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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租房協議書,即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鎮) 。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不得辦公。

三條 租賃期限 (目前北京租房一直在漲,所以對於業主來説就儘量一年一簽,但承租房則希望長籤。)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交納房屋租金為 個月支付一次。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乙方承擔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發生費用中(包括1物業管理費2供暖費3房屋租賃税費4車位費或停車費 5燃氣費6衞生費7上網費8水費9電費10電話費11電視收視費12 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宗教活動,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注間,在這條,如果出租方,為了省心,可以約定,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由乙方自行修復。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如果不讓租户轉租的一定要補充一條: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5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月租金標準以上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200 %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每日按月租金標準的5%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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