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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資協議書(精選13篇)

工程投資協議書(精選13篇)

工程投資協議書(精選13篇)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及乙方清償丙方債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已將位於____市路號 棟單元號建築面積的房屋一套出賣給乙方,雙方已辦結房屋過户手續。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房價為元(大寫:)。

第三條 甲方償付丙方債務金額為 元(大寫:)

第四條 乙方於 __年__月__日前將房款 元(大寫: )向丙方清償。

第五條 為維護丙方利益,乙方須將所取得的房屋向丙方抵押擔保。本協議生效後五日內,乙、丙雙方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六條 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期限屆期,乙方未支付完畢協議規定款項,則以抵押登記的'房屋,按擔保法規定向丙方清償。

第七條 乙方到期未支付協議規定款項,向丙方支付房款總價款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九條 本協議三方簽字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協議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協議總工期為 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省優至魯班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

五、協議價款

本協議工程價款結算採用下列 種方式:

1、採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 ,如今後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 工程預算價: (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 (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後,由會計事務所或 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籤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並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複核簽字,並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協議,超過5%,須另訂協議。

(6)取費標準及説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説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並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後方可。

(8)協議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協議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體為: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總工程款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 後支付給乙方。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並按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執行。質量保證期 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於 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範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閲,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後 小時內驗收完畢並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後 天內提供符合規範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並應一式 份。

8、其他約定 : 按圖紙説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准,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協議工期和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後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後於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並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 ‰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 :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 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協議、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兑現,應與乙方協商,並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協議。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採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 日內進場維修, 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7、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協議總價款的 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協議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 後生效。

2、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3

工程名稱: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造價:(大寫)¥

5、承包方式:

6、開工日期(以接到甲方的開工通知為準):

7、竣工日期:

第二條圖紙及資料

1、乙方負責繪製工程施工圖(設計費用為零),經甲方簽字,做協議附件;

2、工程款報價單,經甲方簽字,做協議附件;

3、甲方變更施工指示,應有書面形式,做協議附件;

第三條工程代表

1、甲方代表(簽字):

2、乙方簽字(簽字):

3、各方應對己方工程代表的人選,出具授權委託書,其中應註明委託權限。工程代表負責執行本協議以及施工期間的所有具體事宜。各方如中途更換工程代表,則更換方應向另一方做書面通知並重新出具委託書。

第四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滿足施工基本條件;

(2)提供施工倉庫用房;

(3)負責協調和其它工程商的交叉施工;

(4)按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甲方認可的施工圖紙施工,保證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

(2)做好施工管理,保持現場清潔,道路暢通,器材堆放整齊;

(3)負責對甲方指定人員的相關技術培訓;

(4)不得隨意拆改甲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管線設施等;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

1、乙方施工所供材料或設備,列出清單,由甲方負責人驗收質量和數量,並經甲方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使用;

2、隱蔽工程須甲方現場驗收,否則乙方可推遲該工程;

3、乙方在竣工後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甲方須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三日內調試驗收完畢,否則工程竣工之日視為工程甲方已驗收合格日;

4、工程驗收標準、方法、程序:甲方收到乙方驗收申請後,應組織甲方、乙方和其它相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參照《工程設計方案》、《工程協議》及相關資料設計標準和要求,由驗收小組共同檢驗,並簽署驗收文件。

5、如工程未經驗收甲方就單方使用,即視為工程質量合格和甲方驗收合格;

第六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為半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如出現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保修,若因甲方操作不當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壞的(除乙方施工質量及產品質量外),乙方可以收取維修費和材料費。

第七條工程付款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即元

2、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即元;

3、剩餘5%作為質保金,即元,一年內付清。

注:所有工程款支付以電匯形式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第八條工程變更

1、協議簽訂後,乙方向甲方提出開工申請,甲方同意後,出具工程開工通知單。乙方按通知日期進場施工,開始計算施工工期;

2、工程、工期變更:

(1)甲方未及時付款,施工工期順延;從應付款日期算起,一直到款付為止,期間有幾天則工期向後順延幾天,責任歸甲方;

(2)因甲方沒有盡到協議中規定的責任(第四條),造成施工工期延誤,施工工程順延,責任歸甲方。

(3)因政府行為、相鄰關係、下雨、下雪、大風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施工以及造成停工的,因此導致的工期延誤,乙方沒有責任,工期應順延。

