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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習工作報告(精選3篇)

法律實習工作報告(精選3篇)

法律實習工作報告 篇1

四月十日入律所實習至今已有兩月有餘,感受頗多,著述為文。

法律實習工作報告(精選3篇)

律師要有自己的思想,沒有思想的律師,永遠也不會成為一流的律師。律師不僅要精通法律,而且要了解商業運作的歸則,理解法官裁判風格,體會客户真正需求。同時,思想上還要注意遵守執業操守,保護好律所和律師自身利益。如果要很好平衡這些複雜的關係,需要律師將具體的工作逐步提煉為工作的指導思想,並貫徹到工作中去。這樣,有了思想作為指導,律師才能逐步形成成熟、穩健的執業風格。

律師僅有思想是遠遠不夠的,還要特別注重實務操作。

律師實務操作應是多方面的,但本人想結合自身實習經歷,淺談兩個方面。

一、案源

有人認為實習律師當務之急是學會案件實務基本操作,有沒有案源關係不大。實習時要儘快學會實務操作無可厚非,但對待案源的態度,本人不敢苟同。實習是為一年後執業作準備的,如果不從實習階段就開拓案源,那麼等到執業以後再去開拓,就會像有的律師一樣,執業都一兩年了,還沒什麼案子,沒什麼事可做。那就未免太晚矣!其實自己細想一下也知道,案源是律師執業的第一步,沒有案子,還怎麼做案子?所以説實習階段就開拓案源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既然如此,那麼怎麼開拓案源呢?

我想主要應從以下兩方面着手:

(一)宣傳自己,讓客户瞭解自己。把自己的個人情況放到律所網站上,製作個人網頁,參加網上法制評論等。

(二)培養社會關係

1.培養與公檢法司各機關的關係

(1)通過隨律師一起辦案認識各機關人員,瞭解他們,向他們虛心請教一些辦案問題,與他們進行良好的溝通,給他們留下深刻地印象。

(2)通過自己單獨去辦律師交辦的案子,認識各機關人員。去辦案見面時要有禮有節,給人留下良好地第一印象,這樣第二次去就會記得起你。如此“一回生二回熟”,彼此就認識了,以後要辦類似的案子就方便多了。

(3)通過親戚朋友認識公檢法司各機關人員,並保持良好關係。

2.培養與各企業的關係

(1)通過親朋好友認識企業管理人員,與他們溝通,保持聯絡,為一年後打下案源基礎。

(2)通過老鄉關係認識瞭解一批企業,為今後執業,進一步開拓案源和市場。

3.培養社會其他各行各業人員的社會關係,包括同事關係。

二、執業技巧本站

執業技巧應是多種多樣的,但兩個多月的實習讓我感受最深的,莫過於律師的收費標準、收費技巧和如何準備立案。

(一)收費標準和收費技巧

每個律所都有自己的規定,但國家物價部門和律師協會又有些不同規定,這其中有些重合和交叉,這些怎麼處理。這是一般情況。還有特殊情況的,比如疑難複雜案件怎麼收費?到底可收多少費用要心裏明白。實習一個月還沒搞明白,而且自己對此還沒予以足夠重視。用主任的話説“吃飯家伙還沒掌握好”。自從主任前幾天的一次談話,才使我醍醐灌頂。的確,自己連入行之門都搞不清楚,談何入行?一般案件按照收費標準計算,根據省律師協會文件確定的疑難複雜案件可以在收費標準的1-5倍內收費。對一些個人當事人確實經濟有困難,也可在當事人提交申請減交後,經主任批准略收低些。

(二)如何準備立案

1.瞭解案情,傾聽當事人陳述,與當事人良好溝通,深刻理會當事人真正意圖,合理分析案情,告知當事人成功的可能性和注意事項,讓當事人心中有底又有信心,但不要打保票,把話説死了。

2.寫律師法律文書

(1)寫起訴狀

a民事起訴狀

在全面瞭解案情的基礎上寫好起訴狀。這寫起訴狀需要先有個初稿,再細化修改,“文章是改出來的”,起訴狀也不例外,但一般改兩次就差不多了。文字上要言簡意賅,格式上符合文書要求。一般起訴狀文書不要超過兩張紙,因為不是每個法官都有這麼耐心和細心的,所以力求意盡的前提下求簡。

b刑事自訴狀

多看律所律師往年訴訟的典型文書,然後結合案情自己寫。

c行政起訴狀

律所行政案較少,自己可看些法律文書方面的書。

(2)辯護詞本站

要學寫辯護詞,就要看律師典型的刑事辯護詞,作為參考多學習,多請教,不懂就問。

(3)代理詞

要多看代理詞,再結合律師交辦的案子自己寫,寫完後經律師看後有哪些不足,自己再改,體會一下自己為什麼這些沒有注意。

3.案件表。

依表順序裝訂,要記住。通過辦案多次裝訂來掌握,按當事人人數製作副本。

4.去法院立案。

注意自己先算一算訴訟費,好自己先準備費用。

法律實習工作報告 篇2

光陰似箭,一個月的實習時間就在我們的指縫中流走了,法院,給我的東西實在是很多很多,酸甜苦辣,付出與回報,工作的苦與累,挫折感與成就感,理論與實踐的衝擊,這些都逐漸在我本來有點浮躁的心靈內沉澱,發酵成一種不能用紙筆所形容的感動。反思這一個月的寶貴光陰,我想我在工作的最直接的層面,收穫了以下幾點:

