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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實習心得體會

檢察院實習心得體會

由於民事公益訴訟和檢察院的特殊性,檢察院以原告身份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一直受到學術界的關注和討論。接下來就跟着本站小編的腳步一起去看一下關於檢察院實習心得體會吧。

檢察院實習心得體會
檢察院實習心得體會篇1

大學的最後一個學期,根據學校的安排我被分配到開封市金明分局檢察院進行為期六週的實習,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3月13號至4月22號。進行此次實習的目的是為了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和實踐的結合,深化自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為將來奠定良好的基礎。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要求自己,遵守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院工作人員交付的工作,得到了領導和檢察人員的好評,但同時也發現了自己有許多不足之處。

一:實習單位情況

這次實習,我是被安排在檢察院公訴科,剛到科室的時候我主要從事的是內勤工作。學習一些文書的制定,包括起訴書、公訴意見書不起訴書等,幫老師打印有關的案卷材料,做好卷宗的裝訂歸檔工作。空閒時間向科室的老師們請教問題,得到很多的指點。在公訴處老師的知道下,很快我就熟悉了進行公訴的一系列法律程序。

二: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在公訴科的實習過程中,我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對一些沒有完全經過程序的卷宗進行補充和修訂,以及一些輔助性質的工作。在次期間,我又認真學習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完備深化自己的法律知識,這對我的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以下是具體的實習工作。

(一)學習公訴程序的具體規定

剛進入實習單位,領導給我介紹了一些關於公訴科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我一些關於公訴工作的書籍讓我學習。我通過認真的學習理解,大致瞭解了公訴的具體工作範圍和內容。同時也體會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淺薄,所學東西過於的膚淺。

(二)法律文書處理

在實習期間,我工作的重點就是法律文書的處理和卷宗的裝訂歸檔。例如起訴書.審問筆錄.裁決判定書等等,在經過長時間的工作後,對這些文書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也更加熟悉了這些文書的書寫格式和內容要點,極大的豐富了我的法律知識,對我有很大的幫助。在卷宗裝訂歸檔的過程中,我又學習到了在課堂上見不到的知識。例如公安局和法院等相關文件在檢察院文件提起公訴後,怎樣去整理?各種文件和文書在歸檔時是否都應該裝訂上?這些問題在檢察院老師的指點下,我慢慢地掌握了。

(三)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一起辦理了一起關於一起人身意外死亡的案件。在辦案期間,我深刻體會到理論知識和現實生活的差距。學校所學的法律專業知識有時候在辦案過程中完全沒有用處,而且我所學的知識也太過與膚淺,根本不能深層次的去理解,通過實踐接觸辦案過程,親身體會法律知識的運用,使我受益良多。

三:專業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學校所學的是法學專業,所包括的法律門數相當的廣泛,可以説是面面俱到。正因為這樣,我在學習過程中不能更為深刻的理解各門法律知識,不能從本質上掌握這些內容。現在能夠通過實習來是自己的理論知識轉化為實際需要,對我來説是個很好的時機。抓住這樣的機會,我能夠把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從而使自己的知識上升一個層次。

在公訴科我從事的工作內容基本上都是與刑法相關,所以在空閒時間我及時充電,又深入學習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通過學習,使自己在工作中更加有把握,遊刃有餘。

首先,在整理案件和卷宗過程中,我留意了下起訴書和判決裁定書的制定和具體的內容。把這些東西同我的刑法知識想結合,自己來判斷案件的性質和判定結果,再與卷宗對比查出自己的不足之處,通過這樣的方法我對刑法的條文規定更加的熟悉。同樣,作為一門程序法的刑事訴訟,更加是不能缺少的。各種文書的制定都是要經過法律規定的程序的。

其次,由於公訴科的案卷過於煩瑣,單純的刑法相關知識根本不能應對,其他的法律知識是不可或缺的。一個案件甚至有時候要運用幾門法律結合來判斷,這對我的理論知識是個很大的挑戰。我不斷的請教檢察院的老師們,請他們指點我的工作方法,暗地裏和同學相互交流知識心得,經過長時間的磨練,我有了長足的進步。

