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精選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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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税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提供虛假信息。
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
承租人: 擔保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人、承租人、擔保人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型號為 汽車,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輛顏色為 ,車輛現價值為 萬元。
二、租賃期限:
1、租期為 (年、月、天、小時),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2、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不能歸還車輛或可能無法歸還車輛或需要繼續使用而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當在合同到期前 日內以 (口頭、書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後方可延期,租金按實際租賃期限計算。
三、行使範圍為 (全國、省內、市內、區內、縣內)。
四、押金: 1、租賃車輛押金為人民幣 元(¥ )。
2、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項目。
3、暫扣交通違法罰款 ,10日後經網絡查詢無處罰的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
五、租金:
1、租金為每 (年、月、天、小時) 元(¥ 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為 (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 (移交車輛時、歸還車輛時)交付,分次交付的為按 (年、月、天)交付。
3、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每天行駛里程不應超過 公里,超里程行駛的按每公里 元加收租金。
六、出租人須向承租人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並交付齊全的行駛證件。車輛移交時,承租人應清點隨車工具和物品,認真檢查車輛,確認車輛達到合格行駛條件後,與出租人簽訂車輛移交清單。承租人發現租賃車輛為檢測不合格車輛的,有權解除合同,因車輛不合格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出租人未按時提供合格租賃車輛的,應按遲交車輛時間30%的租金承擔違約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證件、駕駛資格證件應當真實合法有效,如有欺詐行為,承租人必須賠償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出租在租賃期間發現承租人有欺詐行為的,可以立即終止合同,收回車輛。
九、承租人應在本合同規定的行駛範圍內使用租賃車輛,如確需超範圍使用,必須經出租人同意。未經出租人同意超範圍行駛的,承租人應按
車輛價值的30%承擔違約金。
十、承租人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文件規定使用租賃車輛,安全行車,謹慎駕駛。如因違法造成罰款、扣分及其他損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十一、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人應及時向報警,通知保險公司出險,並通知出租人參加處理。承租人未配合相關單位處理,致使事故處理結果有出租人義務的',承租人應全部承擔。出租人未配合承租人處理交通事故,導致承租人產生額外經濟損失的,出租人應按相關事故處理機構處理決定承擔責任。
十二、承租人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説明牌號一致的燃油,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
十三、承租人應按車輛使用説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繫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運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租賃時間超過6個月或租賃期間行駛里程超過5000公里的,承租人應當對租賃車輛進行保養,保養費用(以4S店保養為準)由承租人承擔。
十四、車輛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承租人必須向出租人説明情況,經出租人同意後方可修理,未經出租人許可承租人不得修理。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零部件、附件和設備裝置及出租人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承租人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
十五、車輛在租賃期間因非出租人責任的汽車修理、交通事故處理、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3
汽車租賃公司租車合同範本
合同號:
術語釋義:
1、出租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即租賃車輛所有權人。
2、承租方:指依照與出租方的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或個人。
3、擔保方:指為承租方與汽車出租方簽訂本合同在擔保期內提供不可撤消擔保的單位或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租賃合同的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手續完備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損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和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二、租賃期限和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3日。
(5)承租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6)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3、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準。
6、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及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7、協助承租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車輛維護工作。
8、承租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損傷、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等費用。
6、嚴格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在租期內由於承租人自身原因給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和租車期間因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給出租方帶來的各種經濟損失。
9、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10、在續租期間必須告之出租方所租車輛的真實情況。
五、擔保方責任和義務
1、擔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責任,擔保期限從擔保方簽字之日算起,擔保方的擔保期限到期後就擔保期內承租人發生的法律責任仍然有效。
2、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職業及住址證明。
3、擔保人對被擔保人租賃行為暫時停止而不願或沒有能力繼續擔保的,需提前書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擔保方,並徵得出租方及承租方書面許可後方可變更或解除擔保。
六、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押金給出租方,押金不計利息。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還車結算時,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500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十五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七、保險條款
1、出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出租方為受益人的車損、盜搶和第三者責任險,若長期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應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承租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出租方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承租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保險公司免賠額和維修停駛期間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八、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4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電子汽車衡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承賃方向出租方租賃舊電子汽車衡壹台,規格_____米,___噸(秤體_____節,傳感_____個,儀表_______一個)。
二、租金支付:
1、租金計算: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每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2、承租方應交電子汽車衡的押金________元,應作為擔保。
3、租賃費用從承租方的押金裏面扣除,多餘部款由出租方把設備(電子秤)驗收合格後,再退還給承擔方。
三、租賃計算起止時間:
1、電子汽車衡租賃的計費時間,由出租方把設備安裝、調試好後之日起開始計算。
2、電子汽車衡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災害造成的機械停工,按日天的照常計算。
3、電子汽車衡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電話通知或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通知並認可的退租日期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4、電子汽車衡安裝拆回起吊設備及從出租方運到承租方場來回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電子汽車衡檢定由徐州技術監督局負責,檢定費由承租方承擔。
