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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精選18篇)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精選18篇)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精選18篇)

請求事項:

依法通知證人 、 出庭作證。

事實和理由:

一案,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需要本案證人 、 出庭作證證明本案主要事實,根據《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貴院通知上述證人出庭作證,望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申請時間: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2

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 與 糾紛一案,為查明案件事實,現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附證人名單),請予准許。

此致

申請人:

年 月 日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盧願光

通訊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12樓

電話:020-83858533手機: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藍X周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藍X周系“陸X誠與何X華返還款項糾紛”一案的重要證人,本案一審訴訟期間,藍X周已回雲浮,不在廣州,無法聯繫,導致上訴人陸X誠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廣州,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藍X周能證明上訴人陸X誠與何X華之間存在口頭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建藍洗滌廠的機器設施作價26萬元,由何X華支付13萬元給陸建誠

,何X華享有該廠其中50%股份,洗滌廠的所有設備歸雙方共有,以後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後,何玉華支付了10萬元款項給陸建誠,該款項屬於轉讓款,而非出資款”。

作為上訴人陸X誠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閲證據資料,藍X周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並煩請貴院通知(注: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

律師:盧願光

20xx年11月6日

附:

1、證人:藍X周,男,漢族,身份證住址:廣東省雲浮市云城區思勞鎮古律村43號,現住廣州市荔灣區,聯繫電話:88184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4

人民法院:

貴院受理 與 糾紛一案,為查明案件事實,現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附證人名單),請予准許。

此致

申請人:

年 月 日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張凱

單位: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

單位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8號富華大廈*座層

聯繫方式:186116*501

申請事項:本人在“盧光明貪污、受賄、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中,接受當事人盧光明之子盧冠宇的委託,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辯護律師……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向貴院申請“盧光明貪污、受賄、行賄、私分國有資產罪”一案的證人:牛君佩、樑士印、周金平、盧明亮、盧曉更、杜曉鳳、馮勇、程寶軍、劉靜、牛長衞,出庭作證。

此致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個人基本情況介紹

申請事項:

申請證人某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李某訴張某、趙某某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為了辦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貸款,將申請人與涉案房屋產權人張某的委託代理人趙某某簽訂的申請人手中僅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辦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料交給建設銀行支行個貸部某經理處審查,支行本應把申請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退還給申請人,但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卻被趙某某從支行個貸部經理處強行取走,致使申請人無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證據的若干規定》54條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某到庭作證,證明申請人僅有的提供給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被趙某某強行取走。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某

申請日期: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7

申請人: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盧

通訊地址:XX市X555號X集團大廈12樓

電話:020-838X手機:137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藍X周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藍X周系“陸X誠與何X華返還款項糾紛”一案的重要證人,本案一審訴訟期間,藍X周已回,不在,無法聯繫,導致上訴人陸X誠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藍X周能證明上訴人陸X誠與何X華之間存在口頭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建藍洗滌廠的機器設施作價26萬元,由何X華支付13萬元給陸,何X華享有該廠其中50%股份,洗滌廠的所有設備歸雙方共有,以後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後,何支付了10萬元款項給陸,該款項屬於轉讓款,而非出資款”。

作為上訴人陸X誠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閲證據資料,藍X周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並煩請貴院通知(注: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

律師:盧

20xx年11月6日

附:

1、證人:藍X周,男,漢族,身份證住址:XX省XX市XX區思勞鎮古律村43號,現住XX市荔灣區,聯繫電話:88184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8

申請人:

請求事項:

1、依法通知證人 、 出庭作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本案原告(被告) 糾紛一案,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需要本案證人 、 出庭作證證明本案主要事實,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貴院通知上述證人出庭作證,望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申請時間:

附:

1、證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2、證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9

申請人: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系“×××與×××返還款項糾紛”一案的重要證人,本案一審訴訟期間,×××已回雲浮,不在廣州,無法聯繫,導致上訴人×××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廣州,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能證明上訴人×××與×××之間存在口頭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洗滌廠的機器設施作價26萬元,由 ×××支付13萬元給×××,×××享有該廠其中50%股份,洗滌廠的所有設備歸雙方共有,以後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後,×××支付了10萬元款項給 ×××,該款項屬於轉讓款,而非出資款”。

作為上訴人×××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閲證據資料,×××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並煩請貴院通知(注: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律師:

××年×月×日

附:證人:×××,男,漢族,身份證住址: ,現住 ,聯繫電話: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事項:請求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並接受法庭調查和質證。 【注:證人名單、户口證明、通訊方式附後】

申請理由:被告人×××涉嫌×××一案,因證人親身感知案件客觀事實,為協助法庭查明事實,公正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為此,辯護人特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特此申請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律師事務所律師

年 月 日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

請求事項:

1、依法通知證人 、 出庭作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本案原告(被告) 糾紛一案,在本案審理過程中,需要本案證人 、 出庭作證證明本案主要事實,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貴院通知上述證人出庭作證,望准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

申請時間:

附:

1、證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2、證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2

證人證言是民事訴訟中最普遍採用的證據之一,同時也是查明案件事實、正確處理案件的重要依據。在民訴的司法實踐中,筆者發現當事人總是在開庭後,法庭調查中口頭提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並説明

證人已在外等候。一般情況下,法官為了查清事實都會予以許可,但實際上這樣的做法並不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

