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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精選12篇)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精選12篇)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精選12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範圍及用途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於市(縣)路(鎮)號,位於第層,共______〔套〕〔間〕,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共為平方米。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房屋設施移交表。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個月的日(一次性支付)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房屋的維修與裝潢

1、在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正常維修有乙方自行承擔,如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大修理的,乙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修(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對房屋的裝修改造方案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該裝潢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義務,裝潢部分與第三方產生糾紛的,乙方應付全責,甲方不付任何責任,租賃期滿後,乙方自行拆除並恢復原狀。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甲方的資產產權性質不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用甲方是資產申請貸款或抵押,否則後果自負。

(2)乙方正常履行合同,合法經營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按水、電錶使用數,按月向水電部門或我單位財務部交納水電費,如乙方拖欠,不交水電費,説產生的違約金甲方加5倍從保證金中扣除。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自主經營經營資格,全權負責本企業的經營和管理工作,主動接受工商、税務部門的管理,依法納税。

(2)合同簽訂前需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代表紙質證書,營業執照或經營其他物品在資質、質檢證,税務登記證等資料。

(3)乙方在租賃期間要服從相關部門管理,承擔其安全、防火、防盜、保險、計劃生育、門前三包、衞生、環境等管理工作,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租賃期結束後,乙方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不負人任何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清償。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中途擅自退租,不得自行將房租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擅自搭建。

(6)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租賃用途,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搭建的。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拖欠房租或水電費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七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合同簽訂是須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元(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如乙方沒有違約行為,甲方在合同終止時退還該保證金,但不計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方、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義務的,視為違約。如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元(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違約金。

第九條其他約定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或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3、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5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在租賃房屋內的自己財產,甲方有權直接進入租賃房屋,自行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

擔保方(蓋章)簽字: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發包方:

租賃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耕地租賃給租賃方種植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1致,簽訂合同如下:

1、租賃地名: 面 積:

界止 :

2、租賃形式:家庭租賃外其他方式租賃

3、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雙方約定不得超過3年)

4、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交款方式及時間:

5、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2、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合法使用租賃土地。

3、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4、創造條件,儘可能為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6、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方有經營自主權。

2、租賃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3、租賃方必須按合同約定上交租賃款。

4、租賃方未經發包方書面允許不得在租賃地內種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築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變地貌,只允許種植莊稼,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5、租賃方在租賃期間,如遇意外,其繼承人可以繼續租賃,直至合同期滿。

7、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徵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8、違約責任:如1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發包方1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發包土地並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9、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合同1式 份,發包方和租賃方各執1份,報市中街道辦事處租賃合同管理機關各備案1份。

十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公章): 租賃方(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李寨鎮經濟建設與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國土資發[1999]222號《_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及《_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國有土地租賃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向乙方出租國有土地一處(是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一種形式,是出讓方式的補充)。雙方平等自願。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土地租賃範圍

1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面積####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需提供國土資源部頒發的相關的土地授權經營書,該授權經營書與上述租賃土地的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土地租賃期限為70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6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後,應同意延長,並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滿前辦理完畢土地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續租的租金標準依國家的有關規定標準或(在無該等標準時)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行。

4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6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條 租賃用途

1 乙方租賃該土地,用於商業街市場建設和商品房開發。

2 在符合1款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提供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准手續。在取得批准後,乙方才可按改變後的用途使用。

第四條 租賃土地交付使用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租賃及使用權交付乙方。

2 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和使用等。

第五條 租金及税費

1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分四年三次支付清全部租金。總額x萬元人民幣。租金的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時首付人民幣x元;一年後同期支付人民x元;再二年後同期支付餘下的人x萬元。

2 甲乙雙方同意,對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3 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税、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 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租賃權。

③本合同期滿乙方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④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及土地使用權。

⑤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⑥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⑦對於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應負責復原。不再作經濟上的補償。

