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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9篇)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9篇)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精選19篇)

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

1、商鋪使用____________。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並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後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造成後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並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此合同附屬文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税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並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則許可乙方的經營方式為體驗營銷,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體驗營銷的合法證件或相關手續,並出具合法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特別許可證等,複印後交甲方備存)。

甲方必須相應的向乙方出具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產權人許可甲方出租經營的憑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房屋出租備案登記證等。)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租賃合同期限改為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原《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為二年: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內容作廢。乙方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

三、乙方必須在本補充協議簽訂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不含照明費公攤、空調費公攤)等,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乙方水、電、空調的供給。

四、乙方必須確保前來商鋪參加體驗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場內外發生摔傷、暈倒、傷亡等各種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為了保證意外事故受損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或處理,甲方應該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立即配合甲方參與事故的處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沒有配合甲方處理的,視為乙方違約,每少參與一次事故處理的處違約金______元。

五、乙方作為甲方商場的獨立商鋪,不受商場經營好壞狀況的影響,故乙方已預交給甲方的四個月(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商鋪租金____________元、三個月(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辦公室租租金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__元,由甲方作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計收。除此之外產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諾暫不計收乙方的照明費、空調費等公攤費用,但物業管理費(2元/m2)及水電費,乙方必須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算。

七、在經營過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體驗活動的參與者,要求參與者不得在甲方商場內外高聲喧譁、爭搶擁擠或做有礙甲方商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租户經營、公共利益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訴或處罰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租賃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賃物及租賃期限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租給乙方。該物業建築面積共1000 平方米。租賃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4年零10個月。

2、乙方已到現場對該物業進行了查看,對物業的基本情況有充分了解,並願意承租。

3、交易物業或土地移交後實測面積與交易方案或合同載明面積有出入的,成交總價不作調整,仍按交易約定的價格執行。

4、不接受納入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交易平台信用風險警示名單的法人或自然人競投報名。

二、租金、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

1、租金以人民幣給付,不含税費。租金的計租方法為: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租,每月租金共 元。

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元,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元。

2、每月乙方依時按照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户轉帳支付租金給甲方。如乙方或政府有關部門須開具發票,相關報税由乙方負責去辦理,甲、乙雙方名下税費亦均由乙方承擔。在承租期內,因乙方的營業和承租所發生的所有税費,皆由乙方承擔。甲方收租賬户:户名:東莞市東城區塹頭何屋塘股份經濟合作社,開户行:東莞農商行東城塹頭分理處,賬户:

3、物業管理費按物業公司收費標準執行,在甲方交付物業予乙方之日起由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乙方須於每月15 號前交當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如乙方逾期交納,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乙方承租物業期間發生的水電費、網絡費由乙方承擔,按表計量,統一由乙方向有關供水供電等部門交納。

三、物業交付時間

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時,物業已達交付條件。乙方須於年 月 日前,前往物業所在地與甲方辦理接收手續,如乙方逾期不辦理接收手續,視為已交付。

四、履約保證金和計租首月租金的給付時間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大寫: 壹萬陸仟元正)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金,同時,將計租首月的租金 交給甲方;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無違約行為,則保證金在合同期滿並甲方對物業及其設施的完整性進行清點核查確認無損後,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若物業及其設施有損,相應費用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不足的,由甲方向乙方追償。

五、保險

乙方負責為物業投保房屋綜合險、公眾責任險及其他保險。若乙方未購買保險,如有發生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甲方的責任和保證

1、甲方保證擁有對該物業出租的權利,確保乙方可正常使用,不會由於房屋產權問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

2、乙方辦理營業執照及税務登記等事宜時,甲方應協助給予簽字、蓋章,但辦證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允許該物業可用於工業用途。

4、在承租期間,因房屋結構質量問題造成的房屋損壞,由甲方負責修理。

七、乙方的責任和保證

1、乙方保證守法經營,不利用該物業從事任何法律、法規、規章所禁止的活動,乙方應按照政府有關部門規定辦妥開業經營所需批文。乙方利用該物業從事經營,經營內容必須提前告知甲方,且不得違法經營。無論乙方是否開業經營或被勒令停業整頓等,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均應依約向甲方支付租金、向管理處支付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2、乙方承諾正常使用並愛護該物業及甲方提供的其他各項設施,除甲方原因造成外,該物業及其內部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有關設施損壞,乙方應承擔損壞賠償責任。