3、如甲方提出協議外的工程要求、改變設計要求、改變協議相關內容、設備位置等,應當作出書面文件告知乙方,該文件為協議附件。與此同時,以上新要求所導致的以下情況,由甲方負責,並及時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1)施工工期順延;

(2)根據設備、材料和工程量增加,相應要增加的工程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因違反本協議相關條款,而沒有按時竣工,逾期一天按工程造價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因違反本協議相關條款或不按時付款,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如甲方未及時支付工程款,拖延三日以上,乙方有權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其它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4、一方擅自解除協議,應按沒有履行部分工程造價的

第十條商業祕密

設計圖紙、場所結構、設計方案、工作程、產品規格、產地及報價為商業祕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4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的規定結合本協議項下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協議並書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甲方名下私房拆除及修建 1.2工程地點:本市橋口區太平洋 1.3承包範圍:舊房拆除,新房重建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建設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3月28日開工,於20xx年5月28日竣工 1.6工程質量:參照國家房屋質量有關要求 1.7協議價款(人民幣大寫):×叁×佰×叁×拾元每平方米(根據建築施工完成後實際面積結算)

第2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10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協議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 2.3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附件一】,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協議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協議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10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分六次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尾款於竣工結算後二個月內根據實際情形結算。 本協議簽署生效乙方派員進駐工程建設場所後3日內,甲方支付總計工程款的30%,計人民幣×元;第一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第二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第三層樓施工完畢(加蓋預製板)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全部內外牆裝飾完畢後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5%,計人民幣×元; 全部工程完成甲方試用二個月內如無質量異議支付總計工程款的10%,實際面積的差價與此同時結算。 6.2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10天內審查完畢。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乙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附件二】,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9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違約金。 9.3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第10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協議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第11條 附則

11.1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本協議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5

GF—1999—0201

合同編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人(全稱):_無錫市濱湖區藍天養老院__

承包人(全稱):_江蘇中軒建設有限公司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

第一部分協議書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施工圖所含的全部工程項目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以進場通知為準)

竣工日期:__以補充協議為準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天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合格

第五條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第八條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第九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第十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經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 户 銀 行:開 户 銀 行:

賬號: 賬號:

郵 政 編 碼:郵 政 編 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 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

為提高泵站品位,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________委託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內容

土層基礎、綠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詳見圖紙)。

以上項目經雙方會審圖紙之要求及附後預算總表所列項目、規格、備註、數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開工日期:本項目工程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個日曆天。

2.施工期內,若因停水、停電、大雨、暴雨天等因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移交施工場地則工期順延。

四、工程協議價款

經協商本協議總承包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整。若施工過程中甲方有變更需要增加工程,則按實結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對工程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須經雙方確認方可進料施工。

2.施工期間甲方負責乙方施工發生的水電費用。

六、工程付款辦法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後3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訂金為協議價款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整。乙方收款後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待完成總工程80%後,甲方於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協議價款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後,甲方於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協議價款的20%,即人民幣________整。

4、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協議價款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整。

七、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所審定之設計施工圖紙的內容、要求及有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完工後達到________級。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監督管理,若發現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及違反操作規範進行施工的事項,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於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及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________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於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施工圖紙、協議、補充協議及《有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整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費用。甲方在驗收合格後依據協議、補充協議及增加工程的簽證清單進行結算,並於________個工作日內結算完畢。

九、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施工期內按質、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計罰人民幣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則每提前一天完成獎勵人民幣________元。若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誤,乙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能按協議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對已完成工程進行圍蔽處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養護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綠化保養期為十二個月,

保養期從竣工驗收之日開始計算,保養期滿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質量要求:大樹及時支撐固定,栽植後及時澆水,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時防治病蟲害,確保苗木正常生長。養護達到國家城鎮綠地園林養護標準。

十一、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質保期滿,甲方將款項結清後協議即告終止。

十二、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________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本協議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

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

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7

工程實施期間或保修期內發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當監理人通知承包人進行搶救時,承包人聲明無能力執行或不願立即執行,則發包人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該項工作。若此類工作按協議規定應由承包人負責,由此引起的費用應由監理人在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中扣除,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協商後將作出的決定通知承包人。

