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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協議(精選21篇)

工程施工協議(精選21篇)

工程施工協議 篇1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協議

工程施工協議(精選21篇)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xx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承包的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生產車間地基與基礎工程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圖紙範圍內的基礎、車間內地坪、車間周邊矮牆及散水、車間大門坡道等一切非鋼結構安裝的土建工程施工。

車間室內地坪標高要求高出加工廠外工業園區市政道路標高600mm,基礎施工完後需按規範及圖紙要求進行回填夯實,多餘的土方量運至廠區內低窪處(甲方已與乙方現場確認地點),若土方量達不到回填及地坪施工數量要求,乙方負責從其它地方運土並承擔此部分費用。

1.4 承包方式:按固定總價包乾,包工、包料、包機械。

1.5 質量目標:合格

1.6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確保達到xx市文明安全工地樣板標準

第二條 協議工期: 天

2.1 開工日期:(以實際進場時間為準)20xx年 6月 17 日

2.2 竣工日期:(即完工時間)20xx年6月 21 日

2.3 該工程工期不予調整,除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及現場條件以外甲方原因影響,可順延工期。但必須有甲方項目經理簽證和蓋章。

2.4 甲方對各部位的完工日期嚴格要求,以最終完成時間作為考核指標。乙方應按協議的日期完成各部位的全部施工項目。

2.5 乙方未在雙方約定日期前完成全部承包內容,將在總價中扣除工期違約罰金;拖延一天罰金1000元,以此類推,最高不超過總價的10%。

第三條 工程施工造價

3.1 工程承包總價為 (¥ 元)。

3.2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認:本協議總價為固定價格,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協議總價不再調整。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工作和義務

4.1 甲方的工作義務

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負責對乙方所施工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進行

全面監督和指導。如發現乙方已無履行工程協議的能力或嚴重損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譽,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分包協議。另外組織施工隊接替施工,同時保留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的權利。

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 負責本工程的對外聯繫工作。 負責提供臨電一級箱。

4.2 乙方的工作義務

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全權負責承包範圍內施工的一切適宜。 保證項目管理成員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隨意更換上述人員。

保證工程不進行再次轉包。 服從甲方管理,接受本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理。執行甲方各 部門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

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後勤衞生、環保、消防、保衞的各種規章制度。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乙方應服從甲方有關部門組織的綜合大檢查。

保證按甲方的工程進度計劃、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完不成其中一項,甲方有權勸其退場,損失乙方自負。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有責任和義務與甲方共同商議採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進場。 嚴格按照甲方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施工,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負責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產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及外運工作,並需負責本工程的竣工清理工作。

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現場臨建設施進行看管和保護,如發生惡意破壞按原價的2倍賠償。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人工費、材料採購費、機械費

等有關本工程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保證甲方免受此等事件的牽連責任。

第五條 安全、文明施工

5.1乙方應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作好施工安全交底。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定指導施工,確保安全生產施工無重大傷亡事故。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其責任安全指標和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追究乙方責任。

5.2乙方必須按照鶴壁市的有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確保工地達到鶴壁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

第六條 工程質量

6.1工程質量驗收部門依次為;項目質檢員、工程監理、鶴壁市質檢站。

6.2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工程所涉及現行有效的國家、地方、行業、的規程、規範、標準、法規、圖集。

6.3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第七條 協議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結算方式:協議簽訂後且乙方需進場的機械、人員、材料全部進場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為協議總價的15%,基礎主體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款至協議總價的60%,所有工程完工且驗收合格後付款至協議總價的95%。按國家規範要求,本工程扣留協議總價的5%做為質量保證金,在驗收合格交工後1年內若無質量問題將全部退還給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第八條 其他

8.1因乙方施工力量或隊伍素質或管理素質差,給工程進度或質量帶來一定問題,但乙方又在規定的時間內又無有效的改善措施,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因此影響質量、工期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在結算中扣除。乙方承諾在一週內撤場完畢。

8.2甲方對乙方所下罰款單由乙方簽字確認,如乙方不確認也視為罰款生效,甲方可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8.3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雙方上級有關部門協調。不願通過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鶴壁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8.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協議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向鶴壁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結算尾款後,協議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協議之外簽訂的協議等,內容與本協議相牴觸者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2

施工單位:_______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核,同意將公司____________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總則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根據公司____________工程施工聯繫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__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採用__________________防水塗膜(_________厚),_________防水工程採用__________________防水塗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________________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__________________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_________省防水工程新規範標準_________和_________市現行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塗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並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深圳市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後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檢驗合格後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後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給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脩金,三年保修期滿後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餘款。

七、其它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餘款後,協議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協議 篇3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具體施工內容以發包人蓋章確認後下發的施工圖以及設計變更通知為準。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承包範圍

一、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包安全文明、包工期、包市場風險、包驗收合格、包所有税費、綜合單價包乾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範圍:發包人有權視發包人開發建設情況、承包人的施工進度、質量等履約情況增加或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和工程量。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一、承包人須嚴格按國家、地方頒佈的現行最新的施工驗收規範和有關法規規定進行施工。

二、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9條執行。

第四條:驗收標準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驗收應嚴格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設計及施工驗收標準、規範及規程執行,要求工程質量合格;需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樁檢測報告,並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二、其它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2條執行。

第五條:質量保修期

一、質量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第六條:協議工期

一、開工日期:本工程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二、協議總工期: 個日曆天以內完成協議約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設備離場、泥漿、土方等的清運工作。

三、節點工期: 。

四、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曆天數,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風雨霧、高温、低温、冬歇期等天氣在內。

五、承包人須在發包人移交場地並通知進場施工後 天內組織 台(套)以上機械設備進場施工,並根據工程的進度增加機械設備,若承包人未能達到發包人的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協議,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六、承包人從協議約定的開工日期起的第 天開始須每天向發包人交出不少於 根已經澆築成型的樁。如承包人連續 天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量,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機械設備,承包人須在 天內達到發包人根據施工情況提出的新進度要求,若承包人仍未達到進度要求,發包人有權解除協議,承包方無條件退場。

七、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4條執行。

第七條:協議價

一、協議暫定總價:

二、各單項工程暫定總價如下:

三、包乾單價及暫定工程量:具體見附件1。

四、以上包乾單價包含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完成本工程所有的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工程及材料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各種材料損耗、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樁機進退場、樁機安拆、樁機就位、護筒的埋設、成孔、加泥漿、泥漿製作、泥漿池的砌築及拆除、泥漿外運、孔內釺探及障礙物排除(包括使用抽砂筒及反循環清渣等)、鋼筋製作安裝、澆搗樁成型、各種特殊地質的處理、各種原因導致的塌孔處理費、土方場內轉運、協議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處理費、技術措施費(包括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等)、安全措施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及其它措施費、施工現場排水、管理費、税費、利潤、各種施工風險、市場風險和以下工作內容及本協議雖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過程中必須支付的與本工程相關的其他費用。

1、褥墊層施工:平整場地、鋪設石屑(砂、碎石)、壓實

2、入巖增加費

3、樁間土開挖:開挖樁間土至設計標高

4、土方外運

5、樁頭鑿除及外運

五、超聲波檢測管:

如採用超聲波檢測方法,則由承包人負責埋設超聲波檢測管(檢測管採用螺紋口連接,下端封閉,上端加蓋),則檢測管制作安裝費用為 10 元/米,此單價已包含檢測管制作安裝的人工、主材、輔材、材料價差、機械、市場風險、損耗、採保、運輸及保修、税金等一切費用,結算時不再作任何調整。

六、包乾單價不因地質情況的變化、施工過程的實際充盈係數和超灌高度等不同、市場價格和政府税費的變化而作任何調整(除本協議第八條有約定的除外)。

七、計量方式:

(一)空樁:

1、自樁頂設計標高以上1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空樁工程量=(原地面標高-設計樁頂標高-1m)*樁設計截面積

