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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同協議書(通用9篇)

裝修合同協議書(通用9篇)

裝修合同協議書 篇1

租房合同|勞動合同|租賃合同|勞務合同|用工合同|購銷合同|裝修合同

裝修合同協議書(通用9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精神,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供應裝飾裝修材料(以下簡稱材料),合作經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材料:“”

二、合作期限為x年,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三、合作方式(詳見附件一):

1、甲、乙雙方總部直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合作關係;

2、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與乙方指定分部簽署相關合作協議;

四、產品價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價格為裝飾公司統一供貨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及市場標價(詳見附件三);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價格制度,不得低於甲方材料現行市場最低限價銷售,否則視為無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3、甲方保留對向乙方供應材料價格的調整權,並在調整價格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時將該材料的最新價格提供給乙方。

五、結算方式(詳見附件二):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與終端用户按實際發生材料量和終端用户訂單價格結算,而後甲方及時將結算情況回執乙方,並向乙方提供終端用户驗收簽字的安裝確認單,以便進一步辦理相關手續。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對於乙方違反甲方價格政策及結算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協議;

(2)對於乙方擅自違約的行為,甲方有權扣除部分利潤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3)對於乙方蓄意擾亂甲方銷售市場的行為,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

(4)對於乙方攻擊、貶低甲方產品,損壞甲方品牌形象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釋,情形嚴重的,終止合作協議;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5)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內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發生泄漏以致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2、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產品目錄、產品説明書、技術標準、檢驗檢測報告、價格表等文件、資料;甲方應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接洽(詳見附件一);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3)甲方在產品裝卸、運輸及安裝過程中,應遵守雙方約定的要求,並遵守乙方作業環境的要求;

(4)甲方應對所供產品的安裝承擔保修義務,保修期為一年,自安裝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產品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向終端用户履行保修責任及義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乙方可以指定下屬分公司(分店)與甲方指定的專賣店進行合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產品,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

(3)乙方對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時安裝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約定,提出賠償。

2、義務:

(1)乙方積極向終端用户介紹、推薦甲方的產品;

(2)乙方積極協調甲方與終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3)乙方按終端用用户需求,應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權裝飾公司會員店訂購所需產品,按甲方制定的標準文本進行填寫,註明所訂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時間、地點、聯繫電話及收取的訂金金額(訂金金額不得高於貳佰元人民幣)等;

(4)乙方應授權指定專人(含分部)與甲方進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權利並對行為負責(詳見附件一);如被授權人發生變故(調離崗位、離職等),乙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後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產品的技術、價格及合作的其它機密給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前30日,雙方協商續約事宜;

2、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後沒有續簽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3、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協議自動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正常執行,本協議自動解除。

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簽署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參照本協議第九條第1款解決;如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交懷柔區人民法院,採取法律訴訟解決;

3、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裝修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南京盛聚科技有限公司(站:境互聯)

電?話: 025-51981771

傳?真:?025-86413210

甲方在此委託乙方負責其互聯站點,域名:x的日常更新及維護,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以下條款: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正式簽定協議後的兩日內支付乙方代維站費用,支付方式可選擇在線支付、銀行(卡)轉賬或郵政匯款;

2.甲方需將站更新維護資料及方案提前36小時通過Email發往乙方的電子信箱,甲方提供的更新維護資料必須合法並無版權糾紛;

3.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錯誤或存在版權爭議導致乙方更新頁面後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此協議正式生效並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額站代維費之日起代甲方維護其站;

2.代維形式為包年制:

⑴ 包年以_____年為期限,乙方一次性收取甲方代維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

⑵ 包年期間乙方為甲方更新、維護的頁面數量為不限,並免去甲方一年的域名服務和虛擬主機租用費;

⑶ 如甲方需要對站的結構、模板、圖片、動畫等進行修改或製作,乙方另行向甲方收費,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在代維站期間應即時響應甲方的要求,在收到甲方的Email通知後,乙方應在36小時內完成相應的更新維護工作,如更新數據量較大,不能在36小時內完成的,需預先通知甲方

