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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交接協議書(精選3篇)

工程交接協議書(精選3篇)

工程交接協議書 篇1

腳手架搭設單位: (以下稱甲方)

工程交接協議書(精選3篇)

腳手架使用單位: (以下稱乙方)

根據乙方外牆幹掛施工任務的需要,甲方為乙方保留華俊工程機械交易中心外腳手架,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便於管理,確保安全,利於生產,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外牆幹掛工程施工期間的腳手架使用安全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腳手架移交接:

1、甲方應保證移交的腳手架符合有關規範、標準及使用要求(乙方自行設計搭設的腳手架,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移交時甲、乙雙方應由項目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參加驗收,並填寫腳手架使用和管理移交接記錄,正式移交乙方使用和管理。

2、移交完成後,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腳手架使用費共計 元。乙方接收腳手架後對管轄範圍內的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負全部責任。

二、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標:

1、確保達到安全文明標化工地要求,每次腳手架單項評分不少於80分。

2、乙方平時接受甲方或相關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擻帕悸飾?100%。

3、惡性責任事故零發生。

三、乙方接收腳手架後,乙方對腳手架管理必須做到:

1、保證架子的整體完整、穩固,不能隨意拆除卸荷設施、拉結點、架體杆件、安全網等設施。

2、經常檢?私攀旨蓯欠窶喂獺⒖煽浚?對需拆改的拉結點或其它部位必須有臨時加固措施,並及時恢復,對危及架子整體穩定的拆改應有方案,並報總包方和監理單位批准後方可執行。

3、乙方如需甲方協助拆改架子,必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不影響腳手架安全的前提下派人協助拆改,並經雙方驗收後,乙方才能繼續使用,如未經驗收乙方強行使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4、腳手板的日常維護(含安全網、腳手板、內防護、牆間封閉、鋼絲繩等)由乙方負責,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乙方應保證腳手架作業面無單板、探頭板等,腳手板的日常維護應由特種操作證的架子工進行,如乙方無架子工,可向甲方尋求幫助。

5、及時?[理腳手架上的雜物,以防墜物傷人。

6、乙方應合理安排腳手架上作業,交叉作業應有防護設施,以免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四、為了保證實現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標,乙方承諾:

1、甲方、監理方對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隱患與違章有權下發書面通知令其整改,對甲方、監理方簽發的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走期限內整改完畢。乙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停止使用腳手架直至單方解除本協議。

2、在上級部門檢食中,若由於腳手架的原因,對總包企業及建造師造成扣分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次扣分合計值5000元計取。

3、在上級部門檢?酥校?若由於腳手架的原因,發生被責令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警告等現象,導致本工程未獲省安全文明施工現場,由此對甲方造成的和關損失和罰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五、事故處理:

1、乙方接收腳手架後,若由於乙方對其管轄範圍內的腳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發生工傷或其他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其善後具體事以及家屬的接待由乙方負責處理.

2、若由於乙方的事故處置不當,直接造成甲方行政處罰、訴訟等相應經濟和名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甲方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六、需要補充的條款:

2、協議未盡事宜,如有必要,可另行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內容如與本協議書有衝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七、合同的份數

1、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壹份。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腳手架使用完畢書面通知甲方後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交接協議書 篇2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訂立:

a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組建和存在的國有企業,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b市人民政府(下簡稱“b市政府”),其地址在:____省b市。

c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下簡稱“c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

d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實體單稱時稱為“一方”,合稱時稱為“雙方”或“各方”。

鑑於:

1.經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號文批准,a公司實施股份制改造;

2.c公司系a公司的惟一出資人;

3.根據c公司及a公司之間的股份制改造方案,a公司解散,c公司以a公司清算後的淨資產作為出資,與d公司共同組建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新公司”);a公司的非經營性資產不進入新公司,而是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或由c公司接收;

4.新公司成立後,c公司與b市政府將委託新公司經營或管理其從a公司接收的部分非經營性資產;

故此,各方約定如下:

第一條 非經營性資產的範圍

1.1本協議項下非經營性資產的範圍包括:(1)學校(包括a公司子弟國小、中學);(2)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3)a公司工人文化宮;(4)a公司職工醫院;(5)a公司職工住宅。