2、樁頂設計標高至至原自然地面標高(發包人提供工作面標高)不足1米,則不計取空樁。

(二)實樁:

1、成孔: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成孔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2、混凝土澆築:

自樁底驗收標高至樁頂設計標高為計價長度,乘以樁設計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即

混凝土澆築工程量=(設計樁頂標高-驗收樁底標高)*樁設計截面積

(三)褥墊層:

按設計要求壓實後以面積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

(四)樁間土開挖:

按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計算。按實方量計算,超挖不計量,扣除樁頭所佔體積。

(五)樁頭鑿除:按個計算。

(六)檢測管:自樁底驗收標高起計至樁頂設計標高以上0.5米的長度為計價長度,超聲波檢測失敗的不予計算檢測管制作安裝費。

八、樁基檢測的費用:

(一)成品樁檢測(如抽芯、靜載等)合格則檢測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承擔;若檢測不合格,由承包人須採取補強措施,直到合格為止,並承擔不合格樁的檢測費用及補樁費用。

九、冬季施工混凝土澆築增加費僅對採用了冬季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等措施)的樁基礎混凝土澆築部分進行計取。

十、其它約定按通用條款第16條執行。

第八條:調價方法及調價內容

一、調價方法

(一)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調價方法:

1、由於非承包人的原因,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比協議簽訂日期的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或跌幅大於5%(不含5%)的,則鋼筋制安、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可作調整。

2、基準期價格及施工期價格

以 發佈的 (以下稱“信息價格”)作為參考。

(1)鋼筋

①基準期價格:以協議簽訂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協議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協議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鋼筋信息價格為計算基礎,按實際使用不同規格的鋼筋信息價格的加權平均價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鋼筋制安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2)商品混凝土

①基準期價格:以協議簽訂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協議簽訂當期無信息價格的,以協議簽訂前最近一期信息價格作為基準期價格。

②施工期價格:以實際開工當期的商品混凝土信息價格作為施工期價格;實際開工當期無信息價格的,混凝土澆注綜合單價不作調整。

3、具體調價方法

(1)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漲幅大於5%: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協議綜合單價+(施工期價格-基準期價格×1.05)

(2)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跌幅大於5%: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協議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0.95-施工期價格)

4、由於承包人的原因導致該施工段(批次)實際開工日期比協議約定的開工日期延誤超出一個月的:

(1)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上漲,綜合單價不調整;

(2) 若鋼筋、商品混凝土材料價格下跌;

調整後的綜合單價=協議綜合單價-(基準期價格-施工期價格)

(3) 發包人有權解除協議,且承包人需於24小時內無條件退場。

(二)若本工程因設計變更導致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以m3計,全風化巖、強風化巖不作入巖)有所增減,則由此引起的增減費用計算如下:

增減費用=協議成孔入巖增加費綜合單價×(最終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原設計樁端入巖工程量)。

(三)其他調價方法:

本協議書第八條第二款約定的調價內容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計算:

1、本協議附件報價表中有相同項目的,按相同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2、本協議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但有相近似項目的,則參考相近似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

3、本協議附件報價表中無相同項目,也沒有相近似項目的,由承包人報價,經發包人審核後按審核單價進行結算;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發包人有權另行委託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且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簽訂相關的分包協議,承包人應無條件配合。

二、調價內容

(一)設計變更

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承包範圍內工程的設計變更起5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的報價書之日起7天內對其進行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定意見後5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當工程費用增加時,視為承包人放棄調價要求,當工程費用減少時,以發包人的預算造價為準。

(二)簽證

1、發包人確認的簽證的工程款支付:隨整體工程進度款進行支付,發包人每次按該部分工作量的80%支付進度款,隨整體工程一同結算。

2、單項累計簽證金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必須簽訂協議。

(三)委託工程

1、工程造價在3萬元以上10萬以下的零星工程需辦理工程委託。

2、發包人另行委託的增加工程在施工前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定委託工程內容和費用。

3、承包人自收到發包人現場代表的書面委託書之日起2天內,向發包人現場代表提交相應報價書,發包人在2天內對相應報價書給予審核,雙方自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審核意見後2天內共同核對完畢。承包人延期提交相應報價書的,視為承包人同意免費完成委託或變更工作。

4、增加工程費用按委託書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5、造價在10萬元以上的委託工程必須簽訂協議。

三、除本條款約定的內容外,其餘均不調整。

第九條:付款時間、條件與付款方式

一、每月支付至承包人完成合格施工工程量的80%;

二、(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提交相關的資料後,承包人可提出申請結算,工程結算後兩個月內發包人累計付款至(各單項工程)結算價的95%,餘結算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

三、保脩金支付:自工程竣工之日起兩年後無任何質量問題一個月內無息付清。

四、施工水電費扣除:施工用水、用電量經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及承包人三方簽字確認,水電費由發包人代繳後在承包人當期進度款中扣回。當期進度款不足以抵扣的,從承包人下期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五、其它付款條款按通用條款第17條執行。

第十條:現場移交標準

一、場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滿足本工程協議總工期,各節點施工工期為前提;所移交的場地能基本滿足施工要求。

第十一條:材料、設備

一、以下材料由發包人指定生產廠家、品牌,承包人自行採購: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鋼材,必須為 所生產的鋼材,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水泥必須為以下產品: 的產品,且禁止使用立窯水泥。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為 所生產的商品混凝土,若因市場貨源不足而需採用其它企業的同類產品代替,承包人必須事先報發包人審核批准。

以上未列舉的所有材料、設備由承包人按發包人確定的樣板自行選擇供應商採購。

二、材料、設備進場檢驗

1、材料、設備進場後,承包人應按規範要求或協議書的約定,向發包人提出報驗申請。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且由發包人下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後,承包人方可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經檢驗後被確認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立即將相關材料、設備退出現場。在材料、設備經檢驗合格的前提情況下,發包人從收到承包人報驗申請單後三天內須簽發《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否則,發包人按已簽發了《材料、設備使用許可證》承擔責任。

2、根據國家、省、市的規範和相關規定要求,材料、設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測的,承包人應承擔完成材料、設備的全部檢測工作,並在使用前將檢測結果的正式報告提交給發包人。

3、發包人有權制止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任何未通過法律、規範或協議要求檢驗與測試的材料、設備。

4、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進行規範及協議中未要求的但發包人認為必要的檢驗和測試,以證明材料、設備性能或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協議中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的要求。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滿足協議中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負責,因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若經檢驗和測試,證實材料、設備不符合協議約定的技術規格、指標和標準,則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且因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不因材料、設備的合格檢驗、測試或是檢驗報告的出具,而免除承包人應承擔的協議約定的質量保修義務或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雙方現場代表

一、發包人授權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二、承包人委派 為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

一、協議簽訂生效後超過三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終止協議另行發包。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後一期(批)部分的工程超過前一期(批)6個月未施工的,發包人有權調整承包人工程承包範圍,終止後一期(批)部分的施工後另行發包。

二、在履約過程中,如承包人有任何違約行為,發包人均有權終止協議,另行委託單位進場施工,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三、協議簽訂後7個日曆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納□ 履約銀行保函□ 履約保證金。

四、協議簽訂後發包人根據現場施工進度需要分批或集中免費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 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圖 份),地質勘探報告 份。

五、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對特殊地質以及雨季、冬歇期及其他異常氣候施工等的專項施工方案。

六、在移交場地後,承包人自行負責施工場地內樁機移位、就位的場地處理(包括回填磚渣或碎石等),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七、若樁頂標高超過樁頂設計標高+800mm,則超出部分樁頭砼的破除由承包人負責;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完成樁頭砼破除或自動放棄,發包人有權直接委託其他單位完成該項工程,其費用由發包人與其他單位商定並直接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八、若由承包人原因造成樁質量問題須進行補強糾偏的,則補強糾偏的施工費、材料費、檢測試驗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包人支付。

