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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報告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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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會計實踐報告

實習報告3月

一、儲蓄存款實名制的含義

儲蓄存款實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機構開户和辦理儲蓄業務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銀行員工有義務給予記錄,並要求存款人在存單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於有效保護個人利益和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促進金融體系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進行,保證個人金融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

我國建國五十年來,儲蓄存款制度一直實行的是記名(虛名)儲蓄制度。其記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碼亦可以是親友的名字。特別是活期儲蓄,銀行只認存摺不認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摺出示印鑑或輸對密碼(由取款人開户時約定)銀行即按折付款。儲蓄存款實名制是發達國家早已實行的一項金融制度,也是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制度.

二、為什麼要實儲蓄存款實名制

我國現行的儲蓄存款記名制可以説從源頭上造成了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已經妨礙了改革開放的進程,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

1、儲蓄存款加快增長現象下掩蓋了觸目驚心的社會財富轉移。截止1999年6月末,我國商業銀行儲蓄存款總額(本外幣全折人民幣)達6.3萬億元。我國居民儲蓄存款是呈幾何級數增長的,1987年,我國居民儲蓄存款餘額僅3073億元,1992年突破1萬億元,1994年突破2萬億元,t995年突破3萬億元,到1998年末更是達5.3萬億元,而僅僅半年,1999年6月末已達6.3萬億元。1992年以來,我國gdp增長率雖然走上了快速增長的通道,最高的年份是1992年的14.1%,最低的年份是1998年的7.8%,從92年到98年,算術平均數也僅10.76%,gdp的增長與儲蓄存款增長不同步,這説明兩點,一是國民收入的分配過份向個人傾斜。二是有些個人收入已經不來源於國民收入,而是直接來源於國有資產的流失。

2、税收徵管困難,偷逃税款嚴重。納税是公民的義務,但在現實條件下,能偷逃税賦成了個人的本事,對不少財務管理人員來説,逃税倒成了其義務,我國個人所得税規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約在0.28%左右,遠低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過多,根源在於我國的現行儲蓄存款制度根本無法支持個人所得税的徵收和監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於建立公民的信用體系,不能明確個人對國家應盡的義務,無法通過税收槓桿調節居民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使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

3、使我國的相關調整政策無所適從,實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針對我國內需不旺、消費疲軟的狀況,國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費的政策,如連續下調利率、鼓勵消費信貸、徵收儲蓄利息所得税、增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刺激教育消費等等,但這些政策實施效果很不明顯,為什麼?因為儲蓄存款記名制掩蓋了貧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機構很難對症下藥,對少部分暴富階層的人士來説(據非官方資料,這部分僅佔存款人數7%的階層控制了約60%以上的儲蓄存款總額),收入只是數字的增加減少,錢對他們來説幾輩子也花不完,該有的都有了,因此他們對刺激消費的政策很麻木。

4、個人信用制度無法建立起來。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一切經濟關係要靠信用來維繫,沒有好的信用制度,就會產生“交易冷淡”和“投資鎖定”現象,由於互不信任,交易方式會向現金交易和以貨易貨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銀行惜貸、企業惜投、個人惜借”的悲觀情緒瀰漫,造成經濟活力日益下降,宏觀調控政策難以發揮作用。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當然是一個複雜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規建設、

對銀行儲蓄存款實名制的一點探討

暑假期間,我有幸來到了中國工商銀行雙流縣支行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會計實習,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知識,受益非淺。下面是我對銀行儲蓄存款實名制進行的一點簡單探討。

一、儲蓄存款實名制的含義

儲蓄存款實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機構開户和辦理儲蓄業務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銀行員工有義務給予記錄,並要求存款人在存單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於有效保護個人利益和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促進金融體系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進行,保證個人金融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

我國建國五十年來,儲蓄存款制度一直實行的是記名(虛名)儲蓄制度。其記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碼亦可以是親友的名字。特別是活期儲蓄,銀行只認存摺不認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摺出示印鑑或輸對密碼(由取款人開户時約定)銀行即按折付款。儲蓄存款實名制是發達國家早已實行的一項金融制度,也是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制度.