3、乙方對物業進行裝修裝飾時,不得改變物業的主體結構。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由此造成對樓宇結構損壞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該物

業轉租或轉承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無償收回物業,裝修無償轉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須另作補償。

5、乙方在裝修期間及經營期間必須在排污、排煙、噪音等方面符合國家有關環保要求,因此而造成的投訴及所產生的一切的賠償或其他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其在租賃期間的經營行為負責,自負盈虧,其所有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勞資、工傷責任事故等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一切費用、責任亦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的經營不承擔任何責任及風險。租賃期間,物業日常維修、安全使用責任由乙方承擔。

7、若因乙方的裝修、裝飾損害、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害、經營期間因第三人造成的損害及日常水電等維修由乙方負責。

八、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如甲乙雙方因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無償收回物業,乙方裝修無償轉歸甲方所有,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

①利用物業進行非法活動;

②乙方因拖欠員工工資1個月以上、其他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以及被投訴到政府部門並被查處的;

③拖欠水電費、電視網絡費、衞生費、電話費等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滿30 日的。

④拖欠任一筆租金時間達30 日以上的。

甲方因以上原因終止合同的,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立即停止經營,在十日內搬出物業交還甲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逾期不搬出,視為放棄對物業內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不經法律程序,將屋內乙方物品封存或搬走,收回該物業。

3、非因不可歸責於雙方原因(如法律政策、不可抗力等)、合同到期或乙方違約,而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那麼甲方為違約,

乙方能以合同第九條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強行收回物業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折舊的裝修費用。(賠償的折舊裝修費用計算方式為:裝修總費用÷租賃期限×未使用期限)

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租金,應按每拖欠一日按拖欠金額的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拖欠超過30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要求乙方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在合同期內,如乙方提前退租,需提前 3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但保證金不予退還,裝修亦無償轉歸甲方所有。

十、退租及續租

1、合同到期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提前貳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並辦理登記手續(但不影響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項約定的執行)。

2、租賃期滿,乙方的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

3、租賃期滿,乙方不續租,甲乙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10 日共同對租賃物及其設施進行清點核查,清點完畢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再辦理退租手續。否則,視為乙方放棄權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遺留於租賃物業內的相關財產,及有權不經乙方同意收回該物業,乙方須無條件退出該物業。

十一、留置權

除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外,否則甲方不得留置乙方任何物品;如乙方有積欠甲方費用,甲方可從留置物中優先受償。

十二、責任免除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則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互不承擔責任。

租賃期內因徵地、徵用、拆遷的,雙方租賃合同解除,並按以下方式執行:租賃期間因土地、房屋徵用、拆遷的,雙方租賃合同解除,並按以下方式執行:與租賃土地、房屋使用權相關的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甲方原有的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等相關的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乙方新增的建築物、附着物等相關的補償費用,以租賃期限平均計算,已使用期限的部分(即補償款÷租賃期限×已使用期限)歸甲方所有,未使用期限的部分(即補償款÷租賃期限×未使用期限)歸乙方所有。

十三、其他約定

乙方經營期間的客户停車、垃圾處理等如物業管理公司對此有規定的,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的規定。

十四、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

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縣城中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為82.5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從二OO 四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兩年)。

三、年租金x萬元整,乙方於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税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x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

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

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x元,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

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號門面店鋪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店鋪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店鋪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店鋪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合同編號:)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為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

樓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3.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為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期限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____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3。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商業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為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3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3。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乙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五)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日的;

十、違約責任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為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2。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複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4。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5。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__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6。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7。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8。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9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0。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國籍:國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產權共有人(簽字):

住址:住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經紀機構名稱(蓋章):

經紀人姓名(簽字):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附件一:該房屋的房地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

(粘貼處)(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該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粘貼處)(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三: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及設備的約定

(粘貼處)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於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並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另有説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A商城”

1.3“該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費用。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起租日”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書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幣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出租商鋪

2.1甲方將坐落於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層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註,該紅色標註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鑑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平方米,建築面積(GFA)約為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户之間內牆按照一半牆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後勤通道的牆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樓梯、通道、衞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條商鋪用途

3.1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於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並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號商鋪是(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税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x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x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x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x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並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於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於每月第____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於次月第____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於該月第____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於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於結算後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後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後各時段的租金。

