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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商鋪場地租賃是經商的人經常遇到的,簽訂商鋪場地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鋪場地租賃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範文1

出 租 方: (以下承租方簡稱乙方)

承 租方(企 業 用):(以下承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經營場地及經營範圍

甲方將坐****************************** 層 號的商業用房[以下稱“租賃物業”,詳見附件一:租賃紅線圖(租賃物業平面圖),租賃物業為商業用途] 。租賃物業的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下稱“租用面積”,最終以遷安市房屋管理部門測繪報告為準)。如有誤差,應予據實調整。對合同約定甲乙雙方同意,租賃物業的租金、其他應根據租賃物業面積計算的款項均以本款規定的租用面積為基數。乙方向甲方承諾,乙方租賃物業作為 類經營範圍使用,商業店鋪的名稱為 ,經營品牌為 。在租賃期間,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經營範圍、店鋪名稱及經營品牌。

第二條、租賃期限、交付日期、裝修期及續租

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賃期限為個租賃年度(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所稱“租賃年度”,均係指自租賃起始日起向後推算,每滿十二個月為一個租賃年度;“租賃月度”是指自租賃起始日起向後推算,每滿一個月為一個租賃月度。“租賃起始日”即計租日是指:裝修期期滿後的第一天。

2、甲乙雙方約定的租賃場所的交付日為年月日(簡稱“約定交付日”)。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實際工程狀況對約定交付日作提前或延後的調整。

3、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給予乙方自租賃物業交付日起簽約日期晚於建築物整體開業日期或裝修期滿日超出了建築物整體開業日期,則裝修期滿之次日,即為約定乙方開業日。裝修期內必須支付物業管理費以及裝修時產生的相關費用。

4、租賃場所的實際交付日指乙方付清交付前應付的全部費用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場所,且甲乙雙方辦理完交接手續並簽署《租賃場所交付確認書》(附件二)之日(簡稱“實際交付日”)。甲方交付租賃場所時,乙方應自行前往與甲方辦理租賃場所的交接手續,且乙方應於實際交付日後3日內進場裝修租賃場所。

5、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業,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租賃物業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三個月前,向甲方提出續租的書面申請,則甲乙雙方應就續租事宜進行協商,有關續租的條件和條款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乙方須於該續租通知發出後30日內與甲方簽署關於續租該租賃物業的房屋租賃合同。

6、乙方的開業日期應與建築物的整體開業日期一致。甲方保留提前書面通知建築物整體開業日期的權利。如乙方未能在該期限開業,每延遲一天,則應支付雙倍租金。超過10天,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後收回該租賃物業,沒收押金,並保留向乙方追討一切損失的權利

第三條、 租金

1、自裝修期滿之次日(包括該日),租賃物業的租金按照下述規定計算:

本合同約定的租金適用:

( )固定租金

( )固定租金或提成租金較高者為準

( )保底租金+提成

( )純提成

關於租賃費用標準及遞增/減的約定如下:

(1)租金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合同期內租金合計: 元(大寫: )。

(2)管理費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合同期內管理費合計: 元(大寫: )。

2、本合同內乙方對甲方的所有付款,應以人民幣付至甲方書面指定之賬號,或以甲方屆時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乙方付款所發生的任何銀行手續費應由乙方承擔。

3、租賃費及管理費應由乙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關於保證金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包括房屋租賃保證金和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兩項,房屋租賃保證金( 三個月租金 + 管理費之和 )為人民幣 元(大寫: ),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房屋租賃保證金、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以下統稱保證金)作為乙方全面履行及遵守在本合同內其必須履行及遵守的一切條文規定的擔保。在整個租賃期內保證金由甲方保管,但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3、如果乙方未按期全額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須按拖欠租金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當逾期15日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6款處理;甲方亦可以選擇要求乙方支付租金及滯納金,合同繼續履行。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在不影響甲方其它權利或補救的前提下,甲方有權(但並無義務)以房屋租賃保證金抵付乙方應付未付款項,和/或作為甲方因此而遭受損失之賠償;甲方有權(但並無義務)以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抵付乙方如果銷售不合格商品或提供未達標服務而產生的罰款、賠款、補償款。且根據本合同規定,其扣除部分不再歸還給乙方。如甲方持有的保證金用於該等抵付和/或賠償和/或扣收而少於上述規定金額,乙方應根據甲方書面通知的要求,及時向甲方補交該等差額。如乙方未按本條上述規定補足保證金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逾期支付之款項的0.1%支付滯納金。如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須按照本合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將保證金轉讓或質押,亦無權以保證金抵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款項。

6、租賃關係終止時,在乙方結清本合同項下乙方應付的所有款項後甲方應按如下時間約定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無息):

(1)房屋租賃保證金:一個月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

(2)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六個月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

