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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協議書(精選8篇)

股份代持協議書(精選8篇)

股份代持協議書(精選8篇)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1

實際出資人(股東): (以下稱甲方)

名義出資人(代持人): (以下稱乙方)

甲方擬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 公司(預先核准的名稱,以下稱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義出資人,乙方僅是根據甲方的決定,才能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資人及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資情況

甲方在公司出資的金額為: 元;

出資的方式為: ;

甲方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 %。

二、乙方的基本情況

姓名: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工作單位:

三、委託事項

與公司股東身份(公司設立前是出資人)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四、委託事項的處理規則

1、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後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為的全過程中,股東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全部相關事宜;

3、乙方行使的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必須以甲方根據本協議,另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依據,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

4、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於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後應及時向甲方告知,並補辦書面授權委託書;

5、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6、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託任何第三人;

4、乙方根據授權委託書處理事務,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的賠償

(1)乙方在在沒有授權委託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託第三人;

(3)在執行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託事項的,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過失。

五、告知義務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瞭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瞭解的關於公司的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展開盡職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及時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並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彙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應盡到的,對其它與甲方股份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信息的及時告知義務。

六、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負擔

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甲方負責。

七、風險承擔

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八、投資收益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因從本協議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這些投資收益;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於代領後三日內劃入甲方指定的帳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劃轉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九、協助處分甲方股份的義務

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份及與該股份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並以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甲方對自己股份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股份的轉讓、設定各類擔保措施、表決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餘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賣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訴權等股東權和出資者權利。

十、行為限制

1、乙方根據甲方提名,並擔任公司董事,董事任期與代持股份期限相同,代持股份協議終止時,乙方應主動辭去董事職務;

2、在代持股份並擔任董事職務期間,應履行公司法對董事全部義務性要求;

3、作為公司董事應與公司訂立競業限制協議,並履行競業限制協議的相關義務;

4、乙方行使董事權利,也應參照本協議關於對代為行使股東權的全部規定進行;

5、乙方不得利用股東(名義)身份、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或)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

6、乙方任何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所進行的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所造成的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地賠償。

十一、代持股份報酬

1、代持股份、擔任董事的報酬一併以董事報酬的形式加以支付,原則上,代持股份報酬已包含在內,不再單獨計算;

2、董事報酬以每月 元計算,按公司工資制度發放,但乙方同意將每月工資的 %作為忠實履行本協議的擔保;

3、乙方如果確有能力勝任公司董事一職,可以按如下標準和方式領取報酬和提供擔保:

4、除以上約定的報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為辦理授權委託事項或擔任董事職務而要求任何其他的報酬;

5、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據代持股份的約定而產生的,故乙方的全部報酬由本協議專門約定,乙方不再依據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報酬的要求。

十二、代持股份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甲、乙雙方均可單方面解除,但解除合同不應造成相對人的損失,如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

2、甲方解除的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預通知;

(2)30日內,乙方應完成配合甲方做好所有法律文件的簽署工作,保證把所有本應屬於甲方名下的一切權利,全部歸還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員名下,同時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章程、協議和授權委託書中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3)30日期滿,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解除合同的預通知和正式通知內容相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合同的程序進行。

十三、保密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事項向一切利害關係人明示;

2、乙方應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

3、本第十三條所涉及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佈不會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4、乙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負有全面、及時的賠償責任。

十四、特別事項

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以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真實股東身份,並以股東身份直接參預公司管理,主張全部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十五、爭議解決

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依據杭州市仲裁委的現行規則進行裁判。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協議自設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變更、補充或終止本協議。

甲方: 乙 方:

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2

甲方:(委託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託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一、事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以乙方名義向丙方投資______萬元,並委託______向乙方匯款______萬元用於丙方,自此乙方成為丙方名義上的股東,並代甲方持有丙方______%的股份。

二、解除股權代持

現根據三方各自發展戰略,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權關係,具體如下:

1、乙方將其持有的丙方______%的股份轉讓給甲方。

2、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股款。

三、三方承諾

為避免因股權代持產生的糾紛及解決因股權代持可能的產生的不利後果的承擔問題,經三方協商一致,各方作出以下承諾:

1、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生效後,乙方持有丙方股權的行為給本公司造成的任何影響與乙方無關,若因此受到有關行政機關採取的法律措施或造成損失全部由本公司承擔,與乙方無關。