九、承包人須負責泥漿、土方的排放及清運,如承包人不及時清運,發包人有權責令停工,承包人承擔一切後果;或由發包人委託第三方清運,所發生的清運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該費用以發包人與第三方協商一致所確定的費用為準,且發包人有權在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承包人負責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施工期間周邊建築物安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十一、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所引起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責任。

十二、如現場無法提供市電,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自帶發電機以滿足施工的需要。

十三、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對本協議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條款進行了協商。乙方對於“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含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願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十四、關於杜絕假髮票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髮票,發包人有權解除協議。

2、承包人提交的發票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若承包人提交虛假髮票,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規定時限內更換髮票。發包人尚未支付款項的,發包人停止支付並按虛假髮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直至承包人發票符合約定;發包人已支付款項的,發包人有權從次筆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項並按虛假髮票金額的20%扣除承包人違約金,承包人提供合法有效發票後發包人繼續付款;對已完成結算並支付款項完畢,承包人拒不提供合法有效發票並按虛假髮票金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的,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十五、關於杜絕假銀行保函的約定

1、承包人提交虛假銀行保函,發包人有權解除協議。

2、承包人必須保證履約保函的真實性與效力,如採用虛假手段開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導致保函無效或效力存在嚴重瑕疵的,承包人應按履約保函金額向發包人提交等額的履約保證金,並按協議總價(暫定總價)的3%向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否則發包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承包人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協議通用條款的修改

一、通用條款3.1款、3.2款、3.3款取消。

二、通用條款3.7款修改為:

3.7 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直至解除協議,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並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併經工程師審核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協議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偽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協議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示威、聚眾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協議的其他情形。

三、通用條款4.2款修改為:

4.2 除非協議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協議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於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採購,不得由第三方採購,否則發包人視為承包人違規分包。

四、通用條款12.9款修改為:

12.9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經竣工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應在3天內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須在發包人限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承包人應重新申請驗收,重新驗收合格的,以最後重新送交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承包人工程施工質量經驗收被評定為合格的,發包人無故不按時或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不影響本通用條款17.9款的執行。

五、通用條款25.1款修改為:

25.1承包人未能按協議約定工期如期竣工移交工程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協議總價或協議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六、通用條款25.2款修改為:

25.2承包人未能按協議約定節點工期如期完成協議約定區段完工移交的,每延遲1天,承包人應按協議總價或協議暫定總價的0.5‰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條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

七、通用條款25.3款修改為:

25.3在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內,承包人工程施工實際進度落後於經工程師核准執行的進度計劃目標的,每落後一天,承包人應按協議總價或協議暫定總價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此種延誤持續存在的,承包人應就每一期進度款申報期所存在的進度延誤,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承包人此項違約金的支付,不免除其應依照25.1、25.2應向發包人支付的工期延誤違約金。若承包人最終通過努力,使總工期未延誤的,發包人應將依據本款計取的違約金之100%給予免除。

八、通用條款25.5款修改為:

25.5因3.7款中承包人之原因導致發包人解除協議的,承包人須按協議總價或暫定總價的3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則發包人有權對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九、通用條款25.10款修改為:

25.10 除因發包人所欠承包人工程款金額巨大情況外,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工資或報酬,導致其工人或所僱人員向有關部門投訴、控告、檢舉或以聚集的方式討要工資或報酬事件的,每發生一次,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萬元;本款情形與第25.9款所述發包人直接支付工資或報酬的情形同時存在的,不免除承包人依該款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承包人須按25.9款和本款分別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協議生效

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且收到承包人遞交的□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後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三、協議附表及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文本正本副本各貳份,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各執貳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協議附表及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4

地基處理工程施工協議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工程的部分樁基工程,設計為直徑毫米的樁施工任務,設計要求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徵值≧ kn,按甲方要求製作安裝鋼筋籠,施工質量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單樁豎向承載力特徵值≧ kn,以測樁成果報告為準,如果達不到設計要求值,由乙方負全部施工和經濟責任並處理至合格為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為基礎,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訂立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與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範圍:樁機運輸安拆、樁尖就位、鋼筋籠制安、攪拌砼、砼澆築等相關工作(不含試件製作、原材料送檢報驗)。

4、深度,以每米 元計價結算;預製樁尖購置費: 元/個,機械進出場安拆費包乾: 元/台套。成樁總進尺按相關計算規則以現場簽證的自然地面到樁尖入土的深度(含樁尖長度並不得扣除樁尖虛體積的長度)為準,並以此為結算依據。

5、質量等級: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總施工期:

4、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工期可順延;

(1)停水、停電、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現象被迫停工。

(2)因設計變更或政府行為社會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達不到要求或甲方資金不及時被迫停工。

(4)因地質條件變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時無法施工。

(5)因拆遷、佔地等未處理好影響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隱蔽工程或阻礙物影響施工。

(7)試樁、基樁檢測期間耽誤的工期。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除工期順延外,每日應支付停班費用 元,並納入結算中。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等手續,做好房屋的拆遷、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礙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接好施工所需水、電、線路至施工現場,並保證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的需要,並承擔費用。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線路專業用線的申報批准手續。

6、測放出建築物四個角的精確點位,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須符合有關規範規定。

9、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等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10、工程完工後積極組織基樁測試工作,並承擔基樁檢測所需費用。

11、甲方委派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認真抓好工序管理,嚴格執行質量檢驗制度,按規定對該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預製構件進行自檢檢驗。

2、組織全體施工人員掌握設計要求,制定施工技術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現場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質原因需進行技術處理的特殊情況,及時向甲方或有關單位提出處理方案。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設備等質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工程竣工後,乙方只負責乙方的相關工程竣工資料的簽字和公章簽證。

5、乙方委派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的決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借款的決算辦法”執行;在基樁檢測合格後3日內完善工程竣工決算審核簽證,同時因該工程屬單包工程(即人工、機械),故一切費税由甲方承擔,乙方憑收款收據收工程款。

2、本協議簽訂後,元,待工程基樁施工任務完成並檢測合格時(基樁檢測必須在樁基施工任務完工5天內完成),甲方須在 ,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應向乙方支付拖欠總金額每日千分之玖的罰金,並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有權干涉甲方上部施工工作。

第六條 違約和索賠

1、工程協議簽定後,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協議規定的職責或毀約,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 元。

2、若乙方不能按協議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按元/日罰款,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甲方應按同樣標準給予乙方獎勵 元/日。

第七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條款,被盜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後失效,工程竣工結算全部工程款項後自行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證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總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消防工程具體情況,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設計單位:

3.工程地點:

二、各方職責

技術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圖

2、建築工程消防審核意見書--x公消審[  ]第  號

3、施工圖審查報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統圖

5、投標文件(預算書)

承包範圍:

主廠房、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全部消防系統

包括:消防自動報警控制系統(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地下層通風和排煙系統、消防廣播和消防電話系統(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槍和消防帶、報警按鈕等)、成套滅火器箱(含滅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噴淋泵系統(含控制櫃)、消防報警備用電源、電梯消防接口、投標預算書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應急照明、防火捲簾、疏散指示燈的聯動控制系統;應急照明、防火捲簾、疏散指示燈供貨安裝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統的採供、安裝和調試。

第一條 工程造價

主廠房、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全部消防系統造價按一次性包乾總價  萬元(其中包括如下費用)。

1、總包管理費3%

2、市場價格風險調整的不可預見費用

3、消防驗收、消防檢測費用(電氣檢測費用除外)

4、設計變更調整的費用(以提供的技術文件為依據)

5、其它與領取《消防工程驗收合格證》的所有費用。

6、對建設單位消防系統及設備操作維護人員的培訓。

7、涉及對非承包範圍的工程(如防火門等)進行檢查、指導,資料整理和消防驗收。

第二條 工期要求和開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廠房:  天(到  年 月  日止)起始時間要明確。

展示廳、集體宿舍及職工活動樓的工期及起止時間

2、同時必須滿足建築第八工程局的施工進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進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單位)