最後,文書的制定雖然在實踐中比在書本上的類型要多很多,但基本的格式內容還是一樣,我在實習過程中也練習了下,感覺到文書制定也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

四: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幾個問題

由於公訴案件的複雜性,加上我們國家體制的一些不完善地方,使得在處理相關案件的時候產生了很多的問題。通過我在實習過程的觀察,具體有以下幾個:

首先:對於案件的後續工作做的不是很充分。當相關的偵查人員偵查過後,對於案件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處理,沒有及時的提出司法建議,這對以後犯罪的預防十分不利。

其次:在工作過程中,對於現在科技的東西運用手段不是很完善。可能是由於經濟或者其他什麼因素的限制,檢察人員並沒有很多現代化的技術設備能夠運用。

最後,在各個檢察院之間的案件調動辦理過程中,不必要的程序過多,使得整個辦理過程拖延時間太長,影響了辦案的效率。

針對這些問題,檢察機關應該提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辦法來,既要滿足檢察人員的需要,有不能過於的浪費。同時還應該加緊對檢察人員法律素質的培養強化,培訓他們掌握新科技的運用,提高辦案效率。

五:實習的心得體會

通過這次實習,我真正的接觸到了法律的最前沿工作,提高了自己的認知水平,明白了許多新的道理,有了很多新的體會。

(一)在課堂中一定要刻苦學習理論知識,應當明白“書永遠都不白讀”的道理。現在許多同學都説,實踐與理念是不同的,書上講的在實踐中是用不上的,看書沒什麼作用。從我的實踐來看,課堂知識對於從總體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對於某些工作的指導作用,是實踐所不能代替的,加強課堂知識的學習,對於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論知識必須通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這樣才能與實踐結合,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還是很複雜的,不是説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的。參加實踐對於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

(三)必須擴展知識面,增強綜合素質。這次實習中接觸的案件,與其他各門科學都有聯繫。在辦案過程中,偵查.證據的知識顯得極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還有其他相關知識對於瞭解當事人所處的環境,對於案件的偵查對有幫助。加強綜合技能的培養,擴大知識面,可以切實的開展實際工作。

六:實習結語

我們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我們不僅要努力學習法律的理論知識,還要有相關的實踐體會。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模式來深化自己的理解層次,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為做一個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奠定穩定良好的基礎。

檢察院實習心得體會篇2

為期六週的實習期結束了,我在這六週的實習過程中學到了很多在學校課堂上根本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應該説是受益頗深。在具體的實習過程中,我瞭解了國家機關的相關職能,細化了一些課堂上的知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實習過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間還加班兩次,出差一次共三天;與單位的工作人員打成一片,説來真正體驗了具體的實踐工作。

一、實習單位的基本狀況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從開學七年級直到4月7日,共經歷了六週。

反瀆職侵權處主要是為了處理國家工作人員犯瀆職罪、利用職務侵權罪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來看,反瀆職侵權處主要負責四十多個罪名的偵查工作,是具有很強專業性質的檢察機構。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是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實施的非法拘禁、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負責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直接立案偵查本地區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跨地區的瀆職侵權犯罪大、要案件的偵查及個案協查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涉外及跨區、縣瀆職侵權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區、縣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事項;研究制定全市有關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的規定。

二、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我進入反瀆職侵權處實習,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跟隨偵查人員辦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協助性質的工作。在此期間,我認真學習了有關瀆職、侵權類犯罪的具體規定,明確了這兩類犯罪的立案標準,瞭解了國家機關在偵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學習瀆職侵權案件的具體規定

剛進入實習單位,單位領導向我們介紹了一些關於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了我一本關於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手冊。我認真學習了有關反瀆職侵權案件的一些細節情況。

通過學習,使我對於課堂上有關這一類罪名的相關情況有了更細化的認識,對於瀆職侵權罪的認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書處理

