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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社會實踐報告(精選5篇)

法學社會實踐報告(精選5篇)

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篇1

在實習的過程中,讓我思考了一些司法工作上的不足。比如,在庭審的過程中,看到了陪審員的審理經過以及他們和法官和議的過程,真正理解陪而不審的現實。在簡易程序審理中,看到了法官的權力,看到了獨任制的不足。在執行的過程中,看到了司法實踐對是否是本地人,是否有人管等不同人的區別對待。在定罪量刑過程中,看到了認罪與賠償的重要性,不知是否是富人、圓滑的、厲害的會少一些麻煩呢?這罪與非罪、罰的多與少的界限究竟該如何定義呢?

法學社會實踐報告(精選5篇)

我國的司法實踐尚有許多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但那是中國司法亟待解決的事情。而法院人員認真的工作態度,嚴謹的作風,仍然是我們今後工作和學習的榜樣。

在實習的過程中,感到原本威嚴的法官,其實是那麼平易近人,沒有一點架子,細心回答我們提出的問題,認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指導。每當有案子的時候,法官會和我們一起研究案卷,分析證據,針對案情查找法條、案例及相關資料,讓我們針對量刑提出自己的看法,這無疑幫助我們將學過的知識加以複習,並最大限度的把知識在實踐中得到了應用,也切實感到了作為一名準法律工作者的神聖與莊嚴。讓我深深感到法官走下神壇,成為我們身邊值得崇敬的師長。

另外,在我們接觸的檢察院人員、律師的身上,也有許多我們值得學習的地方。沒有機會到檢察院實習,也是一大遺憾,所以建議學校能夠對暑期的實習也做一定的組織,也許時間不用很多,但公檢法各個工作部門的良好氣氛一定對我們的學習有益而無害。

在實習的過程中,雖然問了許多幼稚的問題,有的工作可能做得還不是很到位,但瑕不掩瑜,實習的收穫仍將是我們的專業學習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期三個月的法學專業畢業實習結束了。感謝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接收我們實習,讓我們在那裏度過了一段難忘的日子。感謝刑庭的法官們、書記員們,是他們耐心的幫助讓我們學到了許多知識,讓我們變得成熟、自信的面對今後的工作和學習。他們認真的工作態度,嚴謹的作風,將是我們今後工作和學習的榜樣。

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篇2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20__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20__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20-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2/0A-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後又於20-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於20__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賣給第三人尹傑,是重複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並承擔訴訟費。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20_0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__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20__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20__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築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築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託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於支付工程款。此後經貿公司於20__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對建築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20-年6月7日,尹傑重複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後的20__年5月,同尹傑算帳“換據”是20__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20__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傑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又予確認。據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後重複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的損失。 被上訴人尹傑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築公司、開發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傑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三、對事實和證據的分析及認定 20-年9月四平市計劃委員會批准開發建設座落於四平市鐵西區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市場項目。項目開發人是開發公司,投資並組織建築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築施工是建築公司。工程於20-年6月開工。 20-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築公司簽訂了《購房協議書》(建築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託),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__年4月25日尹傑與開發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傑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A-B,軸建築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築公司開據了收據,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該建築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築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傑在未取得進户手續,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佔有和控制。 20__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公司三家相互關聯、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築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市場樓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0__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後,對過去委託建築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築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議再一次進行確認。20__年9月6日開發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傑送達瞭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並要求解決善後事宜。後因尹傑強行佔有了合同約定房屋,20__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鐵西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議約定商品房。

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並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於郭繼魁與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並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築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尹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__年4月29日作出(__)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後,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四平市中院於__年7月4日立案,並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託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託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委託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委託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傑、委託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託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築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託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託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傑,

委託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所籤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託,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重複買賣行為,開發公司發現重複出售後,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賠償第三人損失。

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以下簡稱建築公司)辯稱:被告建築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於重複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傑訴稱:第三人於__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係;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籤合同的被告建築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籤合同的被告開發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於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築公司簽訂的《購房協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築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願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__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公司發現該商網重複出售後,於__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於__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換收據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公司所籤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判決:被告四平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第三人尹傑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係成立;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四平市中興建築公司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並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四平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篇4

剛放寒假的那幾天,一直籠罩在大雪裏。出行很不便,想要找份實踐工作也是相當的困難。鑑於很難找到實踐工作和父母的催促,我去我爸媽那兒待了二十多天。在那裏,父母打工所幹的重活我是幹不了的,我只能料理一下家務。疊被子,掃地,洗碗,給上學的弟弟做飯,這些就是我每天的分內工作。