1.2 各方同意,本協議項下的非經營性資產的移交和接收包括對該資產所對應的人員的接收。

第二條 非經營性資產的剝離

2.1 學校

2.1.1a公司將其所屬的a公司子弟國小、中學(下合稱“學校”)所對應的資產(包括校舍、土地和教學設備等)及其工作人員(約78人)一次性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

2.1.2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後____年內,a公司每年向學校撥付辦學經費人民幣______萬元,b市政府同時亦每年向a公司所在地區中國小教育社區化管理委員會足額撥付上述學校的辦學經費,並做到專款專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____年後,學校的全部辦學經費均由b市政府承擔,a公司不再承擔學校的辦學經費。

2.1.3 學校在移交前所負債務,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後,仍由a公司負責償還。

2.2 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

2.2.1 a公司解散後,其下屬的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的產權由c公司接收。

2.2.2 c公司將其持有的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的產權從a公司清算後的淨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2.3 新公司成立後,c公司將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委託給新公司經營。委託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2.4 新公司成立後,如a公司後勤服務公司向其或其員工提供服務,則雙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2.3 a公司工人文化宮

2.3.1 a公司解散後,其下屬的工人文化宮的資產及工作人員由c公司接收。

2.3.2 c公司將工人文化宮的資產從a公司清算後的'淨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3.3 新公司成立後,c公司將工人文化宮委託給新公司經營。委託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3.4 新公司成立後,如需工人文化宮向其或其員工提供服務,則各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協議。

2.4 職工醫院

2.4.1 a公司所屬的職工醫院所對應的資產和工作人員一次性直接移交給b市政府。

2.4.2 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後,b市政府將該醫院委託給新公司經營。委託經營期限及條件由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2.4.3 新公司將把職工醫院逐步建設成面向社會、獨立運作、自負盈虧的醫療康復中心。

2.4.4 新公司成立後,如需職工醫院向其員工提供服務,則雙方應遵照公平交易的準則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2.5 職工住宅

2.5.1 a公司解散後,其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宅全部由c公司接收。

2.5.2 c公司將職工住宅從a公司清算後的淨資產中剝離,而不作為出資投入新公司。

2.5.3 新公司成立後,c公司將上述職工住宅委託給新公司經營。新公司將上述住宅租賃給新公司職工使用,並遵照公平交易準則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5.4 新公司將一定比例的租金上繳b市政府,上述租金分配比例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條 權利、義務的承繼與順延

3.1 各方同意,新公司成立後,a公司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新公司承繼,新公司屆時自動成為本協議當事人。

3.2各方同意,d公司系本協議的利害關係人。如c公司或b市政府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或由於c公司或b市政府的原因導致新公司或d公司遭受任何損失,d公司有權作為一方當事人就新公司或d公司所遭受的損失向c公司或b市政府進行索賠或採取其他法律措施。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各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索賠、處罰、訴訟、仲裁、費用、義務和/或責任,違約方須向其他方做出全面賠償。

4.2 上述第4.1條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後____年內依然有效。

第五條 效力與期限

5.1 本協議在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第六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6.1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適用中國法律。

6.2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各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爭議各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 其他

7.1 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7.2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一式六份,a公司、b市政府、c公司、d公司各執一份,另二份供備案或報批之用。

本協議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公司 b市人民政府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c公司 d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工程交接協議書 篇3

甲方(接管單位):

乙方(移交單位):

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由市領導臨時交辦市統建集團承建的新政務中心兩個公交站點已順利完工,經雙方協商,現就設施移交達成如下協議:

一、移交項目

(一)移交數量:移交公交站兩座(詳見附表);

(二)移交範圍:公交站點及其附屬設施;

(三)交接條件:按設施現狀進行移交、接管;

二、甲方責任

(一)自設施移交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擁有該項目的產權,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改造權;

(二)依照相關規定,對移交設施實施佔有、使用;

(三)負責對移交設施的更新改造和日常維護,保證移交設施完好、清潔;

三、乙方責任

(一)同意將移交設施的產權無條件地交給甲方(包括使用權、管理權、改造權);

(二)負責對移交設施的在移交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以確保移交設施正常發揮其功能。

四、其他事項

(一)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並予以補充完善;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20__年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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