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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維修協議書格式(精選5篇)

員工維修協議書格式(精選5篇)

員工維修協議書格式 篇1

甲方:

員工維修協議書格式(精選5篇)

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的 設備進行維修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基本內容

1、乙方承接甲方 維修工作,按本合同的約定完成各項內容,經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

2、維修項目內容:

(1)

(2)

3、項目施工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4、交貨期:乙方須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完成設備的全部維修內容,並調試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價格:

1、設備維修項目主要配件及價格(單位:元)

2、合同總價為 元,人民幣大寫金額為:整(含17%税,備件費、設計費、安調、調試、運費、培訓、維護費等),在雙方未簽訂新的協議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費用。

三、結算方式

1、設備維修、維護完畢,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特殊設備經第三方檢測中心檢定並驗收後,乙方開具全額增值税發票;

2、甲方在收到上述發票經審核符合要求後1個月內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0%,餘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支付(無息)。

四、技術要求和技術標準:

1、基本要求:設備維修、維護完畢後,質量穩定可靠,操作方便,滿足甲方使用要求。性能、精度應完全符合工藝要求和行業標準。

2、具體要求:

3、技術標準:

五、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向乙方提供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維修所必須的技術資料。

2、為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並專人配合。

六、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向甲方的操作人員提供技術支持;

2、維修檢調期間如因乙方原因發生設備、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應對其員工的安全負責;

3、維修中需要的設備等由乙方負責自籌或租賃,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設備維修、安裝調試及驗收

1、 檢修過程精度或裝配檢查,需要有雙方項目部門技術人員認可,並作記錄;

2、 所有更換的備件在裝配前,由雙方技術人員確認並驗收,方可使用;

3、設備維修後,設備的精度、性能,達到使用要求和工藝技術要求;

4、設備檢修完畢,乙方自檢,準備驗收報告,通知甲方驗收,甲、乙雙方填寫“驗收報告”;驗收中發現的問題,乙方立即整改,直至達到合格要求,最終雙方將簽署最終驗收報告。

八、交貨期及質保期.

1、交貨期: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全部維修項目,並交付甲方使用;

2、質保期:自簽署最終驗收報告之日起 個月;

3、更換的備件在質保及調試期間,如發生故障或損壞,均由乙方免費負責更換,經甲方通知後,乙方不能按時更換,甲方有權聘請第三方,相關費用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

九、驗收標準及方法

1、設備驗收由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安裝調試人員等參加。組織調試,甲方派出專人配合。

2、按雙方簽訂的技術條款和國家、行業有關標準驗收,達到原合同出廠技術指標。

3、驗收時各項技術指標應達到相關驗收標準,經甲方最終驗收合格,辦理驗收手續後交付甲方。

4、設備調試由乙方負責,甲方項目負責人及使用單位相關人員參加。

十、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雙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則支付對方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貨時間順延,調試、驗收中的產品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責任由乙方承擔,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合同總價的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合同總價款中直接扣除。

3、其他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不得轉讓、更改。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員工維修協議書格式 篇2

甲方:平頂山天安煤業七礦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平頂山順天電器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乙方承攬甲方運輸機保護器(型號K_TZ127)修理工作,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合同內容

1.1、乙方承接甲方運輸機保護器(型號K_TZ127)修理工作。並按本合同規定的要求,經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

1.2、項目內容見技術協議書。

1.3、項目施工地點:平頂山順天電器有限公司

1.4、交貨期:合同簽訂後乙方開始準備工作,乙方須在30個工作日內安裝、調試完畢,並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價格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金額為:肆萬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48111,在雙方未簽訂新的協議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費用。

三、結算方式

設備維修、維護完畢,特殊設備經第三方檢測中心檢定並驗收後,乙方出具全額增值税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一個月內支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100%,人民幣(大寫)肆萬捌仟壹佰壹拾壹元整,¥48111元。

四、技術要求和技術標準

4.1、詳見雙方技術協議書(合同附件)。

4.2、要求設備維修、維護完畢後質量穩定可靠,操作方便。性能、精度應完全符合技術協議中的技術質量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

五、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向乙方提供設備改造所必須的技術資料。

六、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維修檢調期間如因乙方原因發生設備、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應對自已員工的安全負責。

七、驗收標準及方法

7.1、由乙方調試人員組織調試,甲方派出專人配合。

7.2、按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條款和國家、行業有關標準驗收,達到原合同出廠技術指標。