42 發包人違約

42.1 發包人違約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包人發生下述行為之一者屬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未能按協議規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施工用地、測量基準和應由發包人負責的部分準備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協議規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應由發包人負責的施工圖紙。

(3)發包人未能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支付各項預付款或協議價款,或拖延、拒絕批准付款申請和支付憑證,導致付款延誤。

(4)由於法律、財務等原因導致發包人已無法繼續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42.2 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

(1)若發生第42.1款(1)、(2)項的違約時,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和監理人發出通知,要求發包人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條件和圖紙,並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和補償額外費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應立即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協商補救辦法。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的28天內仍未採取措施改正,則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並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2)若發生第42.1款(3)項的違約時,發包人應按第33.4款的規定加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28天仍不支付,則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並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42.3 發包人違約解除協議

若發生第42.1款(3)、(4)項的違約時,承包人已按第42.2款的規定發出通知,並採取了暫停施工的行動後,發包人仍不採取有效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承包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解除協議的要求,並抄送監理人。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書面要求後的28天內仍不答覆承包人,則承包人有權立即採取行動解除協議。

42.4 解除協議後的付款

若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協議,則發包人應在解除協議後28天內向承包人支付協議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價款和以下費用(應減去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金額)。

(1)即將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應予接收的為該工程合理訂購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費用。發包人一經支付此項費用,該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即成為發包人的財產。

(2)已合理開支的、確屬承包人為完成工程所發生的而發包人未支付的費用。

(3)承包人設備運回承包人基地或協議另行規定的地點的合理費用。

(4)承包人僱用的所有從事工程施工或與工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在協議解除後的遣返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5)由於解除協議應合理補償承包人損失的費用和利潤。

(6)在協議解除日前按協議規定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其他費用。

發包人除應按本款規定支付上述費用和退還履約擔保證件外,亦有權要求承包人償還未扣完的全部預付款餘額以及按協議規定應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其他金額。本款規定的任何應付金額應由監理人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後確定,監理人應將確定的結果通知承包人。

43 索賠

43.1 索賠的提出

承包人有權根據本協議任何條款及其他有關規定,向發包人索取追加付款,但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28天內,將索賠意向書提交發包人和監理人。在上述意向書發出後的28天內,再向監理人提交索賠申請報告,詳細説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並應附必要的當時記錄和證明材料。如果索賠事件繼續發展或繼續產生影響,承包人應按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時間間隔列出索賠累計金額和提出中期索賠申請報告,並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後的28天內,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包括最終索賠金額、延續記錄、證明材料在內的最終索賠申請報告。

43.2 索賠的處理

(1)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意向書後,應及時核查承包人的當時記錄,並可指示承包人提供進一步的支持文件和繼續作好延續記錄以備核查,監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記錄的副本。

(2)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賠申請報告和最終索賠申請報告後的42天內,應立即進行審核,並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協商後作出決定,在上述期限內將索賠處理決定通知承包人。

(3)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收到監理人的索賠處理決定後14天內,將其是否同意索賠處理決定的意見通知監理人。若雙方均接受監理人的決定,則監理人應在收到上述通知後的14天內,將確定的索賠金額列入第33條、第35條或第36條規定的付款證書中支付;若雙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監理人的決定,則雙方均可按第44.1款的規定提請爭議調解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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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承包人不遵守本條各項索賠規定,則應得到的付款不能超過監理人核實後決定的或爭議調解組按第44.3款規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機構裁定的金額。

43.3 提出索賠的期限

(1)承包人按第35.1款的規定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請單後,應認為已無權再提出在本協議工程移交證書頒發前所發生的任何索賠。

(2)承包人按第36.1款規定提交的最終付款申請單中,只限於提出本協議工程移交證書頒發後發生的索賠。提出索賠的終止期限是提交最終付款申請單的時間。

十九、爭議的解決

44 爭議調解

44.1 爭議的提出

發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對監理人作出的決定持有異議,又未能在監理人的協調下取得一致意見而形成爭議,任一方均可以書面形式提請爭議調解組解決,並抄送另一方。在爭議尚未按第44.3款的規定獲得解決之前,承包人仍應繼續按監理人的指示認真施工。