4.2租賃保證金

4.2.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後,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於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____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餘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於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____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户內。帳户信息如下:

開户銀行:

銀行地址:

户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並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餘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餘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什麼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管理費於每月第____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於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築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計算。

4.4推廣費

4.4.1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並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推廣費於每月____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水、電費

4.5.1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電費押金共計元,乙方應於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元/㎡,餐飲租户元/㎡,按照建築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其他費用

4.6.1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後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後,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户,變更賬户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商鋪交付與驗收

5.1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應當於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於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後,則該商鋪交付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乙方有權並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甲方應於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説明承租該商鋪建築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於接收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於交付/接收之日起____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年____月____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年____月____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____月____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年____月____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____月____日一個月後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並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免租裝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60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於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若乙方於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於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並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後,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於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商鋪裝修

7.1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築、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覆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執照或許可證;

7.1.3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後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説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租户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築和設施;

7.3.2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佈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牆面、橫樑、地板、結構件、衞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鈎、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範、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範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____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地板、牆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並確保其處於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牆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於符合國家安全規範狀態。

8.4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於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並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台,並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於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並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乙方應配合甲方於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於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乙方並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脱銷的現象。

第十條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併、清算;

10.2.2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户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後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於開業前的____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於人民幣100萬元,並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僱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並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

12.1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於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准設計的LOGO.

12.4.3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誌或該名號及標誌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颱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於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塗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並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儘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牆、玻璃或牆壁的內面或外面塗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佈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並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並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誌、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誌、店面及窗户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週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製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製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乙方須自費採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牆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並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後,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迴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商鋪交還

13.1交還日期及適用範圍

13.1.1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____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____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後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並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措施或自行採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還的後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採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並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後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後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髮、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徵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____日的。

15.3.2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於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並賠償損失,並在____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16.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於____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託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16.4.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____日。

16.4.6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於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____日內遷離並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並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誌。

16.7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並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8

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註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註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個月繳納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

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電子信箱: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

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

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_元,每米櫃枱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11-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場租賃合同是指投資的客户無需買斷商鋪產權,只需簽訂一定時間的租賃合同,並交納一定的押金作為履約保證;如在租賃期限內允許轉租,投資客户方可享有完整的轉租權、收益權。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

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

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

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1、必須製作租賃櫃枱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枱出售給與櫃枱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枱(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枱),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枱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枱,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税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税登記,依法納税。

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税機關辦理註銷税務登記和繳清税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税務、物價、衞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

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

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經營、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合同標的)“ 號共間,合同約定套內面積㎡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經營場所。

第二條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第二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 ),第三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第四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 ),第五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幣(大寫: ),其餘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甲方責任(甲方在租賃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房屋,並保證房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為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信息對外泄露。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自有商鋪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出租商鋪情況

1、甲方將其自有的位於                           的商鋪(商鋪的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以下簡稱“該商鋪”)租賃給乙方作為商業用途使用。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商鋪具體情況詳見附件),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2、租賃期間,乙方只享有商鋪的使用權,商鋪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合同終止時,除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自購的設備外,商鋪內的設備、建築物、水、電、基礎設施等仍歸甲方所有,乙方應當按本租賃合同有關規定將商鋪退還甲方。

二、商鋪租賃期限

1、雙方協定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期限及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月結算,該商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在當月      號前一次性付清。每月租金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賬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商鋪租金    年後遞增      %,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經雙方協商一致,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可作適當調整,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為確保該商鋪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待合同期滿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照約定足額支付保證金和首月租金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乙方應於約定的商鋪交付之日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逾期未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雙方應依該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清單進行核對簽名確認。

乙方因經營需要裝修的,甲方可給予乙方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之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之日)起算。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需支付租金,但應繳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起開始計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租賃商鋪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網絡通訊費、政府税費等費用由乙方支付。其中物業管理費以商鋪建築面積計算,自    年   月   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管理費,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2、租賃期間,乙方因開展生產經營辦理自己的企業牌照而引起的所有税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費用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商鋪使用、建設要求和維修責任

1、該商鋪僅可作為商業用途、只限於合法經營的項目。乙方如需改變商鋪用途,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所租賃商鋪用途、或用於開展違法經營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對自然發生商鋪損壞的,地震、戰爭除外。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另需對商鋪進行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其規劃及施工方案等經甲方同意後須交由甲方備案後方可施工。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協同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周邊道路、下水道和綠化等公共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4、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在租賃商鋪內生產、存放、銷售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及其他一切法律和國家政策禁止或者限制的物品。  

