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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燃氣使用安全的彙報材料(精選3篇)

城鄉燃氣使用安全的彙報材料(精選3篇)

城鄉燃氣使用安全的彙報材料 篇1

為深刻吸取貴陽市經開區“6.12”危化品泄漏事故、湖北十堰市張灣區“6.13”集貿市場燃氣爆炸事故教訓。進一步壓緊壓實屬地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紮實開展全縣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範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加強我鎮燃氣站、餐飲場所燃氣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範和遏制餐飲場所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按照縣安委辦《關於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鳳安辦發〔20xx〕26號)文件要求,永和執法分局牽頭,會同永和市管分局,對全鎮餐飲場所的燃氣安全進行了專項治理檢查。現將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彙報如下:

城鄉燃氣使用安全的彙報材料(精選3篇)

一、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安排

永和黨委政府按照縣安委辦《關於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鳳安辦發〔20xx〕26號)文件精神,以及省、市、縣要求,制定印發了關於深入開展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鎮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檢查領導小組,對有關部門、社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同時明確了專項治理檢查的內容、時間安排、及方法步驟,在全鎮迅速開展專項治理檢查。

二、紮實開展隱患排查工作

燃氣基礎設施安全和人民羣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做好燃氣安全保障工作,是關係到社會穩定的一件大事。尤其是近期以來,外地發生嚴重安全事故,安全形勢壓力沉重,更加重了檢查整治燃氣安全活動的緊迫感、責任感。各相關責任部門在檢查整治中,要以為黨、為人民負責的高度責任心,聚精會神地投入到檢查整治活動中來。

本次檢查永和執法分局牽頭,市管分局配合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鎮燃氣站、餐飲場所的燃氣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治理檢查活動,督促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強化安全措施。對轄區餐飲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據統計,截止目前共檢查場所20家,發現火災隱患10次,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10次。

三、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這次檢查工作,採取了邊檢查、邊整改的方法,查改結合,能夠現場解決的就現場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提出整改方案,儘早落實到位,並由相關部門監督執行。檢查的具體情況如下:

1.部分餐飲店通風條件不好,氣瓶離灶台太近,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2.燃氣管道老化、設施陳舊,主管、分管個別地方裸露,鏽蝕老化嚴重。

3.燃氣站氣罐堆放位置不正確。

4.軟管距離明火燃氣灶過近,有的軟管超過2米,有的與電線糾纏,需要加外套防護。

5.消防滅火器數量未達標,滅火器太小未達標。

四、加強管理,建立長效機制

1.對檢查發現問題的經營單位,均發出書面整改書,作出整改要求。

2.明確告知存在問題的經營單位,此次檢查一定立刻整改,並會督促整改,以後複查,若未整改,將嚴格依法處理。

3.為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將常態化開展檢查工作,形成定期安全巡視檢查制度,至少每月檢查一次。

4.督促燃氣經營企業按相關規定要求,與餐飲場所簽訂安全供用氣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對檢查出存在燃氣使用安全隱患的餐飲場所,責令限期整改。

五、存在困難和問題

1.少數部門對開展小型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沒有認真按職責要求組織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檢查工作。

2.餐飲場所絕大多數都是私營企業,大多數私營企業主安全意識不強,特別是小店員工素質低,安全意識薄弱,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計劃

1.強化督導檢查。將以本次餐飲場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和燃氣安全生產工作專項督查為契機,持續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其整改落實,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教育。繼續加大宣傳餐飲場所燃氣安全的重要意義。普及燃氣防爆安全知識,組織開展對餐飲場所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提高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在全鎮餐飲行業中形成人人瞭解燃氣安全使用,人人能夠按規操作,主動營造好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3.注重總結經驗。在開展專項治理活動中,注重抓好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確保專項治理工作活動取得實效。

城鄉燃氣使用安全的彙報材料 篇2

學校、幼兒園的許多安全隱患都與交通管理部門有關,因此,11月18日“省學校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專項治理行動督導工作彙報會”後,我市確定了以加大交通管理力度為切入點,結合交通整治“白日會戰”,開展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根據我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的指示,我市教育系統積極行動起來,結合實際,制定了針對性措施,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長徐英傑、書記王詠才為組長的學校周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副局長