⑧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接受甲方監督。

④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

⑤乙方有權將租賃土地的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⑥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⑦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①本合同期限後滿,乙方未要求續租 ;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賠償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30日內以手遞形式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條 其他規定

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相關部門仲裁,或提交司法部門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份額

14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租賃土地(土地性質為國有)共畝。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一季,(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價款及付款辦法: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____________)。

(四)租賃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涉及乙方區域內規劃等工作。在合同期內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與甲方及周邊土地的關係,以維護乙方對該地的正常使用。列如:(該土地中的水,電,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土地出租給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合同規定,屬甲方違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雙倍的違約金及相關的費用。

4、除收取租賃費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項。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擁有租賃土地的使用權。

2、一次性支付甲方一季租金。

3、合同期間如遇到國家政策變動或國家徵用,乙方必須服從,合同解除,沒生產的租金一次性退還乙方,如有生產農作物一切損失有甲方無條件賠償乙方,該土地的一切賠償權歸甲方所有。

(七)特殊約定在租賃期內,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土地及地上附屬物補償款都歸甲方,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按照乙方原始投資金額甲方給予補償。

4、租期屆滿,承租方有權優先簽訂續租(按當時合理價格)合同。

5、租期屆滿,如乙方不再租賃,合同終止。

(八)違約責任:一方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除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外,還應該按相關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見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甲方代表烏蘇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範圍內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地下資源、埋藏物等均不屬於乙方使用範圍。

第二章租賃的土地、期限,租賃金

第三條甲方將位於烏蘇市 鄉(鎮) 處 畝國有土地租賃給乙方進行耕種經營,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 土地租賃使用年限為 30年,從 20xx年 1 月 日起到 2042 年 1 月 30日止。

第五條乙方在租賃 20xx年1月至 20xx年1月免交租賃費,

20xx年 1月至 20xx 年 1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 元。

20xx年1月至2035年 1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 元;

2035年 1月至2045年1 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 元。

租賃費在當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賃金。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根據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權限給乙方實地丈量、核實土地租賃位置和麪積。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規劃進行土地經營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驗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確權勘界,確定土地經營面積,註冊登記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八條 甲方有權按時如數向乙方收取租賃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害租賃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第十條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租賃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租賃合同。因社會公益事業和國家、地方重點工程需佔用土地的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乙方因租賃土地界線而產生的矛盾糾紛,如因甲方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甲方無故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三條 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第二節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優先足量灌溉土地的用水,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土地灌溉用水權,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必須把電的線路架到打井的地方,所有費用由

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時,甲方負責把打井的一切手續辦齊,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灌溉土地。如造成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第十七第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十八條 如乙方植樹經甲方確認的植樹面積不收土地租賃費,植樹費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權歸乙方所有。

第十九條 乙方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 乙方可以將租賃的國家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轉租、轉讓。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租賃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在24小時內將災害情況上報甲方,在3日內向甲方提交減免租賃費的書面申請報告,依據市人民政府確認的損失額度,按比例減免應繳的租賃費。

第17條 本合同在租賃期間,可依照法律規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時須依法進行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如不再繼續租賃,其農田基礎設施及地面附着物、構築物設施,登記造冊無償歸乙方所有,並辦理註銷登記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手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租賃該土地,須在到期前90日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租賃,並經雙方協商重新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請,視為不再繼續租賃,甲方可直接另行租賃。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後,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着節約水資源,提高農業經濟效益的原則,乙方必須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達的農業新技術推廣任務。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八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租賃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九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到了一方的權益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直接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自批准之日起連續兩年未經營的視為乙方自願解除租賃合同無償向甲方交回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另行發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由承擔。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租賃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不交每月按應收總額3‰收取滯納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可以改變土地用途將土地轉租、轉讓。

第三十五條 乙方如無故終止合同,其租賃土地上的一切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並按《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合同所在地鄉(場)鎮根據《烏蘇市國有土地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烏政辦[20xx]41號)行使以下權利和義務:

(一) 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本行行政轄區內的農村國有土地租賃金的收繳工作。

(二) 嚴格執行市、鄉(場)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本行政轄區內農村國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點等規劃建設情況。

(三) 保護土地租賃者的合法權益,與市國土資源局處理本行政轄區內村民與土地租賃者的土地糾紛。

(四) 督促落實本行政轄區內農村國有土地租賃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達的植樹造林、農業新技術推廣等各項任務,並做好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原合同一律廢止。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鄉(鎮)國土資源所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民法典》等和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街道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為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該地塊上新建永久性建築物,乙方如須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租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村在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建築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具體數量、位置及使用概況詳見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造物、建築附屬物清單》,該附件雙方已經-確認無誤。

第五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條 續租

6.1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2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於租賃年限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6.3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應予以批准。

6.4經-批准准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6.6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税)。

7.2本合同出租宗地經-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為元,按規定享有改制企業優惠政策後,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以______元收取,佔評估價格的______%,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7.3租金按年支付。乙方應於每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下一年的租金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天內,將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項匯入專户內,開户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

7.4租賃期間,如遇有國家政策調整,則租金應做相應調整。如無國家政策調整,則雙方約定每隔年重新調整租金。雙方對此協-商不一致,則根據法律、法規、《市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條 租賃土地使用權的分割

租賃地塊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轉讓時,其佔用範圍內的租賃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租賃土地使用權發生分割的,轉讓的受讓人按照受讓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應的租賃土地使用權,並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租賃土地使用權分割的界限和麪積,由乙方報送相關資料、甲方進行審核方式共同確定。

第九條 租賃地塊上原-有的房產抵押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可將租賃地塊上原-來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詳見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處理後,本租賃合同應當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履行。

第十條 租賃地塊上原-有房產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租賃地塊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合同約定的年限減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後剩餘的年限。

第十一條 甲方提前收回與補償

1提前收回

本合同村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1.1因國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2因國家國防建設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3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1.4國務院批准的建設項目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1.5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或因興建經-省政府批准的開發區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1.6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2補償

2.1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

2.3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佔用的土地部分繼續有效;

2.3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則甲方應按的規定和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的補償。

2.4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徵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回3個月前,將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人,並在租賃地塊的範圍內公告。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登記、審批手續;

4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5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為,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並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6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村續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有義務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該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4乙方出於生產經-營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該幅土地上建造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賃期滿未能獲得續租情況下,由乙方自行處置;

5乙方可以將租賃土地使用權作為與他人合作、聯營的條件;

6乙方有自由處分該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權利。

第十五條 乙方在租賃用地報經-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2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沒有意義的;

1.3非任何一方原-因,該幅土地滅失的;

1.4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2甲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2.1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2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2.4本合同另有約定的。

3乙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3.1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3.2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3.3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從延遲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款項的

‰繳納滯納金。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支付不影響乙方就其生產經-營經-濟損失向甲方索取賠償損失的權利。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守約方賠償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都有過錯,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司法鑑定費和取證費等費用。

第十八條 通知

1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發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1.2以圖文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15天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15天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期間,無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 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3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發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報政府批准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5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__市國土資源局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實施辦法》及有關法規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

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租範圍.

第二條 甲方以現狀出租給乙方的宗地位於____區  路(街,巷) 號,宗地編號____,土地面積(包括分攤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略).附圖已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

第三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用途為 用地(其中 平方米自行改為 用地).

第四條 本宗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 年.

自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

第五條 該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租金為: 用地每年

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

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20__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__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__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__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__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__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__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__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__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20__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乙方以支票或現金繳納租金.

第六條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付當年租金等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款項的3‰繳納滯納金,逾期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註銷土地使用證,甲方向乙方追

繳實際使用日期租金並加半年租金額作為經濟賠償.

