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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18篇)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18篇)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精選18篇)

一、本人自願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 ,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於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願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替考,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承諾人:__X

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考試規則: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後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後,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後,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並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註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並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譁、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在考試過程中嚴於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4

我是----中學學生,在學校的各類考試中,本人作如下鄭重承諾:

1、我已認真閲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並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保證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3、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和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擔保人(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大學聯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並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後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後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閲讀並知曉、認可,願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理,並願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4

一、本人已閲讀並理解本次考試的《公告》、《簡章》、《報名須知》及相關政策內容,完全瞭解並符合所報考職位的條件要求。

二、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及各項考試政策。

三、報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試期間提供的證件資料準確、真實、有效,不弄虛作假。

四、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交費和打印准考證事宜,並按時參加考試,逾期本人將自動放棄考試。

五、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各項義務,維護網站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做擾亂報名和考試秩序的行為。

六、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遵從考試組織部門的安排,服從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考試舞弊。

七、如有違紀違規及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自願服從《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處罰,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5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範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要成為黨和國家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們應該勤於學習、善於創造、甘於奉獻,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道德修養。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認真履行考試程序,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儲存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攜帶規定的證件參加考試,按照要求對號入座;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交卷後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高聲喧譁;

三、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用手勢傳遞有關考試信息;不偷看他人試卷等與考試相關資料;不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堅決制止他人強拿自己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

四、不搶奪、竊取、交換或者傳接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五、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銷燬試卷、答案或者試卷材料,按要求交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用紙;

七、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學號等信息或將他人的試卷、答卷姓名、學號等信息篡改為自己的姓名、學號等信息;

八、如違反考試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農業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6

當誠信考生,做文明公民,既是時代的需要,也是做人的基本準則;誠信考試既是對於自身學習的知識素養真實的展示考核,也是對於自身品德修養真切的實際檢驗。作為當代大學生,每一名同學都應該從觀念上樹立對於考試的正確認識,在行為上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為了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促進我院優良學風考風建設,堅決抵制考試作弊等不良現象,值此英語四六級和期末考試即將來臨之際,我願誠信參加考試,端正考試態度,杜絕舞弊現象,嚴守考試紀律,維護校園正氣,駕誠信之舟,以真實的成績接受檢驗。 我已閲讀了《全國大學生英語四六級考試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0000000000學生手冊》,我保證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自覺接受學校處分,我保證每次考試中所提供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我保證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恪守考試紀律,弘揚優良學風,維護知識尊嚴,強化誠信根本,樹立道德新風!用紮實的知識、堅定的意志、求實的態度向自己、向老師、向家人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成長為誠實守信,勤奮進取,努力奮鬥,積極向上的青年一代!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7

本人自願報名參加廣東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認真閲讀廣東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清楚瞭解在本次考試中 “組織作弊”、“為他人組織作弊提供器材或幫助”、“為實施考試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試試題或答案”、“代替他人考試或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所規定的違法行為,願意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法律、規定和守則,承諾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將接受《刑法》、《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有關規定,按要求和程序辦理報名手續,不弄虛作假,不偽造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含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等)。如有違反,自願接受相關規定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三、本人自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員的管理,自覺接受監考員使用身份識別設備、金屬探測儀等考場管理設施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和違禁物品檢查,自覺維護考試公平,遵守考試紀律,做到誠信考試、守紀考試、文明考試。

四、本人已認真核對報名個人信息,並確認本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

20xx年12月 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8

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大學聯考(單考單招)報名號:考生:

二○xx年月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9

親愛的各位同學:

全國計算機考試在即,同學們又已經開始進入了緊張的考試複習,對於我們每一個同學來説,學校的每一次考試都是對同學們學業成果的一次大盤點、大檢閲,更是對每一個人的綜合素質的一次挑戰,是對同學們的自信心、自覺性、意志力、誠信度的一次考驗;也是同學們對所學知識一次良好的檢驗。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千百年流傳下來,亙古不變。誠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加強道德修養,培養誠信的品質,對當代的大學生來説是至關重要的,誠信考試當然更是首當其衝。為弘揚校風、端正學風、規範考風,做高尚精神之表率,樹道德風尚之典範,立誠信諾言之標杆,值計算機考試來臨之際,我院向廣大同學發出以下倡議:

1、全體同學認真複習,積極備考,嚴肅考紀,爭做文明大學生。

2、學生幹部、入黨積極分子、黨團員積極發揮模範帶頭作用,以身作則,從我做起,作出表率。

3、同學之間相互督促,相互提示,制止作弊,弘揚正氣。

4、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每一名同學都應該從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試行為做鬥爭。

5、全院學生共同努力營造“守紀光榮,違紀可恥”的氛圍,文明考試,誠信克己。

對考試中作弊同學學校將嚴格按照學生手冊中《南昌航空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給予嚴肅處理,具體如下:

第二十一條 對考試違紀和考試作弊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紀律處分:

(一) 被認定為考試違紀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 被認定為考試舞弊者,給予記過處分。

(三) 因考試違紀或舞弊受處分後,再次違紀或舞弊者,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四) 請他人幫自己考或替他人考試者、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它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以上處分參照《南昌航空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 未取得本科畢業資格者;

