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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生的社會實踐評語

國小生的社會實踐評語

範文一

國小生的社會實踐評語

國小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評價標準 綜合實踐活動的評價,主要表現在以下向個方面:

1、重視過程評價 、 本課程目標的重點在於培養學生的態度和能力,而非知識和技能。所以評價時,不應該過於看重於學 生所獲得的知識的多少及作品的優劣,而應特別關注學生參與的態度、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造性,關注學 習的過程和方法,關注交流與合作,關注動手實踐以及所獲得的經驗與教訓。困此要採用形成性評價的方 式,一般不採用等級評分的方法,重視對過程的評價和在過程中的評價,使評價成為學生學會實踐和反思、 發現自我、欣賞別人的過程。同時要強調評價的激勵性,鼓勵學生髮揮自己的個性特長,施展自己的才能, 努力形成激勵廣大學生積極進取、勇於創新的氛圍。

2、以學生自我評價為主 、 本課程的評價可採用多種方式,如對書面材料的評價與對學生的口頭報告、活動、展示的評價相結合; 教師評價與學生的自評、互評相結合;小組的評價與組內個人的評價相結合等。其中以學生的自我評價為 主。由於是讓學生自我評價,其壓力較小,學生可以充分地暢談自己參與活動的體驗、經驗和教訓,自由 地交換意見。同時,這種集體和個人的自我評價也可以使學生享受到健康的民主風氣的薰陶和教育。

3、評價的開放性 、 本課程具有開放性的特點,評價也應該具有開放性,在學生自我評價的基礎上,應儘可能採用集體討論 和交流的形式,將個人和小組的經驗及成果展示出來,並鼓勵相互之間充分發表意見和評論。這樣的評論 不僅可以使學生吸收他人的有益經驗,而且還可以促使學生加深對問題的認識,有助於培養學生敢於和善 於發現問題並發表個人見解的優良品質。 從評價的科學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則出發,結合活動課教學的理論與實踐,提出如下的綜合實踐 活動課教學評價指標體系。 國小綜合實踐活動課教學評價表 評價項目 評價要點 權重 評價標準 1.目標明確 0.05 ①符合培養 4 種意識、4 種能力、發展個 性的精神 ①貼近生活 目的 2.內容實用 0.05 ②貼近學生 內容 ③豐富學生的直接經驗 ①引入多種信息 20% 3.內容綜合 0.05 ②運用多門學科知識 ①分量適當 4.深淺適當 0.05 ②難易適當 ①不是課堂教學形式 1.組織形式 方式 ①方法得當 方法 2.學生活動方法 0.05 ②多法結合 15% ①講解時間不超過 1/4 3.教師指導方法 0.05 ②指導方法得當 ①具備基本要素 1.活動要素 活動 ①活動準備 過程 ②活動導入 30% 2.活動步驟 0.12 ③活動展開、研究、實踐 0.18 ②有機組合各要素 0.05 ②具體組織形式得當 ④活動評價總結 活動 1.學生自主性 0.10 ①學生在教師指導下自主的思考、設計操 作和解決問題 效果 ①主動活動面(即主動參與活動的人數與 總人數之比) 2.學生能動性 0.15 ②主動活動量(即個體主動參與活動時間 與總活動時間之比) ①思路設計新穎 35% 3.學生創造性 0.10 ②方式方法多樣 ③有一定的活動成果

範文二

xx鎮第一國小綜合實踐活動評價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義務教育課程綜合實踐活動指導綱要》為指導,堅持“立足 過程,尊重多元,注意反思,促進發展”的評價原則,注重學生在綜合實 踐活動過程中的實際體驗和發展程度,通過評價,促進學生髮展。

二、評價目的 l、關注學生在參與過程中的情緒情感、參與程度,努力程度,瞭解學 生的發展狀況及發展中的需求,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

2、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促 進學生在原有的水平上發展、整體素質的提高。

3、建立促進教師不斷提高的評價體系,建立以教師自評為主,校長、 教師、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評價體系。

4、轉變教師角色,重視發展教師的個性和個人價值、倫理價值及專業 發展,提高教師素養。

三、評價要求 (一)綜合實踐活動的學生評價 1、注重過程 評價時要將關注的視角指向國小生獲得結果和體驗的過程,而不過分 強調結果的科學性與合理性,注重國小生在活動過程中的表現。在具體操 作中,教師可以通過觀察,採用即時評語的方式記錄國小生在綜合實踐活 動過程中的行為、情緒情感、參與程度、努力程度等表現,並將其作為評 價國小生的標準。 2、尊重多元 鼓勵並尊重國小生極富個性的自我表達方式:演講、繪畫、寫作、表 演、製作等。在教師對活動做出評價的同時,通過討論、協商、交流等方 式引導國小生進行自我評價、相互評價。

3、注意反思 發揮評價的指導功能,引導國小生反思自己的實踐活動。通過調動小 學生的認識和情感因素,激勵國小生自覺記錄活動過程(特別是重要的細 節) 、投入對問題的討論、對成果的分享及思考中,主動審視自己的利弊得 失,逐步完善自己的行動,拓寬自己的視野,達到自我反思、自我改進的 目的。

(二)綜合實踐活動的教師評價 國小綜合實踐活動中的教師評價以下列幾項為標準:

1、深刻領會綜合實踐活動的實質並以負責的態度參與這門課程的實踐。

2、能夠通過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持續有效的掌握學生髮展的情況,並 且採用有效的革新措施鞏固評價成果;建立積極平等的師生交往關係,贏 得學生的尊敬,能激勵他們超越自己。

3、教師要幫助學生制定合理的活動方案。善於引導學生將知識與生活實際 有趣而有效的結合。

4、教師要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為學生提供必要的時間、空間、資源。教 師要成為學生活動過程中的引導者、促進者及研究者。

5、教師要具備基本的百科常識和生活常識,能靈活地在各知識點之間建立 聯繫。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反思習慣和良好學習方式的形成,讓學生能主 動從生活實踐中不斷總結、學習新知。

四、評價方式:

(一)學生評價:

1、學生自評 方式:

每一個主題活動結束後,學生填寫“綜合實踐活動學生個人評價細表” 或用描述性語言的方法對以上內容進行一次自評。

2、小組評價 方式:

每一個主題活動結束後,小組成員集體討論,由組長執筆,用描述性 評價方法針對小組成員合作情況、解決問題能力及改進方面等內容進行評 價。

3、家長評價:根據孩子在活動中的情緒體驗及能力發展及努力方向等方面 進行評價。

4、指導教師評:根據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過程中的行為、情緒情感、參與 程度、努力程度等表現進行評價,並提出努力方向。

(二)教師評價:每學期結束後,由教師以總結的形式寫出本學期綜合實 踐活動實施情況。

(三)、學校評價 :由學校校長牽頭,教務處具體落實,每學期對每個主題 的綜合實踐活動進行一次評價。

方式:

1、審閲師生自評材料。 2、展示主題活動成果。

3、現場考查學生的技藝、技能等。

4、發放學生調查問卷或召開學生座談會,瞭解活動實施情況。

5、召開家長座談會或書面徵求家長意見。

6、走訪與活動有關的社區人士。

總之,學生、教師、學校是評價方案的主體,而評價方案的實施實際上就 是一次活動效果的考評與檢測。

標籤: 評語 國小生 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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