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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精選4篇)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精選4篇)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精選4篇)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購方) 合同編號:

乙方:(供方)

為明確經濟責任,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本合同標準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詳見合同附件(報價清單共 頁)

總計金額:¥ 元,合同總價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二、驗收標準:所有產品按報價單註明的品牌或乙方提供的樣板質量為準,報價單未註明的按乙方常規銷售品牌質量為準。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之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總貨款%作訂金,即人民幣元;

2、驗貨當天,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即人民幣元;

3、餘款,即人民幣

4、若甲方未按時付款,乙方有權拒絕送貨,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甲方未付清上述貨款之前,乙方所供的貨物所有權不轉移,仍為乙方所有。

四、保修期限:機電商品一律按原廠保修條例保修,易碎品(如瓷品,玻璃製品)請當場檢查,過後恕不作更換或補償。

五、交貨日期及地點:

1、交貨期限:在乙方收到訂金起即

2、交貨地點:在乙方倉庫驗收清點完畢,由乙方免費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的違約金;

2、如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遲一日按合同總額罰3‰給甲方,如甲方需要延遲交貨時間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與乙方協商,否則每拖遲一日按合同總額罰3‰給乙方;

3、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權不發貨,甲方超出交貨期限一個月未見提貨,乙方將視甲方已經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4、甲方未付清款前,所有用具使用權歸屬乙方,如甲方逾期未付款,乙方有權向甲方按未付款總額的3‰每天計提滯納金;

5、在交貨當天,甲方按合同第六條付款或按已驗收貨品金額按合同條約結算後,乙方再付貨,如有違約乙方有權不發貨,由此引起雙方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以實際交貨結算為準。

八、其它事宜:

1、對於明確的合同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作增減或變更,增減、變更後的產品價格及交貨期雙方另行協商,按實際交貨產品數量結款。

2、在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條付款的情況下,乙方可順延交貨期。

九、經濟責任:

如執行本合同有任何爭議,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一、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蓋公章)

甲方代表: (簽名)

電話: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乙方: (蓋公章)

乙方代表: (簽名)

電話: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2

供方: 長春市永春商貿城新北方酒店用品經銷處 (以下稱為甲方)

需方: 吉林省達林鐵路餐飲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成為乙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物資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 3 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 商品質量,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3. 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市場零售價的8折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 940440元。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合同簽訂後兩個月內交貨完畢 。

2.交貨地點:乙方指定所在地 。

3.運輸方式:由甲方承擔運輸 。

第五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乙方付清貨款玖拾肆萬零肆佰肆拾元整,甲方將所有貨物備齊。)

第六條 運輸及保險 由甲方承擔 。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運輸費用負擔由甲方承擔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 10%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 10%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 甲方所在地 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供方:______(蓋章)需方:_____(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月日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__

乙方:__

____與____先生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

(公章)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電子商務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負責人:___

乙方: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誠實、信任、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法律,就有關品牌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義

一、天悦瑜伽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服務體系是甲方授權建設和管理的全國性服務網絡,該服務體系的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及甲方的服務項目、商標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護,未經甲方授權認可,其他單位、個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協議所指品牌合作的涵義為:在乙方認同並接受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範的基礎上,甲方授權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悦瑜伽(標準)店獨家經營。

三、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乙方接受甲方授權。

第二章 合作的目標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勤勉、雙贏的合作信念,以不斷完善的服務模式,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提高瑜伽服務體系的市場認同度,共同促進中國瑜伽事業的繁榮和健康發展。

第三章 項目培訓及商標使用

一、乙方簽約後,應一次性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大寫 元,獲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權保護及 名免費培訓名額。

二、乙方簽約後, 年 月 日以前應交納管理費人民幣叁仟元整,用於乙方每年的瑜伽技術提升及終端管理,逾期未交則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收回授權。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二、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一切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甲方擁有專有權。

1、當甲方的商號、商標及其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等專有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乙方協助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經營場所的裝飾、陳列等ci營運系統的規劃有建議和指導權。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指定的項目、產品、商標及整套經營管理規範提供給乙方使用。

