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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安全教育案例

班級安全教育案例

學校是進行安全教育的重要載體,安全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班級安全教育案例,供大家分享。

班級安全教育案例
班級安全教育案例一

某國小為方便統一管理學生上下學,與家長協商後每天用校車在約定的站點接送學生上下學。去年元旦前夕,學校決定12月31日下午2點半放學(比平時提前一小時),12月28日,學校將臨時變動放學時間的通知提前兩天寫在教室的黑板上,讓學生們向家長轉告。當天下午2點半,校車把孩子們送到指定接送點,家長們一一將自己的孩子領走了。但7歲的陳某忘記將學校提前放學的通知告訴父母,家長不知變故,沒有按照變動後的時間提前到接車點來接孩子。陳從校車中跑出來後,沒有看到家長來接,就急急忙忙跑向馬路,準備自己回家。在路中央時,被一輛急速駛來的大貨車撞倒,當場死亡。

有關部門做出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要求車輛肇事者承擔主要責任(70%),死者本人承擔次要責任(30%),家長無法接受。他們認為,這30%的責任應當由陳某所在學校承擔。但校方認為,事故的發生與學校沒有關係,因為學校早就將孩子安全送達到父母的接送點,關於提前放學的決定也在黑板上寫了書面通知,孩子們應當告訴家長提前來接。

【分析】

1、本案例的焦點在於學校是否履行了告知義務。因為學校是用校車每天接送學生到固定的接送點上下學,學校變更放學時間,關係到家長能否與學校履行交接孩子的大事,應當及時通知到家長,以便學校和家長雙方盡到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通知和聯繫的方式應當考慮到它的有效性,學校給家長髮通知,必須考慮到是否能準確無誤地及時讓家長接到。本案例中,學校將提前放學的通知寫在黑板上,讓學生轉告家長,這是不適當的方式。因為學校的學生大多是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他們的年齡和認知能力決定了他們興趣容易轉移,注意力不集中。學校寫在黑板上的“重要”通知,這些學生可能看過後很快就忘在腦後了,更不用説讓他們準確無誤地轉告家長了。學校本應當以書面形式寫了通知由學生們交給家長,或者通過電話聯繫,讓每一個家長都知道提前放學的事,但學校由於過於自信,輕信學校的通知可以以寫在黑板上的方式讓孩子們帶回家。本案例中的受害人只有7歲,屬於法律上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學校寫在黑板上的通知要讓7歲的孩子轉告家長,有效性值得懷疑。結果由於學校過於自信的過失,釀成了學生死亡的悲劇。因此,學校對這起人身傷亡事故未能很好地盡到告知義務,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根據本案例的情況,事實上學校在校車的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漏洞。校車應配備隨車教師負責,根據學生回程情況,嚴格監管學生的回程安全。在學生到達固定接送點時,如發現某學生家長

沒有到達時,應當採取一定的措施,或隨車教師陪同返回,或及時聯繫家長,特別是當對象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時應當預計到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3、本案例也充分凸顯了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培養的重要性,如果學生在這方面有着強烈的自我保護意識,發生這樣慘劇的可能性就小很多了。所以學校要從多方面多角度制定嚴格的安全教育制度,以保證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進行。對學生要堅持經常性交通法規教育,制訂學習材料,豐富學習內容,把“安全課”做為必修課,定期安排交通安全教育內容,開展靈活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學校也應建立校外輔導員制度,可以聘請交警擔任,且每月不少於一次安全課,學生受教育人數、交通安全知識應知率都應有數量上的保證。總之,交通安全教育要達到以下效果:一是讓學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識常識,使學生了解交通規則;二是使學生懂得進行遵守交通法規的必要性教育。讓學生深刻地領會到違反交通法規就會帶來不可挽救的悲劇,增強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三是使學生知道遵守交通規則是國家的法律規定,是每個公民必須遵守的,違反了交通規則,就是違反法律的行為,遵守交通規則是公民應有的素質。