2、乙方承諾: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終結,乙方不會向丙方主張任何股東權利。

3、丙方承諾:若因乙方代甲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為給本公司造成一切損失由本公司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應協商一致解決。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_份,簽字蓋章後生效。股權變更時間以工商登記時間為準。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公司”)人民幣XX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X公司註冊資本的%,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 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3.2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 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 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為 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20xx年X月XX日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4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丙方: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一、 事由 20xx年2月1日,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以乙方名義向丙方投資500萬元,並委託向乙方匯款500萬元用於丙方,自此乙方成為丙方名義上的股東,並代甲方持有丙方50%的股份。

二、 解除股權代持 現根據三方各自發展戰略,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權關係,具體如下: 1、 乙方將其持有的丙方50%的股份轉讓給甲方; 2、 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股款; 三、 三方承諾 為避免因股權代持產生的糾紛及解決因股權代持可能的產生的不利後果的承擔問題,經三方協商一致,各方作出以下承諾:

1、 甲方承諾: 本協議簽署生效後,乙方持有丙方股權的行為給本公司造成的任何影響與乙方無關,若因此受到有關行政機關採取的法律措施或造成損失全部由本公司承擔,與乙方無關。

2、 乙方承諾: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終結,乙方不會向丙方主張任何股東權利。

3、 丙方承諾: 若因乙方代甲方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為給本公司造成一切損失由本公司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 其他

1、 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應協商一致解決。

2、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股權變更時間以工商登 記時間為準。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時間:201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x區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5

接受股份人員(甲方):張勝崴

出讓股份人員(乙方):蔣傑

鑑於:

1、出讓股份人員以內部轉讓股權方式,將所其持歐士(北京)科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士科貿”)股權中的44%轉讓給甲方;

2、本協議書中的甲方代表經理層與中層管理人員持股、簽署協議,具體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見代持股協議書附件;

3、鑑於國家目前對歐士(北京)科貿公司的主體有所限制,自然人暫不能作為工商登記股東,為此,雙方決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權,在工商登記中以乙方名義代持。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次代持的標的

1.1 本次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的25%,對應公司出資 元。乙方受託代持股的標的股權如下: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_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佔__公司出資比例 %;

歐士(北京)科貿歐士(北京)科貿_有限公司代持出資 萬元,佔__公司出資比例 %。

1.2 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視為標的股權,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併由乙方代持。

第二條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7.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為甲方未放棄該等權利。

乙方因執行甲方的書面指示或者為實現甲方的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需繳納的新增註冊資本、需繳納的税費等,由甲方承擔。

3.4 甲乙雙方之前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是進行本次代持的必備文件。

3.5 如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6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東決定對外轉讓其所持有的股權,甲方有隨售權,有權要求將甲方所持有的股權按同等條件一併轉讓,乙方有協助、配合之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採用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若乙方為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從標的股權獲得的分紅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為止。

第 2 頁 共 5 頁

4.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 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淨資產的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於本條淨資產的 倍數的,以成交價的 倍作為賠償金。

4.7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8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單方增資的形式稀釋或部分稀釋乙方實際所持的股權比例。

第五條 標的股權的轉讓

5.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並提供股權受讓方的相關資料。

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5.2若標的股權的受讓方為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內部職工股股東的,則標的股權在轉讓之後仍由乙方代受讓方持有。甲方應保證受讓方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在受讓方與乙方按本協議內容重新簽訂《代持股協議》後,本協議自動終止。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5.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

6.1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7.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確認,除發生3.4條規定的事由外,各方均無權解除本合同。

7.3 當法律法規及證監會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9.2 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託方:

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6

甲方:__ ____, 身份證:_________ ,

住址:

電話:

乙方: , 身份證:_________ ,

住址:____________

電話:

鑑於:

1、甲方與 、 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對公司的投資中並不是主要投資者、及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為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因投入公司的萬元佔公司%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為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為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賬户,然後再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户。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具有之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毋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6、 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7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受託人(乙方):公司名稱

聯繫方式:

地址:

鑑於:

___公司(以下簡稱“___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___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1.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户。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6.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8.3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10.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份代持協議書 篇8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受託人(乙方):公司名稱

聯繫方式:

地址:

鑑於:

___公司(以下簡稱“___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___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___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1.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3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户。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4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6.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8.3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

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10.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僅為代持股協議書的簽字、蓋章頁)

委託方(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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