第三條 質量要求和評定標準

1、質量要求:合格並符合消防和設計要求

2、評定標準:按國家和杭州市現行的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執行。

第四條 安全生產規範執行

必須符合國家和xx市有關規定要求。

第五條 材料、設備的採購、供應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設備由丙方採購。按規定報甲方、總包、監理單位驗收,由甲方、總包、監理單位蓋章確認。

2、材料及設備品牌必須採用投標時確定的品種、規格、型號、產地、質量等級並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證質量。

第六條 工期、質量保證金

1、丙方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達到本協議承諾的要求,願支付給甲方項目保證金為 萬元(其中質量保證金  萬元,工期保證金 萬元,文明、安全保證金 萬元)。

2、項目保證金的支付:

本協議簽訂後七天內,丙方交納給甲方項目保證金 萬元。

3、竣工後經驗收達到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的,在二個月內,甲方將項目保證金退還給丙方(項目保證金不計息)。

第七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結頂 天,甲方支付給丙方  萬元;

2、丙方支付給乙方總包管理費  %(   萬元);

3、房屋結頂後,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

4、竣工後並且交付《消防驗收合格證》和全部竣工技術資料時支付到總工程款的 %;

5、餘款 萬元(其中  萬元作為工程保脩金),在滿一年後支付  萬元, 萬元工程保脩金滿二年後按規定返還(保脩金不計息)。

6、接受工程價款的

單位名稱:

帳號:

開户銀行:

第八條 工程質量保修

保修期為二年。在保修期間,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 小時內派員進行保修,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委託修理,費用從保脩金內直接扣除。

第九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1、工期違約: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同時每逾期一天再按每個單體工程計  元/天計算罰金支付給甲方。

2、質量違約:丙方保證消防工程全部達到合格並符合設計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達到以上承諾,  萬元保證金作為丙方違約金予以罰沒。

3、安全文明:符合國家和xx市有規定要求。丙方承諾確保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若發生任何人員安全事故,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所有費用,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丙方全額承擔,並願將  萬元人民幣作為丙方違約金予以罰沒。

4、自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單位人員、施工機具、臨時設施等全部在一個月內撤出施工現場,逾期按丙方違約處理。每逾期一天,丙方應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天計取。

5、丙方必須接受總包單位、監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總包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罰款,每次  元/次。

第十條 其它

1、丙方必須負責施工範圍現場的治安、環衞、防盜、防火,安全等多項管理,負責與環衞、交通、環保、市容、園文、治安、居民等部門的關係疏通工作,如發生費用問題由丙方自行承擔。

2、甲方負責將施工用水、用電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餘由丙方負責驗收。

3、施工用水、用電由丙方直接與總包單位結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協議與今後簽訂的補充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築工程承包協議》、招標文件及的承諾書、補充協議書等與本協議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

5、本協議履行地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協議一式六份,叁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與建設單位簽訂的《 建設施工協議》和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現將該工程進行內部發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施工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承包範圍:

3、承包形式:

二、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期:

三、工程質量:乙方應認真按照施工規範,技術標準和設計圖紙要求施工,接受監理單位的監督,保證質量合格。工程完工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保修。

四、協議價款:乙方承擔與施工相關的一切直接費和現場行政收費,承包價:按總價提取管理費 %,税金由乙方承擔。

五、安全責任:乙方應按現行安全操作規定,採取嚴格

的安全防護措施,全體施工人員應參保,如發生安全事故,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六、文明施工:乙方應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項工地管理制度,隨時接受發包方、甲方、質檢、監理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七、獎懲辦法:

八、付款辦法:按發包方付款進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結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額帶資完成該工程。

九、其它:

1、在簽訂協議時,乙方須按工程總造價的2 %交納工程保證金,待工程竣工結算後,按協議結算。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7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及地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及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施工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工程概況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方式:

4、 承包範圍:

5、 工程質量: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6、 工程價款(可選擇):

□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含税費,據實結算(單價不變)。

□包乾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含税費。

第二章 工程期限

第二條:根據該工程的實際工作量,工程期限為 個日曆天,自發包人發出施工通知書之日起計算。本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條: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停工。

2、因發包方有較大的變更,而延期施工。

3、由於國家政策變化或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協議或協議中的部分工程項目和內容不能繼續履行。承包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發包方要求將所屬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現場。

4、經發包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順延工期應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簽字生效。

第三章 雙方責任

第五條:發包方責任

1、開工前具備路通、水通、電通的施工條件。

2、向承包方提供建築物結構及管線資料等資料。

3、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

4、及時參加驗收

第六條:承包方責任

1、加強對施工現場人員的管理,遵守發包方管理規定,承包人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協議。

2、遵守政府和有關管理部門對施工現場進出口交通、環境衞生、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

3、施工現場按發包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搭設臨時設施,不亂搭、亂放,做到文明施工。

4、為其施工人員購買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做好安全防護,確保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造成承包人自身、發包人及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承擔相關責任,並賠償發包人因此遭受的其他損失。

5、承包人承擔施工所需水電費。

6、採取積極措施做好施工現場的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樹木等保護工作,如有損壞,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7、承包人負責辦理施工的各項審批手續。

8、承包人負責工程成品及設備的保護,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消防和垃圾清運等工作

9、施工中未經發包人及業主方及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動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第四章 工程質量

第七條:承包方應嚴格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及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併為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該工程質量要求達到現行國家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施工中如發現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應以書面形式詳細説明原因和理由,由發包方提出修改或變更意見,經甲乙雙方簽定變更文件後施工。

第五章 材料供應

第八條:該建築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負責採購(供貨單位及價格須經發包方書面確認),承包方購回的材料,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和材料檢測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方可使用,違反者責任由承包方全部負責。

第九條:承包方採購材料,經發包方驗收不合格,承包方應無條件退回進場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方負責,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六章 協議價款與結算

第十條:工程結算條款

第七章 工程款支付

第十一條:

1、本協議簽訂之日 內,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總價的 %( 元)作為預付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總造價的 %( 元)

3、餘款10%即( 元),作為質保金,待 年後30天內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給承包方,承包人不完全履行保修義務的,發包人有權另行委託第三方,所需費用自承包人質保金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承包人另行支付。

4、承包人於每次收款前5日向發包人提交正規合法的發票。否則,發包人有權暫停支付應付款項,直至提交發票之日,且承包方不到據此延遲履行本協議義務。

5、乙方帳號資料:開户名: ,開户行: ,帳號: 。

第八章 竣工驗收

第十二條: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在竣工驗收5天前,向發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

第十三條: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5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發包方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並在5天內不提修改意見,亦不批准驗收報告,工期順延。

第十四條:竣工驗收報告批准日期為竣工日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發包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承包方有違約行為的除外。

第十六條:承包人逾期超過5天的,發包人有權將剩餘工程另行發包,所需費用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不足以扣除的,由承包人另行承擔。此外,發包人有權按照協議總價的20%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因承包人工程質量引起的安全責任及其他責任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並應賠償發包人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經驗收不合格,承包方應返工,返工後經再次驗收不合格,發包方將按協議總價的20%追究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九條: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安全施工,承包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非承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責任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方,同時按政府有關要求規定妥善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全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工程承包方不得轉包,若發現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責令承包方立即退場,並賠償發包方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附件: 報價表(或預算表)、工程內容清單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8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協議示範文本》(gf-91-0201),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見“工程項目一覽表”(附後)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質(指基建、技改、合資等)________

批准文號(有權機關批准工程立項的文號)__________

1.3 定額工期總天數:________天。

1.4 開工日期(雙方約定的符合開工報告規定的具體日期,以單位工程為準;羣體工程以第一個開工的工程為準)本協議工程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

竣工日期(以單位工程為準;羣體工程以最後竣工的工程為準)本協議工程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 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協議價款:本協議工程承包造價為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協議文件及解釋順序。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協議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施工圖紙和本市現行確定及調整工程造價的有關規定;

6.按可填單價的工程量清單承包的建設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

7.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8.國家和本市關於施工協議管理的規定。

當協議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協議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協議語言:本協議文件使用漢語。

3.2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均對本協議有約束力。

3.3 適用標準、規範:按國家和本市現行質量評定標準和施工技術驗收規範執行。

第四條 圖紙

4.1 甲方提供圖紙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甲方提供圖紙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承擔:______

4.4 工程竣工圖: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雙方另行簽訂繪製工程竣工圖的協議。

第五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任命書、委派書作為協議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社會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如甲方委託監理公司監理時,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應在監理協議中明確,並將副本一份交乙方)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項目經理)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任命書作為協議附件)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

7.1 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和完成的時間:

7.2 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7.3 施工現場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________________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7.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應支付的費用:________

甲方不按協議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三十二條執行。

第八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對施工安全保衞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8.3 向甲方提供的辦公和生活設施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須遵守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5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

8.7 施工現場整潔衞生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乙方不按協議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第九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下同”)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書面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後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協議,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

12.1 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地區限電除外)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12.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協議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12.3 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工程不能按協議工期竣工時,甲方可認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協議條款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約定如下:

13.1 按本協議條款1.4約定的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協議工期總天數為________天,比本協議條款1.3定額工期提前________天、提前________%。

13.2 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__________________.