首先,對於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要在舉證期屆滿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定》第54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並經人民法院許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予以准許的,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通知證人出庭作證,並告知其應當如何作證及作偽證的法律後果。”可見,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不僅要由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十日前提出,而且應由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這樣證人出庭作證才能規範化。

其次,對於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也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最高院《簡易程序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和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請的期限不受最高法院《民訴證據規定》第19條第1款、第54條第1款的限制。”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定》中的舉證期限只適用於普通程序,簡易程序的舉證期限不受該規定中30日的限制。

簡易程序的舉證期限要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難易程度來確定,一般根據以下幾種不同情況來確定案件的舉證期限。

情形一是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需要15天答辯期,那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3條之規定,答辯期為15天,因而舉證期限不少於15天。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舉證期限,並須要得到法院的認可,法院應當製作協商舉證期限筆錄,但協商的舉證期限不宜過長,主審法官應當考慮3個月的辦案期限,最好限制在30日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舉證期限協商不成,那麼,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時間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內。

情形二是被告在應訴時明確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辯期的,其舉證期限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確定的期限必須在15日之內;如果協商不成,或達不成協議,可由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法院指定舉證期限應徵求被告的意見來確定舉證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內。

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3

申請人×××,(性別),(出生年月日或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繫電話:×××

(注:申請人是公民的,請按上述順序、格式寫明身份情況)

申請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職務)。聯繫電話:×××

(注: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請按上述順序、格式寫明身份情況)

原告×××與被告(請在此寫明被告姓名或名稱與案件案由)糾紛一案,業經貴院立案受理。為查明案件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申請人特向貴院申請以下證人出庭作證,請予准許。

1.證人×××,(性別),(出生年月日或年齡),(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聯繫電話:×××

證明事實:……

此致

玉環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並按指印或蓋章)

××××年××月××日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

申請事由: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系“×××與×××返還款項糾紛”一案的重要證人,本案一審訴訟期間,×××已回雲浮,不在廣州,無法聯繫,導致上訴人×××客觀無法申請到其出庭作證,現在其已回到廣州,因此,特申請其在二審出庭作證。

×××能證明上訴人×××與×××之間存在口頭轉讓協議,協議內容為:“××洗滌廠的機器設施作價26萬元,由 ×××支付13萬元給×××,×××享有該廠其中50%股份,洗滌廠的所有設備歸雙方共有,以後經營盈利、虧損均分。協議後,×××支付了10萬元款項給 ×××,該款項屬於轉讓款,而非出資款”。

作為上訴人×××的代理人。我們認為,經查閲證據資料,×××是本案關鍵證人,為查清案件事實,需要他出庭作證,特提出申請,並煩請貴院通知(注:如貴院讓我們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律師:

××年×月×日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江蘇*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縣工業園區8號。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申請事項:申請證人高出庭作證。

證明對象:證明被告上海齒輪有限公司向申請人交付的齒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被告上海齒輪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與被告在2019年11月 13日簽訂《工業品買賣合同》一份,約定被告出售的齒輪按上海中船第設計研究院設計的圖紙規定的質量標準制造。根據圖紙的要求,齒輪的硬度需經調質處理並達到220~250的質量標準。然而用户在實際使用齒輪後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就發現齒輪磨損嚴重,遂會同被告單位技術員張、上海中船第*設計研究院工程師高一起到現場對齒輪進行硬度測試,測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齒輪平均硬度只有165,遠遠低於約定的220~250的硬度標準。上述現場測試有全體在場人員的簽字認可,高作為圖紙的繪圖人及現場測試人,對被告交付的齒輪因不符合約定的硬度標準導致嚴重磨損的事實一清二楚。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高到庭作證,證明被告違約向申請人交付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齒輪。

證人的基本情況:

此致

上海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特別授權代理人: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6

x人民法院:

我與一案,有證人等x人可證明案件事實,特申請貴院通知上述證人如期出庭作證,以證明本案的案件事實情況,便於本案的公正審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附:(證人名單)

1、證人:,性別:x,xx年xx月xx日生,民族:X,住址:

證明事項:

2、證人:,性別:x,xx年xx月xx日生,民族:X,住址:

證明事項:

3、證人:,性別:x,xx年xx月xx日生,民族:,住址:

證明事項: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7

申請人:李X X,男,白族,1975年04月11日生,雲南省XX市人,住XX市路116號,身份證號532901,聯繫電話1350872。

申請事項:

申請證人楊X X出庭作證。

申請理由:

高 X X訴李X X離婚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李X X與高 X X一起,為了家庭生產生活,向楊X X借款20萬元,之後還款2萬元,目前仍有18萬元夫妻共同債務尚未償還。

為查明案情事實,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於民事訴證據的若干規定》54條的相關規定,向貴院申請證人楊X X到庭作證,以證明存在夫妻共同債務的實際情況。

請予批准為盼,謝謝!

此 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李 X X

申請日期: 20xx年05月20日

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 篇18

章丘市人民法院:

申請追加我作為韓某某等四原告訴其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的共同被告,我業已收悉貴院的《參加訴訟通知書》及20xx年12月6日9:00的開庭傳票。為了查明案情,還原事實真相,我申請韓某某、韓某二人屆時出庭作證,以證明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情況,敬請准許。

申請人:

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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