7.3、驗收時各項技術指標應達到相關驗收標準,經甲方最終驗收合格,辦理驗收手續後交付甲方。

7.4、設備驗收完成後,質保期為三個月,質保期內設備非甲方原因出現故障,乙方應無償進行維修。

八、違約責任

8.1、合同生效後,雙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則賠償對方5%違約金。

8.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貨時間順延,調試、驗收中的產品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責任由乙方承擔,每拖期一天按合同總價的0.5%進行扣罰,並從項目款中直接扣除。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合同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不得轉讓、更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員工維修協議書格式 篇3

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

甲方:________, 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族,身份證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族,身份證碼: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已確認如下事實:

1、乙方受僱於甲方,在甲方承攬的________店項目施工現場清理工程中,從事施工現場的衞生清理和垃圾清運等工作。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清理現場過程中不慎自跌落至,造成乙方身體損傷(具體詳見診斷證明)。

2、乙方與甲方為勞務僱傭關係,乙方與美麗之冠大酒店項目的建設單位不存在任何直接的法律關係,包括不存在勞動關係、勞務關係、合同關係和侵權賠償關係。____

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此次事故造成乙方損傷部位詳見上述“鑑於”條款,除上述損傷外,此次事故未造成乙方其他部位損傷,雙方對此事實予以確認。

二、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已經為乙方支付醫療費、住院費、伙食補助費、電話費等各項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上述費用乙方無需再退還甲方。

三、賠償及支付

1、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不含第二條甲方已墊付費用)。

2、該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確定,包括但不限於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如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整形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和甲方出於人道額外補償的費用等。除上述費用外甲方無需再額外支付其他任何費用,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3、乙方收取現金。

4、本協議第二條甲方為乙方墊付費用的相關發票等票據,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交付給乙方。乙方如憑上述票據再辦理保險理賠,理賠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不主張任何權利、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承諾:

1、在接受甲方的一次性經濟賠償後,無論傷情或傷殘等級如何,乙方都不再以任何理由或藉口向甲方或甲方負責人、股東以及美麗之冠大酒店項目建設單位提出任何經濟賠償或經濟補償等要求;

2、在接受甲方一次性經濟賠償後,無論甲方一次性賠償的費用是否足夠支付乙方醫療、傷殘、後續治療等相關費用,乙方都不會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3、乙方接受甲方一次性經濟賠償後,乙方需保管使用好一次性經濟賠償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一次性經濟賠償費用丟失或被侵佔等,與甲方無關;

4、乙方接受甲方的一次性經濟賠償後,不論出現任何異常情況,包括傷情、健康狀況等惡化甚至死亡,乙方或乙方家屬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甲方負責人、股東以及美麗之冠大酒店項目建設單位提出承擔任何責任的要求。

五、乙方應對本賠償協議書所涉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一次性賠償額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進行透露。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

六、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就此次事故編造、散佈有損甲方以及美麗之冠大酒店項目建設單位名譽的信息,否則乙方應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一次性賠償額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受損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和美麗之冠大酒店項目建設單位的損失。

七、甲乙雙方因此次事故或簽訂履行本協議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三亞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經甲方、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協議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____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_________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維修協議書格式 篇4

尊敬的班主任老師:

關於我此次在學校教室、走廊等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行為,在此向您做出深刻檢討與反省。特此遞交這篇“隨地吐痰的檢討書”,以作最深刻的反省,並且向您表達誠摯歉意。

回顧我的錯誤,我自身存在嚴重的不良衞生習慣,並且經常喜歡隨地吐痰吐唾沫,給周圍同學造成了很大困擾。最近一段時間,我經常在教室、走廊吐痰,給學校衞生環境造成了極大破壞。

面對錯誤,我感到羞愧,錯誤的嚴重的,性質是惡劣的,後果是慘痛的,影響是深遠的。錯誤的發生,充分説明了我沒有養成優良的衞生習慣,並且我沒有顧及周圍同學感受。為此,我深表遺憾,現如今我要深刻地向您表示誠摯道歉並且做出保證:

從今往後,我要嚴肅對待自身衞生習慣,堅決不再隨地吐痰了。徹底拋棄隨地吐痰惡習,努力改正錯誤,並且要吐痰的時候就跑到野外吐,並且做好妥當善後工作。

最後,我懇求您與同學們的原諒!

