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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擔保書十篇

第三方擔保書十篇

第三方擔保書 篇1

合同編號: 年 字 號

第三方擔保書十篇

(以下簡稱甲方):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 ,不另立據,以此合同為借款憑據。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屆時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證人之一的從:公司賬號存款歸還或以現金方式歸還。

三、屆時未能返還,乙方除付資金使用費外,並每天按揭款總額的`0.3%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借款全部還清之日止。

四、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以自由轉讓於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五、擔保方保證人為確保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及違約責任(包含其他追索損失),並完全同意由法院凍結、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證人的等值財產。

六、本人(乙方)及擔保方鄭重陳諾:保證不動用、不挪用、不侵佔這筆借款,乙方與其他方之間的債務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必須保證將此借款歸還甲方並保證配合甲方收妥全額借款為止。否則將視為詐騙犯罪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證,此借款僅用於銀行臨時存款,乙方決不能

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擔保。同時乙方向甲方保證自己及相關人和有限公司無任何債務和不良貸款,保證此款不被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保全、查封、凍結等以及被強制劃轉。如發生上述情況,則視乙方為隱瞞事實真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犯罪行為,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乙方無權以管轄權為異議,雙方一致選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乙方或連帶保證人屆時逃避致使法院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雙方特別約定為早日實現債權糾紛的解決,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及保證人預留的委託手續,替逃避方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簽收法律文書。

九、本合同經各方(或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擔保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第三方擔保書 篇2

編號:

甲 方(保證人):

公司名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地 址: 賬 號:

乙 方(債權人):

公司名稱: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人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

第一條 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金額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交易所形成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種類為 ,幣種為 ,本金額數額為(大寫),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範圍為主債權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 保證方式

3.1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或乙方發現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業務逾期沒得到保證,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向甲方提出申請,終止協議(合同),甲方退還雙方手續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並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並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範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餘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 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人宣佈提前到期之日。

4.3如主合同項下業務為信用證或銀行承兑匯票,則保證期間為墊款之日起兩年;分次墊款的,保證期間從每筆墊款之日起分別計算。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願承擔並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並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若本合同項下主合同為《銀行承兑協議》,則甲方保證主合同債務人與承兑匯票的持票人、背書人或其他當事人發生的任何票據及非票據糾紛,均不影響甲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向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8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託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或兼併)、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註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並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10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被宣佈停業整頓、被宣佈關閉、被宣佈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1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後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人宣佈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3若甲方為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對甲方應當支付的款項有權在甲方開立

於 。乙方在甲方賬户中劃收款項時,賬户中的幣種與主債權幣種不同的,按劃收當天乙方公佈的牌價折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 附則

9.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

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9.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9.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9.4本合同甲方份及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説明。

第三方擔保書 篇3

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被擔保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為確保乙丙雙方年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的(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還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聲明及保證

1、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保證在佔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應盡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託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税費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擔保書 篇4

A銀行(作為下述債權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擬借款作改造(“項目”)之用。由A銀行所安排的銀團,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貸款。A銀行作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貸款人(其名稱詳列在下述貸款協議附表一)在_________簽訂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貸款(“貸款”)。

C有限公司鑑於貸款人同意按貸款協議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我司(以下簡稱“擔保人”)願意向貴行A銀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為各貸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貸款人以下統稱“債權人”)為此項貸款提供擔保,內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貸款協議規定支付到期應付款項時,擔保人在任何時間在代理人書面要求下,無條件地及時以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的應付貨幣支付及清償借款人在貸款協議項下到期應付但未償還的所有款項(上述款項以下統稱“債務”)。

2.在第1條所述責任之範圍內,擔保人須在收到代理人書面還款要求時即時支付本擔保書內擔保人承諾支付的所有債務。若擔保人未按時支付款項,擔保人必須支付到期未付的應付款項的利息。利息計算日期自代理人書面要求擔保人清付債務之日起至該款項完全償還之日為止。年利率按貸款協議第6.4條規定有關債務逾期利息計算,到期應付而未還清的利息每月累積成為債務之一部分。