四、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設備的租賃由承租方配備操作人員,但必須經出租方操作設備人員認定其操作資格,才能使用設備。
2、租賃設備的所有權:承租方對租賃電子汽車衡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設備的所有權。
3、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設備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的全部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五、租賃機械的損壞
1、承租方承擔的`租賃其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損壞(正常損耗不在此內)。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在租賃機械發生損壞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由承租方負責處理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安全能正常使用狀態。
(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機械損壞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六、雙方義務和責任
1、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生產,儘量滿足承租方要求。
(2)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設備的租費籤認工作。
2、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和操作設備的安全,嚴禁違章使用,如違章操作造成機械和人員的損傷,由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2)負責日常維護保養,確保電子汽車衡狀態完好。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_________車壹輛,使用性質_________,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_________,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
1、此車手續有(若有若無)行駛證_____車輛登記證書_____購置税憑證_____養路費_____保險單_____營運證_____。
2、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
3、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剩餘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4、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後由乙方負責。
5、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户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並做違約處理。
6、車輛過户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
7、此車輛機械性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後,甲方不得更換。
8、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10、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單位工作性質的需要,租用乙方_____(車牌)_____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車期限:該駕駛員在職期間。
二、租車費用:每天_______元整。但該駕駛員實際因公外出辦事實際發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可以據實報銷。
三、租車期間乙方駕駛員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決。
四、乙方在租期內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如出現任何違規、事故及肇事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損失。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等有效證件並處在有效期後方可租用。
六、租車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及其監理組的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工作調配,如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出現違紀現象,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七、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週告知對方。
八、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叁輛作為交通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車輛保險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乙方租賃甲方每一輛汽車的價格為¥5800元/月,租金累計為:陸拾貳萬陸仟肆佰元整元整(小寫:¥626400)乙方按照年度方式支付給甲方租金;
第一年支付40%貳拾伍萬零伍佰陸拾元整(小寫:¥250560);
第二年和第三年均支付30%壹拾捌萬柒仟玖佰貳拾元整(小寫:¥187920)每年10月16日結算一次。
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甲方賬户: 661 018 280 005 312 6,開户行:中信銀行合肥新站支行,户名:合肥徽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20xx年10月15日止。
四、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因乙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違章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2、按規定支付甲方租車費且配合甲方完成車輛年檢;
3、乙方租賃期間調度公司駕駛員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並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5、乙方駕駛員應愛護車輛,瞭解車輛性能和操作方法,每日檢查車輛的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發現問題立即按照4S店要求補充更正使車輛符合隨車手冊規定的要求再使用。
6、嚴禁酒後駕駛,嚴禁車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嚴禁車輛參加競賽及測試使用,嚴禁用於營利性質的運輸,嚴禁運送違禁物品否則甲方不負責後果。
7、乙方駕駛員必須取得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否則甲方不負責後果。
8、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的`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損壞車輛或者更換車輛零部件。
9、車輛在租期內丟失,在保險公司賠償前,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隨車工具和各項證件附件齊全有效;
2、甲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車輛意外險、三者險、車上人險)及交強險、且在有效期以內(附保險單);
3、甲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乙方能正常用車;
4、甲方按車輛4S店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車輛發生故障時,甲方必須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給乙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
8、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9、對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甲方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事實情況予以補充附件。
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蓋章)
日期: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
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生產國別或生產地:生產廠名稱: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元,大寫。
數量:台。
車輛總價:元,大寫。
運費元,由方承擔。
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於年月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
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3.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3.3年月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
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
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
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
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叁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景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___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北京市租賃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合同範本《北京市租賃合同》。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着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違約金為____元。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附表:車輛狀況登記表
外觀:________
發動機:________
內飾:________
操控:________
其它:________
編輯: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
