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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的車輛租賃合同

新版的車輛租賃合同

車輛租賃也是需要一份合同來保證安全的,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一下車輛租賃合同,大家可以來學習參考一下

新版的車輛租賃合同

最新車輛租賃合同模板

合同號: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賃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

意,甲方將 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就車輛租賃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特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租金:

1.每年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輛,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_________幣),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轉帳/現金)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

第三條 租車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租賃期共壹年,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甲方對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3.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所購車輛保險理賠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4.甲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之後,將所租賃車輛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甲方提供車輛應設備齊全,車輛狀況良好,行駛證、養路費等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6.甲方協助乙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

7.甲方負責車輛的年檢,年檢費由甲方承擔。

8.甲方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保險,具體險種包括:

(1)車輛損失險

(2)車上人員責任險-乘客不計免賠

(3)第三者責任險(10萬/輛)

(4)盜搶險

(5)車上人員責任險(駕駛員)(5萬/輛)

(6)車上人員責任險(乘客)(5萬/座)

(7)玻璃單獨破碎險

(8)車輛損失不計免賠險

(9)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

(10)車上人員責任險-駕駛員不計免賠

9.甲方租賃期間有權對乙方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10.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租賃期內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乙方在租賃車輛交付時對租賃車輛使用狀況進行檢測,接受車輛即視為車輛狀況良好。

4.乙方應按期如數交納租金和履約保證金。

5.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使用費(車輛油款、維修保養費、停車費、包繳費、檢測費、通行費等)。

6.乙方應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

7.乙方應對租賃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持車輛可供運行的良好狀態。

8.租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法、違章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9.乙方應承擔在租期內由於過錯給甲方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

10.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乙方如需繼續租賃,可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事宜,如未提出,到期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的使用權。

11.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2.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

13.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乙方按所拆零件價的_________倍承擔賠償責任,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六條 風險責任

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之日,風險責任轉至乙方,承租期間承租車輛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均由乙方按雙方確認賬面價值向甲方支付賠償款,如可向保險公司理賠時,由乙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按合同總價的 %承擔違約責任。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雙方各自過錯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説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2.乙方在租賃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車輛,必須到甲方重新填寫《汽車租賃登記表》並繳納租金,否則視為非法佔用出租方車輛。非法佔用期間由乙方按實際使用天數雙倍支付本合同租賃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所產生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於補充合同條款規定不一致,以補充合同條款為準。

2、《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清單》、《駕駛員登記表》、《賬面值附表》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

銀行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參考範文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單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並選定車型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 元,車輛租賃抵押金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 :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為 ,車號為A 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衞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醫學專用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0的違約金。

(三)、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協議書閲讀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税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税、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税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繫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20xx年 月 日

附:車輛交接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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