44.2 爭議調解組

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簽訂協議書後的84天內,按本款規定共同協商成立爭議調解組,並由雙方與爭議調解組簽訂協議。爭議調解組由3(或5)名有協議管理和工程實踐經驗的專家組成,專家的聘請方法可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協商確定,亦可請政府主管部門推薦或通過行業協議爭議調解機構聘請,並經雙方認同。爭議調解組成員應與協議雙方均無利害關係。爭議調解組的各項費用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擔。

44.3 爭議的評審

(1)協議雙方的爭議,應首先由主訴方向爭議調解組提交一份詳細的申訴報告,並附有必要的文件圖紙和證明材料,主訴方還應將上述報告的一份副本同時提交給被訴方。

(2)爭議的被訴方收到主訴方申訴報告副本後的28天內,亦應向爭議調解組提交一份申辯報告,並附有必要的文件圖紙和證明材料。被訴方亦應將其報告的一份副本同時提交給主訴方。

(3)爭議調解組收到雙方報告後的28天內,邀請雙方代表和有關人員舉行聽證會,向雙方調查和質詢爭議細節;若需要時,爭議調解組可要求雙方提供進一步的補充材料,並邀請監理人代表參加聽證會。

(4)在聽證會結束後的28天內,爭議調解組應在不受任何干擾的情況下,進行獨立和公正的評審,提出由全體專家簽名的評審意見提交發包人和承包人,並抄送監理人。

(5)若發包人和承包人接受爭議調解組的評審意見,則應由監理人按爭議調解組的評審意見擬定爭議解決議定書,經爭議雙方簽字後作為協議的補充文件,並遵照執行。

(6)若發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爭議調解組的評審意見,並要求提交仲裁,則任一方均可在收到上述評審意見後的28天內將仲裁意向通知另一方,並抄送監理人。若在上述28天期限內雙方均未提出仲裁意向,則爭議調解組的意見為最終決定,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45 友好解決

發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按第44.3款(6)項的規定發出仲裁意向通知後,爭議雙方還應共同作出努力直接進行友好磋商解決爭議,亦可提請政府主管部門或行業協議爭議調解機構調解以尋求友好解決。若在仲裁意向通知發出後42天內仍未能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仲裁。46 仲裁或訴訟

46.1 仲裁

(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簽訂協議書的同時,共同協商確定本協議的仲裁範圍和仲裁機構,並簽訂仲裁協議。

(2)發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在第45條規定的期限內友好解決雙方的爭議,則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仲裁協議中規定的仲裁機構仲裁。

(3)在仲裁期間,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應暫按監理人就該爭議作出的決定履行各自的職責,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仲裁未果為藉口拒絕或拖延按協議規定應進行的工作。

46.2 訴訟

發包人和承包人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任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風險和保險

47 工程風險

47.1 發包人的風險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發生以下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均應由發包人承擔風險責任。

(1)發包人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發包人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人遲延履行協議後發生的除外。

(4)戰爭、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人遲延履行協議後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47.2 承包人的風險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發生以下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均應由承包人承擔風險責任。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8

〔巖土工程設計、治理、監測〕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

(由承包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020xx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立項批准文件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巖土工程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巖土工程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預計的巖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第三條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

第四條 工期

本巖土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天。由於發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5.1 本巖土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承包人另行議定。

5.2 本巖土工程費總額為_____元(大寫_____),協議生效後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元作為定金(本協議履行後,定金抵作工程費)。

5.3 本協議生效後,發包人按下表約定分_____次向承包人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人不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6.1 本巖土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工程內容與技術革新求提出變更,發包人應在變更前_____天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人有權拒絕變更;承包人接通知後於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文件資料,發包人收到該文件資料之日起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文件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人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6.2 變更後,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

第七條 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7.1 發包人責任

7.1.1 發包人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資料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發包人提供上述資料、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人按協議規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重新確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

7.1.2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協議規定時間內提前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元計算加班費。

7.1.3 發包人應為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承包人臨時設施費_____元。

7.1.4 開工前,發包人應辦理完畢開工許可、工作場地使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築物拆遷、障礙物清除等工作,及解決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進行的有關問題,並承擔費用;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現場地下已有埋藏物(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的資料及其具體位置分佈圖,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現場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作業時,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費用;

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發包人應解決承包人工作現場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電,並承擔費用。

7.1.5 發包人應對工作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道、線路的保護負責,對承包人提出書面具體保護要求(措施),並承擔費用。

