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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素質評價

國中素質評價

素質評價促使國中學生實現對學習過程的監控和調整,激發學生內在的學習動力。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國中素質評價的範文,歡迎閲讀!

國中素質評價

國中素質評價篇一

我校於20xx年秋季開始貫徹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管理,我校開展的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以培養學生全面綜合素質提高,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發展過程,發揮綜合素質評價的激勵與調控功能,激發學生內在的發展動力,幫助學生通過學習與社會實踐認識自我,建立自信,從而促進學生積極、主動地發展,培養良好的個性,是學生成為具有一定文化素質、一定動手能力、符合社會需要能為國家建設做出貢獻的各類人才。通過一學年的摸索和實踐,有了一些體會和收穫。現對綜合素質評價活動總結如下:

一、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成績和經驗:

1、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和細則》。

讓每一個學生明確評價體系當中的二級指標評價內容,如公民素養的二級指標包括: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讓學生能客觀評價自己的行為並聯系學生的生活實際讓他們對照自己的言行舉止,領悟這其中的精神實質,我校除利用集會對學生進行宣講外,組織班集體對方案與細則進行認真學習,讓學生相互討論、研究,做到了然於胸。這是一個學習過程,也是對學生的一個教育過程。

2、廣泛宣傳,營造課程改革良好的社會氛圍。

新課程的實施不僅僅是學校教師的事情,它的實施還涉及千百萬學生以及家長,為此我們大力宣傳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性,營造社會輿論氛圍,使社會各界都清楚新課程改革的目的和意義。這些工作的開展贏得了社會和家長對課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增進了家長對學校實施新課程的工作的理解,也加強了學校同社會各界的聯繫與合作。

3、制定我校的《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確保我校工作的順利開展。 確立了領導重視抓保障,規範管理抓制度,統一認識抓培訓,注重檢查抓落實,提高層次抓引領的指導思想。學校成立了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由學校校長何盛宇任組長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統一規劃,分階段安排實施,具體的實施部門設在政教處。

4、明確評價目標 、明晰評價原則。

在綜合素質評價實施過程中,我們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評價,旨在通過“學生個人成長記錄袋”的建立和管理,全面、全程、客觀且富有人性化地記錄“學生個人成長的足跡”,從而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學生健康、全面、可持續發展,達到以評促學的目標。為確保評價的客觀性、公正性,我們堅持遵循六項原則:

(1)、全面性原則。評價必須關注全體學生的發展,不能把目光只投向少數尖子生,要全面瞭解學生的學習歷程,幫助學生認識自己在解題策略、思維習慣上的長處與不足,促進全員的多層發展。

(2)、自主性原則。評價應充分調動和及時調整學生的自主學習行為,通過評價讓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情況,進一步發展自己的潛能。學生在對某項考查結果不滿意時,可按學校的要求讓其再自查自糾、自主發展,在其認為已獲得良好發展時給予再次考查的機會。

(3)、多樣性原則。評價要做到形式多樣:等級評價與語言描述相結合;全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筆試、口試與實踐操作相結合;學生自評、互評、師生互評、家長參與相結合。要突出考試方式的多樣化,由單一性的筆試,改為筆試、口試動手操作及問題解決等多種形式相結合,這樣的評價才能更全面地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

(4)、生活化原則。課堂評價是過程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突出學生對學習、生活的全方位的體驗。在課堂教學中,要鼓勵學生質疑問難,抓住學生思考的問題,啟發學生結合生活實踐開展創造性活動。考查要依據學生的實際情況,設計題目,要把學科教學與生活聯繫起來。

(5)、個性化原則。過程評價必須關注每一位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能動作用的發揮,關注他們個性心理和特長與情感態度的形成與發展,使評價適應不同層次學生的個性特點。

5、師生評價主體的結合。

在日常教學中,教師關注學生的發展情況,隨時填寫學生成長記錄和日常評語;通過“學生自評”促進學生自我反思、促進成長,通過“同學互評”促進同學間相互學習、溝通和交流,通過“班級評價”促進師生關係和諧,教學相長。

6、學校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長效機制。

將學校德育工作和班級常規管理工作納入其中,各班建立班級管理檔案,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有力證據,促進良好班風、校風的形成。

二 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1、學生評價與學生實際表現不一致。

優秀學生評價的比率控制在30%以內。對於特別優秀的班級存在實際優秀不能評定為優秀,而對於表現較差的學生在評價過程中,學生往往顧及到同學情誼很少將學生評定為不合格。人為感情因素干擾過大。

3、教師評價的缺失。

教師對於學生的評價不能再學生的評價平台上顯示,教師對於學生評價到底是好是壞,學生沒有辦法知曉。教師對學生學習、情感、交際能力等方面的評價只能進入學生成長檔案,學生對此並不瞭解,因此教師對於學生的評價功能體現不夠充分。

