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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精選15篇)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精選15篇)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精選15篇)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着互願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租用車輛情況內容如下車型:正座(不包括司機)加座;數量________輛;暫定租用期自年月日起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預計________天,每天車費________元,其中空駛費用________元,停留費用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需預付________元給甲方,出發前再付車費的________%。餘款行程結束付清。

乙方租車如需延期,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乙方有優先權續租;備註:司機食費由負擔;住宿費由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由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並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如車輛因途中拋錨等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兩小時內不能將車修復正常,乙方應再等候兩小時給甲方時間調配車輛或購買配件,等候時間總計不超過四小時。

超過四小時以後甲方應立即安排搭乘出租車或搭乘其他車輛將乙方送至後一行程地點,費用由甲方支付,並安排車輛繼續完成行程。

若耽擱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賠付相當時間內的租車費用。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有權要求其承擔合理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________%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若因司機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侵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應當承擔補充責任。

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遊行程愉快順利,遵守旅遊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責任:.在出發後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的正常睡眠,不要開夜車(以天黑為限)。(特殊攝影團除外需提前申明)。

基於安全以及其他方面考慮,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支付租金。

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參與風險活動,否則後果自行承擔。

三、付款方式

乙方於出發前支付%租車費,餘款於行程結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或違反合同內容的,導致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總費用的%的違約金。

五、特別約定對行程內遊覽的景點順序甲方徵得乙方同意有權進行調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性調價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費用,由客人自理;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六、合同變更若對合同事項進行變更的,應當徵得對方同意,否則變更事項對其不產生任何效力。

因變更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有違約情形的,所有損失由變更一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對合同內容或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首先本着平等自由、自願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向地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籤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裁定執行。此協議價格不含税金。

如需接送機/火車,費用為________元/次。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甲方公章:________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繫電話及傳真:________聯繫電話及傳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車輛信息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_____租賃用途

1、租賃用途為:____日常工作、生活;非營利性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轉租説明:____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給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按車輛操作手冊、法律法規,並以良好駕駛人的習慣使用車輛。

4、乙方不得將車輛進行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等。

第三條____租期與交付

1、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車輛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租金與押金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租金標準的調整: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調整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押金標準:____等於一個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3、支付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租金與押金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對應租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對應租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後依此類推。

4、租金支付方式:現金或指定收款帳號

甲方指定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發票,發票名目為:__租賃__,由此導致的税費由甲方承擔__;

2)甲方不提供發票。

第五條__其他費用

1、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費用:車輛租賃期間所產生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燃油費。

2、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費用:__車輛本身的税費、車險;

第六條__車輛保險

雙方同意,車險按如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已經瞭解車輛現有保險情況,對此無異議。

車輛現有保險為:__交強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自己承擔費用增加險種或額度,甲方應予配合。

2)甲方同意在租期開始前,為車輛投保下列險種,費用由甲方承擔:

險種額度______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強險

車輛損失險

第三者責任險

全車盜搶險

第七條____維修與保養

1、租賃期間,除下列情形以外由乙方自行負責:

__因車輛質量問題導致的維修;如雙方對是否為質量問題存在爭議,則由乙方負責維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與4店或廠家進行投訴,必要時通過法律渠道處理。如經認定系質量問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甲方自行向4店或廠家索賠。

2、租賃期間的保養,如不在免費保養範圍內,則由乙方負責辦理並承擔費用:

保養標準:要求必須到正規4店進行保養;

保養要求:乙方必須按車輛手冊要求的時間或里程內進行保養,如每超出500公里里程或超出10天,則乙方應承擔500元一次的違約金;如超出1000公里或超出20天,則甲方有權同時解除租賃合同。

保養記錄:以4店記錄為準。

第八條____特殊情形下的處理

1、車輛年檢:租賃期間如需年檢,由乙方自行負責,如需甲方配合的,甲方應予配合。

2、車輛維修:

1)因車輛質量問題導致的維修,超過三天仍不能恢復正常使用的,從第四天開始不再計算租金;