13.3 甲方應提供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支付乙方的獎勵金額和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質量檢查和返工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工程質量

15.1 約定的工程質量等級(優良、合格)____.實行按質論價和獎罰對等,由此增減的費用支付:_____________.

15.2 違約責任: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15.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6.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6.2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試車(應按承包範圍確定)

17.1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乙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乙方準備試車記錄。甲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甲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7.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如乙方承包時),甲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乙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7.3 雙方責任:

由於設計原因(包括設備的選型)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負責修改設計,乙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甲方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購置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設備由甲方採購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23條執行。設備由乙方採購時,應按本協議條款第24條執行。

由於乙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協議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十九條 協議價款的調整。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造價可做調整: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預付工程款

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及開始抵扣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現行規定執行。

20.1 在協議簽訂後,甲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比例及甲方按建築(安裝)工程工作量開始抵扣工程款的時間、比例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0.2 甲方不按時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 乙方按工程進度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甲方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2.1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凡屬本協議條款第19條發生的協議價款調整內容,導致協議價款增減時,其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後支付。

22.3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乙方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進度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11天起計算應付工程款(進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無支付能力,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協議,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協議條款第39條工程停建或緩建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按雙方約定(招標發包工程按招標文件確定)的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後)

甲方按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

23.2 違約責任: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乙方派人蔘加驗收後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保管費用。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

3.供應材料與一覽表規格型號不符: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供應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一覽表約定供應時間,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發生延誤,相應順延工期,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有與一覽表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設備經試車後)情況,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和重建的經濟支出,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四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24.1 乙方按照設計和規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24.2 違約責任:

對乙方採購材料設備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不能按時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設備經試車後)不符合規範和設計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4.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雙方議定。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准後,應在變更前15天(重大設計變更前20天)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乙方對原設計提出的變更要求,經甲方和有關單位批准後方可實施。乙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更設計,否則,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六條 確定變更價款

根據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協議條款第25條發生的設計變更、並按第22條中確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變更價款:

26.1 乙方收到變更通知後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

26.2 甲方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起5天內(重大變更10天內)予以籤認,無正當理由不籤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6.3 雙方對變更價款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二十七條 竣工驗收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本協議條款第4條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羣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後,甲方於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核定,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經核定工程質量不合格時,應予返修重新進行核定,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竣工結算

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後,應按照施工協議簽訂的承包方式,及約定的工程價款變更方式,由雙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羣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

28.1 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後15天內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

28.2 甲方自簽收竣工結算報告資料之日起15天內提出審核意見並予以籤認,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後撥付工程尾款。

28.3 乙方收到工程結算尾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8.4 由於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該工程視同進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後30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31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額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8.5 由於乙方不能按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時結算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在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並承擔工程保修責任。

第二十九條 保修

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進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實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後,將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時,與甲方簽訂工程保修協議(羣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並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結算工程尾款時抵扣)

第三十條 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協議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三十一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協議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協議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協議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協議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協議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協議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協議。

因一方違約使協議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協議,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協議,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索賠

甲方未能按協議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以書面形式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0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三十三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 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合理化建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雙方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採取有效保護措施。並按有關管理部門具體規定處置。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標書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協議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協議與本協議發生牴觸,以本協議為準。

分包協議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協議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工程分包價款除雙方另有約定,應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以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正式發佈為準。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 保險(如有時)保險內容、保險金額、由誰辦理和承擔費用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39.1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協議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協議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9.2 由於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籤協議履約,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40.1 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40.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雙方已簽訂工程保修協議,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後,本協議即告終止。

第四十一條 協議份數

41.1 本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41.2 本協議副本____份。

工程施工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有關條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現甲方就xx小區二期B2標段工程在乙方同意甲方付款條件,保證質量、工期的前提下,本着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就勞務承包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此協議。

一、工程概況

分項工程名稱:土石方挖運

工程地址:三瓦窯

工程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工程量:

二、工程承包範圍

1、根據施工圖及甲方所定的開挖線內的全部土石方挖運及破障內容。

2、該工程所有機械、運輸全部由乙方自備。

3、該工程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協助,相關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含渣土證的辦理)。

4、乙方的資質證及開挖土方機械的相關手續交甲方審核備案。

5、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須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6、有關執法部門對其不按規定施工進行的各種處罰由乙方承擔。

7、建築工程意外傷害險由發包方購買,若有工傷事故發生,由保險公司賠付,乙方需支付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一切費用。

三、工程承包單價及總價

四、工程款的支付

本工程無預付款,乙方墊支土建完成到±0.000後,甲方付總價的60%,主體封頂後付清餘款40%。

五、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政府及業主頒發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相關文件執行。

六、工期:30 天。

七、處罰

1、達不到上述第五、第六的要求,每天處罰20xx.00元。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安排,如有不服從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或限期退場。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始至終貫徹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程,上班不準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不得酒後作業,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中的安全檢查工作,如有違者給予100~500元/次的罰款,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彙報解決。

如乙方發現問題,知情不報者,甲方有權給予處罰。乙方應積極主動經常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取得聯繫,採取行之有效的防範措施,以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確保施工中的人身安全。

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乙方的施工過程中不按安全施工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停工,否則處以10000.00元罰款,再進行處理,並賠償經濟和名譽損失。

八、違約責任的判定與處理

1、乙方不能按時進場施工,視為乙方違約。

2、工程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政府相關規定及業主和甲方要求,視為乙方違約。

3、乙方將工程轉包、分包,視為乙方違約。

4、如乙方工期、質量、安全、施工配合達不到甲方要求,經反覆整改仍然達不到要求,或乙方不遵守安全操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在接受甲方處罰的同時無條件退場,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場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支付給乙方。餘40%費用作為甲方對乙方的處罰。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協議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一致,可申請由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餘款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10

工程資料承包協議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包括本協議附件和所有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工程地點: .