在實習期間,我協助處理了大連市各基層檢察院反瀆職侵權科的立案報批表;負責錄入一些預立案案件的基本狀況;協助打印記錄一些詢問和訊問筆錄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礎法律文書工作。

實踐中的檢察文書與我所學習的司法文書課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區別,但基本大同小異。對於筆錄的記錄,我覺得我還是缺少實踐經驗,不知道該記那些語言,不該記錄那些語言,不能不説是一種遺憾。

(三)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辦理了一起税務人員瀆職案件,一起司法人員瀆職案件,一起海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還接觸了一起跨地區的重大侵權案件。

通過跟隨辦案,我深知實踐與理論的差別。理論是系統化的,而實踐中的案件由於時間地點的差別,可以説是非常凌亂的,沒有豐富的經驗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來的。

三、專業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學校學習的是法學專業,可以説是面面俱到式的學習。但由於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處立案管轄的瀆職侵權類犯罪包括刑法分則第四章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和刑法分則第九章規定的瀆職犯罪,所以對於我在反瀆職侵權處的實習工作具有實用價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首先,刑法中關於這些罪名的構成和認定,對於認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導意義的;刑事訴訟法中關於人民檢察院獨立偵查案件的管轄範圍是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依據,關於偵查的程序規定,詢問和訊問的方式和證據等,都是與實際相結合的。

其次,由於刑法本身調整的社會關係就極為複雜,而且國家職能的廣博,使得偵查瀆職、侵權類犯罪時需要應用許多學科的知識,如會計、税務、交通等等。在處理相關的一些案件中,我明顯感覺到其他專業知識對反瀆職侵權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對於這些知識不夠了解,那麼就看不出問題,説不定就成了一個外行。

最後,在法律文書的處理過程中,感覺到實踐中的法律文書比起書本上的文書類型要多的多。雖然文書格式各異,但與課堂上所講的也是大同小異。

四、實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原因和解決途徑

由於瀆職侵權類案件的複雜特徵,加之我們國家體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處理瀆職侵權案件中產生許多問題。結合我的觀察,發現瞭如下的一些問題:

首先,對於案件的後續工作做的不夠。偵查人員偵查完以後,對於案件出現的原因等許多方面不作處理,沒有及時向一些單位提出司法建議,對於犯罪的再預防不利。

其次,在辦案過程中,對於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還不完善。在我實習期間,正值遼寧省全面推選詢問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但是在跟隨辦案過程中,發現這些技術設備不完善,而且相應的軟件程序不是很先進,技術人員的技術手段也不熟練。

最後,在跨地區辦案過程中的效率不夠高,在這次實習的出差過程中,我發現行程那麼遠,只是核實幾個問題,等回來後,過幾天還得過去,執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費了國家的司法資源。

當然,實踐中的問題不止這些,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覺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辦案人員有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只管自己所辦的案子中的問題,而對於引發犯罪的原因的事項不關注,怕得罪別的機關和人員。

二是培訓和學習體系不完備,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沒有跟上時代。而且由於技術人員的技術單一,不能適應案件錄音錄像的專業特點。

三是地區合作不強。異地司法協助的功能沒有發揮好。

針對出現問題的原因,應當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逐步解決和消除這些問題:

完善辦案人員的職責,對於辦案人員的職責,不但要對其偵查案件的活動,還要針對其辦案所接觸到的問題。在案件中發現容易出現犯罪的地方,讓辦案人員給予司法建議的職責;加強案件處理完畢後的再預防工作,防止同類情況的出現。

加強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從政策和紀律上要求其與時俱進的學習,對於跨專業的知識要求其儘量掌握。

充分加強地區司法合作,對於不需要異地辦理的案件,儘量利用當地的司法資源,同時對於對方的司法協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實習體會

這次實習,我真正接觸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實踐能力和認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體會很深。