六、商鋪轉租和歸還

1.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依法使用所租賃商鋪,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分租、出借。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保證金,無償收回租賃商鋪,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如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商鋪的,該轉租合同及本合同已經實際履行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

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租賃期滿且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商鋪,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將該商鋪歸還時,應保證商鋪和甲方原有的生產設備、附屬設施等恢復正常狀態。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商鋪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並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乙方所有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七、雙方權責

1、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商鋪存放違禁物品或進行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衞生工作,在乙方利用商鋪經營過程中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勞資糾紛、債權債務、保險、環保污染、消費者權益糾紛等,由乙方獨自承擔,與甲方無關。若因與乙方相關的法律糾紛導致甲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對外承擔的全部債務的總額以及因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以及其他必要費用。

3、租賃期間,商鋪因不可抗力和政府政策等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乙方無條件遷出,且不能認作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如果乙方因違反工商、環保、消防、税務、勞動局等政府部門的法律、法規要求而導致商鋪被查封或造成不能經營的,期間的租金乙方仍要按時支付,乙方支付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要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且原則上不得破壞原商鋪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租,乙方應將商鋪和甲方原有的附屬設施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的,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他應支付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一切費用,如乙方逾期超過    天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按照日    ‰向乙方計收逾期繳納部分的滯納金,並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無償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商鋪,並有權繼續追討乙方逾期末付款項及相應滯納金、違約金等一切應當由乙方承擔的款項。

6、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商鋪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期滿後不再續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取得經營的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辦理有關手續過程及之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各税項由乙方承擔,發票產生的税金由乙方負責。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商鋪及其地上建築物、附屬物提供作抵押擔保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在租賃商鋪及其地上建築物、附屬物設置債務,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租賃商鋪及其地上建築物、附屬物使用權。乙方違反本規定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一切損失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9、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甲方除可以沒收保證金外,租賃期間乙方在商鋪內增設的裝修物也歸甲方所有。

八、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確定以本合同尾部載明的地址為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寫的地址錯漏、需變更電話或地址時未及時通知另一方導致送達不能的,由其承擔一切不利後果。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約定所產生的有關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之處,經雙方商議,按的書面補充協議為準。雙方的主體資料和交付的設施設備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甲乙雙方經協商,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並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上海市 路 弄 號 室的房屋及其設施租賃給乙方,計租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甲方《房屋產權證》(產權證編號: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另作他用或轉租。

第二條:提供設備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 房內設備另立清單 合同,清單合同與本合同同時生效等設施。

2、乙方使用上述設備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須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則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每月 人民幣,如租期不滿一個月,可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

第五條:支付方法

1、租金須預付,乙方以每_____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乙方每_____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即在十五天內支付下____個月的租金,以此類推。

2、乙方須將租金付給甲方抬頭的銀行賬號: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抬 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也可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由 方按照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收費標準支付。

2、租賃場所內的清潔由乙方自行負責。

3、其他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費等。

第七條:押金

1、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計利息,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並賠償乙方壹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但因市容整頓和市政動遷而無法續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損失賠償,此合同即可終止。

2、租借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權向乙方查閲支付國際長途的費用,或乙方使用國際長途電話,可由甲方代買"國際長途電話使用卡",費用由乙方支付(根據卡上密碼可在室內電話機上直撥)。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八條:禁止租賃權的轉讓及轉借

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

1、 租賃權轉讓或用作擔保。

2、 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 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條:維修保養

1、 租賃場所內屬於甲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維修保養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公司,甲方並及時安排維修保養。重要設備需要進行大修理時,應通知甲方。

2、 上述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若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屬乙方所有的內裝修及各種設備需要保養時,由乙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變更原狀

1、 乙方如對所租的房屋重新裝修或變動設備及結構時,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實施上述工程時,須與甲方及時聯繫,工程完畢後應通知甲方檢查。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上述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由於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甲方免責:

1、 因地震、水災、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過失造成的火災、盜竊、各種設備故障而引起的損害,甲方概不負責,但甲方有過錯或重大過失的情況除外。

2、 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牽連而蒙受損害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責任

1、 必須遵守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制度。

2、 必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

3、 不得在大樓內發生下列行為:

(1) 將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於大樓安全的行為;

