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社保協議書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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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社保協議書 篇1
乙方:湖北五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將統一為員工在宜昌市五峯縣社保中心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甲方應負擔的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仍然決定不要求乙方為其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甲方已在其他地區購買社會保險。在此情況下,根據甲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不強制為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甲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户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甲方放棄乙方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後,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甲方承擔沒有統一辦理社會保險的任何法律責任。
二、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重新書面申請乙方為其辦理社保參保手續。乙方接到申請後,按宜昌市五峯縣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甲方的參保的當月起統一為甲方購買社保,並按規定從甲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甲方負擔的參保費用。
三、由於養老保險是社保項目中的基礎險,如未購買養老保險則無法購買社保其他險種。在甲方申請不辦理統一購買社保期間,甲方同意放棄辦理統一購買社保可獲得的個人利益。
四、乙方給甲方按月發放的工資中已包含了乙方應當承擔和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甲方的各項社會保險由甲方自己按照臨活就業人員的方式或其他方式辦理和繳納,甲方不辦理和繳納的由甲方自己承擔不利後果。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繳納社保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系甲方員工,經乙方自願申請不願意在甲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由於乙方申請自願不在甲方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甲方將每月另行支付人民幣120元作為乙方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該費用不屬於乙方的任何工資收入。
二、乙方領到甲方支付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後,乙方應將該費用用於自行購買社會保險,甲方不再承擔為乙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和義務。
三、本協議簽訂後,如乙方需重新要求甲方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事宜,從乙方遞交購買基本社會保險申請次月起,甲方再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同時本協議第一條將自動作廢;另外,乙方提出申請之前由此造成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協議是基於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繳納社保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列出險種),因乙方考慮從工資中扣除個人承擔的繳交部分會影響工資收入,經雙方協商,乙方自願放棄甲方為乙方辦理社保,今後也不會向甲方提出此方面的要求。
特立此協議,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繳納社保協議書 篇4
甲 方:X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
開户行名稱:支行
乙方擔保人:
乙方:性別: 身份證號:
乙方與乙方擔保人是關係,乙方因需在北京市享受醫療保險等待遇,特向甲方申請掛靠社會保險關係。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相關掛靠手續,每月為乙方繳納社保費用,標準為: 元/月,該費用全部由乙方個人負擔,乙方需在每月15號之前將需繳納的社保費用匯入甲方銀行賬號。
二、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實質勞動,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無須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等物質待遇。乙方除因本協議目的而使用甲方名義外,不得對外代表甲方履行任何職務行為。
三、乙方在此期間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等,應向第三方主張侵權索賠,甲方不提供乙方工傷待遇。
四、乙方的聯繫地址、電話及手機如有變化,應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五、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乙方擔保人自願承擔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造成的一切後果。
六、本協議書籤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有一份。
甲方:乙方:
乙方擔保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 年 月日
繳納社保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户籍住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因乙方在深圳市沒有與任何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户或團體等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僱傭關係,無法以員工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或(和)住房公積金,故委託甲方在深圳市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或(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由甲方代為辦理相關手續。具體委託事項為:
一、自____年___月份開始,甲方為乙方代繳社會保險或(和)住房公積金。
二、繳費標準按深圳市政府部門核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為標準。
三、乙方參保項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
四、乙方參保繳納的費用全部均由乙方自身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任何費用。由乙方按季度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甲方,支付的具體時間為每個季度開始的3天內。
為還原事實、保障甲方權益,乙方特此聲明:
一、乙方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合同關係、僱傭關係。
二、因乙方以甲方員工名義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並賠償。
三、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支付相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甲方可隨時終止乙方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由此而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如乙方日後與其它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户或團體建立勞動合同關係,乙方將及時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
五、乙方承諾不以存在社會保險關係、住房公積金繳納關係等而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權益和賠償等。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未盡事宜,另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繳納社保協議書 篇6
甲方(代繳社保單位):
乙方(個人):
丙方(實際用人單位):
甲、乙、丙三方均明確:甲、乙之間無勞動關係,乙、丙之間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存在勞動關係,現因乙方個人原因希望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下文簡稱“社會保險”)等關係掛靠在甲方,經三方友好協商決定:
1、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按照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的當期月最低繳費基數繳納。
2、甲方代乙方繳納社保費用,甲方所代繳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公司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以第一條為準)。