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留複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税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XX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XX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
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XX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XX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承租方
電話
住址/地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經辦人
電話
住址/地址
保證人
電話
住址/地址
駕駛員
駕駛證編號
檔案編號
電話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燃料標號
租金標準
保證金
起租時間
應還時間
租期
限駛里程
超程費
超時費
預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變更記錄
特別約定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時)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承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保證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
20__年十二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________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5
經 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汽車租賃合同範本。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裏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並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户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______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________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________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_____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________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提供的客車外出旅遊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租車路線:________________經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2.雙方同意按商定的價格每車______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輛車,時間__天,費用共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簽定協議時交定金:______________元,餘款在返回到校後結清,乙方需提供車票。
3.本次用車過程中的過路費、景區停車費、司機用餐費由甲方承擔,其它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為其提供相應的客車為,此車核定載客人數為28人(不包括司機)。
5.雙方約定上、下車地點:_____________,車輛到達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午_________時,出發時間上午_________。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到達,若因延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乙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給甲方租車總款的1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8、乙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
9、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處理。若因乙方司機人為因素造成的事故,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1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着互願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座_______加座_______;數量 _______輛; 暫定租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計_____天,共計人民幣_____元。
備註:司機食、宿由_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由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A. 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並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 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
C. 租車期間發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不得無故中途撤回所出租車輛,如撤回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全部租車費用作為違約金。
D. 甲方車輛應具備第三者保險,若甲方司機駕駛車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此與乙方無關,甲方須自行解決,並調配相同車型繼續為乙方提供服務,對乙方車上的人和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E. 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遊行程安排,遵守旅遊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F.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G. 如車輛不能通過的路段甲方應予早通知乙方(如遇到自然災害、政府修路及其他特殊原因等另議)。
2. 乙方責任:
A.在出發後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B. 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三.其它
1. 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自籤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裁定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及傳真: 聯繫電話及傳真: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__年__月__日達成以下租車協議:
一、甲方有起亞客運出租車一輛(車牌號為__)出租給乙方,租車方式為天(__小時,即__點至越日點)。
二、該車只限於昭陽區範圍內作客運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須到區客管所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後果自負),不得用做以國家法律法規相違之事,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x市租車乙方在租車期間的人身安全、x租車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負責(包括被搶受傷害、車輛損失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交納押金__元給甲方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不再租賃時,甲、乙雙方一方願出租,並無任何責任事故,無經濟糾紛,甲方退還乙方全額押金,車自然操縱由甲方負責,如人為損傷,由乙方負責。
五、x租車自駕每月租金為__元,乙方在每月1號必須交清租金。如操縱不當所造成的'損失,哪個的責任哪個負責。
六、x租車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新會租車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請按時交車。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日期: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願租賃甲方________牌貨車。車牌號為:
二、租賃期限:暫定_________年。協議生效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風險擔保金_______元。
三、租賃費用:¥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先交後使用每月____日交次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車輛時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風險擔保金總額的_______%,到半年以上的扣風險擔保金的_________%.本協議到期後乙方須保證車輛完整無損歸還給甲方。
六、其他約定:
1、甲方提供出租車輛,行車的相關手續必須齊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的一切油耗、修理費及相關費用等由乙方全部承當。
3、乙方在租賃期內所承運的各種物資,無國家違禁品,否則,因此而產生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並還應支付甲方的間接和直接損失費___________元。
4、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經濟後果和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同時,另行支付甲方間接和直接損失費___________元。
5、本協議到期後,乙方應及時歸還車輛給甲方,如需繼續租賃,則另行協商租賃的相關事項。
6、年審費用_____________元內由承租方負責,_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出租方負責。出租方將油加滿交承租方,承租方歸還出租方時需將油加滿。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9、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存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各方共同磋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具有的________牌車輛(牌照號碼: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甲方應該於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交接車輛,同時還應交接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個月。