2、乙方開業時甲方應邀安排 名導師駐店,時間為 天,食宿、車票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3、甲方長期提供新項目、新產品、新技術,並及時、準備、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長期提供經營管理指導、諮詢及技術支持。

5、乙方滯銷的產品,在進貨後三個月內產品完好無損,不影響再次銷售的條件下,甲方負責免費調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經營情況和營銷辦法。

7、後續培訓:經甲方驗證核實乙方在經營三個月內發生教練員流失,甲方為乙方另培訓一名,培訓期45天,培訓期內提供住宿,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貨全部款項後,7天內按照乙方定貨單發貨。

四、乙方權利

1、獲得甲方指定的項目、商標及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的使用權。

2、獲得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的專業服務。

3、獲得甲方在服務營銷及市場宣傳的支持。

4、甲方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新技、新產品或其他項目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乙方的義務

1、遵守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的規範,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

2、乙方應積極採納支持導師的合理化建議,並進行具體實施。由於乙方原因,甲方人員未順利繼續開展工作,甲方有權撤回相關工作人員。

3、在經營中不得任意損害消費者利益,不得擾亂市場。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統一裝修經營場所。

5、乙方須具有獨立工商營業執照,保證正常經營。

6、乙方所屬店鋪開業後一個月內,提供所屬店面照片一套給甲方存檔備案。

第五章 協議雙方的法律關係

1、協議雙方的法律關係

甲乙雙方是合作關係,雙方在本協議期間始終是完全獨立的民事主體,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乙方及其僱員並非甲方的僱員、合夥人、子公司或分支機構。

2、僱員的招聘、管理及歸屬

乙方自得招聘員工並與其建立勞動法律關係,其員工不隸屬於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在經過甲方書面同意後,在原授權區域內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超出授權區域外,須按甲方設定相應合作級別交納相應費用,不論何種方式,都須與甲方另籤品牌合作協議,並領取甲方頒發的授權書。

第六章 產品供應

1、產品購貨價應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報價價格或在甲方接受訂單之日有效的價目表上所列之價格。甲方可對價格進行調整。變動價格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請補貨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訂單之後的二十四小時內,乙方無另行通知,訂單自動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發出訂單的同時,二十四小時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額貨款,則不產生向乙方供貨或提供任何補償或賠償的責任。

6、甲方在收到貨款後負責產品的合理配送並辦理託運,運費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產品,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7、乙方收到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訂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三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乙方完全接受該貨物。

8、乙方收到貨物時,應及時檢查貨物到達的完好情況,如出現破損或損壞,可向交貨人提出原價賠償,並向甲方通報情況。

9、乙方應作為一名獨立的協議當事人從甲方購買產品,運用自己的資金,進行產品銷售。

10、乙方應依照甲方的服務承諾負責其已售出產品的維護、換貨或退貨。

11、如屬於甲方責任,乙方應提供證據,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維修或換貨的責任。

第七章 協議期限

1、協議的`期限為二年。即從 年 月至 年 月。

2、協議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約權

乙方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支付十萬元以上的違約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間接經營或商譽之全部損失,甲方還將視情況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1)把甲方提供的產品在授權區域以外的地點銷售。

(2)將瑜伽商標、標識使用於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鋪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詆譭其它合作商,發表有損天悦瑜伽聲譽的議論實施損害天悦瑜伽整體形象的行為。

(4)未經甲方許可,註冊本合同規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標、標識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盜用天悦瑜伽標識或動作規範用於其它品牌或項目,或引導第二者模仿盜用。

(二)乙方的解約權

1、甲方破產清算:

2、法規政令禁止甲方繼續開展天悦瑜伽事業。

第九章 合同提前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但違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終止後乙方的責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聯繫或交易;

2、立即終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標識,並從建築物和其它設備、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該標識,否則,甲方可親自或授權他人進行撤除或消除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責條款

因戰爭、社會騷亂、自然災害、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不必向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訴諸法院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四章 協議的轉讓、修改、放棄

1、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以轉包合同的形式處分協議的全部或一部分。

2、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由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達成。

第十五章 協議生效及其文本

本協議從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甲方___ 乙方___

20__年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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