7、自實際交付日起,乙方於租賃場所自用之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統稱為“能源費用”),由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乙方實際使用量(可按專門的獨立儀表計量或按面積)代收代付給供應水、電、燃氣等能源的公用事業部門。

8、其他費用:乙方另行要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其他服務項目的,將由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另行公示收費,或由乙方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另行協商確定。

第五條、招牌和廣告宣傳

1、乙方租賃場所門口的門頭店招位租期內可供乙方免費使用,樓體外立面廣告位、購物廣場的户內、户外廣告位,告示位,宣傳位、招牌位、標誌位、條幅位、燈箱等,均由甲方統一管理、策劃、佈置並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設立任何招牌和廣告。

2、甲方通過相關媒體推廣該廣場整體形象,乙方應承擔適當的媒體推廣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開業時間

乙方同意與甲方商業廣場同期開業(即甲方商業廣場的開業日為乙方的正式開業日,因甲方或政府審批原因導致的開業延遲除外)。甲方商業廣場開業日暫定為 年 月 日,(甲方另行書面通知統一開業日的,則以該書面通知為準。)若乙方租賃場所未能在開業日之前正式對外營業(標準為:持有營業執照、貨品齊全整齊、服務人員到位、可正常交易),除仍應支付租金、物業及其他費用外,乙方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第一個租賃年度的日租金的二倍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租賃場所的裝修

1、裝修期:自實際交付日起內,乙方免於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綜合管理費,但乙方應自行承擔並支付使用租賃場所而產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等。

2、在乙方對租賃場所的任何裝修工程開工至少15日之前(乙方應充分考慮並預留相關政府審批所需時間),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在租賃場所內將進行裝修有關建築、電氣、給排水等的裝修設計文件,經甲方書面批准後,乙方可裝修並負擔一切費用。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改變裝修設計或裝修方案的權利,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3、乙方的裝修設計文件及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並遵守該廣場關於裝修的管理制度。乙方對租賃場所的裝修工程應在不破壞租賃場所的主體結構的前提下進行。

4、乙方就各排油、排煙、排水、排污管路和空調機組、室外製冷機組或擺放場地等的設置,均須以不影響相鄰各方為前提,否則,在營業過程中若因上述原因導致相鄰各方投訴,則乙方應負責處理有關糾紛,並賠償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

第八條、税金

乙方須承擔應繳税金,如乙方不按規定繳納税金或有其它逃税行為,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乙方賠償甲方相應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九條、租賃場所的經營管理、維修責任

1、經營管理

1.1、租賃場所開業前,乙方需自行取得並向甲方出示所有與其經營範圍和商品、商號及經營商品商標有關的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規定要求的許可證和其他證書,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註冊證書、授權經營證明、衞生許可證、環保審批、排污許可證等證件,上述文件複印件最遲在乙方開業前15天交給甲方備案,乙方應對其租賃場所內經營等活動的合法性負責。

1.2、若任何其他第三人就乙方經營產生的環保、衞生、三污排放等事宜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火災、爆炸等公共安全事故以及乙方的不良經營行為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3、乙方進行商品服務、經營時,不得超出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如確需增加或改變經營項目或範圍,乙方須事先書面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變更租賃用途或經營的商品/服務的品牌及種類的,則乙方應將變更後的品牌及種類於五日內向甲方報備,乙方應按變更後的租賃用途或經營的商品/服務的品牌及種類經營。

2、乙方在經營中保證:

2.1、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顧客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應無條件提供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如乙方拒絕開具全額發票或向顧客開具非法發票,則乙方應按法律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2、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全面符合國家及地方的質量標準和要求,不屬於假冒偽劣商品、違禁品、走私商品及其他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不允許陳列和銷售的物品。乙方如違反本項約定,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且只要顧客提供了消費者協會以及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存在質量問題或欺詐問題的書面文件,甲方有權選擇先行對顧客的損失作出賠償再向乙方追償或要求乙方對顧客損失作出直接賠償。

3、人員管理

乙方僱員以及經乙方允許進入乙方租賃場所的其他人員應遵守租賃場所以及該廣場的管理公約及其他有關廣場管理的所有規章制度,乙方須承擔因前述人員違反管理公約和其他規章制度對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4、租賃場所的維修責任:

4.1乙方保證正常合理地使用租賃場所及其設施設備,不得放置任何超過房屋設計荷載的物品。

4.2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消防規定,按照政府相關規定進行租賃場所的消防報備並確保各項設施達到消防要求。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內或任何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堵塞、阻擋任何消防通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對此有絕對的管理權及制止權,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的通知後立即移除該等物品。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代為移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3除法律禁止或不可抗力或甲方事先書面通知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營業時間的規定。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規定,應按如下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3.1、如擅自停業/不營業,每日乙方須按計租面積人民幣5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3.2、未按照廣場統一營業時間推遲開業或提早結束營業,每次乙方須按計租面積人民幣2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3.3未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在租賃場所以外的公共區域擺放、銷售商品或進行經營,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勸導仍不撤回或清場的,每次乙方須向甲方付違約金人民幣20xx元。

