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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電子屏長期租賃合同(通用3篇)

户外電子屏長期租賃合同(通用3篇)

户外電子屏長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户外電子屏長期租賃合同(通用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甲方開發樓盤“萬豪國際大廈”(以下簡稱“大廈”)主入口裙樓上安裝户外電子屏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如下:

第一條:場地位置

1、坐落:大廈坐落於浙江省紹興市紹興縣楊汛橋鎮楊江大道旁;

2、安裝:電子屏安裝位置為大廈主入口正上方,3層裙樓平台上。

第二條租期及價格

1、租賃時間:自20年6月1日至20年5月31日止,共計拾年;

2、租賃價格: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3、付款方式: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在場地達到使用條件後,及時交付給乙方使用;

2、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屏幕的相關審批手續,確保屏幕的合法;

3、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包含但不限於費用)

4、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在運營過程中的的違法行為提出提醒;

5、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需免費為甲方所開發樓盤及公司形象提供廣告發布的服務;廣告片由甲方提供,片長為15秒,循環數量不低於100次/天;影片數量不超過兩個;

3、乙方有義務依照協議約定,履行其他相關義務(包含但不限於費用)。

4、乙方需合法經營電子屏;

第五條違約責任

除雙方一致同意以外,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協議或拒絕履行協議相關業務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均視同違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相應損失;

1、乙方違約的則應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10萬圓

2、甲方違約的則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3、甲乙雙方協商後一致同意解除協議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須在合同解除成立後將屏幕拆除運走;

第六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戰爭、自然災害、政策變動)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合同自動失效,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約定

1、甲方免費提供場地給乙方安裝户外屏幕使用,期間甲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費用。

2、乙方於屏幕安裝好以後自行運營,自負盈虧,甲方一律不干涉;

3、因大廈尚未交付,且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因此本協議合作期限暫定20年,待大廈交付業主以後,由乙方自行與物業公司及業主委員會溝通後續事宜;

4、業主委員會有權利於合作期內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或決定合作期滿後的續約與否,若期滿後大廈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則協議繼續順延,甲乙雙方均需無條件接受;

5、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若涉及協議公示,則需隱

去相關保密條款;否則視同違約;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租賃場地合同範文二

甲方(出租方):黃業有

乙方(承租方):陽江市茂江汽車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人民橋加油站對面的空場地租給乙方使用,具體事項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

租賃地點:陽春市春城鎮新高公路邊,面積約20多平方米,具體見附件草圖,紅線範圍內(複印件附後)。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2月31日止。

三、免租期

免租期從20年1月1日起至20年3月底止,此期間甲方不計收租金。

四、起租日期

本合同租金從20年4月1日起計。

五、合同租金。

5.1乙方同意每月向甲方繳交租金為人民幣伍仟元整(小寫:4800.00元)在20年6月份至20年12月底租金為每月6800元,不含税收。

5.2上述租金不含税。乙方需要開發票,或税務部門要收租金税,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責。

5.3租金匯入甲方如下指定帳户,甲方銀行帳户資料為(或收現金):收款單位名稱:黃業有

開户行:中行、陽江分行陽春支行

賬户:-0188-005096-5

六、押金

6.1乙方需向甲方繳交押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小寫:¥10000.00元整)。

6.2合同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押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七、支付租金的方式和時間:

7.1乙方支付的租金按月計算,在每月的15日前支付(如遇週六、日及節假日則日期順延);

7.2甲方須提前3天向乙方提交等額票據,否則,繳交租金日期順延;

八、租賃物的合法性、安全性

8.1甲方應保證對乙方所出租的場地享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出租權。

8.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能證明甲方享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出租權、房地產權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以及紅線圖、合法政府批准文件、身份證等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8.3甲方應保證租賃給乙方使用的場地有合法手續,並取得該場地的工程,批准文件齊全,場地使用合法,否則如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九、租賃物的使用與修繕:

9.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該場地營業所需證照,如涉及工商、税務、消防、環保等方面業務需甲方提供協助的,甲方應提供協助,甲方協助乙方辦事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9.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場地,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如因乙方人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經濟賠償。

9.3甲方同意乙方在該場地設立其他新公司或將該場地交由下屬分公司或其關聯企業使用;

9.4合同期內,若甲方將該場地轉讓、抵押予第三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電供應及相關税費的繳納

10.1租賃期間,甲方協助乙方安裝電路、獨立的電錶,乙方電錶每月的讀數及國家電部門公佈的收費標準直接向供電部門繳交,乙方負責電路一切費用。

10.2乙方因自身生產經營所發生並直接導致的税費由乙方負責繳納,與甲方無關。

10.3除上述第10.1條、第10.2條之外的其他所有税費均由甲方自行負責繳納,與乙方無關。

10.4如本地税局要求乙方繳納上述第10.3條所指的税費,乙方應通知甲方及時繳交,如甲方在一個月內未及時繳交,乙方有權自行代甲方繳交上述税費,代繳納的税費從乙方應交納的租金中扣除。

十一、債權債務

11.1甲方在未籤置本合同及將場地正式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之前,所產生的與該場地有關的任何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11.2甲方在簽署本合同並將場地正式移交給乙方經營使用之後及經營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十二、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終止的規定:

12.1租約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承租優先權。

12.2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物業,或合同解除、終止、乙方退出時,甲方同意給乙方十五天免收租金的寬限期給乙方搬遷物品設備。

12.3乙方退出時,乙方所有設備、設施、物品、由乙方自行搬走。十三、合同的解除與違約責任。

13.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解除租賃合同,但須免除乙方當月租金,甲方於三個工作日內將保證金一次性退回乙方,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損失各自承擔。