4、學生對評價標準遺忘較多。

通過與學生的交流得知,學生在登錄評價平台做自評和他評時,評價方案和細則遺忘非常厲害,學生評價時往往是依據個人喜好做出的評價,評價本身不夠準確。

三 改進措施和辦法

1、加強學習和研討。對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通過學習省市區指導性文件併到其它學校學習成功經驗和做法。做到每年定期外出學習。

2、搭建各種平台為學生評價累積素材。

學生髮展個性化不能僅僅停留在文字和口號上,學生髮展個性化必須通過各種活動為載體,為學生展示自己的才能搭建平台並從活動方案、活動過程、活動總結和活動照片,同時將相應材料放進學生成長檔案。

3、嚴格過程管理為學生評價提供真實材料。

落實教師對學生各方面表現的事實材料,並將材料及時送交相關科室和年級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責任領導。

4、再學評價方案和細則

在綜合素質評價開始之前,要組織學生和相關教師對評價方案和細則再學習,通過學習讓所有學生和教師對學生評價的六個維度和52個主要評價觀測點能做出全面、準確判斷和評價。

國中素質評價篇二

一、指導思想

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對學生進行全員、全方位、全過程評價,促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有機融合,引導幹部教師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為重點,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升。

二、評價目的

(一)引導學生自我認識、自我規劃、自我教育,明確發展方向,促進每個學生在原有基礎上的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二)促使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發展觀、學生觀和評價觀,轉變教育教學行為和方式,運用科學的教育評價理論和方法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引導和幫助學生髮展。

(三)引導家長和社會逐步形成科學的人才觀念,營造有利於學生髮展的家庭和社會輿論氛圍,為學生的發展提供支持和服務。

三、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科學地評價學生的發展水平,關注每一個學生的發展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使學生明確自己的努力方向,從而促進全體學生健康發展。

(二)過程性原則

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貫穿於學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的培育、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個性的發展、

學業成就提高和體質的增強等全過程中。

(三)激勵性原則

面對全體學生,幫助學生樹立自信心、激發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鼓勵學生勇於進取,不斷完善自我、發展自我。

(四)自主性原則

引導每個學生積極、主動地參與評價活動,自主地選擇研究性學習、個性特長等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評價方式。通過自主評價,實現學生自我認識和自我教育。

四、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中 “以促進學生髮展為目標的評價體系”將學生髮展目標分為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其中,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學科學習目標是指各學科課程標準已經列出本學科學習的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

樑莊一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和發展指標兩部分構成。基礎指標是國中學生應具備的基本素質,是所有國中學生都應達到的目標,包括:思想道德、學業成就、合作與交流、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方面。發展指標旨在引導學生個性發展,包括特長和有創意的成果及實踐等。

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採用絕對評價、相對評價和個體內差異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標準體系,突出個體內差異評價標準的運用。絕對評價反映學生與客觀標準的差距,相對評價呈現學生在集體中的相對位置,個體內差異評價則是在充分認識學生成長環境的基礎上將學生的現在與過去進行比較,或者對學生若干側面進行比較。通過綜合運用多種評價標準對學生進行評價,使不同認知水平、不同個性特點的學生都能在原有基礎上得到提高,引導學生信心發展。

五、組織與實施

(一)評價類型

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兩種,以形成性評價為主。

形成性評價是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過程中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行為表現所進行的評價。它以“安陽市基礎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台”為載體,由學生本人、同學、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家長等多元評價主體隨時記錄和儲存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過程中有代表性的評價信息。

終結性評價,是在學生國中畢業時對其綜合素質進行的具有鑑定功能的評價。評價結果反映學生國中階段思想道德、學業成就、合作與交流、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和個性發展等方面的發展水平。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要由評價者和評價對象雙方通過溝通、協商共同建構。在共同建構的過程中,要充分尊重評價對象的意見,使評價結果得到評價對象的認同,更好地發揮評價結果促進學生髮展的作用。

(二)評價主體

學生本人、同學、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家長等是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體。在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過程中,要求評價主體多元化。要根據評價主體對評價對象的瞭解程度,科學、合理地設計不同評價主體的評價內容,保證評價結果的有效性。

(三)評價方法

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既要重視觀察、訪談、論文式測驗等定性評價方法的使用,也要堅持紙筆測驗等一些定量評

價方法的使用;既要重視社會實踐、實際操作等評價方法的使用,也要強調模擬實踐,情景測驗等評價方法的使用;既要重視使用以評語表示評價結果的方式,也要關注用數量表示評價結果的方式;既要重視書面評價、口頭評價方式的使用,也要體現情感、行為動作評價方式的使用,以獲得最佳評價效果。

