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案強制執行申請書大綱
-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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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祝元明
身份證住址:某省某市
身份證號:******
現住址:北京市豐台區某地
電話:******
被申請人:穆文
身份證住址:某省某市
身份證號:******
現住址:北京市豐台區某地
電話:******
請求事項:
1、強制被申請人履行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豐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立即給付申請人轉讓費50000元及申請人墊付的案件受理費1150元;
2、由被申請人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3、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申請執行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於2011年8月27日作出(2011)豐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根據該判決書,被申請人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支付申請人轉讓費50000元及申請人墊付的案件受理費1150元。現該判決書已生效,但被申請人拒絕執行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及國家法制的嚴肅性,現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出以上請求,請貴院依法強制被申請人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
此致
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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