(2) 給甲方或其他租户(業主)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築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 違治安、和違法行為。

第十四條:通知義務

1、 甲乙雙方所發生的通知均採用書面形式。

2、 任一方的姓名、商號、地址及總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發生變更時,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條:合同終止

因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樓的全部或一部分損壞、破損而導致乙方租賃場所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六條:合同解除

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時,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1、 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半個月以上未付;

2、 租賃場所的使用違反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

3、 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4、 違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條規定的;

5、 給其他租户(業主)生活造成嚴重妨礙,租户(業主)反映強烈的;

6、 觸犯法律、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7、 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8、 甲方出現前述第3、4或第7項行為的,乙方有權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七條:特別説明

1、 除第十六條和第二十條所述原因外,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況須解除時,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 合同簽訂後,租賃期開始前,由於乙方原因須解除合同時,乙方須把已繳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八條:租賃場所的歸還

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場所內屬於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內裝修各類設備、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賃場所恢復原狀,並經甲方檢查認可後由甲方收回,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糾紛解決

對本合同的權力、義務發生爭議時,如調解不成,可向有關管轄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國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日期: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_____鋪位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衞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_____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_____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____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__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衞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________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________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____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____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________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________加收違約金,逾期________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________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________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________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________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枱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第八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_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繳交。乙方須每月――日前將當月租金交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後只開具普通收款收據給乙方作為憑證甲方不負責提供任何税金髮票税金由乙方支付

4、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枱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枱出售給與櫃枱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枱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枱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枱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枱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税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税登記依法納税。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税機關辦理註銷税務登記和繳清税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税務、物價、衞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枱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度,電錶表底數為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第八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商鋪租賃合同。

第一條 房屋位置和麪積

1.1 甲方將坐落在昭平縣東寧中路19號,香港盛大地王購物廣場項目____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鋪面(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約為 ㎡。雙方約定以建築面積來計算各項相關費用。

1.2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後用於經營 ,經營品牌為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經營用途和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和計租方式

2.1 租期:_____年; 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2.2 免租期: 個月

2.3裝修期:_____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金與繳納方法

3.1甲方統一經營、統一管理。

3.2合作方式按租賃,則該商鋪按建築面積計算租金及運營管理費, 租金為_________元/㎡。按上述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每月需向甲方交付租金為人民幣(幣種)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甲方在收到租金後給乙方開具收費憑據。

3.2.1 租賃期限內,從第______年開始,租金單價在上一年租金單價基礎上逐年遞增___%,具體租金及運營管理費用支付如下:

租賃年限月租金(元/月)運營管理費(元/月)合 計(元/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1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2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3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4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5年)

3.2.2 租金按先付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簽定本協議後當日,乙方需預付 ______個月的租金,預交金額為人民幣(幣種) 元(大寫 仟 佰 拾 ______萬 仟 佰 拾 元整)。你好嗎乙方可先使用預交的______個月租金,之後月租金可以每次預交一個月或多個月的方式支付。乙方須於每月28日前交付下一個月的月租金。 (如統一收銀的商户貨款不足以交付租金,則按照現金或轉賬形式補足 。 )

3.2.3乙方支付的租金,不包含商家店鋪內的用水用電費及運營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3.2.4 租金支付方式:以現金交付或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3.3 合作方式按聯營扣點,則保底________元/月,扣率超出部分按______%扣率。

3.3.1聯營扣點的商户在合同簽訂本協議後當日,乙方需預付______個月租金(以周邊租金為標準),預交的金額為人民幣(幣種) 元(大寫 仟 佰 ______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4.1 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幣種)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______元整); 履約保證金在正常履約的前提下,在合同終止或雙方解除合作後,甲方無息返還給乙方。如乙方出現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將履約保證金作為追究違約責任罰金予以沒收;如甲方出現違約行為,則需雙倍退還履約保證金給乙方。

4.2 租金及運營管理費按月支付,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及運營管理費,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或運營管理費的,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未付費用總額1%的違約金;延遲支付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停止提供相關的日常服務;延遲支付累計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則乙方須按履約保證金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違約金,且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等均不予退還;如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則每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履約保證金金額的違約金。如甲方違約則需支付給乙方三倍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結算方式

5.1本月貨款下月中旬結算,最遲不超次月15日前,即結算期為45天,(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過期,則順延到下月結算日,如甲方因特殊原因推遲結款,需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扣除乙方所需繳納甲方的租金和各項費用後,餘款歸還乙方。

