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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協議書範文(精選10篇)

施工協議書範文(精選10篇)

施工協議書範文 篇1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施工協議書範文(精選10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特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

2、承包內容:混凝土路面及鋪磚工程。

3、工程質量:符合相關規範,行業標準及設計圖紙要求,驗收要合格。

第三條、甲乙方責任:

1、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電。

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該幫助乙方協調處理好各部門的關係。

3、如果甲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技術上的失誤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聽從甲方安排,嚴格按照甲方管理人員的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和變更。

5、安全施工:乙方必須保證施工安全,按現行國家安全施工規範要求,配齊所有安全措施,如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結算方式:承包價格

1、工程量結算方式:施工結束後,甲、乙雙方派管理人員現場實量實測,按照實面積結算。

2、承包價格:混凝土路面每平方米25元,鋪小方磚每平方米12元,路牙磚每米12元。

3、施工時間為13天,合同簽訂之日算起。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混凝土路面澆築完付全部工程款50%。

第二次付款:小方磚及路牙磚工程幹完交工後,把剩下的50%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違約,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向對方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未盡事宜,甲、乙雙方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生效,結清合同結算款後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二〇__年月日二〇__年月日

施工協議書範文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中山“陽光半島”住宅項目ST型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中山“陽光半島”住宅項目ST型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中山市沙溪鎮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47000平方米

承包形式:施工總承包

三、工期:

1、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2、竣工日期:

3、合同總工期為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市優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 ,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 工程預算價: (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 (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 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説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説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體為: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總工程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 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閲,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 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 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 份。

8、其他約定 : 按圖紙説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 ‰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 :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兑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 日內進場維修, 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7、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 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 後生效。

2、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協議書範文 篇3

道路施工協議書範本

發包人: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簡稱乙方)(必須有施工資質)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紫金廣場部分排水及砼道路工程施工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特別條款:該承包人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以________名義與本發包人(包括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簽訂的所有合同,自本合同簽署生效時起,宣佈作廢。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道路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道路工程

資金來源:自籌;

第二條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小區內的砼道路工程,排污管道,雨水管道及相配套的檢查井等小型工程。(上述項目本小區總施工圖中註明的由總承包單位承建的除外)

第三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待定;

竣工日期: 待定或見工期補充協議;

第四條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照甲方提供的小區規劃設計圖紙及甲方現場實際要求施工,執行有關驗收規範,規定及標準,經質檢管理部門驗收合格。

第五條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暫定____/____元人民幣,以審計機關審計結果為準。

第六條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另有約定外一,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甲方: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乙方:指在合同中約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3、項目經理:指乙方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5、合同價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6、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甲方或乙方承擔的經濟支出。

7、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含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8、開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乙方收到甲方進場通知書次日。

9、預算造價:指本合同規定的工程的預算造價。

10、簽證:指簽字證明。

11、結算:指每個月完成的工程量計算應付工程形象進度款。

12、決算:指單位工程竣工後,計算該單位工程總造價及應付工程尾款。

13、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組織的施工隊伍。

14、間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將某些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

第七條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發包給乙方,接受甲方按建築施工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來監督管理。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項目無論甲方是否同意,乙方都不得轉包、分包。

第八條工程造價及計算標準

本工程執行04版《江蘇省建設工程計價表》及《連雲港市地方建築補充定額》,人工執行連雲港市定額站現行人工標準。材料價格,參考連雲港市建築工程造價信息,灌雲縣當月掛牌價。竣工結算按照審定後總價下浮18%為最終結算價。

第九條工期

待定

第十條工程質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施工驗收規範。

第十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在開工前做好開工前準備工作,滿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現場人員正常生活的用電,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場地,辦理臨時用地和佔用道路手續,並承擔費用。

3、開工前辦理好一切應該屬於甲方辦理的手續。

4、開工前提供已完建築物等技術資料給乙方。

5、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保脩金給乙方。

6、明確工地代表和監理負責人及其應該履行的職責。

7、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工作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因乙方原因造成驗收不合格、複驗所發送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8,負責協調與各部門的配合工作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因乙方不積極配合,造成的費用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本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圖紙錯誤,或設計不合理的地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應,經甲乙雙方共同研究合理方案,甲方出變更、簽證。