第七條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標準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標準執行.如租金標準調整,甲乙雙方需簽訂補充合同,並按政府公佈的新的租金標準徵收.

第八條 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付清當年的租金後,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九條 乙方在租期內不得改變該宗地使用用途,確需改變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第十條 乙方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除經甲方依法批

準外,不得轉讓,轉租和抵押.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一條 乙方承租本宗地後,閒置一年以上的,應按國家規定繳納

土地閒置費;連續兩年閒置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的,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用期限相應推延.因延期給乙方

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從本合同規定應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

讓宗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交還土地使用證.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前60天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並在獲准續期後,確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條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 租期屆滿,乙方如不再續租,應在租期滿前10日內到甲方註銷《國有土地使用證》,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按國家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規劃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紅線內通過各類管線工程,乙方不得阻攔,所造成的損失,  由建設方合理賠償.

本合同存續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國家建設和軍事建設等特殊情況,甲方可以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該出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更改或終止本租賃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土地租金按實際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15日內向另一方通報不可抗力的情況,並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政府批准(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因執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 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存檔一份,副本若干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合同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確立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_鎮經濟建設與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國土資發[20_]222號《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及《_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_省國有土地租賃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向乙方出租國有土地一處(是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一種形式,是出讓方式的補充)。雙方平等自願。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土地租賃範圍

1.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 ,面積 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需提供國土資源部頒發的相關的土地授權經營書,該授權經營書與上述租賃土地的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土地租賃期限為70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6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後,應同意延長,並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滿前辦理完畢土地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續租的租金標準依國家的有關規定標準或(在無該等標準時)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行。

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6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條 租賃用途

1.乙方租賃該土地,用於商業街市場建設和商品房開發。

2.在符合1款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提供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准手續。在取得批准後,乙方才可按改變後的用途使用。

第四條 租賃土地交付使用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租賃及使用權交付乙方。

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和使用等。

第五條 租金及税費

1.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分四年三次支付清全部租金。總額_萬元人民幣。租金的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時首付人民幣_元;一年後同期支付人民_元;再二年後同期支付餘下的人_萬元。

2.甲乙雙方同意,對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3.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税、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租賃權。

③本合同期滿乙方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④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及土地使用權。

⑤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⑥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⑦對於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應負責復原。不再作經濟上的補償。

⑧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接受甲方監督。

④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

⑤乙方有權將租賃土地的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⑥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⑦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①本合同期限後滿,乙方未要求續租 ;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賠償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30日內以手遞形式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條 其他規定

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相關部門仲裁,或提交司法部門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份額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1、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區和共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2、甲方提供乙方承租土地位於 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租賃土地”),編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位置與四至範圍由勘測定界報告附件之附圖確定,附圖應由甲、乙雙方蓋章確認。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甲方保證其擁有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該租賃土地的土地授權經營書文件號為國土資函_________號。該授權經營書以及與上述租賃土地有關的權屬證明及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4、對於_________現已佔用的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甲方承諾自乙方營業執照簽發之日前辦理完徵用手續,取得國家主管部門的授權,並租賃給乙方使用。在辦理上述徵地手續期間,乙方有權依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_________號《_________》,合法無償使用該等土地。

第二條 租賃土地用途

1、租賃土地用途為 ____________ 用地。

2、在符合1條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准手續。在取得批准後,乙方方可按改變後的用途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 ____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屆滿前 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後,如同意延長,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甲方應在租期屆滿前辦理完土地使用權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續租手續未及時辦理的,責任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條 租賃土地交付與返還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登記手續。

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使用等行為。

3、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_____日內,乙方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並返還土地。返回土地後對於該土地上乙方遺留的物品,乙方自行保管並在規定期限_____日內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可認定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並由甲方處置,所有權歸甲方。

第五條 租金及税費

1、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每年支付總額為_________元的租金(“租賃土地年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對前述租金協商調整。