二、為什麼要實儲蓄存款實名制

我國現行的儲蓄存款記名制可以説從源頭上造成了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已經妨礙了改革開放的進程,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

1、儲蓄存款加快增長現象下掩蓋了觸目驚心的社會財富轉移。截止1999年6月末,我國商業銀行儲蓄存款總額(本外幣全折人民幣)達6.3萬億元。我國居民儲蓄存款是呈幾何級數增長的,1987年,我國居民儲蓄存款餘額僅3073億元,1992年突破1萬億元,1994年突破2萬億元,t995年突破3萬億元,到1998年末更是達5.3萬億元,而僅僅半年,1999年6月末已達6.3萬億元。1992年以來,我國gdp增長率雖然走上了快速增長的通道,最高的年份是1992年的14.1%,最低的年份是1998年的7.8%,從92年到98年,算術平均數也僅10.76%,gdp的增長與儲蓄存款增長不同步,這説明兩點,一是國民收入的分配過份向個人傾斜。二是有些個人收入已經不來源於國民收入,而是直接來源於國有資產的流失。

2、税收徵管困難,偷逃税款嚴重。納税是公民的義務,但在現實條件下,能偷逃税賦成了個人的本事,對不少財務管理人員來説,逃税倒成了其義務,我國個人所得税規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約在0.28%左右,遠低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過多,根源在於我國的現行儲蓄存款制度根本無法支持個人所得税的徵收和監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於建立公民的信用體系,不能明確個人對國家應盡的義務,無法通過税收槓桿調節居民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使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

3、使我國的相關調整政策無所適從,實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針對我國內需不旺、消費疲軟的狀況,國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費的政策,如連續下調利率、鼓勵消費信貸、徵收儲蓄利息所得税、增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刺激教育消費等等,但這些政策實施效果很不明顯,為什麼?因為儲蓄存款記名制掩蓋了貧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機構很難對症下藥,對少部分暴富階層的人士來説(據非官方資料,這部分僅佔存款人數7%的階層控制了約60%以上的儲蓄存款總額),收入只是數字的增加減少,錢對他們來説幾輩子也花不完,該有的都有了,因此他們對刺激消費的政策很麻木。

4、個人信用制度無法建立起來。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一切經濟關係要靠信用來維繫,沒有好的信用制度,就會產生“交易冷淡”和“投資鎖定”現象,由於互不信任,交易方式會向現金交易和以貨易貨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銀行惜貸、企業惜投、個人惜借”的悲觀情緒瀰漫,造成經濟活力日益下降,宏觀調控政策難以發揮作用。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當然是一個複雜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規建設、

金融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等諸多內容,但儲蓄暑期實習報告存款實名制則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內容。

三、如何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

1、以現有的個人身份證號碼為基礎,建立儲蓄存款實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證,個人信用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能否享受貸款、透支和分期付款,還影響到退休保障。在儲蓄存款實名制的記錄和支持下,每個人的每一筆收入、交易、納税、借款、還款的情況都記錄在案,作為考核信用的基礎。

2、明確一個申報確認期,對現有個人帳户及個人財產進行申報登記,説明可計算的合法來源,對於到期按兵不動,無人認領的,以及無法説明合法來源的,國家給予凍結調查,違法收入將沒收充公。

3、實行銀行帳户與税務機關聯網,個人帳户收支情況在授權範圍內報送税務局,由税務局作為納税依據,税務局有義務對個人財產高度保密,並建立相應的懲罰措施。為堵塞現金交易、逃避税務檢查的漏洞,銀行應嚴格控制大額存取款的數量和次數,對不正常情況報送税務局。

4、要促進支付手段的票據化,為財產登記和依法徵税提供依據。尤其是個人帳户要普及支票轉帳業務,票據清算要實現電子化、即時化、通存通兑化,切實提供“隨時、隨地、隨意”的個人轉帳業務,逐步改變傳統的依賴現金交易的做法。

四、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中要注意減輕負面影響

50年來,我們是靠廣大老百姓的勤儉節約的美德和高儲蓄率才支撐起社會和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金融是經濟的核心,金融穩定了,人心才能穩定,社會才能穩定和發展。發展儲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於儲蓄保密性,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為“怕露富”是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老百姓怕露富,貪污腐敗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兩者之間權衡,趨利避害,很費思量,這是我們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第二,推出儲蓄存款實名制後,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將退出銀行儲蓄,一部分深懷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這種存款下降必然首先衝擊中小銀行,因為中小銀行的歷史、背景和存款實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過份提取將造成銀行流動性風險和支付壓力,所謂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突宂出來,由此衝擊到整個銀行體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因此,減輕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的負面影響,關鍵要做好以下三

點:

1、加強法律法規配套建設。如“保密法”、“個人財產保護法”。

2、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對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和公安、法院、紀檢、審計等執法部門內部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嚴格執法,嚴格保密。加大對執法部門的監督力度,控制好執法機構對個人金融財

產查詢、凍結、劃扣的權力。

3、反對腐敗。某些地方基層機構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比較嚴重,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有可能使幹部更容易掌握居民的家底,因而更容易有的放矢治理“三亂”效率更高。因此對基層幹部要加強知法守法教育,嚴懲“三亂”,對濫用職權,侵犯存款人利益的要堅決追究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暑假實習報告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説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説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説,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説,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説,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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