雙方對是否質量問題存在爭議的,乙方應正常支付租金,如最後認定屬於質量問題,可退回相應多交的租金。

2)其它情形下的維修時,乙方應正常計算並支付租金。

3)車輛維修應在下列地點進行:

車輛所屬4店;或甲方同意的其它地點。

3、車輛事故處理:

1)如發生車輛剮蹭以上的事故,乙方應於事故發生24小時內告知甲方;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2)任何車輛事故的,乙方應按保險公司的要求及時向保險公司與交警部門報案及理賠。因乙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保險理賠手續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應予配合。

4、租賃期間,車輛導致的任何財產、人身損失、賠償、維修等,如保險公司不能賠償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5、租賃期間,車輛事故、損壞、盜搶、滅失,導致不能正常使用,且無法修復的,乙方有權選擇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後的租金不再支付;由此導致的賠償,按本協議約定處理。

第九條______解除與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

1)逾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10____日的。

2)車輛因質量問題不能正常使用,連續超過7天的。

3)其他:________無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15____日的。

2)擅自對車輛進行改裝的。

3)其它違約事宜,經甲方要求後仍不改正或再次發生的。

4)其他:________無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任意解除權按如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賃,應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承擔相當於__半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除此之外,不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5、乙方的任意解除權按如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賃,應至少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並向甲方承擔相當於半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除此之外,不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第十條____車輛的歸還

1、還車地點:__原車輛交付地點。

2、還車時間:租賃解除或終止之日。

3、燃油處理:燃油與還車時不一致的,參照還車時油價多退少補。

4、還車條件:車輛歸還時可正常使用,且符合以下條件的,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車輛;如甲方認為存在其它問題,仍可根據合同向乙方進行索賠。

還車條件補充:____無明顯可見的外面操作;無零部件、車內設備設施的丟失、明顯損壞。

如不符合還車條件且甲方拒絕接收車輛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並繼續計算租金至還車之日;如甲方接收車輛的,仍可根據合同向乙方進行索賠。

5、還車時的違章處理:租車期間有違章未處理的,乙方應負責處理,但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車輛;乙方拒絕處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如下賠償:

違章罰款;按罰款金額的150%要求乙方賠償;

違章扣分:每一分乙方應賠償150元。

6、車輛歸還時有損壞,不能正常使用的,按如下方式處理:

1)__車輛可以修復至正常使用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2)乙方負責賠償甲方車輛價值;可通過保險公司理賠的,乙方負責賠償保險公司不能理賠的差額部分。

3)如第三方應對車輛損壞、滅失負責的,乙方應先向甲方進行賠償;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第三方進行索賠。

4)相關理賠手續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應予配合。

5)乙方按車輛價值作出賠償之後,車輛殘值應歸乙方所有。

7、乙方如需要對甲方作出賠償的,應在還車之日前作出賠償;每逾期一日的,應按逾期金額的0.05%支付違約金。

8、雙方確定:車輛價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__違約責任

1、一方有違約情形導致對方解除合同的,除正常計算租金外,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月租金的____200________%。

2、租賃合同有效解除或終止,乙方可以還車而仍拒絕交還車輛的,乙方應承擔車輛佔用費。

車輛佔用費的標準為:正常租金的150%,按日支付。

3、乙方未依約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______聯繫方式

甲方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本協議有關事項,可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一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三條____其它

1、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協商或調解不成的,__應依法向____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補充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協議簽訂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

乙方:

附件一:車輛交接清單

交驗車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牌號:

車型:

年審到期時間:

交保險到期日期:

車輛里程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燃油情況:

證件資料

1.車輛行駛證

2.車鑰匙

一把

3、保險卡

4、年檢貼

5、機動車登記

6、車輛購置税完税證明

無車輛情況

車輛劃痕情況:

其它情況:

注:未特別註明的,視為車輛及其設備設施正常。

移交人簽字:

收車人簽字:

附件二:租金收款收條

本人現已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的車輛租賃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以及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收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3