4.乙方保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保密。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年。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南京盛聚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裝修合同協議書 篇3

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訂立合同合夥人:

姓名:z 姓別: z 年齡:z 歲 身份證號: z :地址: z省z縣z鄉

姓名: z 姓別: 男 年齡: z歲 身份證號:

z :地址: z省z縣z鎮

第二條:合夥宗旨:

1、 應遵循誠實守信、平等自願、精誠合作、堅持原則、齊心協力、

共謀發展的經營發展宗旨。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1、( z市z裝飾設計工程有限企業 )裝飾設計有限企業。

第四條:合夥期限:

1、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 z (姓名)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叁萬陸仟肆佰元整 ,擁有股份 52 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

2、合夥人 z (姓名)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叁萬叁仟陸佰元整 。擁有股份 48 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

3、總股數(100)股,每股股金(柒佰元)整現金。

4、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20xx 年 11 月 1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時,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合夥人出資共計人民幣 柒萬 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 股份比例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按合夥人擁有股份財產比例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投股比例補交個人財產並按比例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

1.1、需承認本合同。

1.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1.4、為了擴大經營規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按投股比例,各合夥人可以增加合夥出資。

1.5、新合夥人入夥時出資股金按當時企業盈利股金金額計算,未有盈利則按當時(即開始入夥所規定股金額計算)。

1.6、新合夥人入夥時應依法訂立書面協議,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1、需有正當理由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可退夥。

1.2、不得在合夥企業不利時退夥。

1.3、退夥需提前 叁 個月告知全體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1.5、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應進行賠償,一般按本合夥人所投入股份總金額的10%-20%計算賠償。

1.6、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1.7、 因業務擴展,資金週轉不靈或需彌補虧損時,因合夥人單方面原因不能

夠及時繳付相應比例股金作為公共財產,而導致公司破產或退夥造成損失,此合夥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一般為本合夥人所投入股份總金額的10%-20%計算賠償。

1.8、 合夥人沒有按合約規定,沒有按時繳納股金時,另一方可要求解除合約,

並讓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1.9、 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時,經半數以上股東人數同意

可解除合同,並讓違反協議規定的股東賠償相應的損失。

3、出資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職責權利。

1、 z z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1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1.3、出售合夥產品(貨物),購進常進貨物。

1.4、共同清算合夥債務。

1.5、合夥負責人在支付貨款和報銷其它相關費用時必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做好帳目結算與登記工作。有權核查合夥人的公共財產帳目。

1.6、有權支配一定數額的現金審批工作,但必須告知其他合夥人。

1.7、合夥負責人負責協助監督業務的洽談與合同的擬定及簽約工作。

1.8、經過股東會議討論,有權解聘,聘用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工。

1.9、有權主持召開股東、員工會議,並負責提前1天通知各合夥人及員工。

1.10、依企業利益為基礎有權審批材料的申購工作。

1.11、有權制定和監督企業的經營計劃和管理章程。

1.12、有權及時修改合夥企業章程和經營發展計劃,並提請股東會議討論決定。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責任義務。

1、合夥負責人應對每一個合夥人負責,做好日常事務的處理與管理工作。

2、合夥負責人應對合夥企業負責,應積極主動做好合夥企業的業務擴展計劃,市場業務調查開拓計劃以及責任目標計劃和年度工作開展計劃等。

3、合夥負責人根據市場需要和合夥企業發展狀況,有責任及時組織召開股東會議,討論修改合夥企業各項目標計劃和企業管理制度。

4、合夥負責人應對合夥企業的盈虧負責。

5、合夥負責人必須做好員工的工作考核、督導與工作責任分配工作。

6、合夥負責人對合夥企業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第十條:合夥負責人享有的待遇:

1、享有合夥企業事務的知情權。

2、享有合夥企業提供的車費、通信費和業務洽談費的報銷待遇。

3、享有企業最高標準的經理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合夥負責人的福利標準。

1、合夥負責人每月基本工資經理共計(3500元/月),副經理共計(3200元/月)。

第十二條 其它合夥人的職責權利:

1、不參與合夥企業的日常管理,但有監督工作的權利。

2、 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 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參與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5、有權申請召開股東會議。

6、有權向股東建議解聘合夥負責人的職務及解除普通員工的勞務關係。

7、有權監督合夥負責人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股東會提出合理整改意見。

8、有權申請合夥負責人公開帳目和進行帳目查詢核對工作。

9、有權參加合夥股東會議和合夥企業其它活動。

第十三條:合夥人的責任與義務。

1、合夥人應及時向合夥企業負責人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議。

2、合夥人應承擔相應的風險,應積極主動的查詢相關市場業務信息,及時反饋。

3、合夥人應對合夥企業的盈虧負責。

4、合夥人應按時參加股東會議和各項決策會議。

5、合夥人不能直接參與合夥企業的日常操作管理,但有監督權並向合夥負責人反饋情況。

第十四條 合夥人的福利標準。

1、其它合夥人不參與日常經營管理的按擁有股份比例收受盈利,未有工資待遇。若參與公司日常運營管理的按職務發放工資。

第十五條:合夥人享有的待遇:

1、享有合夥企業事務的知情查詢權。

2、享有合夥企業組織的一切娛樂活動。

第十六條:合夥人的其它約定:

1、合夥人的外出業務聯繫費,應酬費、電話費、車費可憑相關單據經全體合夥人認可方可報銷。

2、合夥人的上下班車費應自行負責承擔。

3、合夥人每月電話費報銷計算方式為:每月通迅話費給予報銷300元,另外超出自行承擔。

4、企業裝修款收繳時應讓客户存入公共銀行帳號,一般情況下不許私自收現金。若有特殊情況應向其它合夥人説明情況並及時把收回的款項存入企業公共帳户,並及時通知分管財務人員做好帳目結算工作。

第十七條:合夥人的禁止行為:

1、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有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公共財產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企業競爭的相關業務。

3、禁止合夥負責人再加入同行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人另外發行合同。

5、禁止合夥人介紹自己的親屬及朋友入夥出資。

6、合夥人嚴禁利用職務,工作之便,侵吞挪用合夥人公共財產,或做有損合夥人利益的事,若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罷免其職務,提出警告,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7、合夥負責人嚴禁隨意提拔任命,罷免各級管理人員應嚴格執行人事管理制度,並徵的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8、合夥人嚴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聯繫其它業務來私自獲取相關利益,若有所收回扣及相關利益全部算入公共財產,並給予相關處罰。

9、各合夥人嚴禁報銷與企業發展和企業無關的一切費用。

10、若合夥人違反以上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退夥。

第十八條:合夥負責人的選聘條件。

1、具有相應的資歷、專業知識。

2、具有三年的同行業管理操作實踐經驗。

3、具有很強的責任心、紀律觀念、時間觀念、集體榮譽觀念。

4、具有公正廉明、無私奉獻的精神。

5、無相關社會債務關係。

6、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

7、具有創新意識,擁有吃苦耐勞、拼搏開拓市場業務的能力。

8、合夥負責人必須從合夥人內部進行選聘,不得選未入夥的成員擔任負責人。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執行機構流程圖。

第二十條:合夥企業執行機構規程。

1、 經理、副經理為合夥企業負責人,並代表股東會行使相關權力。

2、 經理負責合夥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和監督以及工程質量檢驗,業務市場的開拓,技能創新以及帳目的監管理工作,並負責採購材料的檢驗核實工作。

3、 副經理對經理負責,做好合夥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和人員分配工作,並負責申購材料的採購工作,和業務市場的調查開拓工作,同時做好帳目的核查監督管理工作。

4、 其它班組應按工作標準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以後發生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1、合夥期屆滿。

1.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1.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1.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1.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2.1、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法律機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格參與分配。

2.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開始出資比例承擔。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 合夥人之間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自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

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2. 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3.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夥人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損失賠償其它合夥人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若本協議有關規定跟《合同法》《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有衝突時,依《合同法》《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訂立簽約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效並開始營業。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其它:(補充:企業盈利分配時間在每年的中旬(7月)份前半個月進行清算)。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 (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