13.2乙方如連續拖欠租金超過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3.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或乙方對以上條款有違約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13.4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或甲方對以上條款有違約的,或因甲方其他原因或責任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以上場地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甲方須向乙方賠償相當於押金兩倍的違約金、賠償乙方投資、裝修損失和其他損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使用以上場地除外)。

十四、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黃業有乙方(簽章):陽江市茂江汽車有限公司地址:地址:

授權代表人(簽名):授權代表人(簽名):鄧大有聯繫人:黃業有聯繫人:鄧大有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20年12月23日20年12月23日

租賃場地合同範文三

甲方(出租方):上海川沙鋼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上海鑄隆鋼材貿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經充分、友好、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場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標的範圍

乙方承租甲方的場地及房屋範圍為:

1、川沙鋼材市場區北段區北段

2、場地內的行車2台(2號、4號);

3、位於3間。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用途

1、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自範圍內的場地共計4000平方米;

2、乙方到期如欲續租的,應於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租賃甲方場地的用途為租,也不得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週期

1、乙方租賃的場地租金按0.23元/日/平方米計算;租賃的3間房屋租金按50000元/年計算;

2、上述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即乙方應當自租賃開始時,以半年為週期,在每個週期的開始時的3日內,將該週期的全部租金費用支付給甲方。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應當將第一期的租金支付給甲方。

3、租賃期間,乙方租賃範圍內的水電費用水、網絡費用、衞生費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擔,按市場統一標準繳納。

4、乙方租賃滿三年後,甲方有權以每年15%的幅度遞增收取使用場地及房屋的租金。

第四條陳述與保證

1、甲方、乙方保證其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甲方保證其對租賃標的具有合法的使用權;保證租賃標的可安全、正常使用,並可滿足乙方倉儲等業務的正常需要;保證租賃標的不存在任何瑕疵、爭議、訴訟(仲裁)或任何未告知乙方的第三人權益等情況。

3、甲方保證其自身的經營管理活動不會對乙方在場地內堆放的貨物造成任何影響,甲方保證上海鑄隆鋼材貿易有限公司經營內的貨物所有權不受侵犯。

第五條雙方權責

1、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標的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險品,也不得利用所租賃場地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如違反本條而給甲方或者市場內的任意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在所租賃場地內從事和開展的業務,不得影響甲方或者市場內其他租賃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並賠償損失。

3、乙方在所租賃場地內開展的經營活動,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場地內發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有權在租賃場地內搭設活動棚,由乙方自行搭建,租賃期滿或者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應當負責拆除。

5、乙方租賃使用的行車,應當由乙方配備專業人員使用,乙方應當保證行車的正常使用,並承擔在租賃期內的年檢費用及修理保養費用;租賃期滿或者本合同解除的,行車應當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收回,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當負責維修。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致對方遭受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並應承擔守約方為追究其違約責任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差旅費用等。

2、乙方延遲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按照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三每日向乙方收取違約金;乙方延遲支付租金超過9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計算違約金。

2、若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拆遷等原因致乙方無法繼續承租租賃標的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不承擔責任,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提交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解決爭議。

第九條通知送達

1、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一方對另一方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按雙方在本合同所列標的地址寄送或當面送達。

2、以郵寄送達的,一方按本合同所載地址向對方以快遞方式發出通知後的第2個日曆日即為送達日;當面送達的,當日即為送達日。

3、一方變更其地址的,必須提前五個工作日以上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發出通知後,無論該方是否實際收到,均視為已送達,送達日按本條前述約定。

4、任何一方拒收對方通知的,通知視為已送達,送達日按本條前述約定。

第十條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遲延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並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1、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現在是或將來成為無效,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並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該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2、本合同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於對條款內容及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解釋。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授權代表:

日期:乙方:地址:授權代表:日期:

户外電子屏長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 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 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複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 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台,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 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 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 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 車輛歸還及續租

4.1 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 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 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 車輛維修

5.1 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 車輛保險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 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 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 違約責任

7.1 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 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 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台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全部合同

10.1 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 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複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10.5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____________公司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

户外電子屏長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電話:

承租方: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經營管理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之事宜進行了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的房屋位於武漢漢口某廣場_____號商鋪,建築面積______㎡租賃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不得超範圍經營,不得轉租,乙方自行解決鋪位裝修及相關設施的配備安裝,費用自理。

二、租賃期限

1.房屋租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租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免租____天,乙方在此期間自行投資裝修,保證在該日之前完成裝修並開張營業。乙方的裝修裝飾方案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安全、消防、衞生等標準,乙方的裝修方案需要報甲方及物業公司並書面認可。

2.租賃期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及房屋租賃市場的變動而適當調整。3.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及支付

1.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租金採用預付形式,先付後用,按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元,第一次租金應於簽署本租賃合同當天支付,下一次的租金在上一次末月的__年租金__%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費用累計5天以上的。

2、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及其他相關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0.5%支付滯納金。逾期5天以上的,甲方有權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的0%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30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乙方實際發生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終止後,乙方應在5日內交換該房屋。若乙方逾期拒不搬遷騰退的,則甲方有權封閉大門和商鋪,自行處置乙方在房屋中的設施和物品,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乙方還應按實際逾期天數,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元。

5、在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應按合同總租金的0%向守約訪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守約訪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負責賠償。

九、不可抗力條款

租賃期間,若因自然災害或政府政策干預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無法出租或乙方不能使用租賃房屋的,需立即書面通知對付。經對方確認後,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遇火車站廣場改造將道路封堵的,乙方仍須按時如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經營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合同如履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知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就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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