合同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第二條 租金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承租方於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車在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則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出租方交納應交租金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追究承租方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承租方交還所租汽車時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_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4.承租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出租方將_________牌車_________輛,車牌號碼_________,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天時,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5.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7.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8.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9.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1.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12.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第五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賠償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質量存在問題而對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的損失。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7.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8.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狀態。

9.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10.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方自身原因給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11.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12.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3.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

14.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_____天(含_____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___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5.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16.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7.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8.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後就擔保期內承租方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方對被擔保方租賃行為暫時停止而不願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並徵得出租方及被擔保方書面許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第七條 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_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第八條 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_________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_________方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6.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_____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7.承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承租方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預見的損失。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措大小來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出租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否則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退還預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須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出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退還承租方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給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租賃車輛超過_________天,承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出租方責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_________%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a 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b 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c 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d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_________日。

e 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f 承租方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

g 承租方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a 承租方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b 承租方應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c 承租方應承擔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d 承租方應承擔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e 承租方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f 如果因承租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租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承租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承租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同時_________(是/否)有權要求出租方退還已交納的租金、押金。

6.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賃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出租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1.出租方:

(1)出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出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

(1)承租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2)承租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此條款視實際情況選擇性適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於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方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各執一份。份合同內容一致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汽車承租方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承租方記住以下條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車租賃登記表》上註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本公司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駕齡一年以上)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必須在_________省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範圍,務請提前_________天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並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押金,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清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一條情況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繫。如確需填加油液,必須使用生產廠家允許的產品。還車時承租方應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否則出租方將收取_________元的清潔費。

6.如果承擔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繫,如未與出租方聯繫,繼續使用造成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的車輛,否則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

9.您如果在承租車輛期間遺失牌照或其它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

10.租車時,請您一定細心,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應在出場前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清單》為準。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的零件和備件,否則,您不但須及時性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須付給出租方最高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價_________倍的違約金,車輛的防盜器遙控板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您應賠償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12.您不能拆動車輛的里程錶,若在您租車期限內有拆除現象,須交付出租方_________幣_________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交付出租方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客貨運輸,禁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於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_________#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租車當日確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一次。如每少保養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的費用,_________小時為一個租賃日,月租按_________天計。

17.因欠租未還車輛產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8.本《汽車承租方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份,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已由出租方明確告知承租方、擔保方,且承租方、擔保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同。

出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深化改革,增強企業活力,進一步發揮企業管理,個人自主經營的優勢,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車輛經營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客運車輛的租賃經營事宜訂立本合同,以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將 牌 座 型客車一輛,牌照號川M ,自編號 ,租賃給乙方經營,經營線路: 至 (以下簡稱租賃車輛)。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賃經營期間租賃車輛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享有經營使用權。本合同終止後,線路經營權由甲方收回,租賃車輛歸乙方所有。如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未續簽合同的,乙方必須立即將租賃車輛户籍轉出公司或報廢。車籍過户或報廢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全額負擔。

第三條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及其從業人員進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管理規定等的宣傳、教育及督促執行責任,同時有對乙方所聘駕駛人員進行審核、培訓、考試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實行自主經營單車核算,乙方對單車經營的盈虧、債務和安全事故承擔責任,該車經營中的一切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賃費 元(大寫: ),上述租賃費不含税費、保險費及各職能部門收取的費用。

第六條 租賃費及相關費用支付辦法:乙方須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繳納次月租賃費及各職能部門收取的費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滯納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處理。超過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滯納金200元外,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賃經營合同,收回租賃車輛,並以變賣、拍賣租賃車輛所得價款抵扣乙方應交費用和滯納金,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該經營線路停運的經濟損失,和其它經濟損失。

