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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簡易的租房合同範文

最簡易的租房合同範文

下面是整理的關於最簡易的租房合同範文,歡迎借鑑參考!

最簡易的租房合同範文
最簡易的租房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房屋地址:小區

二、租賃期限及其約定

1. 租賃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 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幣;

3. 付款方式: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一次付款計 元人民幣( 個月租金及押金);

4. 租賃期間,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由甲、乙兩方平攤。

5. 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10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應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

2. 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的工作生活,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

3. 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4. 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無正當理由另一方應給予同意;

5.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如發生自然損壞(如設備老化,正常磨損等),雙方共同負責對設施進行維修及更換;

6. 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7. 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其他説明

本協議生效時該房屋中水電煤各表的起始數據記錄如下:

水錶(起始數):_________________

電錶(起始數):_________________

煤氣表(起始數):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最簡易的租房合同範文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出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職務: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承租方)▁▁▁▁▁▁▁▁▁▁▁▁▁

住所(或住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職務:

身份證號(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就租賃房屋從事經營事宜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1. 租賃房屋

1.1 甲方將合法擁有的座落於▁▁▁▁▁▁▁▁▁▁▁▁▁▁▁▁▁▁▁▁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租賃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平方米。

1.3租賃房屋的裝修、設備設施狀況及同時交付乙方使用的其他設備設施,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一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交還租賃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1.4乙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租賃用途。乙方使用租賃房屋不得超出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

2.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

2.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日/月)免租期,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免租期供乙方用於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需承擔租金,但於此期間發生的乙方施工實耗水、電費用及物管費用由乙方承擔。

2.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乙方應按約定歸還,乙方如需繼續承租的,應最晚於租賃期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雙方未簽訂新的書面租賃合同的,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時騰空並向甲方交付租賃房屋。

3. 租金及保證金

3.1 本合同實行先付租金後使用原則,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租金的支付時間為:首期租金應於 ▁▁▁▁▁▁日前支付,其後每期租金於▁▁▁▁▁▁日前支付。

3.2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按照約定使用租賃房屋的保證。

3.3 租賃期間,乙方如未按約定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或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致使甲方受到損失,甲方有權自行扣留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以抵付損失,並保留繼續索賠的權利。

3.4在乙方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下,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租,且按附件一向甲方交付租賃房屋及設備設施並結清相關費用後,甲方在▁▁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退回剩餘保證金。

4. 其他費用

4.1 租賃期間,乙方使用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甲方繳款通知單後三日內支付。

4.2 租賃期間,租賃房屋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元,乙方應按(一年/半年/季/月)繳納物業管理費,免租期物業管理費應於▁▁▁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餘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與租金同時支付,支付方式、時間同3.1條租金支付時間、方式。

4.3 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租賃房屋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對其裝修不作任何補償。

4.4 乙方應承擔其他由相關部門徵收的與使用租賃房屋有關的費用。

5. 房屋交付

5.1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首期租金、物業管理費及保證金後▁▁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房屋。交付時,雙方應派代表持合法授權委託書按附件一進行交接,並簽署房屋交付確認書,予以確認。乙方簽署確認書或實際佔有租賃房屋即視為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租賃房屋。確認書籤署之日或乙方實際佔有租賃房屋為租賃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6. 轉租和歸還

6.1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轉租。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轉租,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不再退還已繳納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和保證金,並有權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2 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後▁▁▁日內按附件一將租賃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有權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裝修、裝飾之部分或全部,但乙方不得故意損害或拆除租賃房屋本身之結構體及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後▁▁▁日內未拆除或取回之物品,視為乙方放棄遺留物之所有權,悉歸甲方所有任其處理。

6.3 即使有上述6.2條規定,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後,對於乙方的裝修、裝飾,甲方仍然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拆除,以使租賃房屋處於良好、適租狀態。對於乙方拒絕拆除的,甲方可不經通知乙方代為拆除,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中自行扣除。

6.4 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租賃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搬遷騰空,否則由此造成一切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 甲方保證及責任

8.1 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租賃房屋按本合同之約定租賃給乙方。

8.2 甲方應對租賃房屋及其提供的消防、配電設施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保證租賃房屋及設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甲方對租賃房屋及設施的定期維修保養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協助配合並提供相應的便利。

9. 乙方保證及責任

9.1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用於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證其在租賃房屋內的一切商業活動符合一切法律、法規的規定。

9.2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根據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9.3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租賃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設備,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租賃房屋或設施設備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9.4 由於乙方施工或使用對租賃房屋及設備設施造成損壞,或由於乙方或乙方僱員、客户行為失職或疏忽,而使甲方人員或財產受到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時,乙方應對甲方負有完全的責任並賠償甲方遭受的全部損失。

9.5 乙方可根據租賃用途對租賃房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乙方進行裝修或改擴建不得改變租賃房屋基本結構。

9.6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對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於侵權責任、違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甲方被要求承擔相關責任,甲方在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10. 合同的解除

10.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10.2 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租賃房屋不能正常使用,則甲方應儘快修復或重建。在租賃房屋修復期間,乙方免交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待租賃房屋恢復使用後繼續計算租金和物業管理費用,合同有效期也相應向後順延。

10.3 若發生甲方不可預見的市政規劃、土地徵用等事件致租賃房屋無法出租經營,則甲方應自收到相關通知後及時告知乙方。雙方應按實際租用天數,即時結清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且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損失。

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損失:

10.4.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超過兩個月或▁▁▁▁元時;

10.4.2 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租賃用途的;

10.4.3 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

10.4.4 乙方擅自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拆改結構的;

10.4.5  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甲方根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解除,乙方應及時騰空並交回租賃房屋,乙方已繳納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保證金不予退還,甲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甲方亦可選擇不予解除合同,但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遭受的損失。

10.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選擇提前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其遭受的一切實際損失:

10.5.1  甲方違反其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在乙方通知的補救期內又未及時補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對外營業或使乙方的合同權益受到實質的損害。

乙方根據上述情形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搬遷騰空交回該房屋並結算相關費用後應及時退還乙方剩餘的款項,租金照實計算;乙方亦可選擇不予解除合同,但乙方仍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其遭受的實際損失。

11. 違約責任

11.1 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交付租賃房屋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每月租金之▁▁▁的違約金,但因乙方原因致使遲延交付除外。

11.2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滯納租金或費用之▁▁▁的違約金。

11.3 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若乙方未能將租賃房屋按附件一交給甲方,乙方除按實際使用天數雙倍支付租金及承擔本合同約定乙方承擔費用外,還應承擔▁▁▁元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行賠償。

11.4 租賃期內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應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所預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保證金甲方可不予退還。

11.5 除上述各項規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11.6本合同項下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可以累加適用。

12. 不可抗力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所負的本合同義務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期間可暫停履行,並且應按暫停時期自動延長,無需承擔違約責任。聲稱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其它各方,並且在此後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已經發生和持續時期的充足證據。聲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也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把不可抗力事件的後果減到最低程度。

13.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14. 其他約定

14.1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或簽字,並經雙方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如該租賃行為需經雙方主管部門審批,該合同應在通過審批程序後生效。

14.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 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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