班級安全教育案例二

校園安全是個永恆的話題。有人做過統計,光是由於校園內的安全事故而傷亡的學生,全國每天至少“減少一個教學班”!而且每年的安全數字呈上升趨勢。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意識,切實做到學校安全“警鐘常鳴,長抓不懈”。整理了學校安全事故中的2個典型案例,通過案例,認真反思,吸取教訓,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心,牢固樹立“學校安全無小事”的意識,身體力行,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為創建“平安校園”作出貢獻

一、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案例:

〖案例1〗 教師對違反課堂紀律的學生要耐心

在20xx年5月的某一天,某校國小生肖某趁宋老師上課在黑板板書之機,偷偷地在課桌抽屜裏玩小玩具。老師發現之後,便叫何某交出玩具來,但何某再三否認玩了玩具。於是,宋老師怒氣衝衝地罵了他一頓,並用手上課本打了他兩個耳光,書本恰好是打在肖某的眼睛上,致使肖某左眼嚴重紅腫,充血,好幾天看不到東西,也無法上學。後來,宋老師賠償了該同學的經濟損失,學校也對該教師進行了批評教育。

【評析】

在此案例中,宋老師面對課堂突發事件,應冷靜處理,調查瞭解情況,以正面教育為主,講清道理,使學生知錯改錯,而不能憑一時衝動體罰學生。因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宋老師打了肖某兩個耳光致使其左眼受傷的行為,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侵犯了學生的身體健康權。所以,宋老師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學校應承擔全部責任。宋老師體罰肖某造成肖某眼睛受傷,根據醫院的鑑定如屬輕微傷,宋的行為屬一般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如屬輕傷或重傷,宋老師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重傷的,處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屬輕傷,加害人與受害人可以和解,受害人不向法院起訴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如屬重傷,無論受害人是否向司法機關控告,司法機關將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責任。

〖案例2〗20xx年,正值校舍改造,學校操場中間大樹下堆放從舊教室拆下來的竹簾、房樑、磚瓦。利用課間操,校長對全校學生做了安全教育,並要求學生:學校正在拆除舊教室,周圍很危險,嚴禁學生到舊校舍及堆放拆卸下來的竹簾及木頭、磚瓦處去玩。不料下午,兩名五年級男生在操場打鬧着玩。其中,跑在前面被追趕的男生在跑的過程中順手撿起了堆放在旁邊的一枝竹竿,在快要被追上時,他迴轉身揚起竹竿去打同伴,意外的情況出現:年久的竹竿因乾枯而劈開。結果,劈裂的竹屑掠過玩伴的眼睛而劃傷眼睛。最後住院治療,花去三千多。傷者家長將學校和玩伴的的家長均告至法院。最後法院判決,由學校和傷人者家長共同擔負。學校不服,認為學校對“學校舊舍改造拆下來的竹簾”潛在的危險已經進行過宣傳教育,是學生明知故犯。學校負有監督不到位的責任,願意接受口頭警告。

本案例,鑑於傷者和受傷者均是在學校告知危險的情況下,違反學校要求打鬧導致發生事故,雙方均有責任。學校雖進行了安全防範教育,但存在對學生監管不到位,也負有一定責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法院最後判決如下:傷者的醫療費由三方承擔:造成傷害的學生監護人賠償總醫療費的二分之一,剩餘的二分之一醫療費由受傷者監護人及學校分擔賠償。

【評析】如果學校出現學生傷害事故,就會使學校、教師經濟上蒙受大量損失,由此可能導致學校辦學經費緊張,教師家庭困難和矛盾,從而或多或少地影響學校的正常運轉。另外,學校的聲譽也會受到一定程度的損毀。更為重要的是,學校可能由此開了一個先例,學生家長為達到索賠目的,都會採用這些方法。

