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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實驗室工作計劃

國小實驗室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國小實驗室工作計劃

根據科學課程的教學要求,各實驗室應積極配合各年級科學教學活動,做好各課的實驗室準備工作,以確保實驗課的順利進行。強化科學實驗探究的教學過程,開拓我校教學特色,做到開足開齊實驗課,確保每位學生都有動手操作機會,讓國小生在真實的科學活動中提高科學素養。力爭做到規範化、標準化、常規化,充分發揮教學儀器(材)應有的作用。

二、主要任務及目標

按國家教委頒佈的教學大綱開齊開足實驗教學課程,觀察、演示實驗達到95%以上,分組實驗達到90%以上,引導學生基本能親手完成各個實驗,形成一定實驗技能,培養科學的實踐,實驗,觀察能力。

三、具體工作計劃:

1、實驗室管理員工作:

①、x副校長:分管實驗室(一)和實驗室(二)常規管理工作。

②、x教導主任:主分管實驗室(一)和實驗室(二)常規管理工作

③、x老師:負責實驗室(一)的實驗教學常規管理工作。

④、x老師:負責實驗室(二)的實驗教學常規管理工作。 科學教研組組長

(1)、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實驗室管理應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實驗室工作由校長及教導主任直接管理,實驗室設專職管理員,即實驗員,具體管理實驗室工作。

(2)、按照《省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學科教學儀器,器材配備》要求,各實驗室必須做好儀器、器材的補充計劃。對自然實驗室的實驗設備進行更新、添置、維護、檢查,為教學做好準備。

(3)、各實驗室必須制定實驗室學期工作計劃和實驗教學課程安排表。

(4)、各實驗室必須藉助於實驗室設備和實驗手段,選擇恰當的方法,積極創造條件改演示實驗為分組實驗,積極服務於教學。

(5)、各實驗室可蒐集利用生活中身邊的各類廢舊材料的作用,結合實驗室條件進行分組實驗。

(6)、根據教學需要,可以自制一些教具。

(7)、各實驗室必須加強安全措施,危險藥品妥善保管,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儀器設備,配齊消防器材。

(8)、各實驗室必須做好儀器(材)管理工作,嚴格履行對儀器(材)出借,賠償,領用手續,及時做好財產登記註冊工作,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9)、各實驗室必須做好儀器、器材的常規維修和保養工作。

(10)、各實驗室必須對學生損壞儀器設備按規定賠償,應填寫“儀器設備報損記錄單”,並計入“儀器設備報損賬”。

(11)、開闢第二課堂,開放實驗室:對部分學生在實驗課中未完成或實驗課效果不理想的可利用中午空餘時間或課外活動時間重做實驗,提高實驗課的時效性。

(12、)各實驗室必須努力做好“五防”工作(防黴、防蛀、防鏽、防塵、防盜)。確保每天放學檢查門窗一次;每週對室內地面、窗户水冼一次;每月對器材除塵、清冼一次,並添加防黴劑一次。環境衞生,應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做到專室專用,室內無雜物,無衞生死角,無蜘蛛網,桌面無灰塵,門窗及儀器櫥櫃玻璃乾淨。

2、任課教師工作:

(1)、任課教師要在期初制訂出學期實驗教學計劃,交教導處檢查,再交實驗室存檔,任課教師按照實驗室提供的實驗課程表到指定的實驗室上課。

(2)、任課教師與實驗教師要共同努力,積極配合,努力開齊、開好實驗,開足組數,使學生有充分的動手機會。凡教材要求做的實驗不得任意刪減,因故確實不能開出,必須向學校分管領導報批。

(3)、任課教師應認真填寫“實驗通知單”。 演示實驗提前三天,學生分組實驗提前一週交實驗教師,並提前試做實驗,做到心中有數。對可能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實驗做好防範安排。

(4)、實驗教師應配合工作,按單準備實驗用品,並提前一天準備好。在準備過程中,要對儀器作必要的檢查、校正,使其處於完好可用狀態。

(5)、演示實驗操作前,任課教師要備好課,熟悉實驗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實驗時做到安全、迅速,操作規範,現象明顯。實驗過程中,要引導學生觀察、思考,達到預期效果。

(6)、上學生實驗課時,要組織學生排隊入室,保持肅靜。要把全班學生編成若干實驗小組,每組選一組長防範,各組對號入座,定組定位定儀器。若是第一次走進實驗室,首先由任課教師帶領學習《學生實驗規則》和《實驗室安全守則》,然後再開始分組實驗。

(7)、學生要做好實驗前的預習準備,實驗時要積極思考,細心操作,認真觀察,如實記錄。要積極創造條件,使每個學生都能親自操作,提高動手操作能力。實驗教師要跟班輔導,排除儀器故障,處理有關問題。

(8)、實驗完畢由實驗小組分工負責,按"三淨"(即桌面淨、儀器淨、地面淨)要求擦洗、整理好儀器,打掃好桌面、室內環境衞生,並由組長點交,經實驗教師或任課教師驗收後方可離去。實驗教師要及時對實驗儀器進行保養維護工作,收回原處保存。要認真填寫好《實驗登記表》,離開實驗室時要關好水電開關和門窗。

(9)、要建立健全考核評估機制,考核成績納入對班級管理,促進學生良好實驗習慣的養成,促進實驗教學工作的開展。

(10)、要積極創造條件開放實驗室,讓學生在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的指導下開展課外科技活動。

四、培訓、競賽:

1、利用教研活動時間,組織3-6年級科學實驗教師進行2次實驗操作培訓。指導教師:王加川

2、利用實驗室開放活動時間,以課外興趣小組活動形式,組織3-6年級部分學生進行每週1次實驗操作培訓,達到以點帶面的推動效果,使學生熱愛科學實驗。

①、三、四年級指導教師:肖壽生

②、五、六年級指導教師:沈家強

3、組織學生實驗操作競賽。

五、授課地點及課程安排

1、三、六年級在實驗室(一)上課。(課程安排見附表2)

2、四、五年級在實驗室(二)上課。(課程安排見附表3)

六、相關內容見附表如下

附1:實驗室《科學》學科任課教師課程總表

附2:實驗室(一)課程安排總表

附3:實驗室(二)課程安排總表

附4:3-6年級科學(上冊)演示、分組實驗目錄

附5:玉溪國小自然實驗室管理制度

附6:玉溪國小實驗室管理及實驗教學安全制度

附7:實驗室儀器設備報損報廢制度

附8:實驗室儀器設備損壞賠償制度

玉溪國小科學實驗室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5:

玉溪國小自然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教師在實驗課前,必須做好充分準備。包括實驗的目的、要求、操作方法及順序。準備好儀器、材料、藥品等,不做無準備的實驗。

二、學生進入實驗室後要保持室內安靜,認真聽講,按老師要求進行實驗,不得隨意亂動實驗用品。

三、自然儀器、教具,統一保存,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其他教學人員,因工作需借用須請示教導主任批准,並辦理登記手續,用後及時歸還,並註銷。

四、實驗後的廢物,教師要指定地點,統一處理,不得隨意亂扔。廢水放淨後,要擦乾水盆及實驗桌。

五、實驗課後,教師要認真清理儀器,物歸原處,關閉電源、水源,填寫“實驗記錄單”後,方可離室。

六、愛護教具、儀器。經常擦拭,保持清潔。室內儀器、材料、藥品,不得私自帶出。實驗中,如有損壞,應主動報告,辦理報損或賠償手續。

七、搞好實驗室的衞生清掃及保潔工作。使實驗室經常保持地面潔淨,玻璃明亮,儀器擺放整齊。

八、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每學期末,全面清查,及時充實、維護,保證教學要求。

附6:

玉 溪 小 學

實驗室管理及實驗教學安全制度

根據貴州省中國小實驗教學和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之規定和學校安全工作要求,特擬定本制度。

一、學校領導及全體師生必須樹立實驗室管理及實驗教學安全意識,都應自覺遵從實驗室管理及實驗教學的有關規定、規則和條例。安全操作,防範於未然。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要隨時繃緊安全之弦,預防為主,管理育人。既要保證儀器設備完整無缺,又要保證完成實驗教學任務,不得有疏忽大意。

三、儀器設備借出或調撥,嚴格執行審批和登記手續,並要及時收回銷帳。隨時做到盤點實物,統計數據,報告情況。保證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

四、做好儀器設備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安全、清潔、衞生。防止火災、觸電、丟失、盜竊等事故發生,並根據儀器不同類別和性質分別做到防潮、防鏽、防變形、防變質、防腐、防熱、防蟲等。

五、對試劑、危險試劑、藥品,劇毒、有害、易爆危險品實行嚴加管理,專櫃存放,單獨存放,分別存放,雙鎖保險。嚴格履行學校領導簽字批准領用制度。禁止不安全行為,排除各類安全隱患。

附7:

實驗室儀器設備報損報廢制度

一、物資的報廢必須填寫“報損報廢單”,及時報物資主管人員進行核查後,按下列手續辦理。

1、單價在200元以下的物資報損報廢處理由主管校長審批,報縣教育局備案,單價在200元以上者由所屬教育局審批、報地、市教育局備案。

2、給予經濟賠償處理的,根據損壞、丟失等事故情況和具體鑑定意見,由物資使用單位填寫有關表冊,簽註具體處理意見及賠償金額。所在單位填寫“賠償通知單”(四聯式),一份自存,一份送財務科,一份送物資主管部門,一份送賠償人。賠償人在收到通知後應主動向財務部門辦理交款手續。

3、對於耐用期滿,又已喪失效能或因客觀原因等造成的報損報廢,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在每年盤點物資時,由使用單位填制有關表冊,其審批手續按上述規定辦理。

二、報損報廢審批手續完畢後,其物資殘值由物資主管部門回收利用,統一處理。

三、校內外借用物資,除按照借物制度辦清手續外,交接雙方應當面驗證質量情況,如有損壞,丟失等情況發生,借方應照價賠償或修復後歸還。

附8:

實驗室儀器設備損壞賠償制度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了事故,使儀器設備受到了損失,分別給予批評,行政處分,並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

1、不聽從指導,不遵守操作規程,不按規定要求進行操作、實驗、實習的;

2、工作失職,不負責任,教師或有關人員指導錯誤或指導不及時,管理員保管不善的;

3、不按制度,又未經批准,擅自運用,拆改設備器材的;

4、粗心大意、大手大腳、造成損失浪費的;

5、盜竊或巧立名目騙取器材的;

6、有意製造事故,或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的。

二、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儀器設備損失,通過鑑定且由有關負責人證實,只賠償部分損失或不予賠償。

1、耐用期滿仍在使用中的設備器材,在正常使用中發生損壞的;

2、食品設備易壞部件,在正常操作過程中發生了損壞的;

3、儀器設備使用和存放缺少必要的防護條件,經主觀努力後仍造成了損失的;

4、確因設備質量原因,在正常操作過程中造成損失的。

標籤: 實驗室 國小 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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