回到老家,我聯繫到鎮上的幾位大學生,打算去做一個志願者,到鄉里的敬老院做實踐工作,看望並幫助那裏的老人。

鄉里的敬老院就坐落在我們村附近。由於缺少資金,敬老院的建築和設施都很簡陋,院裏的工作人員,包括院長在內,也只有四位。為了節省資金和工作方便,鄉里任命的院長就是我們村的村長,以至於最後實踐活動開展地鑑定的簽章都是我們村居委會的簽章。

2月1號是我們去敬老院的第一天。老人們看到特地趕來看望他們的學生,立刻關心起來,詢問我們各方面的情況。院裏的工作人員也很熱情,很歡迎我們的到來,畢竟院裏確實是需要人幫忙的。

我們也詳細詢問各位老人的生活起居情況,與老人們聊起了家常,幫助他們打掃衞生,整理牀鋪。我們從村長那裏瞭解到,敬老院裏共有40位老人,其中近1/3的老人身體不好,分別患有不同的疾病。一般3至4名老人共住一間20平方米的平房。政府每月的補貼只有190元/每人。平時,身體好的老人會幫忙打掃衞生,夏天的時候會幫忙修剪花草,其他老人一般只呆在房裏,看看電視,聊聊天。大部分老人是孤寡老人,只有少數是因為子女工作忙,沒人陪他們。在這裏與同齡人朝夕相伴,共同的興趣愛好,相近的人生觀念,讓他們生活得更加快樂。

去跟待在房間裏的老人聊天的時候,我們六個人通常分為三組,分別去不同的房間慰問老人。起初,我們還顯得有些拘謹,倒是老人們的熱情帶動了我們。有時遇到耳聾耳背的老人,不得不一遍遍大聲的重複回話,我們仍然很耐心地跟他們聊天。一方面講述我們自己的校園生活,另一方面傾聽老人們的故事和經歷。老人們精彩的故事是如此令人着迷,老人們艱辛的經歷又是如此令人心酸。

跟老人們聊完天我們就去幫工作人員整理備案。令我想象不到的是,整理備案居然異常的繁瑣。我們要幫忙記錄40 位老人的基本信息和生活情況。由於有限的工作人員,每天要忙於照顧老人,這項工作一直被擱置。我們到處翻找資料,尋找老人們的信息進行備案。有些老人根本沒有舊資料可尋,我們只能像做社會調查一樣,去訪問那些老人,記錄信息。

第三天我們做了清潔工作,幫老人們打掃房間。掃地,擦玻璃,擦拭傢俱,我們忙得不亦樂乎。最後的難關是院裏的積雪。院裏的工作人員每天照顧老人已經忙的不可開交了,根本沒有空去清除積雪。厚厚的積雪已經結成了冰。老人們本就腿腳不方便,如果走在這樣的路面上,是很容易滑倒的。我們一下下地剷雪,一次次地推車倒雪,每一次的穿梭間,都看到映在夕陽餘暉裏的老人們幸福的微笑。於是我們覺得很滿足,很充實,幹得更加起勁了。

敬老院的工作並不是很累,但卻很繁瑣,什麼事情都要考慮到,哪一個老人都要照顧到。接下來的兩天裏,我們照樣幫工作人員做些繁瑣的工作,如洗衣服,買菜,甚至餵飯。每一樣都挺有挑戰性的。洗40 位老人的衣服,每次都是一大堆,那台舊舊的洗衣機都要轟隆好幾個小時;平時從不過問柴米油鹽的我們,買菜的時候,就也要像家庭主婦一樣跟菜販討價還價,爭得面紅耳赤;有幾個老人患有中風、癱瘓,吃飯的時候需要別人喂,雖然肚子餓得咕咕叫,我們也只得先給老人餵飯。

從2月x號到2月x號的五天裏,我們每天都去敬老院看望老人,幫老人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老人們看到我們來也特別的高興。鄰村的一位趙大爺,特別喜歡下象棋,在院裏是難逢其手。他讓我們陪他下棋,我高調應戰。看到我自信滿滿的下棋,卻接二連三的輸棋,他很是高興。我不知道他是因為依然沒遇上對手,還是覺得我故意謙讓,總之,能讓他高興就行了。

2月x號是我們在敬老院的最後一天。想到還有幾天就要過年了,我們提議給老人們包餃子。有了我們的幫忙,工作人員也就答應了這麻煩的活計。平時連飯都不怎麼會做的我們,包出來的餃子都是不成樣子的。可是老人們也吃得很開心,因為他們理解,那是我們的心意。應屆畢業生網