(一)在課堂中一定要刻苦學習理論知識,應當明白“書永遠都不白讀”的道理。現在許多同學都説,實踐與理念是不同的,書上講的在實踐中是用不上的,看書沒什麼作用。從我的實踐來看,課堂知識對於從總體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對於某些工作的指導作用,是實踐所不能代替的,加強課堂知識的學習,對於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論知識必須通過實踐的檢驗和認可,這樣才能與實踐結合,才能更好的指導實踐工作。雖然實習單位的工作,我在課堂上都有所聞,但到實際中,才發現,現實

還是很複雜的,不是説光憑一些框架式的理論就能解決的。參加實踐對於理論知識的學習和深化,是很有幫助的。

(三)現代科技對於處理實際問題作用太大了。在這次實習中,我們查閲案件,都是通過網絡,辦案自動化不但節約了時間,而且對於處理案件也不無裨益。全程錄音錄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對於司法文明的發展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辦公自動化、網絡化,提高了效率,節約了國家資源。

(四)必須擴展知識面,增強綜合素質。這次實習中接觸的案件,與其他各門科學都有聯繫。在查帳過程中,會計、税務的知識顯得極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關知識對於瞭解當事人所處的環境,對於案件的偵查對有幫助。加強綜合技能的培養,擴大知識面,可以切實的開展實際工作。

檢察院實習心得體會篇3

20XX年1月16日——20XX年2月8日期間我在Xx縣人民檢查院實習這期間我學會了很多常識性和事務性的知識,增長了知識和經驗;和犯罪分子進行了交流,瞭解了其中一些人的狡猾和一些人的無奈;更深刻的體會到法律程序的嚴格性和必然性。

説起來也很丟人,學法律兩年了,不知道抓捕人還需要檢察院的批准,學了一大堆的法律條文,總覺的自己學了很多東西,其實一到工作的崗位上什麼都不會,能判斷是什麼罪行只是法律工作的第一步,還必須準備寫大堆的材料,逮捕意見書,逮捕登記卡,每月報表,逮捕書,檢察院認為要提請批捕公安局沒有提請批捕的要詢問批捕理由,檢察院認為不該提請批捕的公安局在押的要求説明批捕理由。

實習第一天,為了不遲到給別人留下好影響我起了個大早,上路,註冊,報道,檢查長問我要選擇什麼科室的時候我説不知道因我真的不知道檢察院有什麼科室以及各科室是幹什麼的。最終被安排在了Xx縣人民檢察院的偵監科也就是以前的批捕科。我跟着才檢察長認識了肖科長、張明住檢察長和張輝幾個志願者。第一天的工作,科長讓我自己看着學,看看案卷,一整天下來所有沒有裝訂的沒裝訂的只要是在辦公室的案卷都被我看完了。發現Xx縣20xx年死了很多人,不是殺人就是故意傷害、不是搶劫就是xx、不是盜竊就是賭博、案由一個比一個離奇,一個比一個可笑,一個比一個沒道理,但我想大部分是真的,於是形成了檢查院有鬼的理論,晚上渴的要死就是不敢一個人來辦公室喝水。第二天的任務是整理檔案卷宗並進行裝訂,在學校時也學習過檔案整理,但着實不知道從哪裏下手,都説檔案整理十個枯燥的事情,但“新官上任三把火”,檢察長説這個枯燥的機械性工作是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實習的必經科目.性質有點像後勤,説來似乎是很簡單的歸類,但每個卷宗都包括了目錄表、審查逮捕提請書,審查逮捕登記卡,案件線索登記表,審查逮捕意見書、當事人身份證明、證據材料、筆錄、送達回證等文書,要按照規定順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書。案卷依目錄的順序按照A4紙的大小排好順序,打好頁碼,打好封皮,然後裝訂成冊(裝訂要拿電鑽打孔,線也有自己獨特的穿法,覺得人很聰明)簽字蓋章,填好檔案盒,將案件基本信息輸入電腦存檔,準備移送市人民檢察院。説起來很簡單,但是做起來,就是一些繁瑣而重複的工作。而且好像沒有什麼技術含量。但是邊整理邊看,我發現在這些提請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大家犯案的動機千奇百怪,比如李某就因為前妻不讓其看孩子便將前妻孃家人全殺了;在整理卷宗過程中,我也對對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實習的第二天就在埋頭苦幹悄然而逝,沒有特別的感悟,沒有動人的事蹟,一切都非常的順其自然。能夠儘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儘快進入角色,對我來説,是實習之初最重要的事情。就這個意義而言,第二天,很是成功。

