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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幾月幾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幾月幾日

全國人大通過國家安全法 4月15日為國家安全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幾月幾日

全國人大就國家安全法草案和憲法宣誓制度草案舉行發佈會,發佈會主持人鍾雪泉表示,剛才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舉行了閉幕會,會議應到169人,出席155人,符合法定人數,會議以154票贊成,0票反對,1票棄權高票通過了國家安全法。

另據新華社新華視點微博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1日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延伸閲讀:

國家安全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教育體系

全國人大常委會1日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加強國家安全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

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將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公務員教育培訓體系,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核心 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在新聞發佈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以人民安全為宗旨”是國家安全法的一個亮點,國家安全法在第一條立法宗旨中強調“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第三條總體國家安全觀內涵中強調‘以人民安全為宗旨’。在第七條基本原則中強調‘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在第十六條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中專門規定了人民安全的內容,‘國家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衞人民安全,創造良好生存發展條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環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等等。這些規定體現了維護國家安全要堅持以民為本、以人為本,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鄭淑娜説。

鄭淑娜表示,我國制定的國家安全法,維護的是中國國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中國政府在捍衞國家核心利益上一再表明,我們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但決不放棄我們的正當權益,決不犧牲國家核心利益。

對於“中國的核心利益”,鄭淑娜做出解釋:XX年9月中國政府發佈的《中國的和平發展》白皮書中已作過明確闡述,這次在法律中再次予以重申,就是國家安全法第二條規定的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應當説,這個國家安全的定義是明確的,並不比一些國家規定的更加寬泛。

解讀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1日通過的國家安全法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鄭淑娜表示,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和發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的頭等大事,國家安全立法是國家安全的基本法律保障。通過制定法律來維護國家安全是各國通行的做法。

據介紹,新中國成立後,黨和國家就十分重視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始終把維護國家安全作為黨和國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我國先後制定了一系列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包括1993年制定的國家安全法,這些法律對維護國家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1993年到現在已過了20多年了,隨着國家的發展,國家安全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和要求也發生了變化。當前,我國國家安全的形勢日益嚴峻,面臨着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非傳統領域安全日益凸顯。”鄭淑娜説,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複雜。黨的十八大以來,為適應我國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黨中央成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以xx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全面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需要制定一部應對國家安全各種威脅和風險,統領國家安全各領域工作的法律。

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

鄭淑娜表示,考慮到1993年制定的國家安全法,主要是規定國家安全機關的職權和以反間諜工作為主要內容的,已難以適應全面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的需要。為此,XX年11月1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相應廢止了原有的國家安全法,為制定新的國家安全法創造了條件。

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制定一部立足全局、統領國家安全各領域的基礎性、全局性、綜合性法律,適應我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要求,是十分必要的。這部法的制定以法律的形式確立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地位和國家安全的領導體制,明確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任務,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制度,為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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