三、租賃費及支付形式
1、租賃費數額為每月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________年(或月、或季度)租賃費________元,以後租賃費採納先交後使用的形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賃費。
2、支付租賃費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責任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含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虧損。
2、乙方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負責違約責任。
3、乙方應根據本合同規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賃費。
在乙方不按規定時間足額支付租賃費時,應根據遲延執行部分租賃費的每日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車輛交接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全部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
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該包含: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根據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間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
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欠缺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負責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______%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設定擔保。
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當虧損,並要求乙方支付租賃費數額______%的違約金。
8、乙方應該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花費由乙方負擔。
在租賃期滿或根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合同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該使車輛契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該向購買人聲明本合同的,本合同對購買方繼續有效。
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賃費數額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
如乙方繼續租賃,各方應磋商重新訂立合同。
2、租賃期屆滿,各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合同,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根據本合同規定租賃費規範的______倍賠償甲方虧損,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負責按規定規範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合同解除
1、甲乙各方磋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如車輛在出租期間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合同解除,乙方根據實際使用期間支付租賃費,各方互不負責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合同單方解除合同時,解除合同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告知到達對方聯絡住址之日視為合同解除生效日。
合同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根據本合同規定租賃費規範的______倍賠償甲方虧損,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負責按規定規範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契合合同規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負責相關花費。
七、糾紛解決形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糾紛,各方磋商解決,也可到________市人民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規定
1、未盡事宜,各方磋商確定。
2、本合同經甲乙各方簽章或蓋章生效。
3、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各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__天,總費用為__元人民幣。並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聯繫電話: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後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餘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並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後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
16、價格已含反空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車輛信息:汽車名稱及型號,車牌號:________
3、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
4、租金合計:,預付定金租車款的________,使用車前支付租車款全款。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起即刻生效,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協議(與車輛租用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6
代表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方式:_________
單位所在地址:_________
車主(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機構代碼):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發展義烏市汽車租賃業,加強對租賃汽車的規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嚴格遵守省,市對汽車租賃的有關文件規定,全面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乙方自帶具備汽車租賃備件的汽車_________輛,車牌號_________,由甲方承租賃代理業務,所有權不變。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合同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每月定額向甲方繳納代理費及國家規定等相關費用。代理服務費按每日出車的20%計算。第二個方案初始代理費_________元,後續代理費_________元/月。
第六條乙方委託代理租賃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參加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責任險、乘員險、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和車主責任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甲方應按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配齊各管理崗位的人員、制度並公佈各管理崗位職責,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有關服務質量、駕駛員守則及車輛保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八條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做詳細的記錄,以供結賬核算。如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的,甲方有權扣留乙方車輛作留置,賠償後餘款返還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賠償。
第九條代乙方繳納各項規税費,發放各類證件,提供財税部門統一票據。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第十一條如果經營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承擔___%的損失,其餘___%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估價的______%。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攤派和公務用車。
第十三條乙方按規定應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和整潔的車貌,年審不合格,則須強制停車整修,經複檢合格後方可運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四章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因甲方違約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損失額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乙方違約按有關條款處罰,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六條乙方按時和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及有關規税費,每遲交一天甲方收取滯納金___元。
第十七條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履行;
3、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4、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瞞報的或擅自處理的。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合同所規定乙方應上繳國家徵收的規税費及其他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變相收取費用。合同期內如遇到國家徵費有所調整,乙方應按國家規定進行交納。