3.作為一獨立保證及在不影響本擔保書第1條的前題下,擔保人無條件及不可撤銷地承諾及保證擔保人將按第l條的規定,在代理人要求時,即時賠償所有代理人及債權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債務或履行其在貸款協議項下的責任而蒙受的、相等於債務金額的一切損失。若本擔保書第1條所規定的擔保因任何原因變成無效,沒有約束力或不能執行,本條款的賠償責任將依然生效並對擔保人仍具約束力。

4.擔保人承諾及確認由代理人或其授權職員簽署並列明確定債務數額及到期的文件對擔保人有約束力,有明顯錯誤除外。

5.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將在本擔保書收到的款項放人一個獨立的暫記帳户,而不須即時將該等款項用於償還債務。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產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組時,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償借款人或該人士的所有債務,而無須扣除在暫記帳户的款項。但無論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債權人由此共得之款項超過借款人所欠的債務,餘額須歸還擔保人。

6.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和其在本擔保書項下的一切責任和義務,均不會因下述情況而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

(a)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給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時間寬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擔保人清算或破產;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債務償還作出的其他抵押、擔保或保證;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對借款人或任何人士處分、行使、不行使、放棄、解除或改變任何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作出的保證書或抵押書所賦予的權力(包括放棄任何貸款協議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或其他條件)或權利或抵押權;及/或

(e)貸款協議或其他就債務償還所作擔保書或抵押書項下的任何責任變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無權力簽署或履行貸款協議或該擔保書或抵押書下的責任;及/或

(f)任何如沒有本項的條款將導致本擔保書或擔保人的責任解除、減輕或受到影響的行為或事件的發生;

但無論如何,假如代理人和/或債權人與借款人對貸款協議作出任何修改和/或變動,從而會增加了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的義務和責任,代理人須得到擔保人確認後該修改和/或變動方為有效。

7.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為債權人的代理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a)擔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b)擔保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c)本擔保書在貸款協議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擔保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並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d)擔保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擔保書都不會(i)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擔保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違反或觸犯擔保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擔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超越擔保人借款或擔保的權限(不論是受擔保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擔保人董事會的權限,或(iv)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e)擔保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貸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擔保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託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f)沒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擔保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擔保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g)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h)擔保人在本擔保書籤署之日時並未違反任何有關借款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擔保人有不利影響;

(i)擔保人已經向代理人及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擔保書籤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j)擔保人向代理人及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擔保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後,擔保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k)擔保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l)擔保人向代理人及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擔保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於擔保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m)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税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8.擔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為債權人的代理人)陳述、保證和承諾,在本擔保書有效期內:

(a)第7條款所包含的每一項陳述與保證,就當時存在的事實與情況而言,在實質方面每一天都將是真實與正確的;

(b)擔保人將以恰當及有效的'方式維持和經營其業務;

(c)擔保人將盡快(但無論如何不遲於本擔保書籤約日後擔保人的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的一百八十(180)天將擔保人在該年度經審核的年度財務報表副本(連同有關的董事和會計師報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須經擔保人的任何一名董事證實為其各自原文的真實副本;

(d)擔保人將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可能不時合理要求的有關擔保人的財務資料或其他資料;

(e)如發生任何事情從而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內的責任能力時,擔保人將盡快通知代理人;

(f)擔保人將維持與履行其在本擔保書內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及確保本擔保書的有效性及合法性並取得所有需要的批准,同時使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與任何上述批准有關的一切條款、條件與限制(如有的話);

(g)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設定抵押、或出售或轉讓(不論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也不論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內交易);

(h)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的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與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併或併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將其營業性質作重大改變,不論這種改變是通過單一交易或若干有關或無關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時間及通過出售、轉讓、收購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該改變不會削弱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則無須經代理人同意,但擔保人須儘快以書面通知代理人;

(j)擔保人將不會在未經代理人書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會無理地拒絕擔保人的請求)回購或減少其發行的股份或將其資本或資產分配給其股東。