第七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客運管理規定,並按甲方指定的路線依法運行。嚴禁中途調頭、串線經營,違者按脱班處理;嚴禁在車站搶班、壓點、爭攬旅客,亂停亂放,擾亂運輸市場;嚴禁“三超”“三違”,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七不出站”規定,服從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價、坑客、宰客,甩客,違者甲方有權停運該班線租賃車輛,並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造成對開站點取消該班次的,乙方須承擔甲方所有的經濟損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務質量投訴曝光的,造成罷運、羣體鬧事,干擾政府及主管部門正常工作,嚴重影響甲方形象和聲譽的(如:罷運、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規定處罰外有權解除本租賃經營合同。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違規被有關部門處罰、停運、註銷經營權,所產生的風險、損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並承擔由此涉及到甲方經營權被註銷,以及影響企業形象、聲譽的經濟損失賠償。

第八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職能部門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種學習,不斷提高思想素質,技術素質,安全意識。必須無條件接受交通、公安、物價、稽查和公司等部門的管理和檢查。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條 乙方在經營前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一次性交納四項(安全保證金、駕駛員安全保證金、經營保證金、駕駛員學習保證金)保證金(不計息)合計: 元(大寫: ),在本合同終止,乙方已結清與甲方的債務、處理完安全事故、將該車報廢或將車籍轉出公司後,(在經營期內無重大遺留問題)甲方將安全保證金退還乙方。

第十條 乙方自聘駕、售人員,凡受聘駕駛人員必須具備三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和無吸毒史證明,具備所開行班線資質條件及良好的職業道德,經公司相關部門資質審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規考試合格後,由乙方與聘用駕駛員簽訂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備案。駕駛員、售票人員應經學習培訓後方可上車服務。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只是租賃經營關係,不存在勞務關係;乙方聘用的人員只與乙方存在勞動或勞務關係(不論該聘用人員是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還是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僱傭等關係,甲方不支付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勞動報酬或社會保險等;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工傷保險、社會保險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該聘用人員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與其聘用人員在所簽訂合同中約定,聘用人員在履行聘用合

同過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 租賃經營車輛必須保險。甲方根據相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負責辦理租賃經營車輛交強險、三者險、承運人責任險的保險業務(其它險種自願投保並寫出書面申請),保險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按規定時間、辦法及時足額繳納保險費,逾期不交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若發生索賠事故,保險公司拒賠部分和其它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事故的任何經濟方面的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應自行處理一切善後事宜,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事故,但不墊支任何醫藥費、賠償費。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乙方應交納的各種費用不能因事故而減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賃經營行為,致甲方因國家規定、政府機關的要求或有權機關的裁決應向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其他權利人先行代為承擔賠償或支付責任,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或導致甲方承擔其它經濟責任(如被處罰)的,甲方在承擔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承擔責任後,乙方應在五日內全額支付甲方已代為承擔責任的金額,否則乙方應以應付未付金額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租賃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因傷、殘、亡或因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申請終止本合同,但賬目應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結清,甲方所收取費用及四項保證金不退。

第十六條 在租賃經營期內,國家各職能部門收取的税費、結算票款所產生的全部費用,以及租賃車輛進客運站管理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每月按規定的標準支付給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參營各站的票款解繳差額部分,由乙方承擔補足。

第十七條 租賃車輛的營運證、行駛證、線路經營權(路牌)屬甲方所有,甲乙雙方租賃關係終止後,乙方應在三日內退還甲方營運證和線路牌,逾期未退還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違約金,直到退還為止。乙方在使用期內因違規造成營運證、線路牌被扣或註銷的,乙方應按該線路車輛的市場價值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第十八條 租賃車輛在租賃期內,嚴格按公司規定時間進行定期二級維護和各類檢查保養,以確保該車技術性能良好,其所耗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按時保養和安全例檢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凡國家對租賃車輛實施的各種審驗、檢測、換髮證照、學習等,乙方必須按時參加,自行承擔費用,逾期不參加者,後果自負。

第二十條 在租賃經營期內車身的廣告經營權屬甲方所有,並由甲方統一管理,甲方在租賃車輛上發佈廣告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否則按違約處理。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私自買賣和轉讓租賃車輛,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經營合同,所收取的費用及四項保證金不退,並按違約處理。在租賃期內,如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解除合同違約金10000 元(大寫:壹萬元人民幣 )解除合同後,乙方應先結清所欠甲方的債務和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現時終止:

(一)租賃期滿。

(二)租賃期限到期前,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第八、第九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約定,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採用電話通知、書面通知、或在簡陽、資陽範圍內的媒體公告通知的方式。採用電話通知、書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達乙方時解除,採用媒體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體刊登出公告時解除。

(三)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條(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根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申請終止的。

(五)租賃期內,租賃車輛技術檢測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賃期內,因客運班線的行政許可到期,相關部門不再重新審批的。

第二十三條 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後,雙方應自覺履行,若一方違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條 該租賃車原值為 元人民幣,經營期已達 . 年,按車輛經營期限計算,該車現值為 元人民幣。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聯繫方式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通信地址: 。

甲方以上述乙方指定的聯繫方式通知乙方的,即視為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乙方變更聯繫方式的,應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的加黑條款為特別提示條款,乙方確認已認真閲讀並理解其意思。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或因國家政策性變化需變更本合同的,由雙方另行約定,並作為主合同的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屬本公司。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四川省簡陽市,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  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xx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户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户收費 會員收費

公里以內   元天   元天

公里   元天   元天

公里以上   年檢證、税訖證、養路費證,並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 出租方同意,其為非獨佔、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 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 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為車輛投保,並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 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b) 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 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d) 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 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 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 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 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税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

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 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佔有車輛,並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於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乾淨,無異味。

7.2 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 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 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託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 在承租方佔有車輛後,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並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為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 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 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 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 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 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 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 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於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 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籤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於租賃期的最後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於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 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 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 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

租方後 5天內未予糾正;

(e) 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 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 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餘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11.聲明和保證

出租方陳述並保證:

11.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 .2 其是所出租車輛的唯一合法權利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證明文件。同時,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意義上將影響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使用該車輛的任何抵押與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11 .3 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承租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2 承租方陳述並保證:

1.2.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2.2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12.保密

2.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本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3. 其他

3. 本合同的解釋、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2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3.3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籤並蓋章後生效。

3.4 本合同的附件為:附件a《車輛交接單》、附件b《保險單憑證》。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不得擅自修改。

3.5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3.6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6

協議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

9.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________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税、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個______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______年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_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_______日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税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8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蘇E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 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年租金 元/年,不含駕駛員。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30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30 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3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30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執 1 份,乙方執 1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9

出租方:

承租方: 2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設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砼攪拌運輸車設備,數量( )台,租賃給乙方合同段工程使用。

二、 租賃時間自20xx年9月1日起至因天氣原因無法施工之日止。到時候乙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租用時間不足15天,甲方將按半月收取租金,如超出15天甲方按一個月收取租金。

三、 租金計算及付款方式:此設備按月計算租金,每台每月租金為( )萬元整(不含税金)。

四、 從設備到達乙方工地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至次月當日為上月租金結算日,乙方通知設備退場並全額付清租金及相關費用。

五、 租金每月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必須在每月結算日後三日之內支付當月80%的租金。餘款在設備退場時一次性付清。

六、 甲方職責和權利

1、罐車必須有完備的手續,車況良好。

2、罐車必須遵守攪拌站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安排。

3、罐車在砼運輸前必須反轉控水,如發現車內有水造成砼的損失,罐車車主必須按攪拌站砼的市場銷售價賠償。

4、如生產中車輛出現故障,車主及司機應儘快將車輛修好,保證現場的正常施工。維修時間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天,超過兩天則扣除相應租金。

5、罐車司機不得私自加水或處理罐車中剩餘的砼,如發現此類現象,攪拌站將根據損失情況扣除相應的租金。

6、罐車在沒有生產任務時應及時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

7、罐車租用期間,由攪拌站對其進行日常的管理。

8、保證對砼罐進行清洗。

9、甲方操作人員必須服從乙方工程合理的調度,隨叫隨到,與乙方搞好團結,認真完成合同所約定的運輸任務。若不服從乙方調度,乙方則有權要求更換該操作人員,如延期對甲方扣除相應的租金。