簽名:

時間:20xx年**月**日

員工維修協議書格式 篇5

廣西合浦公館出口煙花廠訴廣東安通國際貨運

代理有限公司等多式聯運合同貨物損害賠償糾紛案

北海海事法院

民事判決書

(__)海商初第019號

原告 廣西合浦公館出口煙花廠,住所:廣西壯族自治區合浦縣公館鎮。

法定代表人 張發林,廠長。

委託代理人 廖文凱,桂鴻凱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 麻寒盛,桂鴻凱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被告 廣東安通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5202室。

法定代表人 鄭樹棠,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 趙淑洲,廣東敬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 潘立冬,廣東敬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 廣東安通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住所:廣西區北海市北海大道鴻海大廈1201-1204室。

負責人 詹立志,經理。

委託代理人 趙淑洲,廣東敬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 潘立冬,廣東敬海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廣西合浦公館出口煙花廠訴被告廣東安通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下稱安通公司)、廣東安通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下稱安通北海分公司)多式聯運合同貨物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經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裁定移送,本院於__年1月15日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3月12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託代理人廖文凱、麻寒盛,兩被告委託代理人趙淑洲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原告與被告安通北海分公司於__年9月10日簽訂出口貨物委託運輸合同,約定由安通北海分公司將原告的貨物煙花16,000箱於9月29日前運往香港,並換船運往漢堡。9月17日,安通北海分公司組織的裝有eisu1475464號貨櫃的拖車與火車相撞,造成內裝1,858箱煙花滅失。安通北海分公司不具法人資格,故追加其母公司安通公司為共同被告。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共同賠償貨款損失276,135.95元、經濟損失116,749.29元,並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被告安通公司及安通北海分公司辯稱,原告與德國埃托夫威科煙花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威科公司)銷售合同約定的成交價為fob北海,且出口貨物委託單約定運費從倉庫裝完櫃即開始計算,表明貨物在倉庫裝完櫃後已視為賣方向買方交付,原告已不擁有該批貨物的所有權,無權提起訴訟。託運人為安利達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安利達公司)而非原告,被告亦非承運人,故原被告均不是本案適格主體。實際提取貨物並造成貨損的是北海市城東運輸有限公司及其僱員,被告僅是貨運代理人,不應承擔貨損責任。煙花系危險品,託運人在託運時未予聲明,即便被告為承運人,亦應依法免除賠償責任;煙花滅失系火災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下稱《海商法》)第五十一條之火災免責規定,承運人也應免責。原告的索賠數額無相應證據證實,不應得到法庭的支持。故請求法院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或判決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證據以支持其訴訟主張:

證據1、__年7月4日被告安通北海分公司給原告的報價單,擬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運輸合同關係。

證據2、__年11月5日原告向被告安通北海分公司的索賠書,擬證明貨損金額及已索賠的事實。

證據3、__年11月7日被告安通公司對原告的函,擬證明被告已確認貨損的事實。

證據4、__年11月8日原告致被告安通北海分公司的函,擬證明貨損事實及貨損金額。

證據5、__年6月30日威科公司的委託書,擬證明原告受威科公司委託代其支付運費、保險費事宜,是雙方對fob成交條件的部分修正。

證據6、eisu1475464號貨櫃局部照片之彩色複印件,擬證明原告已聲明貨物的品性及運輸注意事項。

證據7、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擬證明原告已按有關規定聲明瞭貨物的品性以及包裝、積載等運輸注意事項。

被告對原告提交的證據質證表示:真實性均無異議,但對證據1,不能證明原被告間存在運輸合同關係;對證據2、4,並不能證明貨損的價值;對證據3,我方僅承認事故的發生,而非對責任的認可;對證據5,證明貨物裝櫃後所有權已轉移,原告系代表買方安排運輸,貿易成交條件已變更為工廠交貨;對證據6、7,僅僅申報危險品代碼是不夠的,還應有關於危險品名稱、危險級別、屬性和注意事項的報告,並應向海事部門申報。

兩被告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證據以支持其訴辯理由:

證據8、編號bfga0__9及編號hbg0865的提單各一份,擬證明被告並非運輸合同當事人,不是適格被告。

證據9、__年10月11日路外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擬證明貨損系火災造成,被告不應承擔責任。

原告對被告提交的證據質證表示:對證據8,只能證明多式聯運合同的區段承運人簽發的提單,是被告與區段承運人的關係;對證據9,真實性無異議。

另外,原被告共同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證據以支持各自的訴訟主張、訴辯理由:

證據10、__年9月10日出口貨物委託單,原告擬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運輸合同關係;被告擬證明原被告不是運輸合同主體,並非適格當事人;

證據11、__年7月19日原告與威科公司之間的銷售合同,原告擬證明滅失貨物的合同價格;被告擬證明原告不是滅失貨物的所有權人;