臨走的時候,我們還跟老人們合影留念。看着鏡頭前夕陽下的老人們,綻開的微笑裏依然掩飾不住歲月的滄桑。畢竟,正值青春年華的我們,是根本無法體會和理解他們的孤獨和悲涼的,我們只能用自己微薄的力量為老人們做點實事。

去敬老院進行社會實踐不僅是一種鍛鍊,更是一種教育。走進社會,鍛鍊自己的同時,我們也體會到,老人,是一個需要我們關懷的弱勢羣體。以後,只要有機會,我還會再去敬老院的。讓我們大家一起用實際行動為關愛老人這一公益事業做出一些努力吧,從身邊做起,從每一個人做起。

法學社會實踐報告 篇5

自從走進了大學,就業問題就似乎總是圍繞在我們的身邊,成了説不完的話題。在現今社會,招聘會上的大字報都總寫着“有經驗者優先”,可還在校園裏面的我們這班學子社會經驗又會擁有多少呢?為了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鍊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後畢業後能真正真正走入社會,能夠適應國內外的經濟形勢的變化,並且能夠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處理各方面的問題,我走進了一家民營企業,開始了我這個假期的社會實踐。

實踐,就是把我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客觀實際中去,使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有用武之地。只學不實踐,那麼所學的就等於零。理論應該與實踐相結合。另一方面,實踐可為以後找工作打基礎。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學到一些在學校裏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而且在中國的經濟飛速發展,又加入了世貿,國內外經濟日趨變化,每天都不斷有新的東西湧現,在擁有了越來越多的機會的同時,也有了更多的挑戰,前天才剛學到的知識可能在今天就已經被淘汰掉了,中國的經濟越和外面接軌,對於人才的要求就會越來越高,我們不只要學好學校裏所學到的知識,還要不斷從生活中,實踐中學其他知識,不斷地從各方面武裝自已,才能在競爭中突出自已,表現自已。

在實踐的這段時間內,我幫忙接電話,複印資料,整理文件,開發票等,感受着工作的氛圍,這些都是在學校裏無法感受到的,而且很多時候,我不時要做一些工作以外的事情,有時要做一些清潔的工作,在學校裏也許有老師分配説今天做些什麼,明天做些什麼,但在這裏,不一定有人會告訴你這些,你必須自覺地去做,而且要儘自已的努力做到最好,一件工作的效率就會得到別人不同的評價。在學校,只有學習的氛圍,畢竟學校是學習的場所,每一個學生都在為取得更高的成績而努力。而這裏是工作的場所,每個人都會為了獲得更多的報酬而努力,無論是學習還是工作,都存在着競爭,在競爭中就要不斷學習別人先進的地方,也要不斷學習別人怎樣做人,以提高自已的能力!記得老師曾經説過大學是一個小社會,但我總覺得校園裏總少不了那份純真,那份真誠,儘管是大學高校,學生還終歸保持着學生的身份。而走進企業,接觸各種各樣的客户、同事、上司等等,關係複雜,但我得去面對我從未面對過的一切。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與在校理論學習有一定的差距。在這次實踐中,這一點我感受很深。在學校,理論的學習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幾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實際工作中,可能會遇到書本上沒學到的,又可能是書本上的知識一點都用不上的情況。或許工作中運用到的只是很簡單的問題,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項任務。有時候我會埋怨,實際操作這麼簡單,但為什麼書本上的知識讓人學得這麼吃力呢?這是社會與學校脱軌了嗎?也許老師是正確的,雖然大學生生活不像踏入社會,但是總算是社會的一個部分,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是有時也要感謝老師孜孜不倦地教導,有些問題有了有課堂上地認真消化,有平時作業作補充,我比一部人具有更高的起點,有了更多的知識層面去應付各種工作上的問題,作為一名新世紀的大學生,應該懂得與社會上各方面的人交往,處理社會上所發生的各方面的事情,這就意味着大學生要注意到社會實踐,社會實踐必不可少。畢竟,1年之後,我已經不再是一名大學生,是社會中的一分子,要與社會交流,為社會做貢獻。只懂得紙上談兵是遠遠不及的,以後的人生旅途是漫長的,為了鍛鍊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對社會有用的人才

雖然,在實踐中我只是負責比較簡單的部分,但能把自己在學校學到的知識真正運用出來也使我頗感興奮。很多在學校讀書的人都説寧願出去工作,不願在校讀書;而已在社會的人都寧願回校讀書。我們上學,學習先進的科學知識,為的都是將來走進社會,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們應該在今天努力掌握專業知識,明天才能更好地為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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