4.4、甲方的維修責任限於租賃場所的主體結構及該廣場的公共設施和公共區域。雙方確認,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在所有合理時間內進入租賃場所進行有關維修、保養或其他與租賃場所有關的事項,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不因為進行上述行動而須向乙方作出任何性質的賠償或補償。

4.5、乙方應負責租賃場所的日常維護,因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當或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租賃場所或屬於甲方的設備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並負責在損壞或故障發生後48小時內予以維修或賠償。否則,甲方可視實際需要自行維修或更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6、乙方應使甲方免受第三方就乙方行為或失誤,在租賃場所或邊緣地帶發生事故而提出的索賠要求或訴訟,否則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7、 乙方同意,不得以本租賃合同或物業管理項下的糾紛及其他任何理由拒絕向甲方支付租金、綜合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4.8、遇緊急事態(包括但不限於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或重大刑事犯罪行為等突發性事件,或者存在發生在上述突發事件的潛在危險的情形)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租賃場所,或者中斷能源或通訊供應,或者停止空調、電梯、等設備運行,且甲方及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不需因此承擔任何責任或賠償因強行進入而產生的損失。

4.9、甲方提供的保安、管理人員、任何性質的機械、電子防盜系統(如有)將不構成甲方有義務負責該租賃場所內財物的保安、保管。乙方在任何時間都應自行對其所有或管理的財物負責任。

第十條、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並對乙方經營行為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監督管理。乙方如有違法經營、損害消費者利益或不遵守經營秩序的行為,甲方有權處罰並終止合同。

1.2、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管理,並要求其參加甲方早講評會、員工大會、培訓等,對違反甲方企業規範的員工,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

1.3、甲方應對乙方的商品質量、價格、服務水平及衞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給予經濟處罰並責令乙方及時整改不良之處。

1.4、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經營場地的治安及安全秩序,並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培訓。

1.5、乙方如因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或不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終止合同時,甲方不予返還剩餘租金並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60%。

2、乙方權利及義務

2.1、乙方在合同期內、合同經營範圍內完全自主經營。

2.2、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相關有效的證照供甲方留存備案。乙方應在證照期滿前辦理完畢續租手續。

2.3、乙方負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規定、遵守甲方企業管理規範和規章制度的責任。

2.4、乙方享有獨立承擔各種刑事和民事責任義務,依法經營,合法納税。

2.5、乙方在租賃場所內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監督檢查為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2.6、 乙方應為自己經營的貨品及其他財物投保財產損失險,如發生盜竊、火災、水災等造成損失的,由保險公司賠償。如果乙方未投保的,由其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7、乙方應為僱傭的人員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發生勞動爭議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8、乙方註冊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後,應以該企業名義為甲方出具承諾書,與乙方共同享有和承擔上述合同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署後,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否則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自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超過7日,乙方仍未改正的,則甲方有權對租賃場所採取停止能源(水、電、氣)供應或採取其他措施而不必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如發生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3.1、乙方逾期超過15天未能支付、不支付、不足額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綜合管理費或其他任何應付給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的(包括但不限於各項預付費用、保證金、能源費、利息和違約金等);

3.2、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延遲開業超過30天的,或者在本合同有限期內擅自停止或歇業超過7日的,或者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場所的任何部分或全部轉租、轉借、轉讓、承包、合作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擁有實際控制權。

3.4因乙方原因,使其他商户或甲方、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營活動遭受損害或被迫中斷的;

3.5乙方利用租賃場所進行非法活動;

3.6如有上述條款的違約情況發生,本合同於甲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終止,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違約時月租金標準兩倍(如該月處於免租期的,則為付租起始日次月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支付的房屋租賃保證金並要求乙方退出租賃場所。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在3日內將全部屬於自己的可移動財物搬清,騰空場地,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上述財產。乙方已進行的裝修無償移交甲方處理。

3.7租賃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或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應提供的其他文件應以附件形式記錄並備附於合同文本之後,以構成完整的合同文件。

2、甲乙雙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將本協議的商業信息、保密信息、促銷信息透漏給甲乙雙方的競爭對手。

3、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口頭約定均不具備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和終止

因不可抗力(戰爭、地震、颱風等)導致合同條款無法執行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如因國家政策性調整,造成合同條款無法執行時,甲方應提前30天告知乙方並退還相關費用,乙方應給予理解並無條件解除(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約定管轄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的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支付全額房屋租賃保證金和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日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

第十六條、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範文2

出租方 (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大同市城區北都街億都國際大廈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億都國際大廈_______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大同市城區北都街億都國際大廈_____層 (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億都國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_____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是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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