5.2結算前甲、乙雙方對帳確認結算金額,如乙方不來對帳,視作默認本次結算金額。結算時所需的手續及資料按甲方財務部及相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六條  商品管理

6.1乙方應保證其經銷商品具有合法所有權,嚴格按合法的渠道進貨,保證商品質量,實行三包(包換、包退、包修);不得經銷假冒偽劣商品;不得經銷明知是侵犯他人商標、專利等合法權利的產品;不得經銷國家限制、禁止經營的產品;不得經營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經營範圍的商品。乙方因違反前款規定經銷產品,造成他人損害及受到行政處罰的,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並有權向乙方追索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產品合法性進行監督,有權查驗乙方有關憑證。

6.2乙方在甲方場地銷售的商品零售價必須服從甲方物價統一管理,打低於5折以下的要提出申請(商場統一規定除外),商品銷售價格也不得高於其它商場同類商品銷售價格及不能高於乙方在其它場所中相同商品的售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銷售款並按零售價差額的50倍支付給甲方作違約金。

6.3在經營中,根據專櫃的實際銷售情況,通過市場調研和整體營銷策略,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商品的價格、陳列、促銷等提出意見,乙方須配合並立即作出相應的調整。

6.4乙方場地內所經營商品的管理,應嚴格遵守甲方商場管理規定,商品的轉出、轉入必須向甲方書面申請並經批准同意後方可能進行。

6.5商品的佈局及擺放須與甲方總體佈局和規劃一致。而且營業時間商品保管責任在乙方。

6.6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場地用於“特賣場”售賣貨品,否則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不當經營行為,制止無效,乙方仍繼續實施不當經營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7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場開展促銷活動時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有關促銷方式或廣告、宣傳品的張貼及使用須遵守甲方有關規定,並經甲方批准後實施。乙方同類商品在其它商場或專賣店促銷時,須在甲方場地同時進行。

6.8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整體營銷及促銷活動安排甲方策劃的營銷活動,事先必須與乙方協商,甲方將考慮大多數乙方的意見,確保營銷方案,乙方必須配合,並承擔相應費用,部分整體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甲方發起的或乙方建議甲方認可的大型促銷或公益活動的宣傳運作費用,甲、乙雙方按個案另行協商費用承擔辦法,甲方不得在乙方事先不知情的情況下,從承包經營銷售款中扣取任何額外費用。

6.9甲方可根據經營情況對商場商品佈局及經營場地進行調整,乙方須配合並作出相應調整,調整前雙方可另行簽訂本合同。

第七條 營業秩序管理

7.1甲方負責提供營業場所的正常經營環境,並負責提供水、電、空調、排風等設施的正常運作。除公共用電外需另加電量的由乙方提供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7.2乙方自行聘用導購員( )名,按國家勞動法的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並形成勞動合同關係(聘用合同交一份給甲方保存),並同意委託甲方管理。甲方代乙方發放工資,然後在乙方貨款中扣回,乙方及其聘用人員均不與甲方產生勞動合同關係。聘用導購員須上報甲方確認再辦理有關手續並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不得委派不籤勞動合同的導購員上崗,如檢查發現,每次罰款100元,乙方保證所派導購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和嚴格遵守商場各項規章制度,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處理,乙方必須無條件的配合。

7.3必須保證按《勞動法》履行用工手續,按時支付導購工資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專櫃導購引起的勞資糾紛,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銷售款中扣除。

7.4乙方委派駐場導購須着甲方統一的員工制服,佩戴統一工牌方可上崗工作,但制服、工牌費用由乙方承擔。

7.5乙方在經營中,應遵紀守法,遵守“顧客第一、服務第一”的行業道德準則,自覺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者信譽影響、經濟損失及人身傷害的,概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7.6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場地之設備(包括消防設備)、設施等的損失,均須照價賠償,並承擔因此帶來的一切有關責任。

7.7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之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將經營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或個人作抵押、擔保、轉租、變相轉借、轉讓,否則作違法處理,乙方行為不具法律效力。乙方違法反本條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轉租須經甲方批准,甲方收取轉租費 元整。

7.8合同鋪位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隨意佔用公共區域和甲方其他權屬營業場所的區域,動用公共區域和甲方未租賃的營業場所和甲方權屬場所區域的,進行書面警告制止,制止無效,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繳罰金。