10、甲方車輛在施工期間,因操作不當及車輛本身情況發生的人身安全及車輛事故,由甲方負責。因乙方指揮錯誤和道路維修、警示不到位而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 乙方職責和權利

1、負責設備運行道路及場地的維護,確保設備運行區間的安全。

2、負責提供設備所需燃油,足夠的清洗水源,並承擔其費用。

3、負責甲方設備的保管,提供安全的停車場所。保障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安全,負責操作人員的食宿。

八、 其它事項

退場時由乙方為甲方設備油箱加滿燃油。在合同終止前,乙方必須提前15天告知甲方,以便雙方作好設備退場和租金結算工作,若因為乙方原因使甲方設備在合同終止當日未能及時退場,則視為乙方續租,甲方將每台每天相應收租金直至設備離場之日為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糾紛或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簽定時間及地點: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雙方同意按下列協議條款遵照執行。

一、 服務內容

在本協議期限內,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滿油商務客車,並配備駕駛人員,為乙方提供班車服務。

價格

1、啟東至廠區船東車輛(19座)往返按_______元/車次結算(含税價)。

2、啟東至廠區道達____________車輛(28座)往返按_______元/車次結算(含税價)。

3、啟東至廠區往返車輛(50座)往返按________元/車次結算(含税價)。

4、啟東至上海往返車輛(50座)往返按3_______元/車次結算(含税價)費用及支付

1、乙方應當按天向甲方支付車輛租金每車每日車輛人員費用),每月一結賬,除此以外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其他費用。

2、遇節假日租車費用維持不變。

二、 甲方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需提供經培訓達到服務要求的駕駛人員,駕齡________年以上,並保證遵守甲方及乙方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所有相關法律法規。

2、在行車中因交通事故或違反交通規則引致的車輛及駕駛人員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在服務期間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乘客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甲方需對因其原因導致的乙方乘客乘車期間人身所遭受的任何損傷及損害,承擔其應負責任。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乘客的乘車安全,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乙方乘客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交通監管部門交涉,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醫療費、誤工費及其它因交通事故而發生的費用)。

4、在本協議期間內,如車輛出現故障,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並立即提供相同型號的車輛接班,確保正常的班車接送服務。甲方應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清掃,保持車內整潔。

5、班車應當由甲方親自提供,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服務轉包給任何其他第三方。

(二)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狀況,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對駕駛人員及車輛進行調換。不得私自調換。

2、甲方駕駛人員如遇乙方或乙方乘客有嚴重影響駕駛或授意違反交通法規行為時,有權停駛相關車輛。

三、 乙方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本協議中規定的時間及價格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

1、乙方可根據需要調整運營線路、服務時間及車輛類型,需提前10日告知甲方。乙方遇需增加車輛,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應保證有充足車輛供應。乙方所支付的費用也隨調整而變化。

2、乙方有權對甲方及其駕駛人員的服務進行監督並對甲方提出改進服務質量方面的建議。

3、乙方有權在班車運行期間,利用車輛進行合法的宣傳活動。乙方的廣告和利用車輛進行宣傳活動應符合車輛管理條例。

四、 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車輛等承運的,須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相關經濟損失

2、甲方利用包車從事班車客運或其它非法經營活動,造成乙方受到處罰的,須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接送職工上下班車輛,如發生故障要有應急措施,______年度累計上班發車遲到3次(下霧、冰雪等惡劣天氣除外),自第三次起每次將給予扣除當日班車費用的處罰。

五、 協議期間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在續約期間有權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無條件終止本協議,而無需向對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六、 其他

1、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2、本協議書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户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月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6、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7、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8、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9、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10、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三、其他事項:

1、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為甲、乙方雙方驗收、審定交接車輛時的唯一憑據,該車輛交接單,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與合同等效。