9.本擔保書由擔保人獨立承擔責任。若有第三者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出具擔保書或抵押,則本擔保書是完全獨立及不受該等擔保書或抵押影響。

10.擔保人在此聲明和承諾放棄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債權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採取法律訴訟,或將抵押物先行變賣之權利。

11.擔保人在此承諾,在貸款債務未還清以前,它不會行使及在此放棄因法定原因而擁有的代位權或向借款人(不論是否與本擔保書下的責任有關與否)作出索償。擔保人亦不會與代理人和債權人在借款人的破產或清算的索償中競爭,代理人和各債權人將優先於擔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債款。擔保人將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債權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擔保所享有的權益和權利。如擔保人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所收的任何款項(不包括擔保人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及律師費用),它將會以信託人的身份代代理人和債權人持有該筆款項以作為債務的持續擔保。

12.如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達成任何解除本擔保書或其他和解的協議,該擔保解除或和解協議的條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債權人所出具之擔保、或所支付的款項沒有因任何有關破產、清算、關閉、解散或無法償還債務的法律或法規而遭取消、禁止或減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債權人需按法律的要求退還任何有關債務的款項予付款人,擔保人在此的責任將繼續有效。而在計算擔保人所應付的款項時,該些債權人曾經收過但要退還給付款人的款項將不計算在內。而代理人及債權人可在本擔保書解除後或和解協議簽訂後繼續執行本擔保書及向擔保人追討欠款。

13.擔保人在本擔保書項下應付之一切款額必須如數支付給代理人及債權人,不得從中抵銷或反索借款人欠擔保人的任何款項,亦不得從中扣減現行的或將來的任何税項(代理人及債權人本身的總利潤應課税項除外)或其他費用或預扣税。

14.凡按本擔保書規定的應付款項,應以債務原幣支付,如擔保人以其他貨幣支付,應以可即時使用及自由兑換的貨幣,按代理人或各債權人當天匯率折算,匯予代理人或各債權人。

15.本擔保書是持續性的不可撤銷的保證,並將連續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所欠之一切款項全部償還給債權人為止。但是,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隨貸款額的歸還而相應減少,並且在債務全部清還給債權人時解除。本擔保書為附加保證,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債權人現在或將來所持有的有關債務的任何其他擔保及抵押品。擔保人承諾及同意當代理人及債權人在追討擔保人欠款或執行本擔保書時,代理人及債權人無須先追討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代理人和債權人持有的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16.若擔保書內某些條款在將來被公佈或被裁定為不合法、無效或法律上不能執行,該等條款應視作為並未列入本擔保書內,而不影響本擔保書其餘條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因追討本擔保書之到期款項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以全數償還為準)及所蒙受的一切損失,由擔保人負責賠償。擔保人承諾在代理人的書面要求下須即時支付和清償該等款項。

18.

(a)本擔保書對簽訂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對各當事人各自的繼續人及受讓人均有效和有約束力。惟擔保人不得將本擔保書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責任轉讓他人。

(b)如任何貸款人按貸款協議的條款,轉讓其於貸款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該貸款人也可將其於本擔保書下的全部權益或有關部分同時轉讓予受讓人,而在此情況下所有本擔保書下所指的貸款人將包括該受讓人。

(c)擔保人於本擔保書下所作之聲明、保證、承諾及安排將不會受任何貸款人轉讓本擔保書或貸款協議的權益所影響,任何貸款人名稱之更改或其合併,或被吞併等情況亦不影響擔保人在本擔保書下的責任。

19.

(a)本擔保書項下鬚髮出或提出的每一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應採取書面形式,並按下述地址由專人遞送或用掛號郵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預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的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對方:_________。

(b)本擔保書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在下述情況下應被視為已經有效送達:a)如由專人遞交,在遞交時由收件人簽收後即為送達;b)如用掛號信發出,在郵寄後兩個工作天即為送達。

(c)除非代理人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一方就本擔保書向另一方發出或提出的每項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訊,及一方在本擔保書項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約須以英文或中文書寫。

20.