7.9甲方統一受理顧客退換貨。顧客退換貨如符合甲方退換貨條約規定的,乙方必須無條件協助辦理,並承擔所提供商品的退換貨責任。

7.10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按時營業,不得延遲營業及提前停業,營業時間按甲方統一規定,統一營業,統一停業。如有違反,則按甲方營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11乙方退出經營場地時,應按甲方有關程序辦理退場手續,乙方不可撤除場地內的固定裝修,場內貨物、櫃枱及設施撤退應及時,但不應破壞原有設施及影響甲方正常營業。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並向乙方追償。

7.12為保證和維護商場的整體利益,做好消防工作,嚴禁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拉電線、增加電器容量、在商場內烹飪、烤火、增加其他設施,如有違反,書面警告制止無效,處以罰金500元;兩次以上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根據事件的輕重,終止合同。

第八條 運營管理費

8.1 運營管理費按建築面積15元/㎡執行,運營管理費包含空調、公共水電、運營推廣等費用,但不含專櫃自行使用的水電費用。

第九條 廣告管理

9.1 商場內公共區域、路牌等廣告位的所有權全部歸屬甲方,並歸甲方指定部門統一管理,由甲方指定部門決定自行安裝或有償提供使用。該商鋪的外立面的廣告宣傳方案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實施。

第十條 房屋裝修和維修

10.1 房屋裝修前,乙方應到甲方指定的部門或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後才能進行房屋裝修。乙方對房屋的裝修應符合消防、規劃的要求,裝修完成後,經物業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能通過消防、規劃以及物業主管部門的驗收合格,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還須承擔整改至合格的義務,且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相應經濟損失。

10.2 租賃期內,如因房屋主體結構損壞而導致房屋維修、公共區域維修等原因導致乙方房屋停止或無法正常經營的,甲方按照實際影響天數和當月租金標準(日租金為月租金除以30天),免除乙方下一期相應金額的租金。但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導致的,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10.3 租賃期內,如果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損壞房屋結構,乙方負責房屋的維修及恢復原狀的一切費用,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如甲方在告知乙方後次日,乙方無力或依然沒有開始維修的,甲方可自行或委託他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耽誤的租期/免租期損失由乙方承擔。

10.4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商鋪的使用,或功能,否則恢復原狀,並承擔相應責任。

10.5 裝修作業應儘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商鋪的使用。

10.6 裝修期內,乙方應當依約承擔該房屋發生的水、電等費用。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裝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長。乙方應在裝修期內完成裝修、通過甲方及政府部門(如需)驗收、具備合法開業條件。

第十一條 開業和營業時間

11.1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日期前開業。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元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2乙方應當按照商場規定的營業時間開展商業活動,不得隨意延長或縮短營業時間(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經甲方同意),如有違反甲方收取100元違約金,當月違反規定10天,或一年累計違反規定3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2.1 乙方承諾自願永久放棄作為承租人對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確保乙方不因房屋的出售而影響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的合法使用權。如因甲方出售該商鋪而導致乙方喪失對該商鋪的使用權,甲方除按履約保證金的雙倍賠償外,還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12.2 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如該商鋪仍歸甲方所有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12.3 租賃期內,乙方不可私下轉租該商鋪。如需提前終止租賃合作,需向甲方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終止租賃合同手續。

12.4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規定,不得進行非法經營活動,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或規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12.5 除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由甲方維修並承擔費用外,房屋其他部位、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公共設施設備及場地的維修按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12.6雙方的聯繫地址和電話以本合同所標明的為準,任何一方地址、聯繫人或電話變化均需書面告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負責。一般雙方以電話方式交流聯繫,如出現電話聯繫不上,一方按對方書面地址,通過掛號信郵寄方式投遞成功後,無論對方能否收到或拒收與否,即視為履行完義務,不再視為過錯方。

12.7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

13.1租賃期內任何一方無法按約定履行合同導致另一方依法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與履約保證金等額的罰金,如罰金不足以彌補損失,違約方還應賠償相應損失。

13.2凡乙方向甲方支付應交各種費用(含應交的租金、運營管理費以及違約罰金、甲方墊付的有關費用等),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未付費用總額1%的違約金;延遲支付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應水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延遲支付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此種情況乙方須按履約保證金的三倍的數額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違約金,同時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履約保證金、裝修保證金等均不予退還;如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則每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所交履約保證金等金額的違約金。