1.3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紙》)。

1.4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5 工程期限__ ___歷天,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進場日第二天起計算)。

1.6協議價款:本協議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過程中有增減項目的,由雙方協商同意並簽名確認後增減該部分費用。

第二條 施工圖紙

雙方同意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三條 甲方義務

3.1 開工前______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如甲方不採取必要保護措施而造成傢俱、陳設損失的,有甲方自行負責。

3.2 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請、審批等手續,並負責交納物業管理處和報批的全部費用

3.3負責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

3.4負責協調乙方與鄰里之間、物業管理處之間的關係;

3.5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6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場所,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及消防等各項工作;

3.7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3.8按時、按質、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購材料。

第四條 乙方義務

4.1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監理,負責本協議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處理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3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嚴格按圖紙或説明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和施工記錄;

4.4保護好原場所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5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五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雙方簽名確認,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裝飾裝修工程增減項目單)。

第六條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應當符合設施要求,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乙方驗收後應負責妥善保管。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並接受甲方檢驗。如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規格有差異的,應禁止使用;如已經使用對工程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工期延誤

7.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協議工期相應順延。

7.4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協議生效後,甲方按下規定中的約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簽定本協議時,甲方支付乙方報價單確定的總金額(含工程款總額和增加項目金額)的 %,即 元。

第二次:木工進場,甲方支付乙方報價單確定的總金額(含工程款總額和增加項目金額)的 %,即 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進場,甲方支付乙方報價單確定的總金額(含工程款總額和增加項目金額)的 %,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驗收後,結算完畢,甲方甲方支付乙方報價單確定的總金額(含工程款總額和增加項目金額)的 5%,即 元。

8.2 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 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甲方應在簽字時向乙方結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收據。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財務部開出並蓋財務專用章收據為準。

8.4 本工程驗收合格後,保修期為自雙方簽字之日起 12 月

第九條雙方責任和工期延誤處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損失由甲方負責,工期應當順延:

(1)不能提供水、電;

(2)不能保證每天8小時以上工作時間(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購材料、設備;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變更設計、增加施工項目;

(6)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逾期驗收或無故怠於驗收;

(8)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9.2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工期不順延:

(1)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乙方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範造成人員傷害的,由乙方負責;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損壞,乙方應予以修復或賠償;

(5)乙方違反物業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9.3 協議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協議約定或履行不符合約定,受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4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9.5 因一方原因,造成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辦理協議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9.6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9.5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第十條 關於設計和施工及驗收的約定

10.1乙方設計師完成的施工圖,必須在商定的時間內會同甲方審圖,經甲方確認簽字後,乙方方可進行施工。

10.2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認可的圖紙進行施工(安裝)。

10.3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圖紙、停止施工或增減項目,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減項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時間、材料等。乙方根據變更要求,儘快向甲方提交變更所採取的措施、增減的造價,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材料耗損、費用損失等清單,並報告甲方。甲方收到報告後兩天內做出簽字答覆或協商解決。

10.4隱蔽工程驗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現場驗收,驗收期為兩天。甲方未按時驗收的,乙方可自檢後如實填寫隱蔽記錄,對乙方的自行驗收結果,甲方應予以承認。

10.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當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天內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能驗收,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否則視為甲方通過驗收。如另定驗收日期,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10.6雙方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視同驗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以及雙方協商一致、簽名確認的其他文件,作為協議附件,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東莞市裝飾協會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3.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協議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13.3 本協議一式_貳__份,雙方各執__壹__份,協議自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或協議專用章後正式生效,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13.4 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___(簽字) 乙方:東莞×××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市××鎮×××路×××

電話: 電話:×××××××

工程施工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信守執行。

一、協議內容及要求:

二、設計費用:

設計費用為_________每平米,共_________平米,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協議簽訂時付委託設計與製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 ¥ 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將設計製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協議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

四、設計與製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1、設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製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製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思想。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協議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自己思路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協議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製作。

2、乙方需按照協議約定按時交付設計製作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協議,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協議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協議,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其他: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協議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工程施工協議 篇1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冷庫工程公司

基於乙方承包甲方本協議約定的冷庫工程,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範圍:

5、承建冷庫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總金額等作為協議的附件。

二、工期

本協議工程總工期為個日曆日,工期起算日期:為本協議簽字之日起計算。(除發生不可抗力或本協議約定條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順延、怠誤工期。)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價:工程總造價為附件的確認價格,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調試、工程包壹年保修等,在本協議工程承包範圍內所有項目一次性包乾,不因物價上漲或下跌而變動。

2、付款方式:

①、總價款分三期支付:

第一筆款:總價款的60%即元人民幣(¥);支付條件:工程協議簽署後3日內支付。第一筆款支付後本協議生效。

第二筆款:總價款的35%即元人民幣(¥);支付條件:工程完成50%後3日內支付。

第三筆款:總價款的5%即元人民幣(¥);支付條件:工程完成100%後3日內支付。

②、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賬號)

四、甲方義務

1、在施工前負責施工場地的平整,協調相關相鄰關係,具體介紹場地及地下管線情況;

2、在施工期間給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電源、材料堆放場地。

3、按照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4、接到乙方驗收的通知後,在3日內予以驗收;

5、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履行義務;

6、若因甲方不履行協議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施工的,對此產生的責任乙方免責;

7、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或建議,在2天內予以回覆或解決;

8、不得對乙方的施工故意進行刁難,對乙方施工的監督應不影響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變更設計,需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對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資料,進行必要的及時審核,以作為工程決算的依據。

11、提供冷庫工程的平面佈置圖。

五、乙方義務

1、乙方須對甲方提供圖紙進行必要的專業審核及時解決問題。

2、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負責設備的供應、安裝、調試、保修等。

3、乙方應保證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設備的質量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且需經甲方代表或監理人員認可後方可使用。

4、乙方應將所供設備材料的用户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若有)等交付給甲方。

5、乙方在施工前必須視察工地並詳細瞭解工地各種環境:結構、排水、電力等系統,如現場情況與圖紙不符,及時與甲方相關人員溝通。

6、乙方保證安裝施工人員均為專業的熟練技工,工程設備安裝完成後,乙方必須負責免費調試,保證無任何操作故障。

7、已完工的工程和設備,在交付前由乙方應負責保管,並負責將場地清掃乾淨。

六、工程設計的變更

1、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

2、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並提供修改或變更設計方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繼續施工。

七、安全施工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聯。否則,由於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應對其進行安全教育,並對其安全負責。

八、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均由乙方採購並供應到施工現場,材料設備進場時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

2、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應按照設計和國家有關標準採購,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乙方對材料設備的質量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確認而減輕或免除。

3、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九、竣工驗收

1、工程全部完工後乙方應及時提請甲方組織驗收,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雙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驗收單》是乙方請求付款的必要憑證。

2、在工程全部驗收合格後,工程移交甲方後,乙方離場,工程自移交後毀損風險由甲方承擔。

3、若不能通過驗收,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並通過驗收。

十、質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為壹年(拾貳個月),自驗收之日起算;

2、保修期內工程或設備出現故障(人為因素除外),乙方負責免費保修及更換配件。

3、保修期內工程或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2小時內修復(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商定)。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約定的工期內按質按期完成所有工程並通過甲方驗收。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瑕疵,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及時予以修復;對設備存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瑕疵,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3、甲方需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支付協議款項,若逾期不支付,須向乙方承擔未支付款項10%的違約金,但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不受此限。

4、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施工造成工期延誤,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驗收並在合理的期間三天內不進行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十二、其他條款

1、若未經雙方同意,不得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刪除。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必要的組成部分,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為一年。

5、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協議附件 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________冷庫工程公司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工程施工協議 篇13

發包人:承包人:

住所:住所:

委託代理人:營業執照號:

電話:法定代表人:電話:

委託代理人:電話:

本工程設計人:電話:

施工隊負責人: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附表1: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附表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

1.3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詳見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協議價款:本協議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人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協議》,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發包人義務

4.1開工前___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及消防等項工作;

4.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承包人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見附表7: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七條材料的提供

7.1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4: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5: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8.3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協議工期相應順延。

8.4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_________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協議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協議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2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8: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詳見附表9: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

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月。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10: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支付工程款:

(1)協議生效後,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次開工前三日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進度過半支付元

第三次雙方驗收合格支付元

工程進度過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後____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9: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結清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協議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協議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協議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4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12.5由於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2.6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几項具體規定

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發包人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2施工期間,發包人將外屋鑰匙____把,交給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人負責提供新鎖____把,由承包人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3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下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協議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____________部門____份。

4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簽字)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綜合樓設計圖紙建築部分已完成,_________層以上住宅為_________住宅由財政投資。_________層為營業間、餐廳,由_________市房產公司、_________市房產管理局、_________區房屋設備材料公司三方出資共建,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出資共建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建築面積的劃分