(四)評價的實施

1.區縣教委、學校應依據《安陽市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實施評價工作。

2.學校開展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第一責任人是校長。校長要把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學校重要的常規認真貫徹實施。

3.學校要指導教師、學生、家長等評價主體認識到評價對學生髮展的重要性,使其掌握基本的評價方法,以保證評價的科學性和真實性。

4.任課教師要樹立自覺的評價意識,掌握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的基本方法,將評價過程與教育教學過程緊密結合,實現以評促育。

5.班主任不僅要參與和組織班級評價,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展示活動,而且要促進任課教師之間的溝通和交流,共同促進學生的發展。

六、評價結果的呈現和應用

(一)評價結果的呈現

1.形成性評價結果的呈現

國中學生綜合素質形成性評價結果,根據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以書面評語(學生本人、同學、班主任、任課教師、家長等)、成長記錄袋、學科考試成績、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綜合實踐活動成果和個性特長成果等內容呈現,並按要求記錄在電子平台的相應欄目內。

2.終結性評價結果的呈現

國中學生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價結果,依據學生電子平台上的形成性評價結果,由個性發展自我評價、特長及成果、班主任評語、《安陽市國中學生課業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安陽市中學生健康體檢表》等內容構成,按要求生成《安陽市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冊》。

(二)評價結果的應用

形成性評價結果的應用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使學生本人、家長以及教師能及時、全面地瞭解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二是為學校改進教育教學,教師有針對性地教育引導學生、幫助學生提高綜合素質提供參考信息;三是為學生和家長確定學生綜合素質進一步發展的目標和方向提供參考依據。

終結性評價結果的應用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為學生和家長選擇適宜於學生髮展的學校以及在高一級學校更好地學習提供參考;二是為高一級學校招生及新生入學後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提供參考;三是為開展區域教育質量監控與評價提供信息依據。

國中素質評價篇三

根椐《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及省教育廳有關精神,為全面反映國中生綜合素質狀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學校在市、鎮教育主管部門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領導下成立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代表組成,主要負責:

1、確定學校具體評價方案,制定具體的評價程序;

2、領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並監督本校評價工作,處理評價過程中的糾紛,對評價結果進行認定;

3、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對評價中出現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學校評價監察小組主要負責監控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進行調查並予以處理。必要時上報市、鎮教育主管部門評價監察小組予以解決。

二、評價的內容和標準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應以《通知》中的有關基礎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以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規定內容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

三、評價的主體

在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每個班級成立1個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的評價小組。小組成員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於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了解,同時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誠信意識。小組名單要在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向被評班級所有學生公佈,如果超過1/3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則需要做相應調換。

四、評價的過程與方法

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要儘可能提供主要表現的實證材料,實證材料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評價時應注意對實證資料的分析與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經過更為廣泛和深入地調研和討論後做出決定。學校要特別重視建立學生成長記錄檔案,準確記錄學生成長過程,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對學生成長的激勵作用。

關鍵依據以下6項實證材料:

1、統一考試、考查的成績;

2、關鍵的代表性作品、作業;

3、綜合實踐活動(包括社區服務)的有關記錄和證明;

4、經教育行政部分認可的表彰、獲獎證書;

5、關鍵性評語(班主任、授課老師);

6、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勵學校提供平時積累的學生成長記錄或其他材料。

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

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應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定等級。

(一)綜合性評語。綜合性評語主要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對學生的成長過程給予客觀評價,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綜合性評語應根據學生各方面的具體表現以定性描述為主。綜合性評語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評價結果,在其他相關人員參與下(不少於3人)寫出。

(二)評定等級。公民道德素養的評價結果分為A、B兩個等級,其他四個維度的評價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對學生某一維度評價為D時應非常慎重,有維度被評為D等級的學生其材料必須提交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各校公民道德素養評價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個維度A等級不得超過人數的40%。

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進行調研處理。評定等級為A的應予以公示,但不要將所有的學生的評價結果公示或對外公佈。

六、評價結果的使用

(一)作為國中畢業的主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國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所有評價維度達到D以上的學生才能夠畢業。

(二)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七、制度保障

為確保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使評價工作有利於促進學生髮展和學校發展,學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評估制度和申訴制度。

(一)公示制度

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評價的內容、方法和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生及其家長做出明確的説明解釋。評定等級為A的學生名單應在所在班級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並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後給予答覆。

(二)誠信制度

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者、學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記錄。

如果在評價過程出現弄虛作假行為,則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並在全校通報批評。信用記錄不佳的教師不能作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

(三)評價質量監控與完善機制

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中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完善國中綜合素質評價打下基礎。

(四)舉報和申訴制度

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申訴制度,如果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於評價過程中可能危害評價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舉報或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答覆或處理不滿意,可向市鎮教育紀檢監察部門提出舉報或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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