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定點維修合作協議
- 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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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 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 係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乙方公司(蓋章):
現場代表(簽字)現場代表:(簽字)
證件名稱:證件名稱:
頒發機構:頒發機構: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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