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汽車導購協議書
- 協議書
- 關注:1.42W次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導購員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汽車導購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汽車信息諮詢、導購與砍價、代辦保險。
二、甲方責任: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需汽車的詳細要求,並填寫以下《車型要求》表格,內容必須真實。
委託導購車型:。
甲方問到的最低價: 。
甲方所聯繫的經銷商:。
甲方所聯繫的業務員:。
車輛顏色:。
其他要求:。
要求變更:。甲方簽字: (無變更不用籤)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提供的服務,須按甲方填寫的《車型要求》上的委託內容進行,若有變動,須經甲方認可。
2 、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諮詢,解答相關問題。
四、相關費用及收取:
1 、收費;若甲方與乙方介紹之汽車公司簽訂《汽車購銷協議》,或購買事實已經發生則視為乙方導購成功實現,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砍價差額的 n %作為砍價服務費,具體如下:
砍價差額 需支付砍價服務費:
500 元以下(含 500 元) 不收砍價服務費
500 元至 1000 元(含 1000 元) 收砍價差額的 10 %
1000 元至 XX 元(含 XX 元) 收砍價差額的 20 %
XX 元以上 收砍價差額的 30 %
2 、甲乙雙方看車時所產生之交通費用由各自承擔。
五、委託期限:
自200 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協議到期後,若乙方未能完成甲方的委託,本協議自動終止;若甲方需要乙方繼續提供代理服務,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汽車導購協議》,確認相關事項。
六、違約責任:
1 、乙方提供的車價比甲方問到的最低價還低,而且提供車型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必須購買,否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的服務費作為違約金。
2 、若乙方提供產品非正常產品或與甲方提供的需求信息不符合,甲方可拒絕付服務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導購員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XX年 月日 簽訂地址: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shuxin/xieyi/0oq67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