省_________市建築設計院設計的_________圖將營業間,餐廳分成_________部分: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所有權的劃分

第_________部分屬房產公司,第_________部分屬區房屋設備材料公司,第_________部分屬房管局。_________個室外樓梯及_________層的廁所公用,_________層平台按上述_________部分對應劃分,但必須留出通道給顧客用,不得藉故阻塞。

第三條 每個單位所分配的部分只能作自有物業投資建設,不準出讓建設權、對外出售物業,如要,只能在局所屬內部按_________出讓。所擁有物業,可以自營或出租。

第四條 投資按建設成本(可計_________%管理費)計算分擔,各方要按_________出資。

第五條 加緊建設項目的內容

省_________市建築設計院設計的_________圖施工。

第六條 投資安排

經初步估算,各項費用總成本為_________元/平方米。

房產公司應出資_________元,房管局應出資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公司出資_________元。工程由市房產公司統一報建,施工管_________驗收。房產公司收取_________%的管理費,最後以工程結算為準。為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出資方應按期付款交房產公司。_________總價的_________%,應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足;_________期為總價的_________應在_________月底前交足;_________期為總價的_________%,應在_________底交足。不交足投資,_________個月內的,按當時銀行的貸款利率,加倍罰_________個月內的按上述利率_________倍罰息;超出_________個月的,作取消處理,退還投資本金,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退還。_________工程竣工後_________個月內,房產公司要將工程建設財務決算、_________及分解部分,有關報建、用地資料,整理移交給有關各方,_________辦理房產證。

第七條 陳述和保證

7.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房產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房產管理局;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3 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房屋設備材料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則違約方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守約方。但無論如何,罰款金額不超過協議約定總價款的_________%;

8.2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出資共建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11.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1.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通知

16.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6.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15

委託人(全稱) 某某 賓館

代建人(全稱) 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壹億 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協議簽訂日起) .7.1-.1.20,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協議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後,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協議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協議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託代建協議書

3、本協議專用條款

4、本協議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協議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協議第二部分《通用協議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協議的規定承擔本協議專用條款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協議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協議生效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訂立地點: 武漢東湖賓館

本協議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後生效。

委託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工程施工協議 篇16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概況

1、工程施工地點: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價向甲方計收。

2,工期: 天。

即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第二條 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協議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期的相應費用。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四、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一、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在約定時間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如甲方提出複驗時,乙方按要求辦理複驗,如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費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損失且工期順延。隱蔽及中間,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

二、乙方須在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質量驗收整改通知單給甲方,以便對不合格項目提前維修完善。

第四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一、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費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二、乙方出具的施工圖須經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施工,如施工過程中或施工完畢甲方對原設計方案提出不同意見,已施工所耗材料和人工由甲方自付,甲方必須在協議規定期間在

簽署協議地向乙方支付裝修費。

三、根據協議要求,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裝修任務,如甲方在裝修期間對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見,須及時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雙方認可後按修改方案施工、驗收、結算。

四、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所有施工圖,需經甲方簽字認可後,方可施工。

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造成火災及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後一次性付清

一、乙方施工完畢後,做到人走場清,讓客户滿意。

二、施工完畢甲乙雙方可按實際施工面積和項目進行工程結算。

第七條 保修的約定

一、乙方保修範圍是指因乙方施工質量或加工工藝不當等因素所造成的質量問題(非竣工驗收後人為造成的損壞視為質量問題)的維修,如不屬於以上問題造成的維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購買外,乙方將收取相應的人工費。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內容]

甲方單位:

地 址:

代 表:

開 户 行:

帳 號: 乙方單位: 地 址: 代 表: 開 户 行: 帳 號:

電 話:

日 期:

電 話:

日 期:

工程施工協議 篇17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_________(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偉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分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該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18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結構類別:

預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決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企業:

3、施工單位:

4、監理單位:

5、其他:

第二條 協議內容(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

( )1、甲方委託乙方編制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2、甲方委託乙方審核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3、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工程造價技術經濟鑑定;

( )4、其他。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技術經濟報告;

2、甲方可向局方詢問委託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內容(政府有規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4、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5、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7、其他。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協議第二條第三項委託內容的,應當加強維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後的跟蹤檢查;

5、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緻、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6、其他。

第五條 協議費用

1、甲乙雙方按照市房地資源局和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2、基本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額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確定,不另調整。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費用不得同時計取,如發生差異,應按其中金額最大一類收費。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餘款,待協議履行完畢時,一次結清。

第六條 協議時效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雙方確定,本協議所含工作內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3、雙方完成工作,付清費用後,本協議自行失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如發生違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協議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乙方______%違約金;

2、乙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協議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甲方______%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下列途徑處理(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所達成的一致意見或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及賬號:   開户銀行及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月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19

發包單位:××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綠化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公司部分環境景觀綠化工程的施工。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協作,緊密配合的原則,訂立本施工意向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公司院內環境景觀綠化工程

2、 工程地點:××市××縣××路××號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二、 工程價款

1、 協議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範圍內協議價款暫定為××萬 元整,竣工後據實結算。

2、 協議價款涵蓋內容為:

(1) 綠化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採購雜肥、栽種、清場、 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護等全部內容。

(2) 綠化土方平整及換、填土,渣土外運由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測量

後,方可外運。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計開工時間××年××月××日。

2、本工程預計完工時間××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後可順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違約金人民幣 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程款內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畢,餘款在養護期滿,驗收合格並移交甲方完畢後全部付清。

五、工程質量

1、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2、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4、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24個月,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六、甲方責任

1、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施工過程、設計變更等的簽證。

2、協調好各專業與綠化施工之間的關係。

3、工程竣工後組織工程驗收,並按協議約定審定竣工結算。

4、按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按甲方審定的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及國家有關園林綠化施工技術規範進行施工。

2、現場施工中,如有設計及品種修改,需接甲方書面變更通知單後實施。

3、乙方需辦理好施工的一切相關手續,服從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費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

5、施工應服從甲方及監理統一管理及協調。從甲方指定的水電接駁點接駁,施工用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6、協議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協議、會議紀要約定的內容、通知以及設計變更等規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協議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當期工程款中扣除,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7、施工中由於乙方施工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8、施工中乙方應注意對施工現場已有的建築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設施及電纜溝進行保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及嚴重後果,概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9、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工程轉讓或分包其他單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10、全部工程完工後,乙方負責清運綠化所產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八、材料的供應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採購,到現場後,必須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並得到甲方簽字認可後,才能栽種。

2、乙方所購苗木必須是新鮮、樹杆挺直、樹形好、植株健壯。枝葉茂盛豐滿,無病症現象。

3、工種所用材料,必須先向甲方提供樣品及各種資料,經甲方檢查,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後,才能進場。進場後,必須及時向甲方報驗,經檢查合格後,才能施工。

九、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施工質量等級驗收評定執行當地《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質量要求能滿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為質量標準,其園林綠化標準達到預期設計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無條件重植。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圖四套,電子文檔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關的資料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的14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應損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應向甲方報驗,經甲方檢查、簽證後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違約

1、違約的處理:協議雙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協議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

2、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3、違約金的標準:協議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協議條款,均屬違約。違約造成的損失,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協議價款3%的違約金。

十一、養護

1、 乙方派人負責對本工程進行為期兩年的免費養護工作。

2、 乙方應向甲方遞交兩年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3、 如乙方派人養護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應補種。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換的苗木,需經過一年的養護後予以確認。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 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可生效,養護期滿付清尾款後自行失效。

工程施工協議 篇20

甲方: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承攬的xx煤礦供水改造工程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按照發揮各自優勢的原則,甲方決定將管道安裝及非標設備加工工程交給乙方承包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xx煤礦供水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點:陝西省咸陽市彬縣

三、工程範圍:a—i段管道防腐及安裝、無閥濾池及斜板沉澱池非標加工

四、工程質量:合格

五、協議價款:

1、非標設備加工:XX元/噸(含輔材)、除鏽刷漆:6元/m2(含防鏽漆及輔材);面漆:7元/ m2(兩遍、不含油漆);環氧單刷:10元/m2(含輔材及除鏽、不含主材);設備內防腐:34元/m2(做法三油兩布、含輔材及除鏽)設備二次倒運費(吊裝及拖車費)用由甲方支付,乙方配合。

2、管道安裝:dn150鋼塑複合管28元/米(含輔材、運輸、管道支架製作及安裝、預埋件製作);dn100焊接鋼管26元/米(含輔材、運輸、管道支架製作及安裝、預埋件製作)。

3、管道防腐:9.6元/米(五油三布、乙方含輔材)

4、管道保温:6元/米

5、如有變更增加工程量按雙方協商價為結算依據。

六、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正常施工條件下(雨季及主材供應不及時除外)工期延誤罰款500元/天。

七、安 全: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協議書。

八、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主材(防鏽漆除外);乙方提供完成所承包工程範圍所需全部人工和工具。

九、付款方式:每月25日由乙方向甲方上報當月工程量,由甲方按工程進度審核付款,付至協議總額的80%時暫停付款,工程竣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扣除5%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剩餘款項一個月內一次付清。

十、材料供應:甲方提供主材及機械。

十一、甲方職責:

1、準確及時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指派現場監督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工程質量和進度檢查,並督促乙方及時整理有關技術資料向甲方移交

3、負責協調各工隊之間的關係,並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有關工程技術和質量方面的問題

4、負責按照工程進度,及時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5、定期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及其人工、材料、設備等費用結算支付情況進行綜合檢查

十二、乙方職責:

1、乙方完全履行工程施工協議條款內容,並承擔協議規定的責任及任務

2、負責按圖紙及設計要求施工

3、負責施工過程中的一切並對成本進行控制和管理,自負盈虧。

4、按照國家規範、法規和安全生產規程組織施工,若發生質量及安全事故概與甲方無關,乙方除承擔處理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一切費用及責任外,並根據情節甲方給予乙方相應處罰

5、明確現場施工負責人和項目管理人員,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工作,做到精心組織,文明施工,並接受甲方有關人員的指導

6、按照要求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和保養期內工程的維護工作,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7、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履行協議條款,及時給甲方上報有關資料和統計報表

8、乙方應保證在人力、物力和資金及技術上滿足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需要,若因乙方原因使業主單位對工程質量或施工進度不滿意,並造成嚴重損失和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施工,另行組織力量以確保工程質量與進度,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進度要求施工,有兩次以上未完成甲方施工進度要求,甲方有權立即停止協議。

9、乙方自行解決食宿,並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建設,提供必要的人力。

10、每次到工地為乙方所用材料,自行卸車,不予另計費用。

11、乙方所用材料及甲方所租材料到工地交給乙方後,乙方自行看管,若丟失或損壞除3%損耗為甲方承擔外,其餘費用均為乙方自行承擔。

12、臨時用工:70元/工日(不論大、小工)。

13、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若甲方發現乙方無故浪費材料、除照材料原價賠償外,甲方有權每次罰款500元(從工程款中扣除)。

十三、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雙方協商一致的原則解決。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財務結算完成,保修期滿終止。

2、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出具全額發票進行結算。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20xx年x月x日

工程施工協議 篇21

發包人編號

承包人編號

備案編號

鑑證編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第二部分 協議條款

發包方:應按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名稱填寫全稱

承包方:應按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名稱填寫全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應填寫工程全稱

工程地點: 應填寫詳細地點

承包範圍: 應填寫單位工程的裝飾裝修內容

承包方式: 應填寫固定價格或按實結算

1.2 開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總日曆工期天數:××天(不應寫×個月或×年)

1.3 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33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和適用標準及法律

3.1 合同語言:漢語。

3.2 適用標準、規範: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

3.3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

第4條 圖紙

4.1 圖紙提供日期:××××年×月×日

4.2 圖紙提供套數:××套

4.3 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填寫有保密要求或“不採用”

第5條 甲方代表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姓名: × × × 職務: × × ×

5.2 實行社會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姓名: × × × 職務: × × ×

第7條 甲方工作

7.1 提供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場地的時間和要求: 開工前施工現場所有障礙清理完畢,並具備施工條件

7.2 需要與有關部門聯繫和協調工作的內容及完成時間:開工前完成

7.3 需要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關係的工作內容和完成時間: 開工前完成(內容根據雙方約定填寫)

7.4 辦理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前應辦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證件和批文手續。

7.5 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乙方接到施工圖紙七日內。

7.6 向乙方提供的設施內容: 根據提供的設施內容填寫。

第8條 乙方工作

8.1 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和要求:開工前完成

8.2 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每月x日向甲方提供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報告及下月計劃報表各一份(小型工程雙方商定)

8.3 施工保護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8.4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8.5 施工場地整潔衞生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8.6 保護建築物結構及相應管線和設備的措施: 按雙方約定填寫

8.7 建築成品保護的措施 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9條 進度計劃

9.1 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開工前×日提供

9.2 甲方代表批准進度計劃的時間: 收到後×日

第10條 延期開工

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12條 工期延誤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13條 工期提前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14條 工程樣板

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15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6條 工程質量等級

16.1 工程質量等級:優良(或者合格)

16.2 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16.3 質量評定部門名稱:按現行規定執行(不能填寫質檢站)

第17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18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甲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19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價格加風險係數合同、可調價格合同等)填寫按實結算或固定價格(應約定風險係數)

19.2 調整的方式:除政策性調整外(可調與否事先雙方商定)

第20條 工程預付款

20.1 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大寫: 元(人民幣)

20.2 預付時間和比例: 開工前×日

按合同價款 %支付給乙方

20.3 扣回時間和比例:工程量完成50%時,分×次扣回

20.4 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預付,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仍不按要求預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1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每月x日向甲方提供本月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報告 ×份,並由發包方、承包方、監理三方確認

第22條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銀行轉帳支票(現金)

22.2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按經三方確認的已完工程量付款,每月x日前付至95%止。

22.3 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按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支付工程價款。甲方在其代表計量簽字後7天內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協議須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從甲方計量簽字後第8天計算應付工程價款的利息率。

第23條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23.1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24條 乙方採購材料設備:乙方採購的品種

第25條 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26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27條 乙方變更設計: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28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的影響:

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29條 確定變更價款:乙方在變更發生後x日內向甲方提交變更價款書面報告,經由發包方、承包方、監理三方確認

第30條 竣工驗收

30.1 乙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的內容:甲方所需的全部竣工資料

30.2 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和份數: 竣工驗收前x天提交×份

第31條 竣工結算

31.1 結算方式:銀行轉帳支票

31.2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竣工後×天內

31.3 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結算報告送達後×天內

31.4 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銀行的時間:報告批准後××天內

第32條 保修

32.1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施工範圍 32.2 保修期限: 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或雙方約定,但約定不得低於規定)

32.3 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32.4 保脩金利息: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第33條 爭議

33.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34條 違約

34.1 違約的處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

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4.2 違約金的數額: 按工程總造價3%以下雙方約定

34.3 損失的計算方法: 按實際發生核算

34.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按人民銀行現行貸款利率(與本工程同期)及滯納金,工期順延

第35條 索賠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2.索賠事件發生14天內,向甲方發出索賠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14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批准。

第36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敷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保護措施費用。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37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按雙方約定填寫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為準

第39條 保險

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辦理(其它險種自願)

第40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41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1.1 合同生效日期: 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

41.2 合同終止日期: 保修期滿工程款全部結清,本合同條款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合同副本份數:×份(根據實際份數填寫,正副本不應少於八份)

42.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各自

42.3 合同制訂費用: 乙方負責

第43條 合同備案、鑑證

43.1合同備案、鑑證承辦人:(現場簽字)

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第44條 附加條款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另行簽訂的書面協議或文件必須與國家的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相一致。

發 包 人:(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委備案意見

備案機關(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

鑑 證 機 關

鑑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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