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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祕書工作計劃【三篇】

董事會祕書工作計劃【三篇】

【篇一】董事會祕書工作計劃

董事會祕書工作計劃【三篇】

(一)負責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與證券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機構之間的溝通和聯絡;

(二)負責處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督促公司制定並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按照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辦理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

(三)協調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關係,接待投資者來訪,回答投資者諮詢,向投資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資料;

(四)籌備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準備和提交有關會議文件和資料;

(五)參加董事會會議,製作會議記錄並簽字;

(六)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知情人員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祕密,並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七)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大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資料,以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八)協助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瞭解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則、證券交易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協議中關於其法律責任的內容;

(九)促使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在董事會擬作出的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時,應當提醒與會董事,並提請列席會議的監事就此發表意見;如果董事會堅持做出上述決議,董事會祕書應將有關監事和其個人的意見記載於會議記錄,同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十)證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篇二】董事會祕書工作計劃

一、網絡人傑的主要工作:

網絡人傑是是本學期的主要工作,網絡人傑開幕式,閉幕式以及網絡人傑之十大歌手等一系列重要的大工作,

祕書處個人工作計劃。要結合歷屆的工作經驗與教訓,更改不足,努力完善。

1.及時通知領導、各部門團學聯會議,及時準確向各部門傳達領導與主席團的信息和通知。

2.負責製作網絡人傑開幕式,閉幕式以及十大歌手活動的席卡,背貼。要確認出席領導與老師的人數準確的做出席卡。

3.三大活動當天的現場佈置,席卡的擺放,背貼的位置。確認各班級的位置,以便同學有序入場,第一時間找準位置。

4.製作網絡人傑活動的動作證,分發前確定數量並及時的將之完整收取。

5.請假條的製作和記錄,並及時向領導與主席團彙報。

6.每個活動結束後要向相關的部門收集活動的相關的信息,背板等以方便資料的收集,整理與閲讀。

另要注意的是要做好所有工作的準備工作,特別是活動當天的,不要正式開始才發現還有工作沒有完善好。還有工作證要按照分發的數量完整的收取上來。

二、主要常務工作:

1、團學聯每次會議的通知,簽到,會議記錄。要明確記錄每次參加的人員,缺席人員的名字及原因,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準備好會議前的需要的文件並複印好分發到各部門手中。記錄會議的主要內容和主要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2、負責團學聯,各部門的工作計劃,彙報,通知等相關的起草,整理和收發工作,並整理成檔案加以保存

3、負責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協助主席團健全學生會各項規章制度。

4、負責協調團學聯各部門工作,加強部門間聯繫。發揮部門的“橋樑紐帶”作用,做好學校與學生的“上情下達、下情上傳”溝通工作。

5、負責各種活動及例會的考勤,負責學生會辦公室的管理工作。編排團學聯辦公室的《值班記錄簿》,監督檢查每天的值班情況以及辦公室的衞生情況,彙總每月報告。

6、及時準備每次會議需要的文件,每次活動的席卡與背貼。

7、及時更新團學聯的通訊錄,並及時告知老師和各個部門。

8、定期向團委、主席團彙報有關工作,及時向各部處傳達主席的有關工作部署。

9、加強和協調系團委與學生會、各部門之間以及學生會成員間的交流與關係,為學生會工作在全系範圍內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

三、個人對團學聯工作的建議與展望:

1、個人認為團學聯的風氣不是很正,似乎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好了,各部門間的溝通與合作也不是很融洽。就比如一起工作遇到問題或困難時會出現這樣的話語“那是外聯部的事情”“這不屬於我們做的,也不是我們管的”這樣的話語讓人感覺很陌生,很不團結,很有距離感。個人建議,可以多舉行些各部門的活動,加強部門成員之間的聯繫,熟悉與瞭解,先從個人再到部門的熟悉,溝通與幫助。

2、每個團學聯成員工作的積極性不是很高。完成自己的工作便可。可能是有的部門工作做不了,有的部門沒工作做,形成極端分化。所以建議下可以平均下各部門的工作。這樣不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還可以加大部門之間的聯繫。

這些只是本人一些個人建議與想法,如有什麼不合出還請原諒。新的學期,新的開始,讓我們大家一起加油,努力吧。

【篇三】董事會祕書工作計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AA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規範運作,充分發揮董事會祕書的作用,加強對董事會祕書工作的管理與監督,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董事會祕書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為公司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指定聯繫人。董事會祕書對公司和董事會負責,承擔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所要求的義務,享有相應的工作職權,並獲取相應報酬。

第三條公司應當為董事會祕書履行職責提供便利條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有關人員應當支持、配合董事會祕書的工作。

董事會祕書為履行職責有權瞭解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情況,參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關會議,查閲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並要求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

董事會祕書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受到不當妨礙和嚴重阻撓時,可以直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第二章任職資格

第四條董事會祕書的任職資格:

(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經濟、管理、證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須的財務、税收、法律、金融、企業管理等專業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質和職業道德,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能

夠忠誠地履行職責;

(四)熟悉公司經營管理情況,具有良好的處事和溝通能力;

(五)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祕書資格證書。

第五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董事會祕書:

(一)有《公司法》第147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國證監會最近一次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的;

(四)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期限未滿的;

(五)公司現任監事;

(六)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不適合擔任董事會祕書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主要職責

第六條董事會祕書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機構之間的及時溝通和聯絡,保證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隨時與其取得工作聯繫;

(二)負責處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督促公司制定並執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按規定向深圳證券交易所辦理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

(三)協調公司與投資者關係,接待投資者來訪,回答投資者諮詢,向投資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資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準備和提交擬審議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文件;

(五)參加董事會會議,製作會議記錄並簽字;

(六)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訂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及相關知情人在有關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祕密,並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七)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名冊、控股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股票的資料,以及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八)協助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瞭解信息披露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協議對其設定的責任;

(九)促使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在董事會擬作出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時,應當提醒與會董事,並提請列席會議的監事就此發表意見;如果董事會堅持作出上述決議,董事會祕書應將有關監事和其個人的意見記載於會議記錄上,並立即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十)《公司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董事兼任董事會祕書的,如某一行為需由董事、董事會祕書分別作出時,則該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會祕書的人不得以雙重身份作出。

第四章聘任與解聘

第八條董事會祕書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第九九條公司董事會祕書如辭職或被解聘,公司應當在原任董事會祕書離職後三個月內聘任董事會祕書。

第十條公司董事會聘任董事會祕書之前應當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會推薦書,包括被推薦人符合本細則任職資格的説明、職務、工作表現及個人品德等內容;

(二)被推薦人的個人簡歷、學歷證明(複印件);

(三)被推薦人取得的董事會祕書資格證書(複印件)。

公司應當在有關擬聘任董事會祕書的會議召開五個交易日之前將該董事會祕書的有關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所自收到有關材料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董事會可以聘任。

第十一條公司董事會在聘任董事會祕書的同時,還應當聘任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事會祕書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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