(二) 因考試舞弊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0

本人自願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及學校組織的期末考試等其他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閲讀並且透徹地理解了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如有違反,自願按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五、本人籤此誠信考試承諾書,同時也對學校組織的其他考試誠信進行承諾,並嚴格遵守其他考試的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簽名: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1

不知不覺中,緊張、忙碌、充實的一學期即將結束,期末考試就要來臨,這是對我們一個學期以來所學知識的一次盤點和檢閲。為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考出真實水平, 我鄭重承諾如下:

一、認真學習、閲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和《貴州理工學院學生考試違紀和作弊處理規定》的相關內容。

二、自覺遵守考場規定,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一)不聽勸阻,遲到15分鐘以上強行進入考場;

(二)考試不到30分鐘,未經允許,擅自離開考場;

(三)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如書本、筆記、紙條等文字材料以及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等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四)攜帶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五)未按指定座位就座或不服從監考教師調動;

(六)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

(七)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手勢或以某種方式示意、校對答案;

(八)未經監考教師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

(九)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

(十)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

(十一)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三、 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一)翻看或抄襲書本、筆記、資料、紙條;

(二)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三)搶奪、竊取他人答卷或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

(四)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考試材料;

(五)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

(六)傳、接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電子設備等物品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

(七)考試過程中使用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八)由他人代替考試、代替他人考試;

(九)其它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四、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一)組織團伙作弊;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它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

五、保證認真複習,為考試做好充分準備。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嚴謹治學,誠信為人。

承諾人: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全體學生

20xx年7月5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2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築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一、嚴格遵守《考生守則》有關條款

1.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的秩序。

2.在每科開考前10分鐘(英語15分鐘)進場按指定座位就坐,中途不得離場,不得提前交卷。考試結束前5分鐘,將答題卡準備好,等待監考員收繳,終場信號發出時停止答卷,並等監考員收齊試卷並清點無誤後方可離場。

3.嚴禁攜帶小靈通、手機等各種無線通訊工具或電子記憶儲存器等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用藍(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小刀、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

4.在試卷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在考場內保持安靜,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案、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二、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接受《-----中學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一律記0分。

(2)扣除所在班級量化積分5—10分/人次。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並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通知家長來校交流,並協助監考。

(6)記入學生思想品德考核檔案,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中,“思想品德”項一律記“不合格”。並取消其今後參加省、市、縣、校三好學生、優秀學乾的評選資格。

(7)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並寫心得體會。

(8)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9)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轉換學習環境、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10)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留給學生本人,一份交德育處保存,作為處理考試違規學生依據之一。

-------中學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3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閲讀《武漢長江工商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考試規章制度,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將服從監考老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試中違紀或作弊,本人服從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願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承諾人:

20xx年12月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4

我是一名報名參加今年大學聯考的考生,我已閲讀了湟中縣《致20xx年大學聯考考生及家長的一封信》《20xx年大學聯考考生參加考試重要事項告知書》中關於考試管理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刑法修正案(九)》節選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36號令)對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違規行為處理的相關內容,我在報名、考試中將以誠信為本,並莊重承諾:

一、本人及家長所提供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資格審查資料真實準確。

二、本人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試規則》和考場紀律。

三、本人絕不攜帶手機、包、計時工具(考場內有電波鍾)、塗改液、修正膠帶等違禁物品進入考點。(違禁物品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危險品、有毒化學品、作弊器材和照相、攝像、掃描設備、塗改液、修正帶、書本、筆記本以及手機、手錶、計算器、電子手環、具有無線接收和電子儲存記憶功能的通訊工具等。若在考場內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本人絕不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絕不參與高科技作弊。

五、本人及家長在報名、考試中,如有提供虛假材料、參與高科技作弊、替考或找人替考等違紀違法行為,願接受《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33號令)、《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36號令)的處理。

六、本人將妥善保管用於網上填報志願的登錄密碼(初始密碼在准考證上)和提交密碼(刮刮卡),避免因密碼遺忘、丟失給自己的錄取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5

我自願報名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已閲讀關於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考試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願承擔一切責任;

2.保證持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和准考證參加考試;

3.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4.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維護考場秩序,遵守考場規則;

5.在考試過程中誠實守信,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服從處理決定,接受處理;

6.本人已周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並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6

__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__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簽字):

日期: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7

我報名參加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__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閲讀並瞭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____考生號:____

簽字日期:20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學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8

考生應將有效證件放置在桌面備查。

2考試期間嚴禁使用手機和其它具有通訊、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如已攜帶進入考場的,請務必關機並關閉鬧鐘後放置指定位置,不得隨身攜帶,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於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3開考前應清空課桌抽屜,抽屜內不準留有任何書籍、紙條和其他寫有文字的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不論物品是否屬於考生本人的,一律以違紀論處。

4考生只准攜帶必要的文具入座,未經允許不得自帶草稿紙,不得以備用為由在課桌上放置多餘的文具。書包、筆袋、紙巾和書籍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務必放置在監考教師指定位置。

5《暨南大學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第十三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本科總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80的畢業生,無考試作弊行為,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確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確切理解為:考試作弊者,無論其後的行政處分解除與否,都將不會被授予學士學位。)

承諾書

我已認真學習並將嚴格遵守學校關於考試的有關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試秩序,考試絕不違紀,做一名誠實守信的大學生。

承諾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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