2、對甲方提供的原建築物的技術資料進行保護工作,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文明施工,保質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內容。無故造成工期延期的,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其質量不合格造成的驗收不合格必須及時返工,並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

4、工程竣工後負責編制竣工資料和竣工結算。

5、組織安全生產,搞好施工場區內的治安工作,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6、工程交付甲方後,由乙方施工質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質量維修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工程價款結算與支付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在收到甲方開工通知書,即準備材料,機械進場,材料經甲方指定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2、付款方式:本工程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編制決算交甲方審定後1個月內付工程總價的95%。餘款的5%為質量保證金,一年退還。

3,工程定金:乙方於合同簽訂時交付甲方30萬元工程定金,甲方在乙方進場施工後15個工作日內返還該保證金。

4,工程經驗收合格交付後,如果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當時房屋所有成本價抵兑工程款。

第十四條暫停施工

1、因甲方未盡到責任和義務造成乙方停、窩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時,甲方給予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按有關規定並經甲方代表現場簽證認可後執行賠償,同時順延工期。

2、如停工責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順延應徵得甲方同意。

3、停電、停水連續八小時以上的工期順延。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 先生為駐工地代表負責人(簡稱甲方代表),由其作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權委託人。

2、乙方委派 先生為駐工地代表負責人(簡稱乙方代表),由其作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權委託人。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驗收與中間驗收

凡隱蔽工程及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施工後,必須先由乙方進行自檢,並達到合格,與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經甲方代表驗收合格並簽證後,方可隱蔽和施工。如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組織驗收。

第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進入後期,乙方應編制竣工驗收計劃。當工程完工後,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由甲方按計劃組織竣工驗收,並承擔經濟支出,因乙方工程質量問題造成一次性竣工驗收不通過,整改的費用及複驗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2、竣工日期為竣工驗收達到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之日並取得有關管理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明之日為竣工之日。

第十八條竣工決算

1、工程決算書:工程竣工驗收7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決算書。

2、甲方收到決標書後在 40 日審核完畢,核准後7日內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第二項規定付款。

第十九條爭議

甲、乙雙方因定額文件、合同履行等發生爭議,應謀求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訟訴

第二十條違約

該工程開工後,甲、乙雙方違背本合同條款中的任何一條或一款,均視為違約,可以起訴。

第二十一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負責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監督,以確保施工現場人員及機械設備安全,做到:

1、做好本工程有關的所有保險,努力杜絕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如發生一切損失和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在工地進出口及現場內安排警衞看守,負責材料、設備、人員的安全。

3、按文明施工組織生產,負責本施工現場的整潔,合理佈置施工現場,及時清除施工和生活垃圾,爭創安全文明工地。

4、乙方負責做好本工程的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1、工程地點出現以下情況為不可抗力發生:

(1)、周圍250公里以內發生的六級以上的地震。

(2)、持續一天以上的特大暴風暴雨。

(3)、動亂、戰爭。

2、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一小時內向甲方代表報受損情況。在事後三天內以書面報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險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險公司報告並處理。

第二十三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意外原因,導致本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通力合作,協商處理,以減少甲、乙雙方損失,有關處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雙方簽字存檔。

第二十四條總包和分包

1、乙方負責本工程的各分包單位之間的協調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工種之間發生矛盾,由乙方會同甲方負責處理。

2、乙方負責本工程必需的水、電、住宿設施。

3、本工程範圍的用電,用水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一併生效。

3、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結清餘款後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協議書範文 篇4

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 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 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 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 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 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

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 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 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 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 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 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 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 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 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 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 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 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 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

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 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 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 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

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 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 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 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 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 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

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

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 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 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 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 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鈎固定在吊籃上。

4.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 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 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 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 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 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