2、甲乙雙方同意,對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3、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____向甲方支付,每一筆租金應於每年______月_____日 (即 “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第一筆租金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支付給甲方。(注:乙方在支付完每筆租賃費用後___日內,甲方應開具等額正規租賃發票並交付乙方)

4、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税、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日結算該等費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保證自己對於租賃土地有合法、有效、無任何瑕疵和爭議的完整權利;保證提供給乙方的所有資料(如土地產權證明書、測繪圖、紅線圖等)是真實有效的,否則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及經濟責任;保證該土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轉租、或對第三人任何形式的債務;

③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之土地使用權。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的,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相應推遲,因延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從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租金中扣除。

④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⑤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⑥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⑦對於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應根據乙方的損失從本合同規定的應付租金中扣除。

⑧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⑩本合同期滿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接受甲方監督。 ④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享有同等條件下對該土地的優先租賃權。

⑤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按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並交還土地使用證。

⑥除經甲方依法批准外,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⑦合同終止履行,乙方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並返還土地。該土地上的建築物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保管並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

⑧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並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第七條 雙方保證

1、甲方保證

①甲方對出租土地擁有合法、唯一的土地使用權,保證該土地出租是合法、有效的。

②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③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其他規定。

2、乙方保證

①乙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③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④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十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及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3、有下列方式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①本合同期限後滿;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經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4、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李寨鎮經濟建設與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土資源部國土資函國土資發[1999]222號《_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及《_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國有土地租賃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向乙方出租國有土地一處(是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一種形式,是出讓方式的補充)。雙方平等自願。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土地租賃範圍

1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面積####平方米(以下稱“租賃土地”)。對該租賃土地的詳細描述作為附件一,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需提供國土資源部頒發的相關的土地授權經營書,該授權經營書與上述租賃土地的相關文件作為附件二,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土地租賃期限為70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算。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6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後,應同意延長,並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滿前辦理完畢土地可續租的一切有關的政府部門審批及手續。續租的租金標準依國家的有關規定標準或(在無該等標準時)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行。

4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6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條 租賃用途

1 乙方租賃該土地,用於商業街市場建設和商品房開發。

2 在符合1款的前提下,租賃期內乙方若要依法將租賃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決定是否同意該等改變。如同意,則甲方應提供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批准手續。在取得批准後,乙方才可按改變後的用途使用。

第四條 租賃土地交付使用

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將土地租賃及使用權交付乙方。

2 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授權經營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應的經營、管理和使用等。

第五條 租金及税費

1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分四年三次支付清全部租金。總額x萬元人民幣。租金的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時首付人民幣x元;一年後同期支付人民x元;再二年後同期支付餘下的人x萬元。

2 甲乙雙方同意,對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終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總租金數應依該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雙方協商確定的金額做相應減少。

3 甲方負責交納與租賃土地有關的土地税、費及其他法定的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國家政策變化導致的該等費用增加部分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 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監督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用途的,甲方有權收回相關土地的土地租賃權。

③本合同期滿乙方不再延續的,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④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及土地使用權。

⑤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⑥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相鄰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行使正當權利。

⑦對於政府因公益事業而附設的各種管線穿越該租賃土地的綠化地區和其他區域所造成的對租賃土地的破壞,甲方應負責復原。不再作經濟上的補償。

⑧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並接受甲方監督。

④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

⑤乙方有權將租賃土地的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⑥乙方應保證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員及其緊急器械、車輛等在進行緊急救險或執行公務時能順利進出該土地。

⑦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①本合同期限後滿,乙方未要求續租 ;

②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③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④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賠償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30日內以手遞形式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條 其他規定

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2 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合同簽訂地相關部門仲裁,或提交司法部門解決。 第十二條 合同份額