證據12、__年9月17日原告的倉庫成品出倉單,原告擬證明滅失貨物的品名、數量、貨櫃號;被告擬證明滅失貨物並非被告運輸,貨損責任不應由其承擔;

證據13、__年10月10日原告給被告安通公司的證明,原告擬證明滅失貨物的出廠價格276,135.96元;被告擬證明滅失貨物的價值為276,135.96元。

本院經開庭質證認為:上列原被告各自提交及共同提交的證據,其真實性各當事人均不否認,分歧在於原被告各自提交的證據擬證明的事項,對方不盡贊同;而原被告共同提交的證據擬主張的證明事項各不相同。本院認定上列證據材料均為真實的,可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證據使用;有分歧的證明事項由本院根據案情和其他證據綜合予以認定。據此本院查明並確認以下事實:

__年7月4日,被告安通北海分公司向原告書面報價:自北海中轉香港到歐洲基本港(鹿特丹港、漢堡港、菲利克斯託港、利漢佛港等)的運價,40英尺貨櫃為3,500美元,40英尺加高貨櫃(門至貨場)為3,650美元,該運價含北海市內、清水江拖櫃、報關、碼頭費、港雜費、理貨費等,不含卸車裝貨費;北海頭程船為“桂海102”(54個標準箱位)、“南方907”(16個標準箱位),逢週一、五開船;香港承運人為長榮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榮公司),班輪運輸,逢週四香港開出;本運價自__年7月4日至9月30日執行。

__年7月19日,原告與威科公司簽訂一份編號s/cno.:02sc010煙花銷售合同,約定:原告將貨號3286-108/60“東方明珠”煙花1,858箱售與威科公司,每箱單價25.60美元,總價格fob北海47,564.80美元;__年9月交貨,允許分批裝運;目的港漢堡,允許轉船;由賣方投保一切險;付款方式:裝船後電匯付款。此前的6月30日,威科公司向原告出具一份委託書,委託原告代威科公司辦理其從原告處所購煙花的運輸、運費支付及保險事宜,由此而發生的有關運雜費及保險費由威科公司負擔。

__年9月10日,原告與被告安通北海分公司簽訂出口貨物委託單,記載:託運人為原告,發貨人anlida trading compantltd.(安利達公司),通知人威科公司,收貨人憑指示,目的港漢堡;北海頭程船“桂海102”號,航次v.0245,提單號bfga0__9;貨物為16,000箱煙花,裝入5個40英尺加高貨櫃和3個40英尺貨櫃(其中有編號為eisu1475464的貨櫃);在貨名一欄中特別載明“fireworks(煙花)1.4gun0336”樣;在特約事項欄中載明:1、要求裝9月29日前香港開出的船,請貴司(被告安通北海分公司)在合浦清水江基地裝櫃,運費從倉庫裝完櫃即開始計算;2、運費按__年7月4日報價單執行;3、請書面確認此委託單。在付款方式“海運費”欄中載明預付。原告在上述記載內容之後蓋了“廣西合浦公館出口煙花廠”樣的印章。在該出口貨物委託單下部“以下部分由承運人填寫”處,被告安通北海分公司註明:1、配長榮公司5個40英尺加高貨櫃和3個40英尺貨櫃,北海出運;2、預配大船“ever unisonv.0031-060w”;3、出長榮公司船東提單;4、北海收取運費。安通北海分公司負責人詹立志經理以業務員身份簽名,並蓋有“安通北海分公司業務專用章(2)”樣的印章。

__年9月17日,北海市城東運輸有限公司受安通北海分公司委託,派汽車將已裝入貨櫃的煙花從原告合浦清水江基地倉庫運至北海港裝船。其中,在當日1743時許,由司機範謙明駕駛的裝載40英尺貨櫃(櫃號eisu1475464)的東風牌桂e00692號平板車,在通過北海港鐵路專用線m1-1號、m2-2號平交過道時,被0012號火車機車頂送38輛重車時撞上,造成鐵路車輛p643411247、p62(n)3326741損壞,線路兩鋼軌扭曲變形,汽車平板車報廢、平板車上的eisu1475464號貨櫃及貨櫃內所裝1,858箱煙花燃燒報廢,中斷行車1小時17分。在受損貨櫃的表面、貨櫃箱號之下貼有“1.4g”、“un0336”樣的黃色標籤。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是:汽車司機範謙明駕駛機動車輛通過鐵路平交過道時,未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規定,搶越過道,且運輸煙花易燃危險品通過鐵路不按規定申報。由汽車司機承擔完全責任。出口貨物委託單所載的其餘貨物,已按約定經香港轉運至目的港交由威科公司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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