2、提前退租及續租:一天以上租車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應提前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接車後按一定的比例退還乙方的租金。如不辦理續租手續而私自延期使用,甲方將視為乙具有欺詐傾向並在12小時後報警,報警後所發生的一切後果應由乙方自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除交納延期使用車輛的租金外,還應交納延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額的違約金。

3、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屬乙方駕駛不當,其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私自處理,給甲方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擔。

4、乙方在租用車輛時應自覺遵守我國的交通法規,必須安全行駛,安全停放,妥善保管,報從交警的指揮。

5、租用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按正常程序處置,報警的同時通知甲方。積極配合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等事項。在處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事故處理完畢,甲方依據交警、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處理結果以及損失的大小、停運的時間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除保險公司理賠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還應承擔總修理費用的10%做為車輛損失折舊費。

6、在租用期間車輛發生盜失、損壞,乙方保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和公安部門、保險公司立案偵察,處理有關理賠。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結案後甲方依據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和甲方在此期間的損失大小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

7、長期租車者,必須在每月的25號—30號將車輛駛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車輛的保養與維修。如遇車輛的審驗年檢時,乙方必須無條件交還所租車輛,甲方為其減去相應的租金。

8、長期租車者,應與甲方保持經常聯繫,如通訊地址、聯繫電話、住所、註冊名稱、傳真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9、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着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

四、擔保人:

乙方為確保上述事宜的可靠性,向甲方提供同等責任擔保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均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聯繫。

五、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已生效。在車輛歸還甲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12

(200 )_____汽租代字第 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交通廳、省計經委、省物價局聯合頒發的《浙江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有關事項,經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養、維修等約定條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型號車輛________輛,顏色為________色,車輛廠牌號為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租車地點為甲方公司經營場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駛範圍________________。還車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2.根據物價部門對汽車租賃收費標準的規定,就租賃車輛收費、超時、超里程加價及款方式約定如下:

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駛里程為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計算。租賃時間以連續租用________小時為一天,在________小時內按半天租金算,超過________小時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租用車輛的押金為________萬元/輛,在租車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繳付給甲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為銀行營業時間內。

4.續租方式: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續租,一般情況下可用電話等口頭方式簽訂續租合同,但應當加付押金,當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時,應主動向甲方加付相應押金後才能續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交通税費等費用繳納約定如下:

差路費、車船税、保險費、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他行駛費用由乙方給付。

6.租賃車輛保養、維護責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後,須對所租用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其保養項目為: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後的保養)。定程保養及大修:由乙方根據里程和車輛的性能狀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確定有必要定程保養或大修時,乙方應將車輛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保養及大修。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出租給乙方車況良好、設備齊全(見租賃車輛交接單)、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養路費等規費交訖證、保險證等牌證齊全有效的車輛,並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批准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維護和發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後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於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性能良好、車輛整潔、設備齊全,並無任何刮碰現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並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於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於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户、扣分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因車輛無牌照和各類證件而停駛的實際損失。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濟損失,金額為停車天數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______%計算。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錶的,按總租金的______%加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並支付剩餘合同期內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2.承租車輛輪胎爆裂的損失。

3.由於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濟損失,按停車天數的總租金)。

6.由於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損失。

7.由於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於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於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0、由於乙方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偽造證件、隱瞞事實、製造假案等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續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租手續,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並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依據《浙江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1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________汽車,車牌號碼__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説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____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14

出租人:承租人: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旅遊外出車輛租賃協議 篇15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地址: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順利實施 工程項目的建設,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務,並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合同雙方就本合同交通車輛的有關問題進行了磋商。鑑於乙方對本工程的相關情況已經進行了認真瞭解,並對施工現場進行了考察,願意將所屬交通車輛租賃給甲方用於本項目施工,雙方本着自願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在嚴格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的前提下,特簽訂交通車輛租賃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1 租賃設備

甲方需租賃機械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成新詳見下表《租賃機械設備明細表》。甲方承租乙方的械設備如下:

租賃機械設備明細表

設備名稱

型號

製造廠名

出廠日期

數量/台

2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到退租日。

2.2 甲方可以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調整租賃期限,最終以甲方確認的機械設備退場通知為準。

3 租賃價格

租賃價格: 元(台/月),並提供國家正式税收發票。

4 結算方式

4.1 自設備進場施工之日起滿一個月後甲方開始結算租金。每月25日之前,甲方開具上一個月的租賃結算單,結算乙方上個月25號前的租金, 不足一月的按天計算(月制度天數按30天計算)。乙方在結算單上簽字確認並開具國家正式税收發票辦理租金結算。

5 租賃設備的維修

5.1 在租賃期間,設備出現故障,甲方要及時通知乙方.乙方負責承擔設備的維修,並及時委派人員進行修復。

5.2 若由於乙方設備故障原因不能工作,單月停修累計超過3天,超出部分按日租金額扣除。

6 燃潤油供給及維修費

甲方只承擔設備正常使用的燃油費,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潤滑油及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

7 機上人員的補貼和住宿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方便,每月補貼伙食費200元。乙方提供的交通車輛必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合格證書,並提供操作手上崗證書及人身意外保單;乙方為該設備配備機械操作手1名,甲方安排住宿,行李乙方自帶。

8 安全事故的責任和處理

按照誰的安全責任誰負責的原則,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法律訴訟。

9 雙方責任

9.1 甲方責任

9.1.1為加強對乙方交通車輛的組織與管理,甲方由辦公室負責車輛的日常調度,由物機部負責核算車輛油耗。

9.1.2 負責及時通知乙方車輛進退場。

9.1.3 協助乙方解決車輛存放場地。

9.1.4 及時統計運轉記錄,核發燃油消耗定額,負責對實際使用乙方的交通車輛按月結算租賃費用。

9.1.5 施工結束後及時辦理退場手續。

9.2 乙方責任

9.2.1 按照合同要求,確保車輛2日內按時進場,抵達施工現場。

9.2.2 應負責為進場的機械設備配備滿足甲方要求的合格操作司機,操作手必須持有與所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或特種設備操作證)並在審驗有效期內。車輛必須進行年審或經過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安檢並出具合格證書,且能夠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操作手有義務在工作過程中按甲方要求認真填寫相關管理記錄表。

9.2.3 應自行負責其進場的交通車輛的保養工作並保證其機械設備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車輛發生故障及時派員解除,圓滿完成交給的出車任務,最大限度不影響生產。對於甲方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材料等問題無連帶責任。若因車輛故障及性能問題嚴重影響施工、結算工作,應承擔相應責任。

9.2.4 乙方應自行負責因其交通車輛租賃所需的一切生活性臨時設施及費用的開支。應自行為其僱傭人員自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不得低於10萬元/人(其中醫療保險不得低於2萬元/人);併為其車輛辦理足額的財產保險。甲方租賃期間因乙方人員責任造成人員傷亡,機械設備損壞、丟失,財產損失,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自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2.5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操作手,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更換期內相應租金;乙方出租的機械設備必須服從甲方現場調配和安排,服從甲方現場有關人員指揮操;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調度,不得對甲方調度拒絕、推諉,否則甲方有權扣減當日租金。

9.2.6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指揮,並有及時向機械安全主管部門反映要求協調解決的權利。

9.2.7 積極配合甲方做好運轉記錄、燃油等的統計工作。

9.2.8 乙方駕駛員由甲方統一管理,不得在外租房住宿。

10 違約責任

10.1 乙方不得擅自調回已出租的設備,否則乙方按雙倍租金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11 爭議的解決

11.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經濟合同及其他合同等,甲方均不承擔連帶責任。

11.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解決期間,與爭議無關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當繼續履行。

1、向 西安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甲方總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其他事宜

12.1 乙方必須為參與施工人員辦理合格上崗證、操作證和人身意外保險。

12.2 本合同附件以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説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明示及隱含的責任履行完畢後,合同自行終止。

12.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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