裝修合同協議書 篇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因此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辦公室裝飾。

2.工程地點:

3.工程範圍:室內裝修(見預算清單)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具體參見附件清單)

5.工程造價:

(1)工程預算總造價為¥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本工程總造價計算依據:

A、以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為依據;

B、施工中甲、乙雙方確認的施工障礙引起的變更或增加措施等費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項目費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為天(日曆),具體開竣工時間以甲、乙雙方簽訂的開工報告為準。

2.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年月日,計劃竣工日期為年月日。

3.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無法正常施工的;

(2)由於甲方原因影響連續施工的;

(3)由於設計變更或設計未確定的;

(4)由於未辦妥相關物業或行政審批手續的;

(5)由於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內停電停水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及時配套或配套單位不能配合而影響施工的。

第三條:工程施工準備與雙方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開工前甲方協調各方面的關係,辦妥進場手續;

(2)組織好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工作;

(3)委託為甲方代表,實行工程質量、進度監理,代表甲方處理工程日常事宜;

(4)開工前1天,甲方騰空裝修場地以便工程開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設備的供應,落實建設資金,按期撥付工程預付款,辦理現場簽證,竣工驗收。

2.乙方的責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及施工技術資料;

(2)開工前組織有關人員熟悉施工圖紙和設計資料,編制施工圖預算和施工組織計劃,制定施工總計劃進度;

(3)做好施工準備工作,組織好人員及材料設備的進場、採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施工圖與説明書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並承擔雙方約定的維修保養協議相關規定。人為損壞的修理由責任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5)委託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與甲方代表人員接洽。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預算以施工圖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為依據編制。

2.由物業收取的管理配合、裝修押金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總價為¥。

4.支付採取按工程進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時間及相應金額為:

(1)合同簽訂時付合同價10 %,計¥(元整);

(2)工程竣工時,付工程尾款,計¥(元整);

工程變更項目款項於雙方確認,付完此款項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條:施工質量與設計變更。

1.任何情況底下必須堅持按圖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原來的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應在三天內與設計單位商定,發出變更設計文件,甲、乙雙方籤協後方準施工。

(2)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甲方必須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甲、乙雙方籤協後方準施工。

(3)如因甲方投資不足,不能及時撥付工程進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並由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術、質量和原材料不達標,造成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應商定對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複雜的隱蔽工程內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驗收。如果甲方未按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第六條: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書面或口頭通知甲方驗收;

2.甲方應在接到驗收通知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出具工程驗收證明;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應視為甲方已確認工程合格,若使用後發現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4.乙方於工程竣工後,提供一年的免費維修服務,但不包含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部分。

第七條: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確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雙方應按規定協商相關安全生產責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工作,嚴格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要求及嚴格執行治安消防條例。

3.工程在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發生工傷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協助搶救義務、責任和費用均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工程處罰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二進行處罰,工期處罰待本工程竣工後一次結清。若因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合同價的20%的違約金;

2.甲方拖延結算及付款,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及時協商增補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後保修期滿,工程價款結清自動終止。

4.本合同有效的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圖紙;

(二)工程預算書;

(三)補充條款;

(四)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合同協議書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住所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地點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 天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雙方商定,本工程的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

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6、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一年。雙方應在驗收合格簽字後,即填寫工程保修單。

7、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

8、凡因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市有關政策,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10、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合同協議書 篇6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____個月。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2.在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在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其維修起_____小時內上門服務,如有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_____%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裝修合同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V。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6。

鑑於

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對______城______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號房屋進行裝修,由於裝修處理不當,造成乙方房屋的地板磚開裂,給甲方造成了損害,現為解決甲方房屋地板磚開裂賠償事宜,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一次性賠償甲方包括維修材料費、人工費等各項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上述費用支付給甲方後,由甲方自行安排重修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乙方有任何關係。

2、乙方履行賠償款後,甲方保證就此事不再向乙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的要求,也不得再通過信訪、舉報等方式要求乙方賠償,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3、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

