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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抗訴申請書範文(通用3篇)

被害人抗訴申請書範文(通用3篇)

被害人抗訴申請書範文 篇1

申請人:盧明華,男19xx年8月19日出生,漢族,住湖南省漢壽縣滄港鎮金菱村5組。

被害人抗訴申請書範文(通用3篇)

申請人因不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20xx)武刑初字第193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特申請貴院提出訴訟。理由如下:

一、 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

一審法院夜查明:“潘信與表哥盧儀發因瑣事發生激烈爭吵,當走到新世紀商務酒店門口時,被告人陽濤出面勸阻,盧儀發不聽勸阻並與被告人陽濤發生爭吵和大都,在大都過程中被告人陽濤拿出隨身攜帶的一把摺疊式跳刀將被害人盧儀發刺倒在地。”這與客觀事實不符。首先,被害人盧儀發雖與潘信潘信發生爭吵,但沒有證據證明爭吵“激烈”。其次,被告人陽濤並不是出面勸阻,而是幫潘信與被害人盧儀發爭吵並持刀殺人,雖經旁人拉勸,但其掙脱後,連續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最後致盧儀發不治死亡。

被告人陽濤在偵查、審查去蘇及庭審中一直強調是由於被害人盧儀發“擠我的脖子”,而庭審中所有證據都沒能證實這一情節。所以,被告人盧儀發陽濤雖然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但沒能如實交待自己的福安最事實,不應認定為自首。

二、 一審法院審理程序不當。

本案中,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6:監控錄像。這一證據能夠證明案件的基本事實,但一審法院卻不在庭審中播放,不播放有怎能質證?

三、 一審法院對被告人陽濤量刑畸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陽濤在與被害人盧儀發毫無糾紛的情況下,為幫助與被害人盧儀發發生爭吵的朋友潘信,即持刀連續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其手段之殘忍、行為之惡劣實屬罕見。刺傷被害人後不實施救助,逃之夭夭。為逃避打擊到公安機關投案卻不如實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實。

四、 被告人陽濤拒不賠償經濟損失,應予嚴懲。

截止到一審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屬並沒有絲毫的悔意,在被害人被搶救的過程中,不僅沒出一分錢的搶救費用,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調節過程中,也沒有表現出絲毫的誠意。未向申請人支付過分文賠償。被告的犯罪行為給申請人及申請人的家庭造成了極為嚴重的痛苦。這是不能用貨幣來衡量的。但是被告及其家屬置申請人痛苦於不顧,不僅不予賠償,反而千方百計鑽法律孔子。如果這樣的認罪態度都可以作為從輕處罰的量刑情節,那真是法律的恥辱,社會的鬧劇,受害人的悲哀了!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量刑不當。特申請貴院提起訴訟。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被害人抗訴申請書範文 篇2

申請人:黃,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壯族,農民,住廣西南寧市良慶區XX鎮XX街號,系本案被害人黃父親。電話:略。

申請人:莫,女,19xx年X月X日出生,壯族,農民,住廣西南寧市良慶區XX鎮XX街號,系本案被害人黃母親。

申請人:陳,女,19xx年X月X日出生,壯族,農民,住廣西南寧市良慶區XX鎮XX街號,系本案被害人黃妻子。

申請人:黃,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壯族,學生,住廣西南寧市良慶區XX鎮XX街號,系本案被害人黃兒子。

申請人:黃,男,19xx年X月X日出生,壯族,學生,住廣西南寧市良慶區XX鎮XX街號,系本案被害人黃女兒。

申請事項:

被告人黎故意殺人一案,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xx年3月31日以(20xx)南市刑一初字第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第一審判決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申請人不服該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2條之規定,請求貴院依法提出抗訴。

事實和理由:

一、被告人黎殺人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極大,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被告人殺害被害人黃動機並不僅僅是因為喝酒一點民間矛盾,而是被告人因被害人舉報過他的一些違法行為而一直懷恨在心,被告人剛從外地回來,自稱從 事保安工作並不屬實,被告人平時囂張跋扈,隨身攜帶管制刀具,顯然是蓄謀已久趁被害人家中喝酒之機惡意進行報復,被告人從被害人背後偷襲,猛捅被害人頸部 等要害部位數刀,其中三刀深達胸腔、兩刀深達肌層,肆意剝奪被害人生命,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主觀惡性極大,社會危害性極大,且有犯罪前科,應當 從重從嚴予以處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不再讓被告人進入社會而導致更多的危害。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基於一般民間矛盾而實施犯罪,其犯罪情節、性質並非極 其嚴重”與事實不符,有失公正。

二、被告人黎認罪態度不好,以喝醉酒為幌子,強調自己殺人當時無意識,企圖減輕自己的罪行,應當從重處罰。

三、被告人拒不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未取得申請人諒解,依法應予嚴懲。 截止到一審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屬並沒有絲毫的悔意,不僅沒有看望過受害人,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調解過 程中,也沒有表現出絲毫的誠意。被告人家屬向法院遞交的33600元人民幣,是惺惺作態,裝出一幅願意賠償的樣子,意圖達到“花錢買刑”的真實目的。被告 人的犯罪行為給申請人及申請人的家庭造成了極為嚴重的人身及精神損害,僅能用貨幣衡量的直接損失就已高達50萬餘元,被害人向法院繳納的33600元錢, 只是杯水車薪,完全不應當據此酌情從輕處罰。 綜上理由,申請人認為一審法院量刑過輕,強烈要求判處被告人黎死刑立即執行,請求貴院依法提出抗訴。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被害人抗訴申請書範文 篇3

申請人: 男 漢族 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號(以下簡稱上訴人)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對x人民法院(20xx)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提出抗訴,要求二審人民法院對被告判處有期徒刑xx年。

事實與理由:申請人系x人民法院(20xx)靜刑初字第102號刑事判決案件的被害人,申請人不服對該院對被告人x處以x年有期徒刑的判決剝奪政治權利,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對故意殺人的應按刑法的處刑的順序,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對被告不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就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做了從輕處罰,故此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五條規判處20xx年有期徒刑。

現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向貴院提出申請請貴院依法提出抗訴。

此致

敬禮!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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