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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通用16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通用16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1

各位家長: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通用16篇)

大家好!

為了提高您孩子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幫助他們儘快趕上其他同學,根據x學校“計劃”,經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商定,學校決定集中三、四、五年級共計x名學習有困難的同學,編為一個教學班,選聘全校最好的教師,利用xx學校教育助學獎勵基金,為他們提供無差別的基礎知識免費補習,使他們度過一個有益、充實而安全的假期。為了確保補課期間的安全,特要求學生和家長明確以下要求:

一、補習時間安排

補習共分四個階段,每階段連續補習5天,中間休息 天,到xx月xx日結束。

第一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月xx日休息一天;

第二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月xx日休息一天;

第三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月xx日休息一天;

第四階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xx月xx日補習結束。

作息時間:上午8:00到校,8: 0上課,中午 :xx年xx月xx日上午8:00至x年xx月xx日下午5:00終止。

9、其它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學生簽字:__________(同意) 家長簽字:__________(同意)

x學校

x學校家長委員會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2

甲方:洛南縣柏峪寺中學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

為了積極落實中學生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校園教學秩序,特與個性特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特殊學生主要表現在:個性偏激、非常容易走極端、性格孤僻、理解能力相對較差、極易受他人鼓動,並伴隨有離家出走現象或其他等反常現象。現擬協議如下:

甲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義務:

1、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定,甲方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知識、職業技能等方面進行教育。

2、甲方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備設施的安全。 乙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責任:

1、積極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不得采取粗暴簡單的教育方式,以免加劇孩子的逆反心理。

2、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工作,共同管理孩子的教育工作。

3、要隨時和班主任搞好聯繫,明確學生在校的各種情況。

4、對於學生的心理動向,家長要積極瞭解,以便出現一些過激行為,因行為過激導致產生的後果,學校不承擔相應責任。

5、學生在學習時間段以外出現的各類事情,學校不承擔相應各類責任。

以上協議,本着共同管理學生的原則,協議一式三份,家長、學校、班主任各一份。

甲方: 乙方:學 生: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3

為了進一步完善學生管理,明確學校和家庭責任,增強家長對學生的管理意識,確保學生上下學路途及在校各項活動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協議書:

甲方: 學校 年級 :

乙方: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為確保學生安全,經雙方協議明確如下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政策、法規及要求,依法施教。

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預防為主,強化防範措施,開展羣防羣治。

3、根據季節、環境、年齡特點,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交通、消防、衞生、飲食、用電、户外活動等安全知識教育。

4、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定期檢查校舍,及時排除隱患。

5、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 乙方責任:

1、認真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保護”有關內容,切實擔負起監護人責任。

2、教育學生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和有關規定,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日常管護工作。

3、教育學生不將有害身心健康的書畫、刊物、刀具、手機等帶到學校,私下倒賣手機等。

4、教育學生不去河灘、池塘戲水,不攀樹木、圍牆等,不玩火、電,不去危險地方。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行走。

6、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制度,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嚴禁私自離校逃學。

7、配合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管理工作,經常與老師及時溝通學生情況。

8、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因不遵守學校相關要求紀律在校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附:本班劉佳麗同學因先天性心肌功能不全,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面色發紫,身體虛弱,無法正常完成學校各項教育教學活動,特別是上下學路途中,劉佳麗同學因身體虛弱,不能隨同全班同學一起排路隊上下學,經常孤身一人行走,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為確保劉佳麗同學的切身安全,特要求家長上下學期間護送,並承擔上下學途中及在校因病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特制定本協議書。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校主管領導簽字:

注: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交由班主任保存,一份交學校主管領導保存,一份留家長本人保存。

學校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4

甲方:陝西職業技術學院建築工程學院

乙方:

安全問題是實習中要注意的首要問題,乙方必須本着對自己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自覺地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質、提高自我防護能力,使自己在工地上作到“三不傷害”(即實習中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同時自己不被別人傷害),這對於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實習的正常進行至關重要。

一、甲方在學生離校前,有義務將《陝職院建築工程學院畢業實習安全教育規定》(建院【】第4號)下發給大家。

二、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有義務接受企業的安全三級教育並遵照執行。

三、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實習期間由於不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本人負責。

此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三份,學生科、教學科、輔導員各執一份,正副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學院簽章)

乙方:

代表(輔導員):

日期:

日期: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5

甲:xx中學

乙:考生及學生家長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會考帶隊的聯繫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繫,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於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會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會考期間。

甲方:(蓋章) 乙 方: (考生簽字) 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

xx鎮xx中學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6

各位家長:

暑假將至,為了深入貫徹上級有關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精神,確保學生暑假期間的安全,我校在教育學生提高安全意識的基礎上,特與學生及家長簽定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1、交通安全:不讓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子女騎自行車上路,教育子女外出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走,過路口時要小心;不攀爬、追逐機動車輛,不在馬路上追逐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用電和消防安全:不讓子女隨意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教育子女不玩火或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3、人身安全:教育子女不做危險的遊戲,如亂拋石頭、土粒、雜物,拿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嬉戲,不模仿電視節目中的危險動作。不在未告知家長的情況下私自外出並教育子女不到建築工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樑等處玩耍、逗留,不攀爬樹木、樓房、圍牆、橋欄等。外出時應向家人交待去向,如遇意外傷害、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嚴禁學生私自到溝塘、河壩、水庫去游泳,游泳須由家長陪同,注意雷雨天氣,嚴防危險事故發生。

4、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子女在社會上要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不圍觀和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或變相賭博,不參與打架鬥毆,不毀壞公物。不參加封建迷信活動。不去網吧、電子遊戲室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場所,防止不良行為習慣的滋生。

5、衞生安全:加強衞生、飲食習慣教育,不讓子女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教育子女不要隨便購買不衞生的零食,嚴防食物中毒。督促學生要注意勤洗手,勤洗臉,勤洗澡,勤換衣,搞好個人衞生,注意室內通風換氣,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一旦發現學生有發熱、頭痛、咳嗽等症狀,要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

6、此協議一式兩份,蓋章簽字後一份交回學校,另一份家長自行保存。

希望您與學校共同做好學生在暑假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證學生能夠安全愉快的度過暑假。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學 校 蓋章:

鎮中心國小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7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明確車隊及駕駛員與學校對學生安全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經雙方商討,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隊所派車輛必須具有齊全的票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司機必須安全駕駛,不酒後駕車,不野蠻駕車,行速60公里/小時。

二、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客貨不混載,乘客與學生不混載,因司機違章時,一切後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三、車主要適時接送學生(雙方協議),因車輛出現臨時故障不能接送學生時,車主要解決學生乘車問題。

四、車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出現事故,一切後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五、學校必須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學生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學校必須向學生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所乘車輛。

七、在乘坐符合規定的車輛時,學校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後,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注意觀察,防止被其它車輛撞傷。

八、學校要教育學生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週,協議期間違約的,由違約當事人負責。

學校安全責任人(簽名): 學校蓋章

車隊駕駛員(簽名):

20xx年6月19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8

特長生在校期間外出學習專業課,目的是提高專業水平,考入更好的大學。但是,學生離校後存在各種隱患。為了學生的安全和更好地學習,經老師與家長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在學生自願基礎上,由家長送往培訓中心學習,並非學校派出。

3.在外出學習期間,其學習管理安全,由培訓中心負責,與學校無關。

4.學校外出學習中需要遵守培訓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

5.在學校外出學習期間,由於各種原因發生的危險事件。或者造成的人身傷害與學校無關。

6.學生離校後應注意安全,學習結束後必須在集訓截止日期的第二天立即由家長陪同返校。

7.學生在校外培訓機構學習期間學好專業課的同時,應做好文化課的複習。校外培訓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外集訓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學生本人簽字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字 ____________ 手機號:____________

2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9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家長是學生法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轉移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的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傷害,一般應由第三人擔負責任,如學生自身原因(如疾病等)家長又不告訴學校的發生意外時,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開展校內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時期學生沒有按時來校,家長又沒有告知學校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外購買零食及不衞生的食品,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負擔任何責任。

5;學生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途中發生任何意外與學校無任何關係。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張寨國小

20xx年9月5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10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外參加實習學生的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安全生產法》、《侵權責任法》,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主體

甲方: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

乙方:炎陵縣職業技術學校(96)班實習學生

丙方:炎陵縣恆通汽車維修公司

第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應在實習前做好實習學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實習單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樹立安全意識。

(二)甲方有權取消未接受實習安全教育或未籤實習安全協議學 生的實習資格。

第三條 乙方(學生)責任

一、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學校、實習

單位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離開實習場地、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離開實習場地期間發生的;

(三)在節假日或者假期,實習單位又未作實習安排時間以外發生的;

(四)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五)未在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或未經學校同意擅自在其它地點食宿造成意外的;

(六)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或者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實習單位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或實習單位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或實習單位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自行駕駛機動車輛造成傷亡者;

(六)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防範交通事故,非因學校、實習單位安排的實習活動發生交通事故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七)不經請假離開實習地點出走,下落不明或者因意外鬥毆造成自傷或他人傷害的,學校、實習單位不承擔責任。

(八)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實習單位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生在實習期間飲酒、打架鬥毆、偷盜、私自亂接電線、外出游泳等其它不良行為造成的不良後果,責任由學生自行承擔,實習單位有權辭退;

四、學生在實習期間私自拿走實習場所工具、配件,故意違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引起設施設備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的事故及後果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五、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積極救助受害學生,協調處理。受害學生的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未滿十八週歲的學生必須由其監護人簽名。

