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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賣店協議書格式

專賣店協議書格式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專賣店協議書格式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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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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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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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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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推廣、銷售甲方軟雕產品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指定乙方為王思童軟雕產品在 區域市場專賣店。

第二條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期1年。

第三條 產品價格及銷售指標

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保證為合格產品, 甲方產品實行全國統一定價,產品銷售階格不能低於零售價的八折。甲方為乙方提供產品的供貨價和零售價格詳見(附件1)。

2、乙方首批進貨額度為 5000 元以上,第一年度銷售定額為 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供貨及運輸

1、乙方付款方式為:現款現貨,款到付貨;以銀行匯票、電匯、轉帳等方式結算,以貨款到帳收妥日期為準。

2、乙方應提前五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請供貨。

3、甲方在收到貨款3日內為乙方發貨,乙方自行支付運費。

第五條 銷售獎勵政策

1、甲方對乙方完成銷售任務給予獎勵,以貨物的形式按專賣店的供貨價格支付給乙方。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年任務量的100% 以上,甲方給予銷售額的5% 作為銷售獎勵(產品)。

第六條 退(換)貨政策

1.乙方自首批進貨前三個月內,可按進貨額的30%調貨(每款產品限8件以內),乙方自行承擔運費。

2.甲方產品如發現質量問題(除人為損壞,自收到貨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則由甲方負責更換,甲方無條件換貨並承擔運費。

第七條 保證金政策

1.乙方應交納 5000 元,作為乙方在該區域銷售甲方產品的市場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

2.甲方違約應雙倍返回保證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八條 協議的終止與續訂

1.因乙方原因,在前3個月內未能達到全年定額的15%,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專賣店資格。

2.乙方原因,在合作期內如果每個月都達不到年定額的5%,連續二個月,則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專賣店資格。

3.協議的任何一方至少在協議期滿前三十天給予另一方提前續約或到期終止協議的書面通知。如雙方在本協議到期時未能達成續約合同,本協議自動失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提供專賣店授權牌,不定期推出新款產品。

2.向乙方提供有關的產品文件、宣傳資料。

3.協助乙方培訓具有專業技術知識的經營銷售人員。

4.按照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產品如發現質量問題(除人為損壞,自收到貨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剛由甲方負責更換。

5.乙方如在進行市場推廣活動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標,需經甲方審核。

6.對乙方經銷行為進行考察、評判,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進行處理,嚴重者可取消其專賣店資格。

二、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經營銷售甲方產品。

3.乙方按期提出需貨計劃,市場預測。

4.乙方及時做好市場調查、廣告宣傳等工作

5.並做好客人對產品建議、產品質量信息的反擴

6.乙方的經營面積不得小於18平方米,按照甲方的ic裝修風格設計店面。

7.乙方不得把甲方提供裝修使用商標及其它標識用於它處。

8.甲方所供應產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標識之版權為甲方所擁有,乙方在行使專賣店職責期間應對甲方品牌、形象及標識進行義務保護。

9.正常完成本協議規定的年度銷售任務及其它各項營銷指標後,可享受甲方承諾的獎勵。

第十條 違約條款

1.甲方違反此協議所規定的條款,乙方可以書面提出異議,甲方應在尊重事實及雙方利益基礎上儘快給予解決。

2.乙方在經銷甲方產品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價格進行經銷,若甲方發現乙方的價格行為違反了協議規定,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作出處理。

3.乙方必須嚴格在本協議規定的區域市場內進行經銷,如參與專賣店區域外業務時,應知會甲方,並與甲方協調處理。若乙方未經甲方允許有跨區域經銷行為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作出處理。

4.乙方若在協議正常執行期間銷售仿冒、假冒甲方商品,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專賣權,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如乙方沒有按合同規定,達不到甲方規定的銷售額及其它協議規定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及正義的解決

1. 本協議簽署、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規。

2. 甲、乙雙方如發生之爭議無法協商解決,將提交甲方所在法院解決。

3. 若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經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內受到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終止履行。

第十一條 協議的變更和補充

1.本協議的變更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體現。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後,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加以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3.本協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塗改,本協議傳真及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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