14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森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關於“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國有土地祖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出租給乙方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出租土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出租範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業用地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_________級),住宅用地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______級),商業用地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______級),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業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出租年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收取標準隨人民政府公佈的基準地價調整而調整。調整後乙方應當自調整之日起按新標準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第五條在現行人民政府公佈的基準地價調整前,土地使用權租金繳納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執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釜,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工業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元人民幣。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工業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分兩次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每次繳納的款額為當年應繳租金的50%。

第六條

乙方應按時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____________的滯納金。乙方連續拖欠租金達________________個月內,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

土地使用權,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應支付的費用匯人甲方銀行賬户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賬户號:_____________。甲方銀行賬户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___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書面簽收。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乙方必須按照規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和現使甩條件的,應經甲方同意後,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標準。

第九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依照規定申請九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或出租許可證手續。

第十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有償使用年限內經甲方同意,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必須依法登記。

乙方將承租土地轉租或分給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權仍由乙方持有、乙方與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賃關係,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項權利。

乙方轉讓土地時租賃合同可同時轉讓,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給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第三人取得,租賃合同經向甲方登記更名後繼續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可隨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權的抵押價值只能按合同租金與市場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價,抵押權實現時土地

租賃合同同時轉讓。

在出租年限內,土地出讓的,乙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租賃土地在辦理出讓手續後,終止租賃關係。租賃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一條

甲方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在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應對承租人給予合理補償。

承租土地使用權屆滿,乙方可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予批准。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甲方依法

無償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發建設、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轉租或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權,並同時無償收回地上建築物。

第十二條

本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乙方繼續使用土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申請續期辦理。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後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期滿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已辦理的土地登記手續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對該土

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有權處置,在兩個月內沒有處置完畢的,甲方有權拍賣。

拍賣所得除支付拍賣、評估等中介費用外,發還給乙方。不能拍賣或者拍賣不利於土地的繼續出租轉讓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時間屆滿乙方不拆

除的,甲方有權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在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內,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土地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予以配合,並如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願申請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採用中文書寫,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兒(簽字):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

簡單國有土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租賃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村委會

丙方: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完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________縣已開墾國有荒地開發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現就三方的權益、義務、違約責任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後轉租給丙方,丙方按規定向甲方和乙方繳納國有土地租賃金,租賃金標準元/畝,租賃金50%直接支付給甲方,50%直接支付給乙方,租賃金應在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滯納金。

二、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

三、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畝,具體四至界線、準確面積以________縣國土資源局確定為準。

四、丙方租賃甲方的國有土地時限:_____________(租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共____年,開發經營到期後,優先丙方續期承包。

五、田間道路工程建設,丙方必須在三年內按照甲方的規劃設計要求,對田間道路、渠進行建設,並按要求在所開發土地上栽種防護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國有土地資源資產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開發經營國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經常檢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間工程的建設,按規定的期限及時組織田間工程驗收。

3、土地使用期屆滿甲方無償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規定續期,重新簽訂使用權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國有土地租賃使用權登記手續,辦理各種開發許可證。

2、田間工程完成後及時向甲方書面申請驗收,簽訂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綜合開發利用水土資源,不得荒蕪土地,不得隨意改變土地利用性質,若需改變,應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請,報批並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4、在租賃經營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

5、在開展經營期間和範圍內利用他項權益的同時,不得損害他人的權益。

6、經營期屆滿向甲方無償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應的證書,需繼續使用應在屆滿前一年,書面向甲方申請,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丙方並簽訂合同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損失不能履行合同,可書面向甲方申請適度減、緩、免,並簽訂相應的協議。

8、乙方保證所轉租給丙方的國有土地無權屬爭議、糾紛,若有爭議和糾紛乙方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經營期間,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變更合同或終止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丙方應按期向甲方交納國有土地租賃金,逾期一天按當年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三繳納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或終止使用權。

3、若國家有關新的政策、法律、法規出台與本合同相牴觸,三方應根據新的政策、法律、法規重新簽訂合同,同時原合同廢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充分協商補籤,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行為一方承擔。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屆滿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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