不為家主,不知柴米油鹽的來之不易。從小到大,在父母和學校的保護下,我們總是過着無憂無慮的生活。而在今年的暑假實踐期間裏,在法院的信訪大廳裏,我卻看盡了人間的辛酸冷暖。本以為會平淡無奇的實習生活,因為這些或是令人感動,或是令人悲憤,或是令人震撼的真實故事而變得多彩多姿。當我目睹和聆聽到一個又一個催人淚下的故事時,我才知道法律理論在現實操作中還存在着很多的問題,原來還有很多東西並不是從書本上就能學到的。而到今天,那些故事還沒有結局。

(一)命途多舛的人

記得剛到信訪廳實習的時候,值班的科長就告訴我,信訪廳是一個可以反映社會問題的窗口,在那裏不僅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人,除了可以學到一些專業理論的實踐知識外,還可以學到許多做人處世的道理。那時候的我卻不以為然。

直到第一次看到他,我才打破了我的想法。那是我剛到法院的信訪大廳實習的第三天,當時他穿着一套破破爛爛的衣服,旁邊還有一個兩歲多的天真活潑的小兒子。如果要用什麼形容詞來描述他的話,那就是面容憔悴,渾身上下堆滿了塵世的滄桑與無奈。他,楊某,三十歲出頭,本應風華正茂的青年卻是一個曾經自殺未遂的苦命人。

後來,在信訪廳值班法官的一些介紹下,我才漸漸瞭解楊某身上曲折的故事。幾年前,楊某帶着妻兒到佛山來打工,因為一次意外,他在工作中受傷了,經過救治,人是活下來了,可右手卻高位截肢,成為殘廢一族。對於一個人來説,這已經是非常巨大的打擊,哪知屋漏偏逢連夜雨,漏船又遇打頭風,故事才剛剛開始。不久後,楊某工作單位的老闆王某隻支付給楊某一些基本工資,不願對楊某的傷殘進行賠償。楊某幾經周折,好不容易在第二次官司中打贏的時候,王某卻已經逃之夭夭,人去廠空,並且還拿走了楊某的保險賠償款。面對着鉅額的醫療費,楊某的人生頓時跌入了地獄。楊某的美滿家庭也開始因這次事故而破裂,一年後,夫妻兩人離婚,妻子只留下一個小兒子給他。之後,楊某一貧如洗,四處流浪,晚上帶着小孩睡公園裏或破屋中,白天靠左手揀垃圾,三餐也沒有着落,別説治療,就連生存也成了一個問題。看到四壁楚歌,楊某在四處求救無效的情況下,於去年選擇了服藥自殺,但因被人發現及時,又救活了。

看到楊某悲慘的遭遇,法院的執行人員都很想幫助他。可是在多次的調查和努力以後,卻依舊找不到王某的蹤跡。找不到王某就意味着楊某的賠償款不能得到執行,也不能使自己的病情及時得到醫治。一直到今天,楊某依舊過着落魄、困苦的生活。

看着他身後的故事,又豈是一個慘字了得?我們非常同情他,但卻幫不上他多少忙。因為在法律規定之外的事,已經不是我們所可以提供幫助的範圍了。因此我們只能在他臨走時私自捐點錢給他,並給他送上一些精神上的慰撫。

而在後來的幾次法院大接訪中,我又看到了他消瘦的身影,旁邊還有一個笑得燦爛無邪的兒子。我們都明白,執行難已經成了他心中難以磨滅的痛!

(二)皺着眉頭生活的人

在法院實習的日子也過得飛快,豐富精彩的實習生活,總是帶給了我太多的感慨與啟發。從書本到生活,從理論到實踐,從事件到哲理,我在幫助和解答當事人問題的時候,在審查和辦理相關法律手續的時候,一件一件豐富細膩的他人經歷,一個一個悲哀無奈的他人故事,總是令我動容,也常常讓我發現自己在學習和知識上的不足。而在那些多彩的人生經歷之中,有一個人的故事也令我印象異常深刻。

法律實習工作報告 篇3

作為一個法學院二年級的學生,我很榮幸參加了“清華大學法學院·學生志願者農村法律服務項目”,作為中律原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寒假普法志願者,在家鄉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實踐項目,也取得了很大的收穫。