13.3若發現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有權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14.1 租賃期滿解除合同時,乙方應將租賃物及設備按原狀交還給甲方,並保持其完好(自然折舊或不可抗力引致的損毀除外)。如雙方協商續租,則最遲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之日60日前簽署新的租賃合同或續租協議。逾期未能簽署新的租賃合同或續租協議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另行出租。

14.2 在租賃期未滿時終止的,乙方須在終止之日起3日內搬出房屋內所有可移動物品,保持房屋內的乾淨整潔,各種設備物品無明顯損壞,並以房屋當時固定裝飾裝修現狀將房屋返還給甲方;如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搬出房屋內物品的,逾期則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有權將其做無主物品處理並自行接收房屋(包括換鎖、安排新租户進入等)。如甲方未自行接收的,則乙方每推遲一日按最後一月日租金標準的三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乙方按要求返還房屋後3日內,雙方結算有關費用並補繳,甲方不退還乙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等款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關規定執行,法律未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按約全額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畢時止,甲乙雙方已全部閲讀並熟知以上合同的全部條款所表示的內容。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乙方代表身份證複印件並簽名、手模。

2、商鋪平面佈置圖。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手模):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 年月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_ 年月日

合同審核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立約代表:

聯繫電話: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店面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店面情況:

店面位於 市 區 街道,出租總面積為 ㎡。雙方確認店面內有如下設施: 。

二、租賃用途

甲方承諾租賃乙方店面用於。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雙方約定該店面租金為元/平米/月,月租金為元(大寫:元(大寫:。 自合同生效日起 年內,乙方承諾不增加店面租金。生效之日起 年後如需調整店面租金的,乙方應當與甲方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應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支付租金後,乙方應當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轉賬;□其他。

甲方按支付,每期支付人民幣通過銀行轉賬收

款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收款賬户信息:

開 户 行:

賬户名稱:

賬 號:

合同租賃期內,因為甲方經營,發生的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自擔。

三、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店面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月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日時間,用於甲方對店面進行必要的裝修。在乙方承諾給予甲方的裝修期限內,乙方不得收取租賃費用。

為了保證甲方有時間進行經營安排,合同到期日三個月之前,乙方應當就是否繼續出租店面與甲方進行溝通,乙方未提前與甲方溝通的,除非甲方提出不同意續簽租賃協議,視為乙方同意與甲方簽訂續租協議。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為了不影響甲方按時使用店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日期之前清理店面內的物品,乙方應當按照要求進行清理;同時,為確保甲方順利開展經營活動,甲方有權對店面進行合理的裝修。合同到期後或解除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拆除裝修或乙方可以向甲方支付合理價款後保留裝修。

2.)乙方應當確保其對店面擁有合法所有權及店面之上不存在抵押債權,並確保店面條件能夠滿足甲方經營要求。由於店面自身原因,影響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處理,處理過程耽誤甲方經營的,乙方應當減少相應租金,甲方可以從下期應交租金中扣除。同時,甲方使用店面過程中,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干擾甲方的正常使用。

3.)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店面,甲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範圍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乙方有權按時足額向甲方收取租金,甲方應當向乙方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不得拖延。甲方遲延支付租金的,應當按照應付租金的 %,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5.)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負有保證店面不存在權利爭議的義務,如合同履行期間,存在第三人就店面主張權利,因此影響甲方正常經營的,乙方應負責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或從下期應交租金中扣除。

2.)乙方需保證向甲方出租的店面的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的非住宅性質,否則,導致甲方不能辦理相關經營證照的或被政府機關停止經營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在使用店面經營過程中,應當對店面進行有效的日常維護,確因甲方原因造成店面毀損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的合理損耗除外。

4.)合同任意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合同繼續履行不能實現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賠償損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任意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六、協議解除、終止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出於經營考慮或發生不能實現經營目的的情況,確實需要將店鋪轉讓給他人經營的,乙方應當同意甲方轉租店鋪,或甲方與乙方解除合同,由乙方與新的經營户重新簽訂店鋪租賃合同。

七、爭議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店面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九、其他

乙方作為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甲方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店面產權證等文件的複印件。店面如果系乙方與他人共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授權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縣城黃金地段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本合同在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於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並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後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並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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