7.1.6 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文件、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泄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協議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7.1.7 本協議中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責任。

7.2 承包人責任

7.2.1 承包人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文件,並對其質量負責。

7.2.2 承包人對報告、成果、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於承包人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承包人除負法律責任和負責採了補救措施外,應減收或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巖土工程費,並根據受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

7.2.3 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擴散、轉讓第二條中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文件。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應負法律責任,發包人有權索賠。

7.2.4 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部門對工作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現場保衞和環衞工作,並按發包人提出的保護要求(措施),保護好工作現場周圍的建、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管道)、文物等。

7.2.5 本協議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承包人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由於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錯誤、不準確,造成工期延誤或返工時,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費或返工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時,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8.2 在協議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承包人未開始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進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50%的費用;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100%的費用。

8.3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費(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發包人發出書面催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權停工,工期順延,發包人還應承擔滯納金。

8.4 由於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或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每延誤一天應承擔以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8.5 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達不到協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的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並根據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返工項目的收費。

第九條 材料設備供應

9.1 發包人、承包人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並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人的,則應向承包人支付停、窩工費。

9.2 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條 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10.1 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10.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後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並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人的報告、成果、文件。

10.3 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後,書面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人、承包人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後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人接通知後24小時內仍未以到現

場檢驗,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人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10.4 工程完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巖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文件,發包人應在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人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10.5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並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10.6 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協議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如承包人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承包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據理力爭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協議規定的義務後,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承包人_____份。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蓋章)

 (蓋章)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9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工程內容及規模:

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工程承包範圍:

二、工程主要生產技術(或建築設計方案)來源

三、主要日期

設計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金額: 元),詳見合同價格清單分項表。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全部滿足之後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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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註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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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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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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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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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話:

話:

真:

真: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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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號:

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10

甲方名稱:aaaaaaaaaaaaa

乙方名稱:bbbbbbbbbbbbb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按國家《勞動法》《經濟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土石方平場工程承包合同協議如下:

一、工程承包內容:土方開挖、運輸、回填、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內容(土方開挖241758立方米、回填碾壓52767立方米、棄土188991立方米、平整場地73310平方米)。

二、工程地點:cccccccc。

三、安全: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工程技術要求:乙方按設計圖紙和現行施工規範規定及項目部(甲方)的技術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土方運輸過程中的道路維修、衞生由乙方自行負責搞好。

五、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項目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項目部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項目部一經發現,應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程量的計算:以施工圖紙挖方工程量計算(挖方綜合單價已包括土方開挖、運輸、回填、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內容)。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現聘用乙方(專業)通信工程(級別)中級工程師從事兼職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一致,茲訂立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週期:

自20xx年5月日起至20xx年5月日結束,為期1年。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技術顧問,乙方同意將通信工程工程師職稱證書用於甲方企業資質申報、升級、年檢、投標及備案等。在簽訂協議時,乙方須將其通信工程工程師資格證原件給予甲方保管,並提供本/專科畢業證原件、身份證原件給予甲方核實。

2、如乙方已取得廣東省信息中心核發的自然卡(綠色或藍色),應一併交由甲方保管及使用,並有義務辦理原使用企業的解聘退出手續。

3、在協議期內,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僅用於甲方在上述協議有效期內進行資質申報、升級、審查、投標及備案等用途。

4、乙方承諾在協議期內,如甲方資質辦理時,如需要學歷證及身份證原件,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供配合甲方(相關辦事主管部門審核原件),雙方交接證書原件必須有書面的簽收,甲方須加蓋企業公章。

5、乙方提供的資料僅供甲方資質辦理使用,不對甲方所做項目負技術責任,不承擔甲方在工程項目中的任何失誤和責任。

6、若乙方證書在甲方使用過程中,發現仍有信息登記在原單位,導致甲方無法使用,乙方必須到原單位辦理退出手續。甲方從不能使用的時間點起中止計算聘用期,並停止支付聘用費,直至乙方證書在甲方業務中能正常使用為止,才開始重新計算。

三、甲方義務責任: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合同簽訂後,履約期間甲方支付每年乙方崗位津貼共¥6000元(大寫:人民幣陸仟元整)。支付方法為:第一年分兩筆支付。甲方收到乙方職稱證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評審表複印件驗證無問題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第一筆的費用¥3000元;甲方成功在三庫平台鎖定乙方職稱證後三天內,甲方支付第一年的餘款¥3000元。若本協議簽定期限在二年以上,則第二年之後甲方需在每年度開始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崗位津貼。