我實習的地方是縣檢察院,地方小,事情多,雖然分工不夠明確,卻也因此讓我在短短的實習日子中學習更多的東西,收穫無疑是巨大的。在實習的過程中,我無數次感覺自己犯下的錯誤可笑,不過最丟人的是一個盜竊案審查逮捕案件我拿蔡檢辦公室讓簽字,蔡檢問我犯罪嫌疑人哪裏人我説不知道我去拿材料看,蔡讓我喊肖科長去他辦公室,後來張明大哥説是該找肖科長簽字的不是蔡檢,才知道自己錯的有點離譜。無數次向助檢查官,志願者們請教我遇到的問題,小到複印機打印機怎麼用,怎麼給複印機打印機裝紙,公章怎麼蓋以及該蓋到什麼地方(有日期和中分的地方)也無數次抱怨重複的工作,無數次欣喜自己收穫到的知識,感受是很多的,但是我不願意空談體會,20多天的實習生活不是每時每刻都有做不完的工作,比如指導道老師不在的時候我就不知道要幹什麼,因為怕幹錯了就成倒忙了。但只要公安局送來了案卷,我能自己獨立完成提請逮捕登記卡和審查逮捕意見書,(內容差不多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發案、立案、破案的經過;公安認定的事實;(二)、證實這一事實的證據:證據一:案件來源、證據二:被害人陳述、證據三:1、辨認筆錄(詳見覆印件)。2、當場盤問,檢查筆錄(詳見覆印件)3訊問筆錄(詳見覆印件)、證據六:其他證據1、到案説明(詳見覆印件)。2、户籍證明(詳見覆印件)、證據七:犯罪嫌疑人供。四、處理意見:最後承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上意見)在科長和檢察長批准逮捕後能填寫逮捕意見書,跟公安機關要回回執,填提供法庭意見所需證據材料意見書,會自己編織目錄複印各種證據完成案卷的裝訂。

我剛去檢察院不久,由於控申科的志願工作人員請假回家,反貪局又拘留了四五個貪污犯罪嫌疑人,每天大家都要輪流看守,又是年末各科的工作都很忙,所以我在實習過程中,有時也在控申科值班解答來訪人員的問題。一部分人是對一審判決不服要求上訴,一部分人要求檢察院公訴,很大部分人是找錯機關了,該找公安機關,法院,或民政部門的案件都被當事人找到檢察院來了。檢察院各部門也相互推辭,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來訪案件能不受理就不受理,但我每次都會耐心的給他們説,實在不會的我就帶他們去長各科檢察長。

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從偵監科學到審查逮捕程序要求大概為:審查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認為證據存有疑問的,可以複核有關證據,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必要時可以派人蔘加偵查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審查下列案件應該訊問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需要予以逮捕等關鍵問題有疑點的,主要包括: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達到刑事責任年齡需要確認的,有無逮捕必要需要確定的,犯罪嫌疑人對案件主要問題的供述前後矛盾或者違背常理的,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重大矛盾的,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偵查活動可能存在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的等違法行為的,犯罪嫌疑人要求訊問的,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該依法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認真聽取其供述辯解。未訊問的應當送達《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書》由犯罪嫌疑人填寫後及時收回審查並附卷。辦理審查逮捕案件時,發現應該逮捕而偵查機關未提請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應該建議偵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如果偵查機關不提請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檢查院可以直接做出逮捕決定,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對於不批准逮捕的案件,應當説明理由。

這次實習,我學會了很多東西,好的不好的又有,把理論和時間結合了起來,也開始更深刻的思考一些現象。要求自己以後在司法從業中要公正嚴明,為百姓辦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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