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 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同時必須具備施工現場各類事故應急響應,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完善設施,編寫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並定期組織職工演練。

3 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 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 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 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 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 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施工協議書範文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應甲方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組織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施工範圍及技術要求: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預算價為元

(大寫金額:整)(詳見工程預算書)。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 7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款項的30%作為預付款;工程完工時,甲方一次性支付剩餘款項。

七、結算方式:實測工程量×固定單價

八、工程工期

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技術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數量進行施工,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質量標準須達到合格以上。

2、乙方應自覺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好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及措施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十、其它事項

1

1、乙方必須嚴格控制工期。

2、乙方必須協調解決本工程施工中的糾紛和相關事宜。

十一、本協議共 2 頁,一式肆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工程預算書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2 日 日

施工協議書範文 篇6

編號:(工字)第號

委託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於年月日簽訂編號為《買賣協議》(以下簡稱主協議),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本協議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協議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協議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主協議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大寫:)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主協議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後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協議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變更後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協議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

5.3本協議生效後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六條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協議。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協議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注 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協議;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協議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協議,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協議的履行情況,並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起訴;

9.2向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協議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協議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協議書範文 篇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自覺遵守國家、××市法律、法規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經協商簽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本《協議書》適用於建設單位直接發包施工、總承包單位配合或提供相關服務的具體情況。

本《協議書》的宗旨是:在建設單位的統一領導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共同負責,為建設單位服務,齊心協力完成建設單位交給的各項施工任務。確保工程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一、建設單位的權力和義務

l.審查分包單位的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及管理人員資質證書,不將施工項目發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或個人

2.審查分包單位施工方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分包單位將上述文件送總承包單位備案。

3.協調分包單位與總承包單位之間發生的施工配合事項,並以書面形式告知總承包單位。

4.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協助分包單位做好搶險、救人及現場保護等相關工作。

5.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的問題,有權提出批評和建議。

二、總承包單位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l.按時完成建設單位交辦的各項施工配合工作。

2.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監督與服務工作,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總責。

3.分包單位使用總承包單位的機械、臨電、腳手架等設備、設施,雙方須辦理交接手續,簽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協議》和《機電架設備、設施移交單》。

4.對分包單位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及相關工作提供幫助。

5.對分包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提供應急救援服務。

6.由於總承包單位或總承包與分包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分包單位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l.貫徹落實國家及××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服從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3.對由總承包單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負有全部責任,並按有關標準設置安全標誌。在進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業前,須告之相關單位及人員。

4.對管轄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5.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特種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總承包單位備案。

6.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並向總承包單位備案。

7.按照××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其他事故隱患,應向總承包方及時報告。

8.按照××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總承包單位提供幫助。

9.使用總承包單位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總承包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0.服從總承包單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1.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或導致總承包方和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分包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2.由於總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分包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3.由於雙方或第三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h內向總承包方報告,並按照××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四、補充條款

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需另行註明事項可在補充條款中説明。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各保存一份。

建設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總承包單位(章) 安全管理人員: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分包單位(章) 安全管理人員: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施工協議書範文 篇8

甲方:

乙方:

茲由乙方承建甲方的冷庫安裝工程,為使工程順利進行,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等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洽商,特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冷庫安裝工程 本工程為大包工工程 .

2.工程地點:

3.工程協議價: 元整

4.施工時間: 年 月 日開工至年月 日前完工。總工期天。

二、工程內容:

1.製冷主機、冷風機、蒸發冷凝器、低壓循環桶、貯氨器等製冷系統設備安裝、電路、電櫃等安裝。氨衝霜系統、水衝霜系統安裝。電路系統安裝。庫門、風幕安裝。

2.製冷系統、水系統、電系統連接。各系統試壓、調試、連接。

3.系統聯動試機、降温。

三、工程質量標準及要求及驗收:

1.按國家制冷行業安裝規範安裝驗收。機器運轉平穩,管道佈局、焊接合理規範,無漏氨、漏水現象。

2.庫温達到-5℃以下。

四、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

1.協議總價: 元整。

2.工程分段付款:乙方施工人員及安裝設備到甲方場地後,甲方先付乙方元,工程進度一半時再付 元,系統試壓調試完工後付 元,餘款 元作為質保金在 年月 日前支付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臨時用電。

(2)提供乙方安裝工人的住宿。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2)工程未交付使用前,協助甲方做好保護工作。

(3)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工程施工任務。

(4)該按裝工程所用的工具、設備、機械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對其所承包的工程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內如出現質量問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並終身維修。

(6)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工人2-3名。

(7)甲方冷庫正式投入使用時,乙方負責免費派技術人員到甲方指導操作 天,技術人員食宿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至結清工程款項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 1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簽署書面修改或增補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協議書範文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並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業主的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地點: 。

三、承包範圍: 。

四、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協議價款:本工程採用 方式計價。室外工程另外計算 。

協議總價款為 。

六、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⑴負責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檢查。

⑵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一式_____份。

⑶ 及時供應協議規定的材料(包工不包材料時)。

(4)提供臨時宿舍給乙方,水,電及一切費用

(5)及時辦理工程結算。

2 、乙方責任:

⑴嚴格按施工規範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施工。

⑵必須按圖紙施工。

⑶應保證工期要求,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七、材料供應:

1、主材:由 甲 方負責提供。

2、輔材:由 甲方負責提供。

八、材料消耗:

工程消耗材料按實際發生為準,損耗量按百分之 計算,廢料歸 方。

九、施工與驗收:

1、乙方按圖紙及施工規範嚴格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有關部門檢查、檢驗。

2、工程完工時組織相關部門驗收。

十、結算方式:

工程款支付,每月按進度實際工程量支付百分之八十五,工程完工自檢能達到驗收要求支付百分之十,餘款待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十天內支付總工程款,(含已付工程款在內),甲方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不包含任何發票及一切費用。

十一、其它:

1、本協議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待工程款付清以後自行終止。

十二、補充條款:

1圖紙變更應該在乙方施工前,提供正式變更通知單,如果乙方按原圖紙施工後,甲方要求更改,一切費用應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沒有達到技術要求,要無償反工,如因材料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

2、附加工程(臨時工程)甲方應以每工日__元工資即時支付給乙方,不能與承包工程款項一起支付。

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託:

委託人: 施工代表:

電話: 電話:

施工協議書範文 篇10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1.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1.3質量等級:

1.4協議價款:

第2條 協議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3條 協議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協議語言:

3.2適用法律法規:

3.3適用標準、規範:

第4條 圖紙

4.1圖紙提供日期:

4.2圖紙提供套數:

4.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5.2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7條 甲方工作

7.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7.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7.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公共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7.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7.5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7.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7.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8條 乙方工作

8.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8.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8.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8.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8.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成品保護的要求:

8.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8施工場地整潔衞生的要求:

第9條 進度計劃

9.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10條 延期開工

第11條 暫停施工

第12條 工期延誤

第13條 工期提前

第14條 檢查和返工

第15條 工程質量等級

15.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15.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16條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16.1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17條 試車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19條 協議價款及調整

19.1調整的條件:

19.2調整的方式: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20.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0.2預付時間和比例:

20.3扣回時間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22.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第25條 設計變更

第26條 確定變更價款

第27條 竣工驗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7.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28條 竣工結算

28.1結算方式:

28.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28.3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28.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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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29條 保修

29.1保修內容、範圍;

29.2保修期限:

29.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29.4保脩金利率:

第30條 爭議

30.1爭議的解決程序:

30.2爭議解決方式:

第31條 違約

31.1違約的處理:

31.2違約金的數額:

31.3損失的計算方法:

31.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條 索賠

第33條 安全施工

第34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設

第35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36條 工程分包

36.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6.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37條 不可抗力

37.1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38條 保險

第39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40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40.1協議生效日期:

第41條 協議份數:

41.1協議副本份數:

41.2協議副本的分送責任:

41.3協議書制定費用: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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