擔任,成立了交通整治工作辦公室,由擔任辦公室主任,為成員。將此項工作作為專項整治行動的一項重要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專門召開了黨組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具體措施,明確了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隨後,召開了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負責人會議,對此項工作進行了詳細部署,要求各地教育局、各學校要求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領導,狠抓落實。按照市教育局的指示精神,各縣(市)、區教育局都明確了一位副職領導為責任人,負責本次交通整治和指導學校開展護導教育等工作,各市直學校都明確了一位校領導為責任人,具體負責本校開展教育、護導、舉報等工作。

二、制定措施,狠抓落實

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各負其責、綜合治理”的原則,市教育局積極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規宣傳,提高廣大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徹底整改消除校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力加強校內基礎工作,改善校園道路行車條件,部門協調,共同整治,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重點採取了以下幾項措施:

1、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和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各類學校結合德育工作,結合生命安全教育,結合自我保護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對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宣傳和引導,使廣大學生家長認識到良好的校門交通安全環境需要各方的共同配合,接送孩子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在整治工作中,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各類學校都把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日常工作,當作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廣泛號召、典型引導、學習培訓、檢查評價、總結表彰等方式,積極組織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廣大師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明顯提高,有力的配合了本次交通整治工作。

2、加強學校內部交通安全整治,確保校園內部交通安全。學校門口實行交通管制,要求外來車輛未經門衞許可不得進入教學區,學校保衞人員或門崗要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機動車輛不得進入封閉式管理的學生宿舍區和操場;教工生活區道路要有明顯標誌,車輛不得亂停亂放;學校用車要定期進行檢查、維修,確保車輛安全,對嚴重違章肇事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加強對出租校舍、場地的管理。各有關學校對學校校舍、場地出租情況進行了清理,杜絕將學校場地出租給無證無照經營户。

4、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校門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主動與當地公安、建設、交通、安全行政監督管理等部門加強聯繫,消除本單位(學校)存在的各種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廣大師生交通安全。尤其是學生宿舍在校外的學校,要與交通警察部門緊密配合,建立起聯防共防機制。各學校門口值勤護導的教師不僅要做好學生進校、離校時的護導工作,還要配合交警、交通協管員做好校門口的交通秩序維持工作,發現門口存在交通安全問題或對勸説不聽的亂設攤等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同時,各學校還積極配合市交管部門提出的整頓省會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交通環境、保障師生安全出行的7項舉措,設置了家長等候區、落實了斑馬線、警示牌等各種標誌。目前,學校周邊交通秩序明顯改善。

三、建立報告制度,嚴格責任追究

為及時反饋交通整治的成果,我們建立了專項整治工作的週報制度,每週定期將本地區、學校的整治情況報告教育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造成道路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部門、單位和學校,要按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員和直接責任領導的責任。

通過幾個月來的整治,學校、幼兒園周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部分學校、幼兒園門衞對車輛、人員出入管理不嚴格,登記措施落實不夠好;上下學學校護導教師有時不到位,家長接送孩子時有時不能按照指定位置等候;一些學校對治安隱患的排查還不夠深入,整治後仍有反覆;對本次交通整治的宣傳力度還不夠大等等。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將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進一步鞏固集中整治取得的成果,防止發生反彈。

二是進一步加強門衞和護導教師的管理,使門衞和護導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三是繼續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繫,進一步完善學校、幼兒園及周邊交通秩序綜合治理的長效運行機制。

××市教育局

20xx年12月1日

城鄉燃氣使用安全的彙報材料 篇3

一是加強風險管理。結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進行重點品種抽驗,加大抽驗結果的分析和運用,抓好風險信息的反饋和風險防控。進一步強化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督促企業履行好不良事件報告主體責任。

二是着力質量規範。加強對企業的檢查和指導力度,督促企業全面實施“三個規範”(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切實增強企業主體責任意識,提升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三是嚴格依法治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集中優勢力量,使用全項目檢查、飛行檢查、跟蹤檢查和日常檢查等有效手段開展各類專項檢查,同時加大大案要案查處力度,建立和落實好重大案件報告制度、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制度。

四是強化要素保障。積極探索建立醫療器械專兼職檢查員隊伍,鼓勵基層局設置醫療器械監管職能部門,確保基層監管所執法人員不得低於3人,配齊配強移動執法記錄儀、照相機、錄音設施等基層執法必備裝備。加緊引進醫療器械監管專業人才,以“三懂四會”為主要內容、“戰訓合一”為主要方式開展監管業務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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