3、乙方支付方式:按照常州市社會保險當期繳費年度為一個週期(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甲方代繳之前,每週期提前30天一次性支付完畢當個週期的費用,從年月開始至年月結束。
4、乙方可憑身份證到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詢甲方為乙方代繳社會保險費信息。
5、甲方在收取乙方代繳社會保險費用後,應當及時辦理代繳社會保險事宜,如有特殊原因暫停辦理的,須提前10天告知乙方;乙方如未按期支付社保費用,甲方有權停止辦理乙方的代繳社保事宜,根據友好原則,請甲方在停止辦理乙方社保事宜3天前友好通知乙方。
6、如若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等意外,由丙方承擔實際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法律責任。
7、乙方書寫的承諾書及乙方與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8、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署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繳納社保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乙方處工作,獲知乙方將統一為其在廣東省台山市社保中心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甲方應負擔的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仍然決定不由乙方為其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原因:本人不願意在本地區購買社會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甲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不強制為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甲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户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乙方每月給甲方補貼100元與工資一併發放。
二、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重新書面申請乙方為其辦理社保參保手續。乙方接到申請後,按廣東省台山市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甲方的參保的當月起統一為甲方購買社保,並從社保機構受理甲方的參保當月起停止向甲方發放社保補貼,並按規定從甲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甲方負擔的參保費用。
三、甲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要求乙方為其補辦在乙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的期間的社保,甲方需退還已從乙方處領取的全部社保補貼,並按照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支付應當由其繳納的`社保費用,在補辦社會保險中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全部由甲方負擔。對按照規定能夠補辦的社保項目,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前款支付的費用後,按照規定為甲方補辦社保。甲方不按前款支付和退還費用的,乙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項目所導致的利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由於養老保險是社保項目中的基礎險,如未購買養老保險則無法購買社保其他險種。在甲方申請不辦理統一購買社保期間,甲方同意放棄辦理統一購買社保可獲得的個人利益。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繳納社保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
乙方於甲方處工作,甲方通知乙方,甲方將統一為其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乙方應負擔的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乙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仍然決定不由甲方為其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乙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不強制為甲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乙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户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包括相關部門對甲方的處罰)一律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需要甲方為其補辦在甲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期間的社保,經書面提出後,甲方可在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全部社保費用及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未支付前述相關費用,甲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項目所導致的利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在因乙方申請沒有統一購買社保期間,對因未購買社保而導致乙方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後果與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負擔。
四、乙方不得以未購買社保為由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或要求經濟補償。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繳納社保協議書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於 年月日到甲方工作,雙方簽訂了為期 年的《勞動(務)合同》。在此期間,甲方同意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因乙方考慮從工資中扣除個人承擔的繳費部分會影響工資收入,經乙方書面申請,乙方自願放棄甲方為乙方辦理社保,並雙方達成如下條款:
一、乙方自願放棄辦理社保,並承擔因未辦理社會保險而產生的任何狀況,如在辦理社會保險後理應由社保機構承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
二、經乙方申請,甲方不強制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三、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乙方可以重新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為其辦理參保手續。甲方接到申請後,按照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乙方參保的當月起,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參保費用。
四、本協議是基於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手印):
年 月 日 年月日
繳納社保協議書 篇10
甲方:
辦公地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家庭住址:
乙方系甲方全職員工,甲方已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並願意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及要求為員工統一參保各項社會統籌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但員工因個人原因,不願按規定繳納相關保險費用,若公司強制扣繳,勢必導致部分員工離職。為此,乙方自願申請不願意在甲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由於乙方申請自願不在甲方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甲方將每月另行支付人民幣250元(大寫:貳佰伍拾元整)作為乙方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該費用不被涵蓋於乙方的任何工資收入內。
二、乙方領到甲方支付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後,乙方應將該費用用於自行購買社會保險,甲方不再承擔為乙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和義務。
三、本協議簽訂後,如乙方需重新要求甲方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事宜,從乙方遞交購買基本社會保險申請次月起,甲方再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同時本協議第一條將自動作廢。此外,乙方提出申請之前由此造成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協議是基於乙方申請而簽訂,乙方亦已認真閲讀本協議並清楚瞭解社保法規政策,明白因此可能帶來的任何風險及後果,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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