完成本單位各項創建工作任務。

(二)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教管中心與所轄中國小(園)簽訂責任書;中學要與班主任簽訂責任書。學校(園)與每位教職員工要簽訂拒絕傳銷,淨化校園承諾書。確保學校教職員工及家屬不參加傳銷組織,不從事傳銷活動。

(三)建立健全相關防範和打擊傳銷的制度,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宣傳教育方案。學校要將反傳銷工作納入教職工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對反傳銷工作實施責任追究,確保創建無傳銷校園活動的有序開展。

(四)加強對學校教職員工及家屬的宣傳教育工作,大力開展《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國家打擊傳銷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

(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發放傳單、張貼海報、圖片及漫畫、懸掛橫幅標語、開設板報專欄、召開會議、舉辦知識競賽、演講比賽、徵文比賽等多種形式,切實做到打擊傳銷宣傳工作進學校、進班級、進家庭。

(六)邀請法制副校長、片區民警進學校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欺騙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羣眾心裏,利用典型案例深刻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騙本質,使廣大師生人員深入瞭解傳銷的危害,自覺遠離傳銷,主動舉報傳銷。

三、工作要求

(一)創建無傳銷校園活動是一項長期且十分艱鉅的工作,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貫徹落實。要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採取有效措施,認真紮實開展工作。

(二)按照黨委領導、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原則,主動加強與當地黨委、政府的協調溝通,積極與公安、綜治、市場監管等部門合作,採取教育與防範相結合的工作方法,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切實加強對教師、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把創建無傳銷校園活動納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教師績效考核內容。嚴禁教職工私自接洽並進行資料、物品推銷,學校一經查實,將給予嚴肅處理,一律取消當年評先選優、晉職資格,對包庇、縱容、支持和參與傳銷的,將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各存一份。

二塘鎮二塘國小(蓋章)

校長(簽名):

教師(簽名):

20xx年8月30日

打擊傳銷責任書 篇6

根據省、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為認真貫徹執行《打擊傳銷條例》,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面開展打擊傳銷和“無傳銷縣(市)、區”創建活動,特制定本責任書,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全面實施。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彙總和通報區打擊傳銷工作情況,指導“無傳銷村(社區)”創建活動,根據打擊傳銷工作需要適時召開成員單位會議和聯絡員會議,在職責範圍內做好各種傳銷行為和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行為的查處;規範直銷行為,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傳銷違法犯罪行為。

公安分局:結合户籍、重點人口、特種行業、房屋租賃的日常管理,注意發現傳銷違法犯罪線索;發揮偵查辦案職能作用,快偵快破大案要案,嚴懲傳銷組織者和骨幹分子,嚴厲查處拒絕、阻礙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以及聚眾抗法的違法犯罪行為。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相關新聞媒體做好打擊傳銷的輿論引導工作,及時對查處的重大傳銷案件予以曝光,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區綜治辦:負責將打擊傳銷工作內容納入“平安建設”及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檢查考評範圍,並做好協調、督促檢查工作。區法院:負責督辦、指導傳銷犯罪案件的審判。

區檢察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依法及時立案、審查、起訴涉嫌傳銷犯罪案件和犯罪人員;依法查處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打擊傳銷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瀆職行為。區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打擊傳銷工作專項經費。會同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研究制定打擊傳銷活動舉報獎勵辦法,保證打擊傳銷工作召開會議、督導檢查、集中執法、舉報獎勵以及勸返傳銷人員等所需費用。

區經貿局:按照《直銷管理條例》要求,做好直銷企業在本區擬設立直銷服務網點方案的確認。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從事傳銷違法活動。區信訪局:做好受騙上當傳銷人員的信訪接訪工作,並將傳銷違法犯罪線索向區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區民政局:協助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依法做好需救助傳銷人員的救助工作。

區人社局:負責勞動力市場的宣傳教育和防範工作,嚴防傳銷分子誘騙求職者加入傳銷組織。

區教科體局:指導、督促學校做好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教育引導,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