第一部分:法院實踐篇

20xx年2月2日至13日,我於河北省xx市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進行了寒假實踐,在這12天中,我同xx市市中院的各級領導、各庭法官以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座談和深入的討論,也親身經歷了某些案件的審理和事後執行過程,並且同數位民工兄弟、城市工薪人員以及低收入人員進行了一些訪談,從中瞭解到家鄉近來幾年的政策變化以及羣眾對政策的態度。

之所以選擇在執行庭實踐,是因為執行難問題一直是困擾我國司法和執法系統的重大難題,一直給我國法院的司法形象和權威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自1999年全國法院開展“執行年”以來,為解決“執行難”問題,已經採取了相應的對策和措施,比如大力推行委託執行,組織執行大會戰、完善執行機制,改進執行程序,提級、交叉執行,建立全國法院執行信息連網系統等。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執行難”問題雖然得到了初步緩解,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執行難,決非朝夕之功,將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法院在執行問題上仍面臨着很多困境,多有掣肘之時。我在xx市市中院的實踐過程中,幾乎每個案件的執行都是一個非常艱難的攻堅戰,案件執行十分困難。

我總結,執行難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第一,由於當事人原因造成的執行難。我國曆史上人治的傳統意識根深蒂固,而人們的法制意識卻很淡薄,民眾對法律瞭解甚少。在這種情況下,暴力抗法,抗拒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過分依賴法院,而惰於依靠自力救濟去保護自己的權利等現象層出不窮。

第二,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存在缺陷,給予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我國屬於“審執合一”的立法模式,至今沒有一部真正意義上的強制執行法。民事訴訟法的第三編“執行程序”是主要的民事執行立法,該編只有30條,規定的比較概括、簡單、缺乏操作性,這必然導致強制執行制度的不完備和執行中的無法可依。此外,不恰當的執行程序也使得法院執行雪上加霜。執行通知書的發放成為了執行的前提條件,便為不願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被執行人提供了轉移、隱匿財產進而逃避執行的時間和機會,束縛了執行人員的手腳。

第三,法院的內部原因也是造成執行難的重要原因。案件數量上升,未結、未執案件也呈上升趨勢,加上法院靠地方財政解決開支受制於地方經濟,給執行工作帶來諸多物質條件上的限制,這給法院執行工作造成較大壓力,以致某些案件久拖不決或者久決不執,造成惡性循環。

第四,社會上的某些不良現象也是造成執行難的重要原因。這其中,最明顯、影響最惡劣的就是地方保護主義阻擾執行的現象。現階段法院的財政依附於地方財政,地方政府為保護本地區的利益,依仗職權對抗法院的執行或給法院施加壓力,迫使其放棄執行。執行人員在某種程度上受人大和政府的領導,“上級”的指令在執行工作中“生效”,為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增加了難度。有些金融機構為了保護客户的利益,對於法院的執行工作不予協助或不予有效協助,有的甚至設置障礙,使得執行工作難上加難。執行人員長期工作在一定區域,工作、日常生活都要與該地區發生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執行人員在其執行過程中難免要受到“人緣”或“地緣”的干擾,開展執行工作必有難度。

我在中級法院實踐的12天中,接觸到的執行案例,難度最大的就是地方保護主義的阻擾,其中尤以跨地區執行難度最大(在某一案件中,外市一企業所欠xx市市一企業債務無法償清,法院依法執行其公司財產清償時便遭遇到外市市政府的強行阻擾);其次便是債務人想方設法轉移、隱匿財產以逃避執行,甚至會出現暴力抗法的事件。一些當事人勝訴之後,卻得不到法律規定的權益,法院執行部門對此也經常束手無策,這就使得某些當事人對於法院的權威產生了質疑。我認為,如果這一狀況得不到有效地改善,久而久之,這些當事人可能就會通過非法律的途徑(例如討債公司、黑社會)等來討回自己的權益,這樣一來,對於我國的法制建設無疑是一個重大的打擊。民事案件執行難的問題必須儘快、有效的解決。 

xx市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榮立全國法院系統一等功,在處理法院執行難問題自然有自己的一些獨到之處;結合xx市市中院的經驗,結合學者們討論的結果,我認為,解決“執行難”的難題,應當從以下幾方面下手。

第一,制定與完善執行及其相關的法律制度。制定專門的強制執行法,以國家強制力強迫債務人履行執行依據確定的義務,保障債權人債權全面實現。對現有執行制度中不合理之處予以修改,增加新的執行手段,創設新的具體執行制度。對於要建立科學完善的法律制裁體系,加大對民事執行中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徹底解決現有制裁體系無序和約束無力的現狀,樹立司法權威,為解決執行難提供最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保障司法獨立,樹立司法權威。通過國家單列預算,統一由國庫開支所需經費,可以擺脱地方政府的控制和支配,減少“人緣”、“地緣”的影響,改善經費不足問題,加強通訊、交通等裝備的建設,改善執法工作的物質條件,為法院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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