生命至高無上,安全責任為天。

危險無處不在,只有緊記安全,才能平平安安過每一天。

危險時時刻刻在身邊,你不只要不注意防範它。它就會馬上讓你死。

預防為主教育在先注重實踐狠抓落實 措施到位校園安全有保障。

二、心得體會

以上發生在校園的安全事例,讓我們不得不切實認識到學校安全

教育的重要性。

因此,在日常行為規範教育中,我們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同時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在安全教育的方法上,不宜一味説教,安全教育的形式要求多樣化,適合學生年齡特點,讓學生樂於接受。只要我們愛生如子,時刻記住安全的重要性,就會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學生主動遵守安全規則,真正做到“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快快樂樂成長”。 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演練,演練的目的:通過活動一方面檢驗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和操作辦法;另一方面要強化師生安全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和互助逃生能力。安全演練涉及的內容很多,有消防安全演練、校園傷害事故演練,地質災害事故演練等。演練一定要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而且還必須要考慮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薄弱環節,一定要在學校安全演練中給予加強和落實。

校園安全是一個永恆的主題,是確保班級教育教學工作順暢開展的前提。我們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時刻對學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切實做到思想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力爭創建和諧校園,努力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圍,以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班級安全教育案例三

“老師,潘梓維打我”。“老師,潘梓維搶我東西。”“老師,潘梓維罵我……”幾乎每天都會有孩子向我報告潘梓維欺負同伴的事,這個調皮搗亂的孩子每天都會給我製造一大堆麻煩,別説打同伴,就是老師他也敢罵,上次一位老師來帶課,他就用粗話髒話罵她。真可謂天不怕,地不怕,事實上他還真什麼都不怕。説真的,他要是哪天不來,教室裏特別安靜,學生也開心不少。潘梓維是個愛動的孩子,注意力較差,不願意參加集體活動,活動中常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潘梓維的父母離異,媽媽一人撫養他,可是媽媽工作忙很少照顧他,平時的生活起居都有他奶奶來照顧,他晚上也和奶奶睡,祖輩對孩子大都很溺愛,他奶奶也不例外,有時對於孩子的不正確言行也不加以勸阻或教育,而他媽媽呢頂多春節回來。

分析:在班級工作中,學生的安全問題成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而重視學生在共同生活中交往、禮儀、規則、安全等的認識與培養,提升學生對共同生活的適應能力。這就意味着要引導學生學習保護自己,懂得安全的重要性。而孩子中間的攻擊性行為確實我們安全工作的一個隱患,潘梓維這孩子就經常會有攻擊性行為,攻擊性行為是一種目的在於使他人受到傷害或引起痛楚的行為。主要表現為吵架、打架或是採用語言攻擊,謾罵、詆譭,故意給對方造成心裏上的傷害。我對潘梓維觀察研究,發現這孩子的攻擊性行為可能有以下原因造成的:1、他喜歡看打鬥情節的動畫,也喜歡模仿,所以他一與同伴發

生矛盾就用模仿來的動作解決。2、或許是他內心受挫折的緣故,可能自己喜歡的玩具得不到,經常打架,被同伴排斥。老師經常批評他。

3、家庭教育不當站了相當重要的部分。

面對這些情況我也採取了積極有效的措施:首先當潘梓維稍有進步時我給予及時地表揚,特別是出現友愛的行為時給予物質和精神的鼓勵,讓他充滿自信。其次通過集體教育,個別教育、榜樣示範、共同討論等方式,讓潘梓維懂得在遇到衝突事件時通過談話等其他途徑來解決問題,而不是採用攻擊性行為。教育潘梓維相互幫助團結友愛。再次,聯繫家長,與他媽媽交流談心,共同教育,家校一致教育,還和孩子建立了幫困手拉手活動。目前這個孩子表現良好。

反思與建議:面對這些還不太懂事的孩子,我將從培養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着手,加強安全教育,它關係到每個孩子的安全和健康,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平安。因此,作為教師一定要牢記在心中,學校可以利用課活動等形式開展人生規劃教育。在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同時使他們在國中階段就初步具有基本明確的人生目標進而有效地調動他們的學習積極性激發其學習潛能使每個學生的發展都能適應社會發展與個人成長的需要。總之隨着素質教育和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班主任對中學生的教育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也應隨之變化。在做好傳統教育的基礎上更要不斷探索、創新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真正把學生培養成遵規守紀、健康向上、有理想、有追求的合格的中學生。

標籤: 班級 案例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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