(a)除非代理人與擔保人以書面簽署確認,否則本擔保書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b)代理人或債權人不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擔保書規定的權利和權益均不會構成或被視為其對該等權利的放棄。而代理人或債權人在某次行使權利或部分的權利將不會妨礙或影響其日後行使其餘的權利或權益。代理人或債權人可以同時行使,亦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權益和賠償辦法,故此將不會排除法律所賦予代理人或債權人的權利及其他賠償辦法。

21.本擔保書受_________法律管轄並按_________法律進行解釋。擔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與本擔保書有關的任何法律行動或訴訟可在_________法院進行,並不可撤銷地服從_________法院的管轄權。但這不損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債權人及擔保人在擔保人或其資產所在的任何管轄地區的所賦予的權利和權力。

22.本擔保書用中文書寫,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擔保人及代理人各執一份。

C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擔保書 篇5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貸款____元。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全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後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補充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方擔保書 篇6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户)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佔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託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税費。

第三方擔保書 篇7

甲方(貸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擔保方):

乙方為生產經營週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三方就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借款金額

本次借款金額為 元(RMB)

第三,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3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第四,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現金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五,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為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擔保物,在本協議簽署前和甲方一塊辦理抵押擔保手續。

借款期限屆滿,如乙方未歸還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丙方提供的擔保物,並就相關價款優先受償。

丙方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六,違約責任

乙方借款期限屆滿未歸還借款,視為違約,在歸還借款前利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利息,作為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保證方:(簽字)

地址: 地址: 地址:

第三方擔保書 篇8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户):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 年 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0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佔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託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0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税費;

11、 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3、甲方如發生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後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税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採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一、 違約責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並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三、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

第三方擔保書 篇9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

本擔保於__________由以上三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為了確保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__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NJ,借款合同本金為人民幣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願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擔保書。

一、擔保內容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於______________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為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為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並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後的法律責任。

7、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簽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後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丙方:(蓋章)

日期:日期:日期:

第三方擔保書 篇10

甲方: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根據甲方與 乙方在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向乙方提供資金週轉借款,現我(下稱擔保人)願意擔保:當乙方不論由於什麼原因不能按與甲方簽訂的借款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支付有關費用時,丙方願意承擔乙方履行上述借款合同的法律連帶責任。

丙方在此聲明和擔保:

一、丙方是在 ,(單位/居住)任何改變丙方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件發生或發生時,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本人。

二、本項擔保金額最高額為借款合同中規定的借款金額的三倍。一旦乙方沒有能力償還借款合同中的金額,及由此而產生的利息和有關費用時,只要擔保金額不超過借款合同的金額三倍,丙方不會因此而解除或減少任何法律職責。

三、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要求丙方履行擔保責任的付款通知書後,不管甲方是否向乙方追素,保證按照付款通知書規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應付款項。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書是終結性的,乙方和丙方均有約束力。

四、如果丙方未按甲方通知規定的期限及金額付款,丙方在此授權甲方從丙方任何財產中扣收,並可加收逾期利息。

五、本擔保是一項持續性的擔保,只要乙方在借款合同項下,按有關條款規定承擔了任何現在的或可能發生的債務和責任,丙方就始終承擔本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及法律責任,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限只要不曾加丙方的擔保金額,丙方在此擔保書項下的責任均不會解除或減少。

六、只要不增加丙方的擔保金額,丙方不會因為乙方與甲方同意對借款額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刪除或者因乙方與其他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而受影響或失效。

七、如果乙方將財產或權益抵押給丙方。在本人擔保項下的借款金額沒有全部償還之前,丙方不會行使有關抵押書項下的權利,也不會取代甲方對乙方的債權人地位。

八、如果乙方破產或沒有對債務的償還能力等類似情況出現,並不解除丙方在此信用擔的責任。

九、丙方的繼承人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丙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十、甲方如將本擔保項下的借款合同的債權轉讓給他人,並不影響債權人向丙方要求履行擔保的責任。

十一、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丙方與任何其他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法律性。

丙方地址:

丙方名稱: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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