2.如甲方在資質申報過程中,發現證書不可用,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一個月內退回所收證書給回乙方,乙方需在甲方通知後一週內歸還已收到的費用本協議終止。

乙方銀行賬户:開户行:中國建設銀行

開户名稱:開户賬號: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所提供的上述證件原件的安全,用於且僅用於甲方資質申報、升級、審查及備案用途,甲方若需乙方在查驗原件到現場時,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盡力給予配合,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到場,並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如乙方由於個人原因,兩次或以上不能到場,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已支付的當期費用雙倍返還。

4、履約期內,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證書原件,如果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學歷證和資格證丟失,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補證手續並承擔全部費用,如無法恢復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甲方賠付乙方(學歷證、職稱證)每個證書壹萬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後果,甲方概不負責。在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下,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資格證書用到其他的企業,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其他行為。

5、乙方如有特殊情況,可將職稱證的原件抵押取回暫用,時間不超過15天。或雙方同意的第三方中轉交換。如乙方取回職稱證時間超過15天,須知會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不歸還也不告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已支付的當期費用雙倍返還。

四、其他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要乙方配合的相關事項。如需乙方提供證書及資料快遞時,其中每次由於郵遞資料等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需乙方到現場,則由此引發的正常工作費用(含來汽車或列車迴路費、生活住宿費)由甲方負責全額報銷,並給予乙方補貼500.00元/天。

五、相關續約約定:

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該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簽協議,乙方若未收到通知則視為不再續簽協議。

六、協議的解除:

1、協議期滿或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協議,但需經雙方書面確認;

2、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相關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3、乙方如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虛假,造成甲方資質申報手續不能辦理或延誤,甲方有權追討乙方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4、甲方應提前開好乙方的解聘證明。

七、違約責任:

甲、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違約,應該擔負相應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義務;

2、乙方在甲方掛靠期間,若因甲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失去了工程師資格證,屬於甲方違約;甲方負責補辦工程師證書,補辦不了就賠償乙方¥20xx0.00元(大寫:貳萬元整)。

3、乙方如提供證書不真實,需承擔違約責任,應馬上退還崗位津貼,並賠償甲方貳倍的崗位津貼金,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相關法律責任;甲方如違規使用乙方證書,需承擔違約責任,已支付的崗位津貼乙方不予退還,並賠償乙方壹倍的崗位津貼金,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4、乙方(已有自然人卡的)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崗位津貼後,不能在壹個月內協調辦理自然人卡原企業的解聘及退出手續,屬於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退還崗位津貼,並賠償甲方貳倍的崗位津貼;

5、在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且甲方已支付崗位津貼後,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將職稱資格證給予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應立即退還崗位津貼,並賠償甲方貳倍的崗位津貼;

6、在甲、乙雙方簽訂協議且甲方已支付崗位津貼金後,乙方承諾在協議期內如甲方資質辦理時,如需要學歷證及身份證原件,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供配合甲方,如乙方不能提供,並造成甲方損失的,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所有款項;

7、甲方必須保證職稱資格證原件、複印件僅用於甲方資質申報、升級、年檢、投標及備案等用途,在合同期滿後7日內將原件返還乙方。否則甲方承擔嚴重違約責任,除須支付乙方違約金¥20xx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元整),乙方仍有權向甲方索要相關證件,並有權追究甲方的相關法律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8、若協議期滿後不再續簽,則甲方的資質裏無權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資料。甲方違反本協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乙方違約金¥20xx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元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委託代表人(簽字):身份證號碼:方電話:乙方電話:

住址或常駐地址: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署日期:20xx年月日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12

業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定開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1、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______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___%;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___%;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___%。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___%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後___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複檢並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______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___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___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___方承擔)。

(3)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___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___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簽約人):______(或授權簽約人):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投資協議書 篇13

於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協議。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範圍:本協議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後_____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協議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_____%計算,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協議第10條規定結束。

1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1年。

1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4.附件:本協議附件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圖樣;(2)估價單。

15.協議形式: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免費及定期對_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_____年,每_____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協議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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