4、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裝修合同協議書 篇8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統一和提高 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的店面和產品形象。為乙方營造更好的銷售環境,經雙方協商,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自協議簽定之日,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店面整體設計及裝修。裝修內容包括: 門頭廣告牌的設計、製作、安裝; 產品形象牆的設計、製作、安裝; 產品展示架的設計、製作、安裝; 店內主體色調的制定、粉刷; 店內棚頂弔旗的設計、製作、安裝;

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樣板一套、安裝工作服四套及各種證書和產品説明。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納裝修保證金人民幣__貳萬元(20000.00)元整。

乙方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兼營其它品牌或與甲方有衝突的產品,否則將扣除乙方的裝修保證金。

甲、乙雙方合作滿一年後,乙方能很好的維護甲方的產品形象,並無違約情況,甲方將如數返還乙方的裝修保證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現)。

本協議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協議修改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終止。

甲方:X公司 乙方:

辦公地址: ___________ 辦公地址: ___________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帳號: 帳號:

郵編: 郵編:電話: 電話: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20xx年 3月 20日 200 年 3月 20日

裝修合同協議書 篇9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共同恪守。如下:

一、工程項目:

1、三個房間(兩卧室、一客廳,以下簡稱三個房間)打地角線,包暖氣及管線(客廳要對稱),房頂四周打石膏線,包三個房間的門、窗;客廳、卧室鋪強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間原有塗料,客廳、卧室打膩子,刷立邦漆兩次。

2、通陽台的門窗處打一吧枱,上方根據甲方要求(圖紙)做一置物架;陽台東側打一多用途櫃(底下放鞋、上面書櫃)、西側打一吊櫃,包陽台、鋪磁磚、吊pvc板。

3、衞生間、洗臉間、廚房鋪磁磚到頂,屋頂吊pvc板;廚房地面鋪磁磚,打一灶台。

4、房間電源線路根據甲方要求適當調整,客廳門後一多用途櫃(底下放鞋,上面掛衣服)。

5、未盡細節的之處,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確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須保證裝修期間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負責施工。

三、質量標準:

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於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雙方認可。

四、施工期限: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至二○○六年十月十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將處罰金五十圓。

五、工程造價: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裝修人工費伍仟陸佰圓人民幣。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項目和設計要求,三天內一次將裝修人工費付清。

七、其它問題:

裝修項目的具體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實施。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 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項執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 工期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 天(工期順延的時間未計入)

第三條 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大寫) (人民幣)

¥: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 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 執行

(1)國家標準 (2)地方標準 (3)行業通用標準(4)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 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採用以下第 項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大寫): 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 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 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4)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5)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6)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7)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八條 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開工前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合同約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傢俱和陳設採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2)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並且工期相應順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係;

(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5)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6)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税費。

2、乙方的工作

(1)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説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2)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範、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3)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築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4)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5)對於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如材料的進場、隱蔽工程的驗收、竣工驗收等)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並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6)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 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於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後,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並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 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 關於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房屋進行地磚、牆磚鋪設,訂立本協議,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點:____區____街____單元____室

二、形式結構:____層式 ____室____廳____廚____衞

三、工程項目:

1、四個房間(兩卧室、兩客廳)地面鋪設80_80瓷磚,打地角線,要求平整;一個廚房,一個衞生間牆面25_40鋪瓷到頂,留出吊頂空間,邊角打磨,地面鋪30_30瓷磚,要求平整;兩個陽台地面鋪設30_30瓷磚,要求平整。

2、未盡細節的之處,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確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須保證裝修期間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間的午餐供應,乙方負責施工。

五、質量標準:施工質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裝修質量不得低於同一施工類型的裝修標準,雙方認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個月內因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維修。

六、工程造價: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裝修人工費_____ ____元人民幣。

七、付款方式:為確保工程質量,暫扣500元押金,_ 年 4 月_ _日至 _ 年 7 月日內無任何問題,將全額返還乙方。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項目和設計要求,三天內付清乙方人工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效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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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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