第四條 丙方(實習單位)責任

一、實習單位接受學生參加定向實習工作。單位提供實習場地和選派技術骨幹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二、實習期間單位負責對學生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由單位(企業)根據實習生的個人情況及單位需要,統一安排實習崗位。

三、實習期滿時,單位對學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作出實習鑑定。並將學生實習情況如實反映給學校。

四、學校實習生實習期間如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單位有權提出更換人員或結束實習。

五、在實習期間單位保證學生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學生因公受傷所需醫療費用。發生非工傷意外事故,則按法律規定由過錯人承擔相關責任。

六、學校實習學生要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及學校實習規章制度,並服從單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學生個人不服從管理或

安排造成協議不能按期執行,單位有權通知學校,單位徵得學校同意後,有權辭退學生。

七、如學生未經允許擅自離職,單位有權除名,學校將同時按違紀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八、實習企業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承擔學生在該單位實習期間的安全責任和管理責任。

九、 用人單位不得向學生提供機動車輛,以免學生受到傷害。

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視情況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因本協議而引起糾紛,經協商或調節不能解決的.,甲、乙、丙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開始至畢業。

第七條 本協議由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學校、學生、實習單位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11

尊敬的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我校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規定,我校特制訂此《安全責任協議書》,請你們遵守: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家長接送子女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接送學生的家長必須告知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的安全隱患。

2、接送學生不得超載。

3、家長不得酒後駕駛車輛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5、家長應及時檢修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

三、非寄宿生按規定不準來校上晚自修。

若家長執意要求,則必須按時接送子女上下學,確保安全。學校對非寄宿生晚自修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意外不負任何責任。

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成長的前提,是學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希望各位家長高度重視孩子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代表方:

日期: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12

甲方:

乙方:

經乙方和甲方協商,需要甲方接送我校學生,雙方議妥,條款如下,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合同起止時間20xx年__月__日至20xx年__月__日止。

2、乙方建立老師隨車制度。學校放假時,要有一名跟車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管理,遇突發事件應協助甲方共同妥善處理。

3、甲方要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的載客人數安排學生乘車,超出核定載客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乘車。

4、為統籌安排,合理利用車輛資源,乙方應將需乘坐接送車的學生按居住地進行分片統計劃分,對分片劃分的學生從車進行編號管理(具體編號及運行目的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5、在接送過程中,遇天氣、道路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學生接送車正常運行時,甲、乙方要主動聯繫協商解決,乙方不承擔其損失。

6、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過分殘破不符合安全標準,乙方有權拒絕學生上車,並要求甲方更換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車輛。

7、甲方提供的學生接送車必須車輛技術狀況良好,駕駛員、車輛手續齊全,各種證件合法有效,確保順利接着學生。如因車輛和駕駛員不正確操作等出現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8、甲方應按照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上下車。接送過程中禮貌待客,文明用語,保持車輛的清潔。甲方的駕駛員不得在途中打手機,攀談,或再載客。

9、甲方司機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嚴禁超員、超速、嚴禁強超硬會、彎道超車,嚴禁酒後駕車、疲勞駕駛,做倒“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

10、乙方學生憑甲方發放的乘車證予以乘車,甲方收回乘車證與甲方進行費用結算,乘車費用按乘車所到終點客票價格進行結算。(客票價格上浮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費用結算方式為現金結算。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13

甲方(學校):

乙方(客運企業):

為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後,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為一學年。

二、線路、考核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後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居住及站點分佈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後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並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並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 ,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核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並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並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並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14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15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鑑於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各地在校學生安全事件時有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加強對學生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校舍、場地、宿舍、食堂等教育教學設施和生活設施。建立健全安全措施,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學校方面應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2、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學校方面應承擔相應責任。

3、家長應向學校提供最準確、便捷的聯繫方式(註冊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建立暢通的家校交流渠道。

4、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戒、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職責的。以上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5、對於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於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6、嚴禁使用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於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髮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7、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8、學生放學以後以及節假日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9、已投保的學生在校活動中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投報公司申請索賠。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責任。

10、在校內吃飯的學生,中午一律不準出本校門,不請假擅自外出者,學校除教育外必要時給予警告處分。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一律自負。早上上學,中午上學不按學校要求自己提前到校學生由此造成的意外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年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學生姓名:

日期:

學生安全協議書彙編 篇16

輔導班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為了確保學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我校輔導站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輔導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傷害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一般由學生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教師有過錯的,按教師過錯的大小確定教師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學生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3)損害事件不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來自校外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損害。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

6、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

7、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後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在校內騎自行車,違者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等,因此發生的賠償糾紛,應由肇事者承擔負責。

10、學生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3、嚴禁學生私自到河邊、溝堰等處洗澡,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注:家長若不履行以上協議,學生可不參加輔導班學習。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輔導學習期間。該協議書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學生及學生家長留一份。

甲方(蓋章):西拉科學校

輔導教師(簽字):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簽字)

20xx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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