第十九條合同期滿,若乙方願意續簽合同,甲方應優先安排。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約定管轄地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勝方的律師費用有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 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年度租金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賃費用,待協議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將一年度租賃費用用現金支付給甲方。
三、 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 ,
身份證號為:
申請編碼為:。
四、該指標所購致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複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後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 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 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繫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於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後,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 簽訂協議後,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並將每月搖號結果告知甲方。
十、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後,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户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户產生的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車輛過户後,甲乙雙方應對指標租賃費用進行核算,多退少補,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實際發生租賃關係的預付租金,甲方應全數退還給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為人民幣每天退還。
十二、合同期內如有一方向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税、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雙方對租賃費用進行結算完畢後,乙方將車牌的全部資料歸還甲方(如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等)。本協議到期後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甲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並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四、 在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五、 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六、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自乙方取得小客車指標,並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户且雙方結清賬務後自動終止。
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機複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複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着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二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乙 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擔保人 :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8
合同編號____
出租方: 貨運公司
承租方: 建築公司施工三隊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 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於乙方為甲方的股東(或管理員),為方便甲方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現乙方將自有車輛(車號: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車輛”)無償借給甲方使用,雙方一致同意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時限: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無償將該車輛借給甲方使用三年,時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為無償使用該車輛,不支付任何租賃費用;
2、甲方應保證車輛的安全。如發生車輛被偷竊,甲方應負責按車輛現價對乙方進行賠償;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車輛或人員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
3、甲方應負責報銷所有與車輛使用有關的保險費、過路費、汽油費、年檢費等與該車輛一切相關的費用。
三、乙方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租賃時限過後,乙方有權立即收回該車輛,甲方應無條件歸還;
2、租賃期內乙方只擁有該車輛的所有權,不擁有該車輛的使用權。車輛的使用由甲方統一調配,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3、租賃期內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與該車輛有關的一切相關費用。
四、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本協議期滿,如乙方繼續為甲方服務的,甲方可繼續租用該車輛,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3、本協議如有不足之處,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30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車______輛,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______時______分;每輛車______元,當日結算。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車況合格、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5、甲方在用車後,當日結算租金,足額兑現。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 篇31
甲方: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汽車站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對外出租,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承租汽車站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縣汽車站候車廳內的超市等整體出租給乙方,作為經營超市等業務,租用期______年,即______年 ______月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年租金____________元, 一次性交清當年租金,方能進場經營。
三、出租期內,超市內的電視收視費,設施設備維修費,易損耗品以及各類雜支,體檢費和其他管理部門向其收取的各種管理費等一切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四、在租期內乙方虧盈與甲方無關,乙方不能因經營虧損要求甲方少租金或增加租期______年限。
五、乙方如經營管理需要,需對其進行改造,改建方案應報甲方審查同意後實施。改建結束後,乙方應將其改建投入報甲方備案。乙方應保護或妥善使用承租部位的所有設施設備。期滿時應保證完好齊全,並全部無償歸甲方,損壞、丟失照價賠償。
六、乙方必須按月按時向甲方財務科交付水電等費用。
七、乙方應該加強安全防範和優質服務工作,如發生安全和服務質量問題,造成責任事故和一切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自行解決和賠償,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由乙方自行配備。
八、乙方需將超市寄存等轉包給他人,必須報甲方審查備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重新簽訂轉包合同。違者將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無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合同簽訂之日起交納安全抵押金______________元(如違反清潔衞生管理,安全管理),違者甲方有權視其情節給予處罰,並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
十、乙方如因經營需要,確需對承租場地進行改造,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場地內的結構。
十一、甲方超市庫房內的三個鐵貨架,鐵樓梯,乙方只有使用權,無處置權,承租期滿後完好無損交還甲方。
十二、在租期內,如遇政府徵用、改制,人為不可抗拒事件,則按徵用、改制政策辦理,不可抗拒事件按國家相關辦法辦理。除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如收回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並賠償違約金。租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承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十三、乙方只能經營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業務,依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並獨立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從事與甲方經營相同的業務,如違反甲方有權給予警告、經濟處罰,和終止承租合同。
十五、乙方在承租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權利,享有候車室獨家經營權。
十六、______年後合同自然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_元,雙方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明確。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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