各鎮(辦):統一安排指導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建立羣防羣控治理機制;加強宣傳教育,勸告居民不要參加傳銷活動;詳細掌握轄區房屋出租及流動人口基本情況;及時舉報傳銷活動,協助市場監管、公安部門做好案件排查、調查等工作。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區打擊傳銷領導小組: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區打擊傳銷成員單位(負責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打擊傳銷責任書 篇7

治理工作目標,保護廣大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市工商局、縣委縣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關於20xx年打擊傳銷專項行動的工作安排,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認真貫徹落實《禁止傳銷條例》,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研究制訂本單位打擊傳銷工作的實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2、打擊傳銷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責任制。要落實責任,明確職責,採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

3、深入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建立完善“三位一體”監管網絡。要積極協調當地公安、社區管理、城市居民委員會,建立起打擊傳銷監管網絡。

4、嚴厲打擊採取“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各種傳銷活動。重點查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並限制其人身自由,脅迫參加傳銷的行為;打着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為;為傳銷提供活動場所、信息服務等便利條件的行為。

5、監督、引導直銷企業規範經營,直銷市場發展健康有序,無嚴重損害消費利益的行為。

6、鞏固完善打擊傳銷工作機制。建立完善打擊傳銷領導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制定打擊傳銷應急預案,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責任追究

1、單位領導不重視,在打擊傳銷工作中領導不力,不支持、不督促打傳工作,沒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機制,組織機構不健全,層層監管責任不到位,要按照市局工作績效考核的規定,計入年終考評,並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2、對傳銷活動查處不及時,打擊不力,致使傳銷活動反彈,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發生惡性事件,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對羣眾投訴不受理、不彙報,或者態度不積極,發表消極負面言論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對傳銷行為縱容包庇,給傳銷行為出謀劃策,給羣眾帶來嚴重危害,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責任人:

二〇一一年XX月X日

杉仙嶺社區居委會

二〇一一年XX月X日

打擊傳銷責任書 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嚴厲打擊傳銷、規範直銷行為,建立和健全長效機制,維護我縣社會穩定和良好的市場秩序,根據省、市工商局有關打擊傳銷規範直銷的規定,縣工商局決定與各(股)所簽訂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工商(股)所要把打擊傳銷、規範直銷作為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四中全精神,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能作用,集中力量,統一行動,查處傳銷案件,摧毀傳銷網絡,嚴懲傳銷組織者和骨幹分子,切實維護人民羣眾利益和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工作來抓。

(二)認真貫徹落實《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和上級關於打擊傳銷的工作部署,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研究制訂本單位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的實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到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決不讓傳銷活動在沁縣立足。

(三)實行屬地管理,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責任制。各工商所要提高認識,採取有力措施,組織開展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專項行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把打擊傳銷工作落到實處。

(四)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的規定,切實履行對市場主體的監管職能,對利用傳銷進行的各類經營活動進行查處,取締傳銷窩點、場所。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五)各單位在直銷管理工作上要做到事前備案制、跟蹤監督制、市場巡查制、問題警示制。確實做到依據《直銷管理條例》進行嚴格審查登記、直銷經營規範有序,確保規範到位。

二、責任追究

(一)各(股)所不重視,在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中領導不力,不支持、不督促打傳工作,致使轄區傳銷活動盛行而得不到處理,被市、縣政府批評,列為重點地區或被新聞媒體披露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計入年度總結考評。

(二)對打擊傳銷、規範直銷工作不重視,不履行職責,打擊不力,致使傳銷活動盛行,造成嚴重影響的,(股)室、所負責人不能參加當年評先評優。

(三)對羣眾投訴不受理、不彙報,或者態度不積極,發表消極負面言論的,追究有關人員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四)傳銷行為縱容包庇,給傳銷行為出謀劃策,給羣眾帶來嚴重危害,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報請市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沁縣工商局、責任單位(各工商所)各存一份。

沁縣工商局

領導(簽名):

責任單位:

責任人(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標籤: 責任書 傳銷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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